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
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为解决当前政务数据资源条块分割、标准不一、“信息孤岛”突出、开发利用水平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管理,促进政务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范我省行政区域内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活动。
第三条政务数据资源管理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汇聚整合、共享交换、有效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数据资源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务部门应明确本部门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机构,承担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等相关工作。
省级政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本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第七条运营中心和第三方机构作为服务提供方,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章编目采集第八条政务数据资源实行统一目录管理。
省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明确政务数据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按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要求,省级政务部门负责编制、维护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市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维护本地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
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应在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修订或行政管理职能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更新。
省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统筹汇总各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
第十条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由省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门共建形成的主题信息资源目录由主题信息资源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和维护。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0.19•【字号】粤府办〔2022〕32号•【施行日期】2022.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2〕32号韶关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0月19日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韶关以生态保护为前提重构产业竞争新优势,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更新改造、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为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作出示范。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韶关传统老工业和资源型产业初步实现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集群和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初显成效。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100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森林覆盖率达75%。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3•【字号】粤府函〔2020〕328号•【施行日期】2020.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11月3日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加快广东数字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根据《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要求,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有利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要素流通、核心技术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数字治理、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数字经济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着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深化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探索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发展经验,引领带动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二)建设原则。
——系统布局、统筹推进。
坚持系统思维和战略思维,按照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及“一核一带一区”等重大战略任务部署,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领域各类试点示范,系统推进广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

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9月22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
省长马兴瑞2021年10月18日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数据采集、使用、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实施的公共数据采集、使用、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
电力、水务、燃气、通信、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施公共服务以外的数据采集、使用、管理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共数据管理,或者法律法规对公共数据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公共数据,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二)数源部门,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某一类公共数据的法定采集部门;(三)数据主体,是指相关数据所指向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四)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是指在数字政府改革模式下,集约建设的省市一体化的政务大数据中心,分为省级节点和地级以上市分节点,是承载数据汇聚、共享、分析等功能的载体。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09•【字号】清府办函〔2021〕125号•【施行日期】202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125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9日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
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有关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以推动我市数字政府“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开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局面,为清远打造成为融湾崛起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魅力后花园提供数字化支撑。
一、构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提升办事指南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实现超过500个事项“四免”优化,实现高频服务事项100%“指尖办”,推动实现电子证照在市、县、镇三级全覆盖应用。
全面推行“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动次数,达到平均即办程度95%以上。
加快清远市基层减负便民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减负。
2021年推动100个“一件事”集成服务落地实施。
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操作手册-数据申请-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说明书

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操作手册-数据申请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目录第一章文档简介 (1)第二章数据申请流程 (1)第三章操作指引 (2)3.1登录 (2)3.2查询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3选择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4申请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5审批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6获取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7查看我的申请 (2)3.8发起用数需求 (15)第一章文档简介本手册提供给通过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产品选购(数据申请)的数据需求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便于工作人员通过本手册能快速熟悉数据申请的流程及操作。
系统链接:https:///index/第二章数据申请流程图1:数据申请流程图目前,系统支持的可申请数据包括库表、接口、文件、证照和地图。
