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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指由创造者的智力劳动所形成的用于获取经济利益的独特资产。

在全球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下面将介绍十个典型的保护知识产权案例,旨在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手段。

案例一:苹果 vs. 三星在智能手机市场上,苹果和三星一直是竞争对手。

2011年,苹果起诉三星侵犯其外观设计和技术专利权,包括手机外观和触控技术等方面。

经过长时间的诉讼,最终苹果获得了赔偿,并且三星被禁止销售涉案产品。

案例二:迪士尼 vs. 滴答屋山姆·伯顿执导的电影《奇幻森林》中的角色“圣杯兔”和日本品牌滴答屋的吉祥物“码头兔”外貌相似,引起了迪士尼的注意。

迪士尼起诉滴答屋侵犯其版权,最终法院判决滴答屋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迪士尼损失。

案例三:特斯拉 vs. 本田特斯拉汽车公司拥有多项电动汽车技术专利,保护了其技术优势。

然而,本田公司在推出其电动汽车时,涉嫌侵犯了特斯拉的专利。

特斯拉提起诉讼,并最终赢得了案件,本田被判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案例四:著名大师的艺术作品著名画家梵高、毕加索和达芬奇等大师的艺术作品被广泛破解和复制,盗版问题严重。

艺术品保护机构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这些作品的版权保护,维护了艺术家的合法权益。

案例五:药物专利保护制药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药物研发,一旦成功研制出新药,为了保护其独特性和商业利益,需要申请专利。

一个经典的案例是Viagra (伟哥)的专利保护,有效维护了辉瑞公司的市场垄断地位。

案例六:音乐版权问题音乐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许多音乐作曲家、演唱家和音乐公司在保护其音乐版权上进行了大量努力。

例如,泰勒·斯威夫特的唱片公司和音乐版权公司起诉在视频分享网站上上传未经授权的音乐视频的侵权行为。

案例七:软件和互联网公司的专利保护软件和互联网行业发展迅速,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

例如,谷歌和微软等大型科技公司通过购买和申请专利,以保护其独特的创新技术,加强了合法竞争。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创新成果和促进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内外法律实践中,不乏一些具有典型性的知识产权案例。

本文将就其中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学习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苹果与三星专利战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战可谓备受瞩目,两家科技巨头之间长期存在专利侵权纠纷。

苹果起诉三星侵犯其多个外观和软件方面的专利,而三星则以反击起诉苹果同样侵犯其专利权。

经过多次诉讼和调解,双方最终在全球达成和解,终止了这场旷日持久的专利战。

二、微软与国内山寨软件生产商纠纷山寨软件生产商生产和销售盗版软件,严重侵犯了微软的知识产权。

微软通过长期的调查和取证,成功起诉了多家山寨软件生产商,并取得了赔偿。

这起案件不仅保护了微软的知识产权,也起到了对侵权者的震慑作用。

三、华为与美国高通专利纠纷华为与美国高通之间的专利纠纷也备受关注。

美国高通起诉华为侵犯其多项无线通信技术专利,要求华为支付高额赔偿。

华为则进行了专利无效宣告,并提出反诉指控高通垄断市场。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阿里巴巴与淘宝卖家侵权纠纷在电商领域,阿里巴巴作为中国知名企业,一直倡导知识产权保护。

阿里巴巴将淘宝注册商标保护为自有知识产权,并通过举报、取证等方式打击侵权行为。

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淘宝卖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促进了整个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百事公司与可口可乐公司商标争议百事公司发起了一场商标争议诉讼,指控可口可乐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

这起官司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成为近年来商标诉讼中的典型案例之一。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维护了各自的商标权益。

六、华为与海思半导体专利保护案华为内部子公司海思半导体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专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华为采取了严格的专利保护措施,以确保这些专利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体现了企业内部专利保护的重要性。

七、日本富士胶片公司与苹果专利争议日本富士胶片公司起诉苹果侵犯其相机专利,要求苹果停售涉案产品并支付巨额赔偿。

2023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3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3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一、“网红奶茶店商标保卫战”有一家超火的网红奶茶店,那味道独特,装修也特别吸引人,在年轻人里超级火爆。

结果呢,就有一些不良商家啊,看着眼红。

他们偷偷地想用这个奶茶店的商标,在别的地方开假店。

这可把真的奶茶店老板气坏了,于是就开启了一场商标保卫战。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啊,好的商标就像一个宝贝,大家都得好好保护,那些想蹭热度的可不能让他们得逞。

二、“小说抄袭风波”有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辛辛苦苦写了本小说,那情节、人物都是自己一点点构思出来的。

结果呢,突然发现市面上有本新书,情节跟自己的特别像,就像是照镜子一样,只是改了改人物名字。

这作家那叫一个委屈啊,自己的心血被人这么轻易就剽窃了。

这就好比你种了一棵果树,好不容易果子快熟了,别人跑过来摘走了还说是自己种的。

最后经过一番周折,抄袭的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也让所有的创作者都松了口气,知道抄袭是绝对不行的。

