近三年来我国税法的调整
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亮点及完善建议

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亮点及完善建议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一直是热门话题。
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修订,也是我国自1980年代以来的最大规模的个税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重点分析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亮点,并提出完善建议。
首先,新税法调整了个税税率结构,新的税率分为七档: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另外抵扣起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5000元至8000元的部分为3%征税,8000元至17000元部分的税率上调至10%,17000元至30000元部分的税率为20%,30000元至45000元部分的税率为25%,45000元至60000元部分的税率为30%,超过60000元部分的税率为35%。
这样的改革,大大降低了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增加了个人可支配收入,也使得高收入者的税负得到了适当调整和提高。
其次,新税法增加了多项专项扣除,包括孩子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维修公共租赁住房、房贷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扣除项目,这将大大减少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并且让纳税人只缴纳应缴纳的税款,防止过度纳税和过度罚款。
第三,新税法取消了旧税法中所规定的租房补贴附加扣除项目,同时取消了低收入者的免税所得,建立起固定的个人起征点,并且将社保费等社会保障费用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畴,这将提高社会保障的质量和公平性,避免低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过多税费压力。
第四,新税法完善了税收征管制度,加强了税务机关的征管力度,加大了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了税收外逃的防范和追缴,提高了国家财政收入的质量和规模。
综上所述,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于提高中低收入者可支配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改善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有一些完善建议:1、进一步拓宽专项扣除项目的范围,例如加入医疗保险、职业培训等。
2、建立起灵活的税率调整机制,根据实际经济情况和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个税税率。
最新税法修订解读

最新税法修订解读近期,我国税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最新税法修订进行解读,分析其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并探讨其背后的意义。
一、个人所得税调整个人所得税是税法修订的重点之一。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进行了调整。
首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这意味着收入低于5000元的个人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调整将减轻低收入人群的负担,增加他们的可支配收入,进一步促进消费,有利于拉动内需。
其次,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税法将原有的七个税率合并为六个税率,最高税率调整为45%。
这一调整将减少高收入人群的税负,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有助于激发他们的消费和投资意愿。
同时,税率调整还将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减少贫富差距。
另外,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还引入了综合和分类两种税制。
综合税制适用于工资、薪金等固定收入,税率根据收入水平递增。
分类税制适用于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不稳定收入,税率相对较低。
这一改革将更加合理地分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
二、企业所得税优化企业所得税是税法修订的另一个重点。
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主要通过降低税率、优化税收政策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激发企业活力。
首先,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至20%,对小微企业更是给予了更大的优惠,税率下调至15%。
这一调整将减轻企业的税负,提高其盈利能力,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
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对技术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等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同时,税收优惠政策还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给予了更多的支持,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另外,企业所得税法的修订还对跨境税收进行了规范。
修订后的税法明确了对跨境支付的税收管理,加强了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规范性。
全面解读2024年最新税法变动

全面解读2024年最新税法变动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全面解读2024年最新税法变动。
税法作为国家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收支平衡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税法也需要与时俱进,根据社会需求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调整。
2024年最新税法变动是近年来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对个人纳税者和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1.2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全面解读2024年最新税法变动,使读者对该项政策有一个清晰而准确的了解。
通过详细解析税率调整、新增税收政策与减免措施以及纳税人权益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为读者提供具体细节和实用信息。
1.3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第二部分将介绍背景知识,包括历史沿革、税法修订需求以及改革动机等方面。
第三部分将详细解读最新税法变动内容,包括税率调整和范围、新增税收政策与减免措施以及纳税人权益保障措施等方面。
第四部分将进行影响分析与展望,包括企业影响评估、个人纳税者影响及优惠政策分析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展望等方面。
最后一部分将总结全文,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包括企业和个人方面的税务建议。
通过对本文整体结构的梳理,读者可以清晰了解文章内容的安排和组织,便于对相关知识点进行系统学习。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第二部分的背景介绍,为读者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支持。
2. 背景介绍:2.1 历史沿革税法是国家对纳税人征收和管理税收的法律依据。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在我国历史的不同阶段,税法也经历了一系列的修订和完善。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税法体系逐步形成并得到不断优化。
最早的税法是1950年颁布实施的《赋税暂行条例》。
此后,随着新中国建设和改革初期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经济主体相继建立,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部相关税法,如《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
1984年,在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下,我国首次颁布了现代意义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并开始建立完整且规范的税收法律体系。
最新的税法