●库表数据(有条件共享)流程说明:发起-申请-审核-备案-实施-签收-评价-办结;●库表数据(无条件共享)流程说明:发起-申请-备案-实施-签收-评价-办结;●接口、文件、证照、地图数据(有条件共享)流程说明:发起-申请-审核-备案-实施-签收-评价-办结;●接口、文件、证照、地图数据(无条件共享)流程说明:发起-申请-备案-实施-签收-评价-办结;第三章操作指引3.1登录政府人员采用统一认证账号登录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深府〔2020〕89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等要求,聚焦“优政、兴业、惠民”,建设主动、精准、智能的整体数字政府,发展数据要素资源依法自由流动的蓬勃数字经济,提供安全可信、平等普惠的数字市民服务,打造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市民三位一体的数字深圳,助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高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打造具有深度学习能力的鹏城智能体,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
融合人工智能(AI)、5G、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城市数字底座,打造城市智能中枢,推进业务一体化融合,实现全域感知、全网协同和全场景智慧,让城市能感知、会思考、可进化、有温度。
全市“1+4”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体系日臻完善(“1”即“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4”即“公共服务、城市治理、数字经济和安全防控”4大板块)。
新型基础设施全面优化,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便捷化和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及企业获取公共服务体验持续优化,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一体化服务、管理和治理格局全面建立;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部分细分领域全国领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粤府办〔2018〕50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8〕5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为解决当前政务数据资源条块分割、标准不一、“信息孤岛”突出、开发利用水平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管理,促进政务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范我省行政区域内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活动。
第三条政务数据资源管理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汇聚整合、共享交换、有效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数据资源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务部门应明确本部门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机构,承担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等相关工作。
省级政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本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第七条运营中心和第三方机构作为服务提供方,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章编目采集第八条政务数据资源实行统一目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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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
记者陈燕广东“数字政府”建设再次向前迈出一步。
日前,广东省出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提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遵循“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
同时,广东正在建设省市县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为政务数据共享提供技术和平台保障。
政务数据如何实现共享?如何保障数据安全?南都记者采访了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方和运维执行方。
数据共享
实现群众办事更便利
此次办法的制定,是为解决当前政务数据资源条块分割、标准不一、“信息孤岛”突出、开发利用水平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管理,促进政务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希望通过办法解决以前各部门数据共享中角色不清晰的问题,同时明确所有共享的数据资源归政府所有。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处长陈峻华介绍,政务数据共享最终是要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提交材料、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因此各政府部门要以共享优先的原则来获得政务数据,如果共享数据库里有这个数据了,原则上讲就不能再通过其他方式重复采集。
政务数据共享还要解决以往部门间数据共享流程特别冗长、复杂、繁琐的问题,实现数据及时高效共享,让共享难不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办法也为电子证照应用提供保障。
例如,广东已签发了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身份证等多种证件的电子证照,办法为这些电子证照的使用效力提供了政策保障。
陈峻华表示,政务数据共享是为了让数据流动起来,支撑各类业务和服务的需要,包括老百姓办事的民生类服务需求,诸如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提升营商环境的服务和应用需求,以及各部门之间提高行政效率的业务需求。
“政务数据共享要提供鲜活、高质量的数据资源。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副总工兼数据管理与开发部总经理程晶带领团队负责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和运营。
他介绍,以前数据汇聚共享可能一次性就完了,后续没有更新,但数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已经旧了。
“今后数据就像血液一样,通过数据治理,不断会有新的数据提供,保证数据及时、高质量,这就是鲜活”。
程晶介绍,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除了提供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还将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公共平台建设能力,他们将从寻求数据共享渠道中解放出来,去关注上层的数据应用。
数据赋能
提升政府信息化能力和服务能力
实现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只是第一步。
陈峻华表示,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要促进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汇聚数据、提供大数据平台,来提升政府的信息能力,进一步推进提升各部门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社会。
以前政府各部门也基于各自系统内部数据进行分析应用,这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可以产生一些增值服务,随着社会发展,如果不融合更多部门相关数据一起挖掘分析,就存在局限性。
政务数据共享后,一方面,各部门可以接触、使用到更多、更广的数据源和数据类型,通过挖掘和分析利用数据,可以催生更多创新服务提供给社会。
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现大数据资源的分析利用。
“现在很多部门不清楚到底有什么数据,哪些能够帮助其负责的相应业务,政务数据对他来说是一个黑盒,只清楚自己的,不清楚外面的。
当把彼此之间的门打开以后,未来的想象空间是巨大的。
”程晶认为,对于各部门来说,数据共享联合先进技术,再结合其本身业务诉求,无形中能帮助各部门拓展整体数据化思维,这在数据层面也是一种赋能。
程晶表示,“数字政府”最为核心的就是数据,从“数字政府”应用层面,对数据源内在价
值的深度挖掘,能够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包括未来智慧城市建设需要的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都需要有足够种类、高质量的数据支撑。
数据安全
所有数据在一个体系内流转
“数据安全是生命线!”程晶表示,数据安全是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过程中极为重视的问题。
一方面,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另一方面,通过顶层设计来保障数据安全。
办法提出,政务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和政务部门的安全责任。
程晶举例说明,以前A部门找B部门要数据,B部门是数据源部门,数据批量交付之后,如果出了什么问题,责任怎么划分?数据在分散的体系间流转,部门间对数据的溯源和流向不清晰,这也是造成以往数据共享难的原因之一。
现在设计的是省市县一体化的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可以在一个体系内流转,所有数据的流动、使用可以溯源、审计,数据源部门也清楚数据到底用到什么地方去了,从而打消各部门共享数据安全性的疑虑。
同时,数据不离开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各部门可以通过分析,经过审核、审计后把结果带走,但是本身的数据,尤其是敏感的数据,都必须按分级分类的要求在体系内进行流转,这样既能保证数据使用的各类需求,也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陈峻华介绍,目前正按照数据安全体系规划,推动数据分级分类。
这意味着,对不同级别的数据,将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同时,体系内的数据,可以针对不同的角色,在体系内进行开放和屏蔽隔离,保证不同角色不同人调用相应级别的数据。
数据使用有了安全保障,那数据安全监管谁来负责?陈峻华介绍,在数据分级分类的基础上推进“分确三权”。
针对省大数据中心的运维执行方,聘请具有涉密资质的机构作为安全管理方,对运维执行方使用数据、开发应用数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估、审计。
而针对运维执行方和安全管理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公安、网信、保密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对政务数据安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总量已逾83亿条
据悉,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部署,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已开始建设省级数据量最大、数据融合较彻底的大数据平台,为实现”数字政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目前,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已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5大类公共基础数据库。
基础库已初步建成并对外提供数据共享、接口服务等各类数据服务。
该中心已对47个省级部门、7个地级以上市共享了近2400类数据,数据总量逾83亿条;提供各类数据服务接口222个,其中,电子证照库开通服务58个,日均调用7.8万次。
(广东发布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建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