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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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既有线边施工的物资、设备、车辆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在与营业 线基本等高并行的地段施工,靠既有线一侧距钢轨2米外设置明显的限 界桩和拉限界绳,限界桩、绳要求:限界桩可采用木杆、竹杆、钢管, 限界桩须钉立牢固,限界桩地面以上1-1.2m高,5-10m一个桩,刷红白 或黑白相间的油漆,20cm分节,限界桩距既有钢轨2m以上,限界绳用 塑料编织网、三角旗绳或绳索,无特殊情况施工人员不越过限界绳,设 备、材料不得侵入限界绳内。
目录
第一章 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要求
第二章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一些基本知识
第一节 营业线施工定义及要求 第二节 营业线施工防护办法 第三节 营业线作业要求 第四节 施 工 作 业 第五节 既有线施工规定 第六节 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章 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和要求
4、营业线施工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 要求快速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 的一切施工,且人员、机具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复线和站内线路上 作业来车必须停止作业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5、非内部职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道口看 守员等特殊工种。
第二条 涉及营业线及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做到(8不准1卡死): (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2)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3)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不准施工; (4)施工相关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 (5)施工负责人不明确和包保盯控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安全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9)卡死施工开通前的确认及点后整修和检查关。
使用的有效条例、规范、文件 1、《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10.2--2003) 5、铁路工务、行车安全细则 6、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08)190号 7、各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措施、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章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一些 基本知识
第一节 营业线施工定义及要求
营业线施工定义: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 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一条;营业线施工要求
1、营业线要点施工实行“住勤制”,指定专人(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 络员持证上岗)到车站办理登记、销记手续,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
第二节 营业线施工防护办法
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两端车站、双线应在来车方向的车站设驻站联络
员,施工现场设防护员。 施工占用线路作业时,应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 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的预报信号后,应做撤离准备。当施工负责人
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 在区间线路上进行的作业不妨碍行车安全时,可不设置防护信号;但应
2、封锁施工采用三级防护,即驻站联络员、两端施工防护人员(遇曲 线和不能通视等情况,增设中间防护员)和现场安全员;以上人员配备 必需的通讯联络设备和防护设备。
3、作业前,应认真作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 设置好防护,施工作业中,要随时掌握好进度和安全质量,施工完毕, 要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机具、材料无侵限才能收工。
(3)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作业完成后,经施工、 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 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 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调度员开通线路。
第三条 铁路限界;
对机车车辆和接近线路的建筑物、设备所规定的不允许超越的轮廓尺寸, 为铁路限界。基本分为建筑接近限界和机车车辆限界。
建筑限界包括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 (ν≤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 限界(160km/h<ν ≤ 200km/h)、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装载限界及客货共 线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建筑限界和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200km/h<ν ≤ 350km/h) 。 第四条 营业线防护备品
信号与标志(作业标、停车信号牌、减速信号牌、“T”字牌、减速地点 标、信号灯火炬、喇叭、响墩、红黄信号旗、对讲机、短路铜线等)
第二条 营业线施工施工登销记制度
(1)进行施工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驻站 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检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 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由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 令。
(2)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 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 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 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 责人。
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0~1000米处列车运行方向(双向在列车运行正方 向)的左侧路肩上,设置作业标防护。
营业线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如下:
第三节 营业线作业要求
第一条;营业线施工作业基本要求: 把外部劳务和民工管理纳入本单位职工管理范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
议。对外部劳务和民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作业时 必须由技术熟练、懂安全、善管理的职工带领;民工在营业线上进行作 业,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带班和设施工防护。施工防护员必须 先于职工、民工上班,晚于职工、民工下班。 凡是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所有施工项目,施工期间不管有无设备管理 单位人员在旁监护,都必须有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安全(防护)员现场监 护,安全(防护)员须持证佩带明显标识上岗,检查安全防护是否到位、 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按规范操作,及时处置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 因素。

要 求: 基于对铁路安全高速、跨越式发展和铁路营业线施工高风险的特点,铁
道部和有关部门最近几年不断实行更新出台一系列的铁路施工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铁路施工单位在接到新文件信息后,自己要学 习,更要及时组织项目部、及施工队学习,传达新文件精神,并贯彻落 实,对搞好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至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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