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
《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学习计划

《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学习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干警司法行为,按照地区检察分院提出的“领导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责任规范、材料规范、言行规范”的要求,以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我院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学习计划。
一、学习方式
此次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坚持每月中旬及月底进行集中测试,每月测试2次。
《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 年版)共十二编,每次测试二编。
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和复习要点。
此次学习通过此考促学,以学代培,着力解决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以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保障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严格依法行使职权。
2. 人民公正原则: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时,要保持公正客观,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不徇厚赂,坚决防止被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影响。
3. 独立行使权力原则: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具有独立行使公权力的地位,不受其他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 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原则:按照法定的职权范围,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实行不放任、不放
纵的原则,同时也承担监督权力,对执法机关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5. 法定职权原则: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开展工作。
此外,人民检察院还有一些基本制度,包括:
1. 职权分工制度:人民检察院根据职能,将工作分为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法律监督三大
部门,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定和流程。
2. 内部管理制度: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严格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确保各个部门协调合作,并
制定了涉及人员选拔、晋升等事项的规定。
3. 法律监督制度: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执法机关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通过监察、检举、检查等方式,确保执法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4. 信息公开制度: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信息公开,提供相关信息,接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以上是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些原则和制度的规范,人民检察
院能够履行好职责,保障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作为一名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准则。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以下方面:一、公正廉洁公正是检察官的核心职责,在履行法律监督和公诉职能时,必须保持公正中立,不偏不倚,不受任何非法、不正当因素的影响。
同时,检察官还应秉持廉洁自律的原则,坚决杜绝受贿、索贿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保守秘密检察官要严守国家法律规定的秘密保密制度,保护涉案人员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共享案件信息的时候,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三、诚实守信诚实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要对被审查、被检察对象和当事人诚实守信,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歪曲事实,不允许隐瞒真相。
同时,检察官还应当遵守诺言和合同,不得违背承诺,保持职业道德的高尚品质。
四、严明纪律检察官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
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接受纪律处分。
五、关爱当事人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要关心和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尽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对待当事人的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平等、文明、礼貌的态度,严禁侮辱、欺压当事人。
尤其对于弱势群体和行为受害人,更要给予特殊关爱和照顾。
六、勤勉尽责勤勉尽责是检察官的基本职业要求。
检察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办案程序,全面、公正地开展工作,坚持办案的实事求是原则,勤奋工作,严密调查,准确判断,精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的办结质量和效果。
七、执法文明检察官在工作中要以文明的行为作风为标准,严禁采取暴力手段和滥用职权的行为。
要尊重法律和程序,依法行事,遵循职业道德,在与他人沟通交流时要保持礼貌、谦虚的态度,对受案人员和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导。
八、不断学习检察官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法律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要勇于接受新鲜事物和新理念,积极参与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持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水平。
检察的规范

检察的规范作为维护社会公正与法律尊严的行业,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规范,以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的司法实践。
以下是检察机关的一些常见规范:1. 法律规范:检察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时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 职业道德: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包括廉洁奉公、忠诚守法、尊重人权、严守秘密等。
3. 公正处理:检察机关要坚持公正原则,不受任何非法干扰,依法公正处理案件,保证案件审查和起诉工作的公正性。
4. 公开透明: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工作的公开透明,及时发布重要的办案信息和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5. 独立性:检察机关应独立于行政和司法机关,并依法行使独立的检察权,不受个人、组织或政治力量的干扰。
6. 执行力:检察机关应保持高度执行力,依法监督和指导公安机关、法院等执行机关的工作,确保裁判生效和刑罚执行的有效性。
7. 法制教育: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干警的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警的法律水平和职业素养。
8. 公民权益保护:检察机关要积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投诉和申诉事项,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
9. 依法独立裁决: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裁决,不受任何非法干预和影响。
