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文文书立卷和蒙文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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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大事记(1982-1991年)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大事记(1982-1991年)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大事记(1982-1991年)□杨静1982年4月1-5日全区盟市档案局长座谈会在赤峰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档案局馆长座谈会纪要和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安庆洙的讲话,着重讨论城建档案工作、档案史料编研「作和评定档案干部业务职称工作等问题。

5月内蒙古档案馆办公楼竣工.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总投资60余万元。

6月内蒙古档案局、馆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开展档案业务干部职称评定的试点工作。

至1983年底,全区共评出5名档案专业高级职称人员,102名档案专业中级职称人员。

8月17日内蒙古档案局制定《自治区直属机关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检查验收试行办法》。

从9月起,内蒙古档案局组织人员,对内蒙古直属机关的档案进行检査验收。

12月27H-1983年1月3日全区档案工作会议召开。

旗县以上档案局、馆,各大厂矿档案部门负责人,区直机关、大专院校办公室负责人共253人出席会议。

内蒙古党委副书记千奋勇、内蒙古人民政府副主席郝秀山参加开幕式。

千奋勇作讲话。

是年凉城县麦胡图乡胜利村农民李亮在经营承包土地过程中建立田间档案.粮食显著增产.全村有100余户村民效仿他建立田间档案.实行科学种田.粮食产量均大幅度增产。

1983年3月内蒙古档案馆建立“档案陈列室”.陈列档案材料共380多卷(件),时间跨度从顺治元年(1644年)至1980年。

内蒙古党政领导廷懋、王铎、孔飞、千奋勇、林蔚然、苏和、黄厚、奇峻山、陈炳宇等先后参观。

杨植霖(原内蒙古党委书记、政府副主席)于1985年7月4日题写“内蒙古档案陈列室”匾名。

4月12日-5月30日内蒙古档案工作第三协作组——包头市、乌海市、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进行档案工作互检,共检查60个单位,42个合格。

6月特木额任内蒙古档案局局长。

9月16日在机构改革中,内蒙古档案局降为准厅级,由内蒙古党委办公厅领导,内设办公室、教研室(事业编制)、文书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处、科技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处.下设档案馆。

《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修改内容解读

《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修改内容解读

政策解读E—fDa//;dayshbjb@ 《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修改内容解读□穆林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蒙古文档案管理规范XDB15/T368-2001,以下简称旧《规范》)在2001年公布,是全区档案管理过程中首次用业务标准替代业务文件的尝试"经过18年的实践. 2018年11月20H,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新的《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XDB15/T 368-2018,以下简称新《规范》)新《规范》在应对当前档案工作变化和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旧《规范》做了一些修改—、修改背景2000年的旧《规范》解决r蒙古文档案管理没有标准的问题,给出了全区统一的蒙古文档案整理方法、装具样式和目录格式。

十多年来,蒙古文档案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1.旧《规范》引用的档案行业标准发生了变化新版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已于2016年6月1日起执行,在组件要求、整理流程、档号内容、装订方法、归档章样式上做了新的规定,去掉了馆编件号和室编件号的区别。

《规范》的引用标准发生变化,有必要将新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吸收到新《规范》中《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对少数民族文字文本进行了规范.但由于蒙古文为世界上少有的竖排文字,直接套用《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有困难,需要在《规范》增加解决横排文字和竖排文字在冃录中产生格式冲突,蒙汉对照冃录在数据库中对照检索困难的难题。

2.蒙古文档案的形式发生了变化。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内蒙古自治区的基层苏木、嘎査还在形成完全用蒙古文形成的单一蒙古文档案.如1980年秋赤峰市巴林右旗在全国牧区中第一"推行“包畜到户”生产责任制.把全旗牲畜全部作价归户,当时在苏木和嘎査形成的档案,有许多是蒙古文书写的单一蒙古文卷进入21世纪后,单一蒙古文档案基本消失.蒙汉文混合档案大量增加,如用蒙古文或与汉文形成的草场承包档案、土地确权档案、社保档案、婚姻档案.在蒙医院产生的蒙古文处方、病历、医嘱;在蒙古语授课学校产生的蒙古文教学档案、学生档案等。

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精选文档】

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精选文档】

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精选文档】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

三、管理部门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办公室归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影印本。