最新的税法摘要最新的税法对于个人和公司所需遵守的税务规定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修改。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财产税几个方面详细介绍最新的税法的主要变化和影响。
一、个人所得税1.新增税率等级根据最新的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等级进行了调整。
原先的7个等级增加到8个等级,同时调整了各个等级的税率。
对于年收入较高的个人,税率相应增加;而对于年收入较低的个人,税率则相应降低。
2.税前扣除政策调整最新的税法也对税前扣除政策进行了调整。
个人享有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扣除额度进行了适当提高,有助于减轻个人税务负担。
二、增值税1.增值税率调整最新的税法对增值税率进行了调整。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从16%下调至13%,适用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业等领域;而适用于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增值税税率从6%下调至3%。
2.免税政策变化最新的税法对增值税的免税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新政策规定,对于某些特定领域的商品或服务,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进一步促进了相关领域的发展。
三、企业所得税1.税率适度降低最新的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了适度降低。
一般企业的税率由原先的25%下调至20%,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同时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2.优惠政策引入最新的税法中引入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激励企业创新和研发。
例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等,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抵扣等优惠政策。
四、财产税最新的税法对财产税方面没有明确的调整。
财产税仍然按照原有的税率和规定执行,不过可能在未来会考虑对财产税进行适度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结论通过对最新的税法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新的税法对于纳税人来说都有一定的好处,降低了税务负担、提高了个人和企业的盈利能力。
财产税方面虽然暂时未能看到明显的调整,但在未来也可能有所变化。
纳税人应当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法,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2023年所得税改革政策解读与实施方案

2023年所得税改革政策解读与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财税改革一直是中国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
为适应新时代的经济形势,政府决定在2023年实施所得税改革政策,本文将对此进行解读和方案的介绍。
二、政策概述2023年所得税改革政策是基于对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旨在简化个人所得税制度,降低纳税负担,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三、政策解读1. 税率调整:新政策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通过降低税率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1) 对应纳税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税率由20%降低至18%。
(2) 对应纳税收入在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税率由25%降低至20%。
(3) 对应纳税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税率由30%降低至25%。
2. 税收起征点提高:为了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新政策将所得税税收起征点从每月5000元提高至8000元。
这意味着月收入低于8000元的纳税人将不再需要纳税。
3. 扣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新政策还规定了一些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具体如下:(1) 子女教育费用:对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校教育和培训的支出,可以在纳税时享受相应的扣除。
(2) 住房贷款利息:对于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纳税时享受相应的扣除。
(3) 赡养老人支出:对于纳税人支付给赡养老人的支出,可以在纳税时享受相应的扣除。
4. 税收申报和征收方式:新政策将进一步推进在线税务申报和征收方式,使纳税人能够更便捷地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
四、实施方案为有效实施2023年所得税改革政策,我们建议政府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宣传:政府应加大对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向纳税人普及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2. 完善政策细则:政府应进一步完善2023年所得税改革政策的细则,明确纳税人的权益和义务。
3.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政府应加大对税务信息系统的建设投入,提高在线申报和征收的效率和安全性。
2023年关于税收的最新政策解读,了解税收变动!

2023年关于税收的最新政策解读,了解税收变动!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运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国家可以调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财政收入的增加。
2023年将带来一系列关于税收的最新政策变动,这些变动将对国家经济和个人财务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将就2023年关于税收的最新政策进行解读,让我们一起了解税收的变动吧!1. 股息纳税政策的调整2023年,国家对股息纳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在以往的政策中,个人投资者领取股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然而新政策则将股息纳税比例降低。
这一政策调整将促进投资者的积极性,鼓励更多人参与股市投资,从而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2.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为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2023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了提高。
这意味着在征税前的收入额将会更高,超过起征点的部分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举措将减轻部分纳税人的税负,增加他们的可支配收入,促进个人消费的增长。
3. 房地产税政策的调整房地产税是近年来备受热议的一个话题。
2023年,国家对房地产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在过去的政策中,房地产税主要基于房产的市场价值计算,但新政策将会根据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确定税额。
这将更加公平地反映房产对社会资源的占用程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4. 增值税的减税幅度增加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增值额征收的税种。
2023年,国家决定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值税的减税幅度将会进一步增加。
这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
5.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吸引更多外商投资,2023年国家将继续推出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将包括减税、免税和优惠税率等方面。
通过给予外商更多的税收优惠,国家将促进外商直接投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6. 跨境电商进口税制改革随着跨境电商的迅速发展,国家对跨境电商进口税制进行了改革。
2023年,将实行更加简便、便利的进口税制,以促进进口电商的发展。
近三年法律变更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税收征管压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我国于2018年8月3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以下是近三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及其实施的相关案例。
二、案例一: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实施1. 案例背景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由分类征收改为综合征收,即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各项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合并计税。
2. 案例经过(1)修订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在修订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征收方式,将个人所得税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11个税目,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
(2)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上述11个税目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
同时,对综合所得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3)案例实施效果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广大纳税人普遍反映税负有所减轻。
以某城市一名月收入为10000元的居民为例,在修订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3500)×10%-210=590元;修订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5000)×10%-210=290元,税负减轻了300元。
三、案例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1. 案例背景为减轻中低收入家庭税负,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
2024注会税法新增知识点