10. 法律援助: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为无力支付辩护费用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11. 效率与效果:检察机关应注重办案效率和结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确保检察工作的实际效果。
12. 制度建设:检察机关要加强内部和外部制度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以上只是检察机关工作规范的一些例子,实际上还有很多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一个遵守规范的检察机关不仅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能确保司法公正和充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每个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应时刻牢记规范,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的精神和要求。
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

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
为了规范检察官的职业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制定了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以下为试行版规范内容:
第一条: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维护公正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第二条:检察官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树立权力为民、公正执法、服务群众的理念,忠实履行职务,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三条:检察官要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维护道德底线,不违反职业操守,保证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
第四条:检察官要优先考虑人民群众利益,以社会公正、法律公正为行动指南,严格对待立案、办案、诉讼的一切程序,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检察官要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对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自身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实现法律公正、司法公正做出贡献。
第六条:检察官要保守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漏机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为本人或他人谋求私利,保证职业操守不受任何影响。
第七条:检察官要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任何时候都不得接受贡赠、受贿,不得从事相关违法活动。
第八条:检察官依据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公正执法、客观公正,不得歧视、侮辱或恶意攻击任何公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人士。
第九条:检察官要维护自己的职业形象,严格遵守规范,保证行为不损害公众利益、司法公正和人民的信任,是全体公民的表率。
第十条:检察官要对职业外行为负责任,确保不对其自身、家庭、社会和司法公正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总之,检察官是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维护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
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

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2013年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证据第三章回避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第五章检察委员会审议第二编控告检察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信访第一节管辖第二节受理第三节分流第四节办理第五节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第六节交办和督办第七节信访案件的终结第三章举报第一节举报线索的管理第二节举报线索的审查第三节实名举报的答复第四节举报保护第五节举报奖励第三编刑事申诉检察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刑事申诉第一节管辖第二节受理第三节复查第四节公开审查第五节执行第三章国家赔偿第一节立案第二节审查决定第三节复议第四节赔偿监督第五节执行第六节其他规定第四章刑事被害人救助第一节救助范围第二节提起方式第三节审查与报批第四节救助金的发放与监管第五节其他规定第四编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第一章管辖第二章强制措施第一节拘传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三节监视居住第四节拘留第五节逮捕第六节强制措施解除与变更第三章初查和立案第一节初查第二节立案第四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第四节询问证人、被害人第五节勘验、检查第六节搜查第七节查询、调取、查封、扣押、冻结第八节鉴定第九节辨认第十节申办特殊侦查措施第十一节侦查终结第五章侦查指挥与协作第一节侦查指挥第二节侦查协作第三节涉港澳刑事个案协查第四节涉外刑事司法协助第六章安全防范第一节办案人员安全防范第二节司法警察看管与押解第七章职务犯罪预防第五编侦查监督工作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审查逮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逮捕条件第三节讯问第四节审查批准逮捕第五节本院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第六节下级院报请审查决定逮捕第七节备案第三章侦查羁押期限变更第一节批准(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第二节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第四章立案监督第五章侦查活动监督第六章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第七章核准追诉第六编公诉工作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审查起诉第一节管辖第二节审查第三节侦查活动监督第四节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第五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处理第六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第三章要求侦查机关(部门)提供材料、退回补充侦查、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第四章提起公诉第五章不起诉第一节条件及程序第二节公开审查第六章出席第一审法庭第一节出庭支持公诉第二节追加、变更、撤回起诉第三节简易程序第四节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第七章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第八章二审检察第一节二审案件审查第二节出席第二审法庭第九章再审检察第十章备案第七编死刑复核检察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案件办理第三章提出检察意见第四章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八编监所检察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监狱检察第一节收监检察第二节出监检察第三节减刑、假释检察第四节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第五节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第六节禁闭检察第七节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活动检察第三章看守所检察第一节收押检察第二节出所检察第三节羁押期限检察第四节教育管理活动检察第五节留所服刑检察第四章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第五章监外执行检察第一节交付执行检察第二节监管活动检察第三节收监执行检察第四节减刑检察第五节终止执行检察第六章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第七章劳教检察第一节入所检察第二节出所检察第三节劳教变更执行检察第四节禁闭检察第五节教育管理