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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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铁路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铁路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卡死”制度1.凡接触营业线设施的施分区段,必须按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Xo2.严禁施工机械、料具侵入铁路列车行车限界。

3.施工前必须详细调查电(光)缆、通信、信号等隐蔽设施位置,绘制地下光缆图,做好标识和防护,防止挖断电缆及损坏其它地下设施。

4.施工中必须遵守“天窗”时限,各种警示标志和防护到位。

5.人员穿越营业线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在铁路行车线上纵向行走和展示红色物品。

6.营业线施工的安全员、爆破员、防护员、联络员、工班长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正式职工担任。

7.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靠营业线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与车站办理确认的封锁要点时限,设好防护,严禁爆破损坏线路及行车设备。

9.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营业线施工人员,严禁穿着红色衣服和迷彩服作业或在路肩上行走。

11.桥涵施工需拆除既有涵洞八字墙、锥体护坡或开挖既有路基时,必须对既有路基先采取加固措施,严防既有路基下沉或坍塌。

12.桥涵顶进作业中严禁挖“神仙土”,严格控制超挖,必须设旁站员监护;列车通过时必须暂停顶进,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待避,并有专人对线路情况进行监视。

13.铁路拨接施工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其拨接准备不得过头,不得抢点施工,不得砸点施工,防护员接到临线来车信息时,必须提前发出避车信号。

14.机械车辆靠营业线作业时,必须执行“一机一人、人随机动、来车停机”防护制度。

夜间施工当列车通过时,关灯停机,待列车通过后再进行施工。

15.靠近铁路运营线施工时,安全防护员必须提前上岗,施工中坚守岗位,待收工时必须最后一个离开现场。

16.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先由工班长进行工前安全教育;现场安全防护员再次强调营业线施工注意事项,做到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临近营业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临近营业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临近营业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临近营业线的施工工作变得日益频繁。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有必要制定并实施临近营业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背景介绍
临近营业线指的是距离住宅区、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区域较近的区域,如何在此类地区进行施工,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二、施工前准备
1.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勘察,了解周边环境和周边建筑物结构特点。

2.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更新。

3.确保施工人员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

三、安全防护措施
1.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引导周边行人绕行,并确保现
场指挥人员的有效通讯。

2.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栏封闭,确保外部人员无法随意进入。

3.无论何时何地,都将重点放在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他们定期参加相
关安全培训,并持续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

四、突发情况处理
1.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
演练。

2.保持与相关部门的紧密联系,及时沟通施工进度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确保能够迅速应对突发情况。

五、施工结束
1.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并清理施工遗留物。

2.检查周边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状况,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以上便是临近营业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内容,只有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才能确保周边人员和设施不受到影响。

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有关要求

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有关要求
?33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不得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和场所仓库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铁路运输工具补充燃料的设施及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除外
临近营业线施工注意事项
工务处桥梁科 李彦军
内容
第一章 临近营业线施工定义 第二章 临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第三章 临近营业线施工注意事项 第1节 现场规定 第2节 施工类型 第3节 注意事项 第四章 汛期施工有关要求 第1节 汛期施工报审要求 第2节 汛期施工注意事项
第一章
临近营业线施工定义
“两个定义,一个要求,注意事项”
1.1营业线施工定义: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 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一般指安全保护 区内,特殊情况由局施工主管部门确定)。 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 路堑堑顶或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①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②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 不少于10米;③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④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第3节 注意事项
3.3、桩基施工 ⑴桩机类型——桩机类型是否与审批的方案一致,并掌握桩机 高度及与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距离,改变桩机类型应重新审查, ⑵桩机稳定——桩机摆放方向应采用重心的长轴方向垂直既有 线;桩机放置处地面应进行夯实处理,当孔位侵入路基体时,应 首先进行反压夯填至孔口位置方可放置桩机;当桩机高度大于至 安全限界距离时,应采取拉锚等防倾覆措施。对旋挖钻机,一般 高度较高,钻孔过程中需不断地提钻、旋转、弃渣,不易采取拉 锚,应重点关注。 ⑶泥浆池——循环钻机钻孔用泥浆池应采用专用箱槽或远离路 基,当其深度大于距离路基坡脚距离时,应对池壁采取防塌、防 渗等保证路基稳定的措施,并定期检查。 ⑷护筒设置——临近既有线钻孔时,孔口护筒应适当加深,建 议一般不少于5米,特殊地质或距离较近时还应加长。