2024注会税法新增知识点2024年的注会税法新增了许多重要的知识点,以下是其中一些主要的变动:一、个人所得税法1.调整个税起征点:根据新税法,个人综合所得起征点由每月收入3500元提高到5000元。
这意味着个人税务人员可享受更多的免税额度,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2.增加纳税人的分类:新税法增加了两个纳税群体,即优先享受减免税对象和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的定向附加扣除对象。
通过这种分类,税务部门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补贴。
3.取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附加扣除:2024年新税法取消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附加扣除,取消后将改为通过定向附加扣除对象的方式进行补贴。
4.增加6项专项附加扣除:新税法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
这些附加扣除将直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
5.完善退税制度:新税法明确了退税发票的有效期限,并规定了退税失败的具体流程。
这为纳税人在享受退税政策时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二、企业所得税法1.调整税率:新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般企业的税率由25%降低到20%,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由20%降低到15%。
这些调整将减轻企业的税负,提高其盈利能力。
2.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新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了力度。
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和亏损抵扣等优惠政策。
3.取消超期亏损抵扣限制:新税法取消了企业亏损抵扣的期限限制,企业在任意年度的亏损金额都可以无限期地抵扣。
这将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促进其产业转型和升级。
4.优化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新税法优化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办法,缩小了企业的税负。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资产损失完全扣除。
5.强化税制合规管理:新税法加强了对企业的税制合规管理。
增加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力,加大了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创建了企业税收信用档案,对违法企业进行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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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主要税种的主要调整自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后,我国的税种设置由原有的37个减至23个,初步实现了税制简化与高效的统一。
按课税对象,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五类。
流转税主要包括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也称工薪税);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资源税则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行为目的税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按照征收管理体系,可分为工商税收、关税和农业税三类:工商税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关税以进出境的货物、物品为课税对象;农业税收主要是指农(牧)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企业所得税调整财税[2009]87号文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具体包括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国税函[2010]25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规定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按照财税[2008]4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为25%.同时明确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应税所得适用20%的税率。
除此之外,还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充分考虑总结现行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规范: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二是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个人所得税调整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有关契税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明确了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现解读如下:当前,一些纳税人出于谋利或者其他目的,将所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赚取租金差价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类现象,国家税务总局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了明确规定。
考虑到个人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是财产租赁所得的成本,《通知》明确规定,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同时,为便于管理和堵塞漏洞,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凭据,否则,不允许扣除租金。
此外,为便于政策衔接,对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问题也重新进行了明确,即: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首先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其次扣除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第三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最后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即经上述减除后,如果余额不足4000元,则减去800元,如果余额超过4000元,则减去20%。
国家税务总局的这项规定不仅规范了税收政策,减轻了个人承租房屋再行转租的税负,同时规范了税收管理,有利于减少税收流失。
消费税调整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
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
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
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
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增值税调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1、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
2、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3、取消原增值税政策中对于矿产品的13%优惠税率,对其恢复17%的法定税率。
4、小规模纳税人取消了工业与商业的差别,增值税税率降为3%。
关税的调整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
在最惠国税率方面,明年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对苯二甲酸等45个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执行1%的配额税率;继续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滑准税,并对滑准税公式作进一步完善;对冻鸡、啤酒等55种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或复合税。
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为促进稳定外需,调整出口结构,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2010年我国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降低鲜草莓等6种产品的进口关税。
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税率维持不变,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
继续对冻鸡等55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税率维持不变。
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为9.8%。
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至此,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2010年8月1日起,中国海关开始全面执行《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54号令),规定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其实,对个人携带超过5000元价值物品进关要收税的规定早已存在,此次只是重申罢了。
据记者了解,过去出于“商品自用”的原因海关大多放行,但此次突然收紧,严查对象蔓延至名牌衣服、箱包、奶粉等,甚至一些内地游客自用的旧手机、相机、电脑由于出境时并未申报,返回时必须证明来源,否则也可能被要求缴税。
而其中被讨论得最多的当属iPad,尽管iPad的部分机型售价在5000元以下,但其被中国海关归列为电脑产品类,征收1000元人民币的定额税,征税比例高达20%。
营业税的调整2009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根据去年年底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09年12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全额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的通知指出,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五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五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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