三、“科技公司的专利大对决”两家科技公司都在研发新的智能手机技术。

A公司好不容易研究出了一种新的电池续航技术,能让手机用一整天都不用充电。

这可是个大突破啊!可是B公司呢,被发现偷偷用了类似的技术在他们新推出的手机上。

A公司肯定不干啊,就拿着自己的专利证书和各种研发证据,和B公司对簿公堂。

这就像两个武林高手,在争夺一本绝世秘籍的归属权。

这场对决也让大家看到了在科技领域,专利保护是多么的重要,只有这样,大家才有动力去创新。

四、“动漫形象被盗用的烦恼”有个超级可爱的动漫形象,是一家动漫公司花了好几年才创作出来的。

这个小动漫形象深受小朋友和大朋友的喜爱,周边产品卖得可好了。

结果有一些小作坊,为了赚快钱,就私自把这个动漫形象印在各种劣质的产品上,什么玩具啊、文具啊。

这动漫公司发现后,赶紧采取行动。

这就好比自己精心养大的孩子,被别人拐去赚钱了。

这个案例让大家知道,那些独特的动漫形象也都是有知识产权的,不能随便乱用。

五、“传统手工艺的知识产权之争”在一个小地方,有一种传统的手工艺,比如说制作精美的刺绣手帕。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一、专利权保护案例:1.1 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纠纷案简介:苹果公司指控三星侵犯其多项方式专利权,包括设计和技术专利。

该案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并对智能方式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专利权纠纷、法院裁决的结果以及对双方公司的影响。

1.2 谷歌与Oracle版权侵权案简介:Oracle公司指控谷歌在其Android操作系统中,使用了Java编程语言的部分版权代码而未经授权支付版权费。

这是一起重要的软件版权侵权案件。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法律争议、陪审团裁决和上诉结果,以及对软件开发领域的影响。

二、商标权保护案例:2.1 路易威登商标保护案简介: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多次与不同厂商对抗,保护其“LV”商标免受侵权。

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商标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路易威登与多家制售假冒商品的公司之间的法律较量,以及对奢侈品领域商标保护的启示。

2.2 Nike与Adidas商标侵权案简介:运动鞋巨头Nike和Adidas之间的商标侵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双方就商标设计和商标词的相似之处展开了争议。

细节:详细介绍这起案件的诉讼过程、裁决结果以及对运动鞋行业商标保护的影响。

三、著作权保护案例:3.1 迪士尼与制假售盗版影片案简介:迪士尼公司多次与制造假冒销售盗版迪士尼影片的组织进行侵权诉讼。

这是一个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迪士尼与不法组织之间的法律纠纷、判决结果以及对娱乐产业著作权保护的启示。

3.2 爱迪生与爱迪生电影制片公司版权纠纷案简介: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与他的电影制片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版权纠纷。

这是一个有关著作权与公司所有权的典型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爱迪生与电影公司之间的纠纷、法院判决以及对创作者和公司合作关系的影响。

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发明人或其继续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2:商标权:指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独占权。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一、专利权纠纷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项发明专利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专利为共同发明,双方均享有专利权。

案例2:丙公司侵犯丁公司的专利权,法院判决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丁公司经济损失。

二、商标权纠纷案例案例1:戊公司与己公司就某商标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商标为共同所有,双方均享有商标权。

案例2:庚公司侵犯辛公司的商标权,法院判决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辛公司经济损失。

三、著作权纠纷案例案例1:壬公司与癸公司就某作品著作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作品为共同创作,双方均享有著作权。

案例2:甲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网站上转载乙公司的文章,法院判决甲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

四、不正当竞争案例案例1:丁公司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与戊公司相似的包装装潢,法院认定丁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2:己公司在其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对富于竞争性的商业活动进行营销推广,法院认定己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商业秘密保护案例案例1:庚公司在与辛公司的商业竞争中,非法获取了辛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辛公司经济损失。

案例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乙公司的员工跳槽至甲公司并泄露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六、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案例案例1:丙公司侵犯丁公司的专利权,法院判决丙公司赔偿丁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案例2:戊公司侵犯己公司的商标权,法院判决戊公司赔偿己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七、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案例案例1:关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管辖问题,法院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型和特点,确定管辖法院。

案例2:关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和举证责任问题,法院根据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确定举证责任和证据效力。

八、知识产权综合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项发明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纠纷,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全面判决。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 苹果公司 vs. 三星电子:专利侵权案在这个典型案例中,苹果公司对三星电子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苹果公司声称三星电子的智能手机外观及操作系统等方面存在抄袭行为。