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要点控制

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要点控制

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要点控制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铁路邻近区域进行的修建、拆迁、原材料运输、机械设备调试等活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确保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性及顺利性,需要做好以下安全要点控制。

一、施工区域划定及安全防范1.制定好的施工区域划定标准要得到遵守,施工区域应与铁路区域相互隔离。

2.施工期间必须设置施工区域的交通警戒标志与路标,并对地面标识进行醒目。

3.施工配备防护安全设施的同时需要考虑到铁路区域安全因素的因素,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发生。

4.严格管理施工区域周边的设备及工具,操作人员应进行技术熟练度的测试,并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监管整个施工过程,避免操作不当造成不安全事故。

二、施工规范1.施工人员应遵守铁路颁发的施工要求及规范。

环境和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控制高空考勤人数并有管理监管机制,同时要求使用防坠落设备以及在切换施工单元时,对进入评价,确认现场安全程度,避免出现施工单元之间悬空的情况。

3.施工区域要进行严格的零散物品二次预处理,避免弄混或误放。

4.施工期间应严格采用大功率机械设备作业,必须提前预先做好设备准备工作,并在中心工地进行能力模拟的联合协商,避免对周边环境光线,摄像头的影响,损坏铁路机车的发生。

三、周围环境安全预控1.施工人员和设备在工作前,必须通过离线预处理,了解周围环境并进行潜在危险预警,及时发现风险因素,随时掌握施工区域安全状况,反馈及时、科学合理等特征。

2.构建可靠的报警机制,实时监控施工区域并进行安全预控处理,一旦有不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响应,有规范的处理程序。

四、紧急情况应对1. 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当有切换骨干部位时,须进行紧急预警模式的启动,并配备好应急工具与耗材、紧急备用电源的管理。

2.当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所属铁路值班室和施工现场负责人,并按照预案操作及时完成紧急保障。

3.定期进行紧急情况模拟演练,增强应对能力。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临近营业线的施工单位和工人,包括道路、铁路、河流、河渠、电力线路等营业线的临近区域。

第三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所有工人了解临近营业线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临近营业线的环境状况、施工方法、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等。

并将施工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与临近营业线管理单位取得联系,了解营业线的运营情况和安全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第三章工地布置和施工安全措施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在工地周围设立安全提示牌和警示标志,明确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并告知周边居民注意施工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工人数量,确保施工过程中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发生临近营业线的事故。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工地内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服等,并确保工人正确使用。

第四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施工设备的操作规定等。

严禁违规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临近营业线的安全监测,监测营业线的振动、温度、电磁辐射等,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示范演练,提高工人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安全事件和事故,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在铁路营业线施工中,临近营业线的施工是一种高风险的施工形式。

如果在临近营业线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不仅会给施工单位带来损失,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车站、列车运营影响。

因此,为了保障工人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建立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施工单位在临近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行为,加强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的管理,预防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效保障工人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制度要求1.管理组织施工单位应成立能够独立行使职权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和完善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

2.安全保障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制定安全专项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要有完好的安全保障设备,如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眼罩、防护手套等,且设备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作业规范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掌握操作规范和特殊环境下的防护方法,熟练掌握施工技能。

施工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范,不得从事与施工工艺无关的违章行为。

4.风险控制应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方案,并通过安全专项管理措施加以落实,针对施工安全隐患加强控制措施。

