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最新版)
2023年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2023年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铁路运输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推进铁路营业线建设的有序进行,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畅通,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施工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设、改扩建、维修和拆除铁路营业线的施工活动,包括站场、线路、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等方面的施工。
三、施工前准备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许可证件。
2.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送相关铁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确保施工期间的供水、供电、通信等条件满足施工需要。
4.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施工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
3.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相关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4.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施工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施工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影响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关铁路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6.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交付相关铁路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五、施工监督1.铁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2.铁路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铁路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施工单位上报的问题和意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六、安全保障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知施工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是铁路部门为统一管理铁路营业线施工工作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施工准备:规定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图纸的设计和审核、施工材料的采购、施工人员的培训等。
2. 施工组织与安排:明确了施工组织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规范了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了施工现场的布置和管理要求,包括工地标识、安全警示、施工设备的摆放、施工材料的储存等。
4. 施工质量管理:规范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施工记录的填写、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施工质量的评估等。
5. 施工安全管理: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职工培训、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
6. 施工监理与验收:规定了施工监理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包括施工监理的组织和协调、施工质量的验收和评估等。
7. 施工期限和工期管理:规定了施工期限的确定和工期的管理要求,明确了施工进度的控制和监督。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提高铁路营业线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证铁路运输的正常运营。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及相关作业。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营业线施工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第二章施工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施工计划的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安排的原则。
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第九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条对于高风险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管理办法
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 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
- 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 调度机构与施工单位对接,明确施工任务和时间节点;
- 确定施工人员及设备的配备计划;
- 编制施工的安全生产计划。
2. 施工任务的划分和安排:
- 根据工程要求和时间节点,划分施工任务;
- 根据施工任务,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确定每个作业环节的负责人;
- 制定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标准和安全措施。
3. 施工现场的管理:
- 按照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 组织施工人员按照作业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
- 进行质量验收,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 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4. 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 建立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巡检;
-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 向调度机构及时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5. 施工结束后的工作:
- 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 撤离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地点的秩序;
- 编制施工工程的总结报告,总结施工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 归档施工相关资料。
以上是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管理的一般办法,具体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高效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营业线指铁路运输企业所属的铁路线路,包括主线、支线、联络线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施工管理。
第二章前期准备第六条前期准备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包括工程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方面的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工程设计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进行,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九条招标投标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工期的合理、施工质量的达标。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部门的要求,配合监理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和意外事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竣工验收第十五条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划和设计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安全验收等,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相关部门申请工程竣工备案,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监督部门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的管理,提升施工工程的质量和效率,保障铁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工程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和技术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送铁路部门审批。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和环保。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与铁路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施工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铁路部门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工程符合要求。
第八条施工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验收,并提交相关的竣工资料。
第二章施工方案第九条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序、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组织及施工机械设备的配置等。
第十条施工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工期安排,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认真分析,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方案应与铁路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确保施工过程中与正常运营的铁路线路之间的安全和顺畅。
第三章管理和安全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划定施工现场的范围,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安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物资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手册,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铁路部门的要求,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落实环保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与铁路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第三章监督和检查第二十条铁路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工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要求。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详细描述
1. 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时间 、地点、范围、人员、设备、材料等, 确保施工过程有序、高效。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详细描述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操作规程、应急处 置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施工人 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面的内容。
教育形式
安全教育可以采用集中式教育、专 题讲座、现场演示等多种形式,提 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
培训效果评估
铁路局应对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评 估,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确保 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03
施工组织管理
施工计划编制与审批
总结词:合理规划,科学审批
3. 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计划进行动态 调整,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施工需求和 现场条件。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
制度内容
铁路局应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计划、审批程序、安全措施、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
制度执行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安全培训与教育
培训内容