该案件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最终苹果公司获得胜诉,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2. 贝聿铭 vs. 中国建筑公司:版权侵权案这个案例中,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起诉中国建筑公司侵犯其设计作品的版权。

贝聿铭指控中国建筑公司在建设北京国家大剧院项目时未经授权使用了其设计方案。

法院最终判定中国建筑公司侵权,并要求支付巨额赔偿。

3. 艺术家 vs.印刷厂:著作权侵权案在这个案例中,某知名艺术家发现他的画作被某印刷厂擅自复制并出售。

艺术家对印刷厂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法院经过调查和鉴定后认定印刷厂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决印刷厂赔偿艺术家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网络大作家 vs.小说盗版网站:网络版权侵权案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典型案例中,一位知名网络大作家发现他的小说被某盗版网站非法传播。

该作家对该盗版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

法院最终判决该盗版网站违反了著作权法,要求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

5. 玩具公司 vs.制假者:商标侵权案在玩具行业,保护商标权益尤为重要。

这个案例中,一家知名玩具公司发现有制假者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冒充其品牌。

玩具公司及时发起诉讼,要求制假者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判定制假者侵犯了玩具公司的商标权,裁定制假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电影制作公司 vs.侵权网站:影视作品侵权案在电影制作行业,保护影视作品的版权也是一大挑战。

这个典型案例中,一家知名电影制作公司发现一家侵权网站非法上传并传播其最新电影作品。

制作公司对侵权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该侵权网站侵犯了制作公司的版权,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款项。

7. 音乐家 vs.音乐平台:音乐著作权案在音乐行业,保护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1 著作权侵权案例1.2 商标侵权案例1.3 专利侵权案例2、知识产权许可案例2.1 著作权许可案例2.2 商标许可案例2.3 专利许可案例3、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案例3.1 著作权纠纷解决案例3.2 商标纠纷解决案例3.3 专利纠纷解决案例4、商业秘密保护案例4.1 员工泄密案例4.2 竞业限制案例4.3 商业机密保护案例5、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案例5.1 国际著作权保护案例5.2 国际商标保护案例5.3 国际专利保护案例6、知识产权管理案例6.1 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案例6.2 知识产权合作管理案例6.3 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案例7、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案例7.1 网络著作权保护案例7.2 网络商标保护案例7.3 网络专利保护案例8、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8.1 伪劣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案例 8.2 广告虚假宣传案例8.3 侵犯消费者知识产权案例9、公共利益保护案例9.1 健康环保知识产权保护案例9.2 新能源知识产权保护案例9.3 生物资源保护案例10、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0.1 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0.2 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0.3 跨界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案例附件:1、相关法律文件附件2、诉讼案例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著作权:指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署名权、发布权、修改权等。

2、商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包括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标志等。

3、专利:用于保护发明创造的独特技术或产品的专有权。

4、商业秘密:企业和个人掌握的不为公众所知的具有经济价值的信息。

5、员工泄密:企业内部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外部相关方的行为。

6、竞业限制:在员工离职后,对其从事竞业活动的时间、地域和范围进行限制的制度。

7、商业机密保护:保护商业秘密不被侵犯的措施和策略。

8、国际著作权保护:跨国界维护著作权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9、网络著作权保护:在互联网环境下维护著作权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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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

独创性是构成作品的必要条件,也是确定著作权范围的重要因素。

本案表明,对那些运用公有领域的素材进行再创造、其独创性程度并不高的作品不能给予过度保护,同时应将公有领域部分排除出保护范围之外。

案例三:金杯“轻型客车”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原告: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公司)被告:秦皇岛金程自动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金程公司)被告:**天驰飞宇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天驰飞宇公司)【案情】原告华晨金杯公司是名称为“轻型客车SY6484”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原告发现被告天驰飞宇公司**了由金程公司制造的金程海狮轻型客车,后以该客车外观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将被告诉至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将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进行对比,两者构成相同或近似,被告金程公司生产的涉案轻型客车构成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

被告天驰飞宇公司**了涉案侵权轻型客车,但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进货渠道,在该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金程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仿冒他人汽车外观设计专利的纠纷屡见不鲜。

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制止仿冒行为,对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四:“汉王文本王”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汉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汉王公司)被告: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简称武进教育局)【案情】原告汉王公司开发出汉王光学字符识别系统软件(简称“汉王文本王”软件),并将此软件与硬件相结合,研制出“汉王文本王”产品上市**。

被告武进教育局在国际互联网上设立了“武进教育信息网”站点,提供“汉王文本王文”软件下载,该软件原有的加密程序已被破坏,用户可自由下载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作为“汉王文本王”软件的著作权人,依法有权限制他人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此软件。