5.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临时加派专业人员负责现场安全处理,通知铁路调度机构协调列车行进和驾驶员引导,直至事故现场处理完毕。

制度实施实施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制度的宣传和推行:施工单位应向全体员工充分战斗,做到知晓、意识到和落实制度要求。

2.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组建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执行和监督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制度的评估和改进:严格按照程序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结语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铁路施工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旅客的安全。

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规范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营业线附近进行的施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梁、隧道、轨道、电力、通信、信号等工程的建设、维修、养护、大修、更新改造等。

第三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铁路运输安全的规定和标准。

第四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充分的技术、安全、环保等可行性研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向铁路运输部门提交施工申请,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范围、施工人员资质、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铁路运输部门应在收到施工申请后,对施工方案、施工人员资质、安全措施等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九条审查通过后,铁路运输部门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材料等。

第三章施工实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设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施工材料、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测,防止对铁路运输安全和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向铁路运输部门报告施工进度和安全情况。

第四章施工监管第十六条铁路运输部门应加强对临近营业线施工的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铁路运输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监管工作。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临近营业线施工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临近营业线施工相关工作的人员。

4.临近营业线施工负责人有义务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施工计划、安全措施等,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二、安全管理措施1.临近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的要求进行防护设施的设置,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指示施工区域,防止他人闯入施工区域。

4.临近营业线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劳动手套、防护鞋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

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过多造成安全隐患。

6.临近营业线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

7.施工过程中,必须严禁施工人员在临近营业线上堆放材料或设施,避免对线路造成损害。

8.临近营业线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三、施工人员安全教育1.所有从事临近营业线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获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

3.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严格遵守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规定。

4.施工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警惕,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四、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1.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施工负责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临近营业线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3.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取消参与临近营业线施工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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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注意事项
3.2、基坑施工 ⑴基坑位置——基坑上边缘距路基坡脚一般应大于2m,汛期应 大于5m;靠铁路侧按1:1.5放坡(软土地区放坡应达到1:2,且 采取锚喷防护);位置及放坡达不到要求时,应按批准的方案采 取防护措施:一般按距离及地质条件有坡面锚喷、旋喷桩、钻 (挖)孔桩、钢板桩等防护。(铁路侧坡面达不到1:1.5放坡度 时,应采取坡面防护措施;当基坑侵入路基坡脚以内时,应采取 防护桩防护;防护桩非密排时,应结合锚喷或其他密闭措施) ⑵防排水——主要指基坑防排水和路基侧排水两个方面;当基 坑位置影响路基侧排水时,应采取防导流措施;基坑顶面四周应 有防(截)水措施(围堰),基坑底应设置集水坑,向集水坑位 置设好排水坡度,备用水泵。 ⑶监控量测——施工期间建立地面、路基、线路、支护结构沉 降、位移观测系统,定期观测,及时整修,作好监测记录。第2节 施工方案 Nhomakorabea编制要求