铁路局应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安 全培训,包括施工安全知识、 应急处置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
用造成触电事故。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电工负责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禁止非 专业人员操作用电设施。
05
安全检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监督
安全检查制度
01
02
03
定期检查
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频率和时间,确保施工过 程中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 发现。
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施工环节或设备 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 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 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保障运营和旅客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营业线的施工管理,包括铁路线路、桥梁、涵洞、隧道、车站、设备等的施工。
第三条施工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科学施工、文明施工、高效施工”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施工工作。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送相关铁路管理部门审批。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和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测量,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完善。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铁路规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安排人员和设备的调度,协调各个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岗位交接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预警机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
第四章施工后的工作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妥善处理废弃物和污染物,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档案,并报送相关铁路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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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最新版)总则第1条为做好xxxx营业线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涉及营业线的施工进度,确保行车安全,根据xx《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规定,并结合xxxxx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营业线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4条营业线施工要本着充分准备、集中力量、缩短非正常行车时间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管理组织领导第5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组织,保证营业线改造期间运输、施工安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组织,公司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各位副总经理成员:xxxxx各参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第6条涉及到xxx、xxxx、xxxx、xxxx管理的营业线施工,实行分类管理。
(一)对铁路局管理的营业线按(2009)138号文委托铁路局代建的,由铁路局自行管理与负责安全。
(二)公司组织建设涉及铁路局管理的营业线施工,按所在铁路局的管理办法,公司组织进行施工方案的报批与实施。
(三)xxx公司管理的营业线施工改造,xx公司履行铁路局行车管理与设备管理的职责。
第7条公司相关部门职责(一)工程部1、会同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划分委托代建工程的范围,分劈费用,确定甲供材料种类,并签订合同。
2、督促设计提供施工便线与过渡工程方案的设计。
审查营业线防护、施工方案、过渡方案,主管领导审定后报送相关铁路局或xx公司。
3、检查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放行列车的情况。
(二)物资设备部1、督促设计提供施工便线与信号、通信、接触网过渡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方案、过渡方案,主管领导审定后报送相关铁路局或xx公司。
2、保证营业线施工甲供料供应。
3、审定营业线旧料管理办法,检查旧料回收。
4、办理工程用旧料审批。
5、盯控信号过渡与联锁施工,防止错排错办进路。
(三)安质部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设备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
2、检查施工单位自轮设备安全措施。
3、检查施工单位旧料回收。
4、检查营业线卸料安全措施。
5、盯控施工过渡期的道岔开启钉固。
6、参加或组织行车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四)公司领导小组1、组织营业线拨接、拆除插入道岔、开通微机联锁等工程项目的施工。
2、研究确定营业线施工的较大问题。
(五)公司段落指挥部1、组织施工单位与设备单位(含公路等)签订安全配合协议,督促施工单位配备电缆探测仪等必备设备。
2、组织施工单位制定上线设备的安全措施。
3、组织施工单位制定营业线卸料的安全措施。
4、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对营业线防护、施工便线和信号过渡方案等做专业设计。
5、组织施工单位、设计配合人员讨论研究营业线施工方案、过渡方案,初审意见报公司工程部、物资部,安全措施报安质部。
6、组织甲供料到场,检查其他用料与施工机械、人员到位情况,检查人员培训情况。
7、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工作。
负责检查施工前方案、人员、材料、机具的准备工作;组织封锁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各专业的流程与衔接工作;掌握施工进度,协调解决施工临时发生的问题;组织落实道岔钉固开启人员,检查确认放行列车条件。
8、负责检查监督监理单位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9、组织检查新开通的设备质量,落实阶梯式提速。
10、检查施工单位上线车辆防溜措施落实情况。
第8条xx公司职责xx公司要确立建设与运输“两确保、两不误”的原则,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做到运输、施工两不误。
要确立行车调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所有影响设备稳定与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纳入施工计划,统一按调度命令组织施工。
(一)施工准备1、配备手持电台等与现场联络设备。
2、设备单位之间签订安全配合协议。
3、检查施工单位上线车辆设备状况。
4、审查上线自轮设备行车安全措施并安排停放站点与股道。
5、审查影响行车设备的施工方案与联锁方案。
6、审批并下达月度施工计划。
7、制订施工期间的行车措施。
(二)施工期间1、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下达次日施工计划。
2、组织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落实施工登销记制度。
3、组织施工单位车辆联挂进出车站,确认停留车防溜措施4、非正常行车条件下引导接发列车。
5、未纳入月计划的施工原则上不准施工,特殊情况报公司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6、审查联锁试验方案,确认联锁试验记录,未确认联锁关系正确前不准开通运行。
7、监控拆除插入道岔的开启钉固,负责钉固道岔的钩锁。
8、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认列车开通放行条件。
9、接收拆除的旧设备、旧材料。
(三)设备开通使用后按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监护施工单位对行车设备的养护,已接管设备按阶梯式提速办法实现行车设备达速。
第9条设计单位成立设计配合小组,对营业线防护、施工便线和信号过渡方案等做专业设计,提供指导性施工方案和提出确保安全的有关措施。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指导性施工安全方案等。
第10条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组长的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按照安全法规、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第11条施工单位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营业线施工领导组,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和“六位一体”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
施工过渡工程第12条设计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进行过渡工程勘察设计,提出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和保证安全运营的具体措施;要优化设计方案和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减少线路换边拨接次数,减少过渡工程;要根据规程规范、线路条件和运输需要,合理选择便线的曲线半径以及其他技术标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设计审查部门要按照正式工程进行审查。
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施工和实施工程监理。
施工单位要对既有设备布置进行现场核对,根据设计文件和审查后的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编制施工过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并实施旁站监理,参与竣工验收。
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部门要参加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和施工过渡方案的审查工作,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全过程对换边拨接地段施工进行指导监督。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过渡工程的监督,检查施工过渡方案,对实施过程和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监督。
第13条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
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所接入或移动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机。
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第14条过渡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
过渡工程除xx拨接地段外,其他应提前进行验收。
对不能预先轧道的过渡工程,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运营单位,也不得开通运营。
第15条过渡工程的开通速度和运行速度由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和施工资料提出申请,经运营单位审查后确定。
验收合格的过渡工程,由运营单位(维管单位)维护,开通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
施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运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设备维护负责。
有关费用按规定办理。
工程验收交接第16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基建、更新改造项目必须达到设计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且竣工资料齐全后方可申请验交。
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接管准备工作,对新增人员提前进行培训,提前调配到位。
第17条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建设单位按照xx《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及时组织工程验收交接。
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
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第18条车站信联闭设备施工后,必须封锁进行全面的联锁试验,确认联锁关系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涉及列车进路使用的设备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联锁试验。
列控设备须动态试验正确后方可开通使用。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19条确保施工安全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的共同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第20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指导性施工安全方案等。
第21条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第22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