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陈晓之争(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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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领导学角度看国美陈晓与黄光裕之间的权力之争

从领导学角度看国美陈晓与黄光裕之间的权力之争

从领导学角度看国美陈晓与黄光裕之间的权力之争1.事件背景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之一,1987年,黄光裕及哥哥在黄俊钦在北京挂出“国美电器店”的招牌,店面仅百多平方米。

在他的领导下,国美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家电连锁零售商,黄光裕被认为是个商业天才,他对国美的贡献以及在国美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在国美电器当政时期,黄光裕是个威严的老板,据一位就职于国美的高管介绍,当黄光裕想好了一件事,或者是布置工作时,现场绝对安静,大家都无条件服从。

黄光裕对员工的管理严厉到了苛刻的地步,但是接受采访的高管表示理解,他们认为没有黄光裕的霸道,就不会有国美的盘子。

总体来讲,管理层及员工对黄光裕是信任的,而且他们觉得黄光裕很讲义气,一个突出的例子是黄光裕对于出走后又回归的老臣,不仅不会排斥,还可能会安排更高的职位。

2004年6月,黄光裕的鹏润集团以83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其22个城市94家国美门店资产的65%股权,国美电器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

黄光裕家族掌握33%左右股权,机构投资者占有33%的股权,其他投资者占34%。

国美电器股权相对稳定,作为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控制国美电器的日常运作。

2008年,曾经的中国首富,国美电器前主席,黄光裕因违规操作股票被拘。

法院一审判决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宣判后,黄光裕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以及罚金过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黄光裕出事对国美形成了较大冲击,业内对国美的资金链以及后期运营一度产生了怀疑。

黄光裕被拘后,传言四起,关于黄光裕如何犯罪、所犯何罪的版本林林总总,不胫而走,不仅相关人士在媒体上亮相发言,民间也有各种揣测,结论不外乎,年轻首富以贿赂的方式结成神秘关系网,在关系网的庇佑下,进行了超额贷款、内幕交易、瞒报税款等犯罪行为。

同时,他还将上市公司国美电器当成了取款机,历年累计套现135亿元,成为“胡润套现富豪榜”的冠军。

国美案 黄光裕

国美案  黄光裕

国美案黄光裕,陈晓之争(一)人物:黄光裕:创业22年,铺就零售网络。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09年4月有消息称,因经济问题接受调查的国美电器前主席、中国前首富黄光裕因不堪压力,在北京的看守所内自杀,幸被警员及时发现,后康复。

2009胡润慈善榜(第60名)。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010年8月5日,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公布,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

2011年7月11日,黄光裕竞购英国退役航母,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陈晓:陈晓于1985年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6年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

2005年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6年7月,国美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在合并正式落下帷幕的第12天,陈晓担任国美电器总裁。

2009年他又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2011年3月,陈晓将辞去董事局主席一职。

2011年4月底,陈晓称国美存在财务漏洞,其股价已经涨到顶端,而很多机构已经选择了撤出,这样的股票在投资价值上没有前途。

(二)国美案①18日凌晨,黄光裕发布国美大股东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1.陈晓乘人之危,阴谋窃取公司的控制权和国美人共同的历史成果和未来的事业发展平台,企图变“国美电器”为“美国电器”!2.联手贝恩资本,和他们签订了极为苛刻的融资协议;接着,又笼络了某些高管人员,意图控制整个公司;他不顾及国美的任何历史和感情,不顾一切地推行“去黄光裕化”。

3. “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

4.控制董事局后,他还想利用股东大会的信任,继续发行新股,联手国外资本,妄图使国美电器这个来之不易的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5.做法却是为了满足其个人的野心。

为此,他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业道德!践踏中国传统最基本的道德底线!②2010年08月20日国美董事局昨发出近5000字的《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1.关闭门店是粉饰业绩?回应:资金紧张迫不得已,当时应对因黄总个人行为导致公司资金紧张而迫不得已的有效止血措施之一。