活动检察第八章事故检察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被监管人死亡检察第九章案件办理第一节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第二节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第三节办理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第四节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第十章其他规定第九编民事行政检察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受理第三章立案第四章审查第五章提请抗诉第六章抗诉第七章出庭第八章检察建议第十编刑事特别程序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第四节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保护第五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第六节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申诉检察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十一编案件管理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案件受理第三章办案流程管理第四章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第五章案件质量评查第六章案件统计信息管理第十二编其他规定第一章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第二章案件请示第三章立卷归档第一节材料收集第二节整理装订第三节归档第四章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第一节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第二节监督责任主体和监督职责第三节监督措施和监督方式第五章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责任追究范围第三节责任追究程序第六章人民监督员监督第七章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第1·1条为了规范检察人员执法行为,保障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检察 遵守办案工作纪律

检察遵守办案工作纪律
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工作纪律,以保障执法公正、高效和规范。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办案工作纪律,供参考:
1. 法律纪律: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违法操作或侵犯人权。
2. 保密纪律:办案过程中涉及的案件信息应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案件信息,确保案件的保密性。
3. 独立、公正、客观的纪律:检察机关办案时要保持独立、公正和客观的立场,不受个人或外界的影响,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4. 严守程序纪律: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规定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起诉等活动,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5. 司法活动纪律:办案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审查、审判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篡改或掩饰案件事实,确保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6. 廉洁纪律: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政要求,杜绝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保持清正廉洁。
总之,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保证办案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正当性,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解读

解 读
I 巍 任忠瑜 张
21 0 0年 1 2月 2 9日, 高人 民检察 院 印发 《 最 检 达 到执 法 标准 统 一化 、 执法 环 节 具体 化 、 执法 要 求 察 机关 执 法 工 作 基本 规范 ( 0 0年 版 ) ( 21 》 下称 《 执 明确化 的 目标 , 这也 是加 强检察 队伍 专业 化 建设 的 法规 范 》 , ) 自发 布之 日起 执行 。《 法规范 》 高检 内在要 求 。在检 察执 法规 范化 建设 方面 , 管 国家 执 是 尽
章 节 条 文 , 《 法规 范 》 在 执 中进 行 了规 定 。对 高 检 院原 发 布 文 含 义不作 变 动 。二 是统 一表 述 。按编 、 、 、 、 项 便 的一些 规 范性 文件 的适 用 范 围做 了适 当扩 大 , 其 款 、 的结 构 编 排 , 于查 找 条 文种 属 关 系 和 以后 使 将分 管 各项 业 务工 作 的 检察 长统 称 为 适 用 于全 国 。四是 突出重 点 。检察 业务 工作 涉及 面 的局 部修 订 ; 将 自治 区 、 辖 市 人 民检 察 院 , 直 军 广 , 法 环 节 多 , 个 执 法 活动 的要 求 标 准不 尽 相 分 管 检 察 长 ; 省 、 执 各
院贯彻 落 实 中央关 于深 化 司法 体 制 和工 作 机制 改 和高 检 院颁布 了一 系列法 律 和制度 规定 , 是 由于 但 革要 求 、 立足检 察机关 执 法规范 化建 设实 际制定 的 颁布 时 间和规范 侧重 点不 同等 因素 影响 , 使得 各类 重要 基础 性文件 , 对近 年来检 察机 关执法 规 范化 法 律 和 规 范 新 旧 条 文 之 间 存 在 一 定 冲 突 , 要 系 统 是 需 建设 经验 的全 面总结 和 系统提 升 , 对新 时期 党和 梳理 和全 面整合 。因此 , 是 构建 涵盖 检察机 关 各个 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测试题
一:单选题(20×2=40)
1、检察委员会会议一般()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A.每十天
B.每半个月
C.每个月
D.每一周
2、关于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B.应当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情况,为办案和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
C.应当认真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或无法进行社会调查的书面说明、办案期间表现材料。
D.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3、中止审查的原因消除后,人民检察院应当________。
A.继续中止
B.恢复审查
C.终止审查
4、对于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信访事项,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以()名义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 A、控告申诉检察部门B、承办部门C、本院D、承办人
5、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应当使用()统一制定的法律文书,填写必须规范、完备,文书存根必须完整。
A.最高人民检察院
B.省级人民检察院
C.市级人民检察院
D.区(县)级人民检察院
6、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三
B.五
C.七
D.十
7、办理全国人大代表转交的案件,应另行指派他人办理,原承办人员()。
A.不得参与办理
B.协助办理
C.共同办理
D.可以参与办理
8、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以下哪种情况,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理。
A.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
B.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
C.被害人强烈要求发还的
9、对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向侦查机关()。
A.说明理由
B.解释原因
C.通报
D.要求补充材料
10、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B.最长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C.不得延长办理期限
D.可以报请检察长延长审理期限十日
11、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 )进行。
A.检察院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