被告武进教育局在其网站上提供解密的“汉王文本王”软件下载服务的行为构成侵权。

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目前,互联网上侵犯著作权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必须加大对著作权人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破坏著作权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在网络上提供软件的下载服务,即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例五: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庄羽被告:郭敬明被告:春风文艺出版社(简称春风出版社)被告:**图书大厦有限公司(简称**图书大厦)【案情】原告庄羽创作完成小说《圈里圈外》并出版发行。

此后,被告郭敬明创作、春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问世。

原告庄羽认为,被告的小说抄袭其作品《圈里圈外》,故将郭敬明、春风出版社及**图书大厦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郭敬明创作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在诸多主要情节、一般情节、语句上与原告作品相同或者相近似,剽窃了原告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主要人物,造成两部作品在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被告春风出版社存在过错,应与郭敬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判决,被告郭敬明、春风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如果侵犯著作人身权情节严重,适用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仍不足以抚慰权利人所受精神损害的,还应当判令侵权人支付著作权人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既是对权利人所受精神损害予以的适当弥补,也是对被告严重侵权行为的一种惩戒。

案例六:《刀郎》歌曲专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大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大圣公司)被告:**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简称**飞乐公司)被告:潘晓峰被告:**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案情】“刀郎”为歌手罗林的艺名,其演唱的歌曲被收录到《刀郎》个人专辑中,该专辑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原告**大圣公司是《刀郎》专辑的中国大陆总经销商,其设计了《刀郎》专辑的包装封面文字、图案和歌词本版式。

被告潘晓峰是**飞乐公司的签约歌手,**飞乐公司以“刀郎”为名发行的潘晓峰专辑使用了与《刀郎》专辑近似的包装、装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刀郎》专辑特有的包装、歌曲名称等均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识别性。

被告使用“刀郎”以及与原告专辑相似的包装、装潢易使消费者对演唱者、词曲作者和专辑整体产生误认,存在假冒原告专辑或假借原告专辑知名度的故意,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判决被告**飞乐公司、潘晓峰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1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中,“刀郎”一词作为已有术语属于公共领域,但用于特定人、特定产品并加以设计,并产生一定知名度的情况下即具有专有属性。

被告专辑中突出使用“刀郎”,同时擅自使用与原告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致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例七:“长城”葡萄酒商标侵权纠纷案原告:中国粮**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中粮**)被告:**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被告:南昌开心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被告:秦皇岛洪胜酒业有限公司,【案情】“长城及图”是原告中粮**使用在其葡萄酒产品上的注册商标并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原告认为被告使用“嘉裕长城”商标制造和**各种葡萄酒,侵犯其商标权给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亿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长城”商标中的文字具有识别原告葡萄酒产品的显著性,构成其主要部分。

被告“嘉裕长城”虽由文字和图形组合而成,但足以使相关公众将含有“长城”文字的“嘉裕长城”商标的葡萄酒产品与原告产品相混淆,或认为两者在来源上具有特定联系。

被告的“嘉裕长城”商标使用了原告“长城”商标最具显著性的文字构成要素,侵犯了原告“长城”商标专用权。

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法院目前涉案标的、判赔数额最高的知识产权案件。

商标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权,尤其是驰名商标更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

假冒、搭便车等各种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八:“环球娱乐网”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步升公司)被告:**名人环球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名人公司)【案情】原告步升公司对许巍演唱的《纯真》等4首歌曲享有录音制作者权。

被告名人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环球娱乐网”()上向公众提供这4首歌曲的再现视听、铃声下仔服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作为涉案歌曲的录音制作者,对该歌曲享有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被告作为网络内容提供商,应对所提供的信息合法性承担审查义务,但其未征得原告许可,且未支付报酬,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综合考虑涉案歌曲的数量、被告的侵权情节、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难点,人民法院确定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具体案情,适用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以及法定赔偿等赔偿方法。

通过赔偿数额的确定,以充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行为。

案例九:“中国科学院”名称权及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中国科学院被告:**中科弘天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弘天弘公司)【案情】被告中科弘天弘公司是与原告中国科学院并无任何法律关系的企业,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经营设施、网站及广告宣传品中使用中国科学院名称和院徽,并宣称其是“唯一与中国科学院合作”的公司,被告的行为已使社会公众认为该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存在密切联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科学院名称、院徽均系中国科学院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相区分的重要标志,对于中国科学院而言意义重大。

被告在其经营活动中大量使用中国科学院名称、院徽,其行为无合法根据,已侵犯了中国科学院的名称权及对院徽享有的著作权。

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法人名称权是一种具有直接财产利益的人格权,恶意对法人名称进行混淆或者进行攀附性使用,可能导致淡化他人法人名称的区别性特征,甚至损害他人对法人的社会评价。

对擅自使用他人法人名称的侵权行为,应予惩处。

案例十:“组合屏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原告:华润励致洋行家私(珠海)有限公司(简称华润励致公司)被告:**市威望通用家俱有限公司(简称威望通用公司)【案情】原告华润励致公司是名称为“组合屏风”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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