2010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事件分析

2010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事件分析

2010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事件分析一、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始末2010年国美电器创始人兼大股东黄光裕和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的控制权之争甚嚣尘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国美电器是由黄光裕在1987年白手起家创办起来的家电连锁销售企业,1992年在香港上市,一直雄霸国内家电销售的头把交椅,黄光裕在国美也是说一不二。

然而,2008年11月,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随后,陈晓接替黄光裕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为国美控制权之争埋下伏笔。

为应对债务危机,陈晓主导了美国贝恩资本进入国美接受了贝恩的苛刻条款,黄光裕在狱中对此投出反对票否决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进入董事局,陈晓却率董事会推翻股东大会结果,重新委任贝恩资本的三名董事加入国美电器董事局。

至此,陈晓完全控制董事局,黄陈二人的矛盾也公开并激化。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发表公开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公司执行董事职位。

次日,国美董事局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在媒体推动下国美的控制权之争迅速上升为全民关注的社会热点。

黄陈战略分歧、贝恩债转股、董事局的股份增发权、大股东为防止股权稀释而增持……国美之争,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月。

9月28日,国美股东大会表决,黄光裕的提案除取消董事局增发授权获得支持外,罢免陈晓职务等四项提案均被否决,但是由于国美商标和三百多家未上市门店由黄光裕持有,国美的未来仍然扑朔迷离。

12月17日刚刚举行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委任两名由国美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和增加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从11人增加至13人的决议案,任命邹晓春为执行董事,黄燕虹为非执行董事。

至此,黄光裕终于在董事会内拥有了自己信任的两名代表,这次特别股东大会也似乎被贴上了“和解”的标签,但也有人指,国美控制权之争今后将转为董事会内斗。

国美控制权之争,必将成为中国管理学上的经典案例。

它不仅涉及忠诚与背叛的商业道德评价,更反映了资本文明的游戏规则,将企业经营战略的连续和协同、民营企业的公司化治理中对职业经理人的约束与控制、创业大股东的地位与利益保护等问题鲜明而生动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国美股权之争

国美股权之争
国美黄光裕与陈晓之争
财务管理10组
目录
黄光裕简介 陈晓简介 事件的始末 经营者与所有者 时间的反思
黄光裕在1987年创办的国美电器目前 已发展成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企业。2004 年销售额238亿元,在中国所有连锁企业
中排名第二。除了零售之外,黄光裕在地
产方面也有数十亿的投资,并在今年初成 立了国美置业。
公司结构、治理等制度方面补充、调整的不及时为一个企业健康发展留下很 多隐患,对一个家族企业的上市公司而言,该如何确保创始股东的权益不受损伤。
“国美事件谁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彼此的尊重”。如果对大股东有所顾及, 也不会有陈黄大战的爆发。国美事件后许多家族式企业开始反思公司制度,并以 此为鉴试图调整原有管理模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合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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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选IanAndrewReynolds 为国美非执行董事
重选竺稼为国 美非执行董事
重选王励弘为国美非执行董事
矛盾的双方
所有者
公司
经营者
所有者
随着家族式企业的发展,创始股东与公司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 因为没有健康的公司制度,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三重治理下职业经 理人、公司创始人、投资者之间的矛盾重重。如何对创始人定位显得刻不容缓。
最终“道德”被推举至最高点,黄、陈之争对创业者们不仅是一种极为深刻 的“风险教育”,也使正在成长的中国职业经理人阶层,背负道德审判的十字架, 在推进企业管理变革时更加如履薄冰。