2.1施工方案应以铁路设备及运输安全为重点,由施工 单位制定,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设备概况、施工方式 和作业流程、影响设备及运输安全的作业环节、安全保 证措施、施工组织和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抢险预 案等基本内容。对利用封锁慢行条件施工的,还应制定 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 表,编制封锁慢行施工计划。 2.2施工方案应重点突出施工部位与既有行车设备位置、 距离关系,明确作业方式、范围及对行车设备及行车的 影响,必须以平、纵、横断面图示的方式进行明示。
第3节 施工方案的报审要求
3.1报工务处审查的施工方案应同时上报安全、监护书 面协议,工务段有配合工作量时,应制定配合协议。 3.2由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审 或专家论证的施工,报审方案时一并携带会议纪要进行 报批。 3.3施工使用大型机械,方案中要附大型机械合格证、 检验证及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3.4 电力跨越架施工需报送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
临近营业线施工定义
“两个定义,一个要求,注意事项”
1.1营业线施工定义: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 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一般指安全保护 区内,特殊情况由局施工主管部门确定)。 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 路堑堑顶或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①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②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 不少于10米;③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④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第三章
临近营业线施工注意事项
(现场规定、施工类型、注意事项)
第1节 施工现场规定
(京铁安监〔2010〕34号)
1、实行施工盯控揭示制度。由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根据 批复的《新建铁路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以项目为单位,在施 工盯控点设立揭示牌,将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负责 人员及联系电话进行公布,以便信息沟通。 2、实行施工监护及检查登记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 场设置《施工监护及检查登记簿》。各单位施工监护人员、各级 检查人员,均须按要求对到达、离开现场时间和发现的问题进行 登记,施工单位逐项予以签认。 3、严格施工通知联系制度。施工首次提前三天、其后提前二天 向各监护单位(按协议规定的站段或车间)报送《施工监护通知 单》,并做好记录,监护单位(车间)接到通知后,提前安排好 监护人员,并于施工前与施工单位进行联系确认。 4、施工单位负责,分别制作工务、电务、供电、通信监护员袖 标,统一为红底黄字,与《施工监护及检查登记簿》配合使用, 监护员到达现场时领用,离开现场时收回。


1.3 有关要求 按照铁道部铁运[2010]51号文件第2 条规定: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 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1.4 注意事项

1、跨越河道的铁路桥梁上下游1000米范围内不得围垦造田、抽 取地下水、拦河筑坝、架设浮桥,及修建其他影响或者危害铁路 桥梁安全的设施。确需修建时,应进行安全论证,有关行政管理 部门批准前应征求铁路管理机构意见。 2、跨越河道的铁路桥梁上游500米河道不得采砂,下游不得采 砂的范围:桥长大于500米,下游3000米;桥长大于100米小于 500米,下游2000米;桥长小于100米,下游1000米。 3、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隧道 上方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不得建造、设立生产、加工、 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和场所、仓库, 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铁路运输工具补充燃料的设施及办 理危险货物运输的除外。 4、在铁路线路两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隧道 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及爆破作 业。因修建道路、水利等公共工程,确需进行时,应与铁路运输 企业协商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3节 注意事项
3.1、吊装作业 ⑹相应工况对应的额定起重量等进行技术交底,绘制作业工况 图(站位、起吊角度、半径等),一般要求安全系数要达到1.4 倍(我处对既有线提出作业的要求)。 ⑺作业过程——作业前由监理逐项对关键部位进行确认,确认 后方可进行作业;一般吊重前应按实际吊装工况进行模拟试吊, 过程写实,无试吊条件时,正式吊装时应先行起吊200—500mm, 确认状态后方可正式起升;作业指挥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由监 理进行确认;对起吊件采取缆绳牵拉措施,避免摆动;风力达6 级及以上不得吊装作业,雨雪天气后作业前应进行试吊,确认制 动器等设备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 ⑻双吊配合作业——双机抬吊时,其吊重负荷不能超吊重能力 的80%,多机抬吊不得超75%。履带式吊机载荷行走时,其吊重能 力不得超允许值的70%。
临近营业线施工注意事项
工务处桥梁科 李彦军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 1节 第 2节 第 3节 第四章 第1节 第 2节
临近营业线施工定义 临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临近营业线施工注意事项 现场规定 施工类型 注意事项 汛期施工有关要求 汛期施工报审要求 汛期施工注意事项
第一章