B.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
C.公安局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
D.人民法院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
12、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收到重新审查逮捕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应当另行指派承办人审查,在() 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
A.七
B.三
C.四
13、承办协查事项的业务部门或检察院应当在请求函所载明的期限内完成协查工作;未载明期限的,应当在()个月内完成。
A.一
B.二
C.三
D.四
14、执法过错责任人明知有执法过错而不予纠正或者阻碍调查、追究的,应当()处理。
A.加重
B.从重
C.追究
15、对同级侦查机关认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有错误,在收到《不(予)逮捕决定书》后几日内要求复
议的不捕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另行指派侦查监督部门办案人员进行审查。
A.7日
B.5日
C.14日
D.3日
16、哪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将提请、裁定减刑检察活动情况填入《监外执行罪犯减刑情况登记表》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17、应在()日内将《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送达申诉人、原案被处理人和有关部门
A.三
B.五
C.七
D.十
18、对省级人民检察院的结案报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送相关内设机构审查,审查应于()日内完毕。
A.15
B.20
C.30
D.45
19、卷内材料原则上应按实际()依次排列。
A.时间顺序
B.办案程序
C.种类顺序
D.证据作用
20、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应当送达()执行。
A.本院侦监部门
B.公安机关
C.看守所
D.监狱
二:多选题(10×3=30)
21、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可以:
A.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
B.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C.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D.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22、检察人员出席抗诉案件再审法庭的任务是
A.宣读抗诉书
B.发表出庭意见
C.参加庭审辩论
D.发现庭审活动违法的,在庭审后及时向再审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2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尽到通知义务,具体应做到:( )
A.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十二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B.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C.因有碍侦查,不能在法定时间以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
D.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
24、下列案件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A.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B.依据本规范第4.34条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案件
C.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
D.人大代表涉嫌犯罪的案件
25、公诉部门对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因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不起诉后,应当将()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A.不起诉决定书副本
B.案件审查报告
C.讨论笔录
26、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应当采用以下方式:()
A.将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送至法院
B.在庭后提交法庭
C.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D.在确定开庭日期后将量刑建议书送至法院
27、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A.全国性的重大犯罪案件
B.数额巨大的重大犯罪案件
C.中央单位厅局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
D.中央单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
28、实名举报的答复应当包括:()。
A.受理的时间
B.办理的过程
C.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D.处理结果和法律依据
29、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A.律师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亲友
D.人民团体
30、下列案件,公诉部门与侦查机关(部门)协商一致后,可以指派办案人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A.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B.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C.人民群众或者社会舆论较为关注的案件
三:判断题(15×2=30)
31、地押解过程中需要住宿的,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宾馆住宿,也可以交由当地看守所羁押。
32、各种证据应当先按材料的种类等不同特征分类,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33、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暂停执行,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34、对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准分办的案件,承办单位经审查认为不应由自己办理的,可直接转交其他相关机关处理。
()
35、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向人民检察院征询是否同意批准犯罪嫌疑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36、举报中心应当建立举报线索数据库,指定专人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线索的主要内容以及办理情况等逐项录入计算机。
37、讯问结束后,录制人员应当立即将录音录像资料原件交给讯问人员。
38、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39、举报人不服不立案决定提出的复议请求和不服下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提出的申诉,由控申检察部门办理。
40、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案件。
41、发现劳教人员有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的,适宜于原审批地或者犯罪地人民法院审理的,转交当地人民检察院办理。
42、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抗诉。
43、对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准分办的案件,承办单位经审查认为不应由自己办理的,可直接转交其他相关机关处理。
44、案卷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
对残缺破损、小于或大于卷面的材料和字迹偏左、装订后影响阅卷的材料,要进行修补、裱贴和折叠。
45、人民检察院对一切案件的认定既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也要重口供。
答案:单选题
1—5 BBBCA 6—10 AACAD 11—15 BABBB 16—20 ADCBB
多选题
21.ABCD 22..ABD 23.BCD 24.ABCD 25.AB 26.AC 27.AC 28.BCD 29.ABCD 30.ABC
判断题
31—35×√××√36—40√×××√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