国美股权之争—案例

国美股权之争—案例
公司治 理的问题
如二股东联手职业经理人控制董事会反对大股东资 产注入、大股东持股33%但在董事会中没有对应席 位、大股东提出的战略调整建议无法得到董事会采 纳、大股东和管理层之间无法有效沟通而发生商战 导致浪费大量公司资源影响经营业绩等。
(二)国美控制权争夺缘由探索
• 2010年10月、11月,双方继续谈判, 达成谅解备忘录 (邹黄打入董事会,陈 晓留任)
• 2011 年3 月10 日 ,陈晓正式退出国美 董事会。
三、案例评析
• (一)国美电器控制权更换的四个阶段 • (二)国美控制权争夺缘由探索 • (三)控制权之争折射的公司治理问题 • (四)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法律规制的完善
所有战略和经营,由于其骠悍的管理魄力和骁勇 的战略眼光,以及国美独创的类金融发展模式, 国美迅速扩张为中国家电连锁零售业第一。
2、国美高速发展时期
黄光裕相对控股时期 仍表现为一股独大,出现的问题包括公众股东回报不
佳、董事会受控而通过不利公司的回购、未实施股权 激励而引发管理层多次动荡及出走。具体表现为黄减 持国美股票以套取资金投资地产业和归还赌债,其股 权不断稀释下降至33.98%,控制董事会通过公司回购 其股票超百亿元,将上市公司变成大股东的“提款 机”;张志铭、华天、何炬等力主股权激励的高管因 未获黄光裕支持离开国美,造成人才流失。
国美之争看似大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 控制权之争,实质上是传统家族式治理和现代 企业公司治理两种制度之间的博弈。而公司治 理制度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后危机时代民营企业 走出困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后 危机时代的中国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到底应当 选择怎样的制度模式? 相关法律如何进行规制 和完善? 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研究和 探讨的现实问题。

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控制权之争,始于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信函。

国美董事局次日随即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之后国美电器定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由股东投票表决黄光裕关于罢免陈晓职位等五项决议。

这场争夺战的实质是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

现代企业具有股权分散化的趋势,股权分散虽然有利于防止“一股独大”问题的出现,但也为经理人阶层“造反”提供了可能。

从公司发展的历史来看,公司创始人被职业经理人夺取控制权的案例还不在少数。

在国美的股权结构中,黄光裕间接持有约3成的股份,是国美持股最大的股东,也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持股5%的主要股东”的规定,虽未绝对控股,但对公司的影响力十分巨大。

此外,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公司先后经历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发行上市等阶段,虽然逐步稀释了黄光裕的持股比例,但黄光裕一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到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控制权才逐渐旁落给以陈晓等职业经理人为首的董事会。

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在立法理念和技术上都足够先进,不输给任何一部国外的公司法。

但是,在现实中,公司法的理念却并没有深入人心。

在律师接触到的案例中,发现我国目前的股东们普遍缺乏现代公司法的知识,不懂得利用现代公司法的理念来管理公司,这些表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公司设立之初,不懂得利用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来分配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管理制度。

律师发现,很多投资者在决定设立一家公司时,往往只盯着经济利益,只想着如何把公司尽快做大,让公司赚钱,却忽视了从一开始就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公司章程,用来规范股东之间、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股东和职工之间的关系。

具体表现就是出资协议书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很多都是用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样本,没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添加内容,缺乏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管理意识,一旦股东之间出现纠纷,往往找不到解决的依据和办法,最后只能看着好好的公司断送掉。

二、在律师的办案过程中,已经遇到不只一个这样的案例:公司成立之初,股东齐心协力做业务,公司迅速发展壮大,等公司赢利巨大,牵扯到利益分配时,股东之间却出现纠纷,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股东之间在公司的发展方向、管理理念上发生争执,导致股东之间互相争斗,但是由于公司章程没有对纠纷解决机制做出明确约定,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有的甚至导致公司解散。

国美黄光裕陈晓恩怨

国美黄光裕陈晓恩怨

国美再发公开信回应指责:2004年就已外资化2010年08月20日据今日凌晨消息,国美董事局昨发出近5000字的《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除回应黄光裕方面多项指责外,还呼吁所有国美员工在攸关公司命运的关键时刻团结起来,“不传谣不信谣”。