第1节 汛期施工报审要求
6、项目主管处室为路局工程项目主管处室,其中:基建工程为 局建设处,路外工程为局总工室,平改立工程为局道口办等,依 此类推,并由主管领导签名。 7、报局汛期审批表只报一份,原件由局防洪办存档,其他单位 均持复印件。 8、施工单位上报方案时除施工方案和安全、监护、配合协议、 既有线施工审批表外,应同时上报“汛期施工申请”、“汛期施 工预案”及与工务段签订的“联合抢修协议”。方案要求同时带 电子版,电子版方案与书面方案必须一致。 9、汛期施工审批原则分阶段集中审批,各项目管理部负责汇总 辖区内汛期施工项目,备齐审报资料,联系防洪办主管人员进行 现场调查后,进行审批。 10、汛期施工审批后由局防洪办将审批表传真相关工务段,工 务段方可同意进行汛期施工。

第四章
汛期施工有关要求
(报审要求、注意事项)
第1节 汛期施工报审要求
1、办理汛期施工审批的工程为:影响既有线路基(路堑边坡) 稳定、影响铁路两侧地形地貌、影响铁路两侧排水等工程。 2、汛期施工审批表按附表形式填写,其中表列建设、施工、局 项目主管部门、局防洪办均加盖公章,其中局防洪办在主管局长 审批后加盖局防洪指挥部章。 3、报审时,各站段、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局防洪办(工务处桥梁 科)。 4、施工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均应明确,其中联系人为现场负责 人,并填写手机号码。 5、工程规模一栏:对顶桥、顶管工程填写顶程及穿越股道数; 对临近既有线开挖基坑等填写基坑距路基坡角(无路堤时填写距 线路中心)距离及基坑尺寸(长×宽×深);对开挖电缆沟等填 写距路基坡角或线路中心距离及开挖深度。

第3节 注意事项

3.3、桩基施工 ⑴桩机类型——桩机类型是否与审批的方案一致,并掌握桩机 高度及与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距离,改变桩机类型应重新审查, ⑵桩机稳定——桩机摆放方向应采用重心的长轴方向垂直既有 线;桩机放置处地面应进行夯实处理,当孔位侵入路基体时,应 首先进行反压夯填至孔口位置方可放置桩机;当桩机高度大于至 安全限界距离时,应采取拉锚等防倾覆措施。对旋挖钻机,一般 高度较高,钻孔过程中需不断地提钻、旋转、弃渣,不易采取拉 锚,应重点关注。 ⑶泥浆池——循环钻机钻孔用泥浆池应采用专用箱槽或远离路 基,当其深度大于距离路基坡脚距离时,应对池壁采取防塌、防 渗等保证路基稳定的措施,并定期检查。 ⑷护筒设置——临近既有线钻孔时,孔口护筒应适当加深,建 议一般不少于5米,特殊地质或距离较近时还应加长。
第二章
临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相关规定、编制要求、报审要求)
第1节 路局的相关规定
1.1京铁师[2010]249号文件《营业线施工安 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 1.2京铁建[2010]28号文件《北京铁路局建设 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3京铁建电[2010]790号文件《关于加强临 近营业线起重机械施工作业管理的通知 》。 1.4京铁建电[2010]912号文件《关于加强临 近营业线施工管理的补充通知 》。

第2节 施工类型
1、吊装作业 2、基坑施工 3、桩基施工 4、架体搭拆(人工)

第3节 注意事项

3.1、吊装作业 ⑴吊车型号——吊车型号应按批准的方案实施,不得变更;吊 车应具有相应资质,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由监理审查。 ⑵周边环境——作业前应对作业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排除作业 障碍;对作业场地进行调查,确定吊车进场路线及作业位置。 ⑶吊具——吊具的型式、状态应由监理确认,必要时进行探伤。 钢丝绳吊具安全系数应大于8;采用预埋吊环时,应对吊环进行 探伤检查,提交探伤报告后方可吊装。 ⑷吊点确认——梁体吊点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两端对称布置; 对单吊机双吊点钢丝绳捆绑吊装时,应对钢丝绳滑移进行检算, 并由监理确认。 ⑸地基处理及支垫——作业及吊车站位处地基应符合承载能力 要求,不足时应进行处理,支腿支垫措施到位,由监理进行确认。
第3节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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