这也是国美董事局向全体员工发布的第二封公开信,一共就6个问题进行了回答和说明。

关闭门店是粉饰业绩?回应:资金紧张迫不得已针对“关闭门店是粉饰业绩”一说,公开信称,关店是当时应对因黄总个人行为导致公司资金紧张而迫不得已的有效止血措施之一。

就“联手贝恩,签订苛刻的融资协议”一说,公开信称,在投资者的选择中,既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同时又保证大股东的权益成为当时谈判的焦点。

公司管理层跟贝恩、华平、KKR、黑石、TBG、凯雷等投资者逐一接触,只有贝恩接受了维持大股东股权基本不变的融资方案。

关于“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发期权,变相收买人心”一说,公开信称,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案,是基于2009年当时公司并未完全走出危机的实际状况,同时竞争对手频繁地采取各种方式来动摇、吸引公司的各级高管,更基于相当一部分高管长期在公司服务以及在此次危机中的突出表现。

“国美”变成“美国”?回应:2004年就已外资化董事会、管理层的职责到底该向谁负责?公开信称,“在情、理、法之间只有将法、理排在前,才能建立符合市场及公众价值判断标准的情,那才是真正的大爱长情。

”关于将“国美”变成“美国”的外资论,公开信称,实质上国美电器本身就是一家在海外上市的外资企业,其大股东就是在百慕大注册的ShinningCrownHoldingsInc,“黄总在连续五年减持套现一百余亿的对象也几乎都是海外投资者,2005年进入国美的华平就是其中之一。

若说国美外资化,早在2004年上市初期已就成为现实了。

”关于国美的未来,公开信最后称,“未来五年我们相信在现有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门店场地经营转变为商品经营,提升单店效益、优化网络为基础实现门店总数2000家、销售规模达1800亿的目标,将激励着我们在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以下是《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全文: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各位国美同仁:大家好!2010年8月18日黄光裕先生全资控股的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Inc公司发布了一封国美大股东致国美全体员工的一封信,指责陈晓董事长以关店来粉饰业绩,牺牲了市场份额,被苏宁全面超越;利用大股东的信任一步步掌舵国美,却在此后落棋三步,即以苛刻协议引入贝恩;“慷股东之慨,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企图发行新股将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等等。

管理学原理案例分析-国美电器股权之争

管理学原理案例分析-国美电器股权之争

【案例】国美电器控股权之争2010年,企业界最吸引人们目光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28日晚尘埃落定,根据国美管理层当晚7时许公布的投票结果,由黄光裕一方提出的5项决议案除“即时撤销一般授权”一条获股东投票通过外,其余4项均被否决,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得以留任;而由陈晓一方提出的决议案悉数获得通过。

至此,闹得沸沸扬扬的国美电器“黄陈之战”并未如外界预想的那样画下句点。

业界人士认为,双方围绕国美控制权的“战争”仍将继续,国美的未来难以预料。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作为企业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内部权力矛盾的经典案例,国美“内战”已然在中国企业规范化发展道路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简单回顾一下事件的经过:8月4日,国美电器(00493.HK)大股东黄光裕做出“困兽之斗”,通过控股的Shinning Crown,提出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动议,并要求撤销陈晓的国美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

黄光裕提出的动议还包括,撤消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职务,但保留公司行政副总裁一职,提名邹晓春、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

8月5日,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8月9日,黄燕虹称:陈晓因私欲改变发展方向。

8月12日,针对黄氏家族对公司经营业绩放缓和停滞的质疑,国美电器4位副总裁和财务总监12日表示,将共同进退。

国美电器副总裁孙一丁、李俊涛、牟贵先、何阳青及财务总监方巍12日集体亮相,首次公开披露自2008年11月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拘押后公司面临的种种危机。

8月18日,黄光裕发表名为《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的公开信称陈晓欲使国美变外资8月19日,国美董事局发出《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除回应黄光裕方面多项指责外,还呼吁所有国美员工在攸关公司命运的关键时刻团结起来。

公开信称,黄总在连续五年减持套现一百余亿的对象也几乎都是海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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