2(公司档案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公司办公部门统一制定。

四、文件点收文书结案后移送归档时,应根据如下原则进行点收。

1(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立即追查归档。

2(如要抽查文件,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退回经办部门。

五、文件整理点收文件后,应对文件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整理。

1(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文件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

3(文件如有皱褶、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补整、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六、档案分类1(档案分类应视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

先按部门区分,然后依档案性质分为若干大类,之后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

2(档案分类应力求实用。

如果三级分类不够用,须在第三级之后增设第四级“细类”。

3(同一小类(或细类)的档案以装订于一个档夹为原则。

如档案较多,一个档夹不够用,可用两个以上的档类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找。

4(每一个档夹的封面内首页应设“目次表”,档案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

5(档号的表示方式为:AA—BBCCD—EE;其中,AA12121211212为经办部门代号,BB为大类号,CC为小类号,D为档案卷次,12121EE为档案目次。

12七、档案名称及编号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显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的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蒙文文书立卷和蒙文档案管理办法

蒙文文书立卷和蒙文档案管理办法

蒙文文书立卷和蒙文档案管理办法内档(1985)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自治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党和国家关于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条例、通则、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通行蒙汉两种文字。

各经党政机关工作中产生大量蒙文文书,形成大量蒙文档案,这是我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蒙文文书立卷和蒙文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增强民族团结,加快自治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自治区历史真实面貌,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各级机关对蒙文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

维护蒙文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章蒙文文书立卷第四条蒙文文书立卷的原则是:按照蒙文文书形成的规律和形式特点保持蒙文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立卷的方法是:依据立卷原则,灵活运用立卷特征。

根据蒙文文件的特点及其与相关汊文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程度;一、蒙文文件材料(包括译文正本),能单独构成案卷者,应单独立卷;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与相互有密切联系的汉文文件材料一起立卷:1、同一组织机构,同一年度、同一类别里蒙文文件材料太少不能单独立卷;2、与相关汉文文件不能分开的,例如蒙文请示(问文),汉文批复(答复),或汉文请示(问文),蒙文批复(答复)的;3、理同一案件形成的蒙汉文记录;4、一次会议形成的蒙汉文记录;5、一项统计的蒙汉文报表和文字材料;6、个或两个以上机关、单位关于同一问题或同一类问题的来往文书,包括合同、协议,来往函件等。

7、他联系紧密,互不可分的蒙汉文文件材料。

三、有领导人重要批改意见、有科学、历史、艺术研究价值的以及其它有重要价值的文件材料的译文底稿,立卷归档。

一般性译文底稿,文书部门保管一定时间后,自行销毁。

第六条蒙文的编目:一、纯蒙文卷的封面用蒙文填写,需要时间可以汉文填写里封;蒙汉合卷的封面。

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号

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号

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正文:---------------------------------------------------------------------------------------------------------------------------------------------------- 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号1991年12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法院行政文书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立卷归档方法,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由文书处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含专门法院)除诉讼文书以外的各种行政文书(含党、政、工、团等文书)的立卷归档。

第二章行政文书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第四条凡是反映人民法院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书材料,均属必须归档范围。

1.上级法院,上级或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召开的会议,制发的文件(含转发本院文件)本院需要贯彻执行的,检查本地区、本院工作形成的,以及任免、奖惩本院工作人员的文件,领导人讲话。

2.本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以及召开各项专业会议的文件材料。

3.本院制发(含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件及重要文件的修改稿,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制件。

4.本院(含院内各职能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计划、报告、总结、统计报表和条例、办法、章程、制度、简则等重要文件材料。

5.本院党、团、工会、妇女等组织召开代表大会,及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6.本院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信件、电报、电话记录等重要文件材料。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范文(4篇)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范文(4篇)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构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立卷归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文书档案,是指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以及提供证据及材料的各种记录。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文书档案管理的原则、管理机构和责任、档案的立卷归档流程、档案的保存和销毁、安全保密以及监督和检查等。

第二章文书档案管理的原则第五条文书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法律合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文书档案的合法性。

(二) 规范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方法和制度。

(三) 整体管理原则:将文书档案纳入机构的整体管理体系,做到协调一致。

(四) 安全保密原则:保护文书档案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丢失、泄漏和损毁。

(五) 便捷服务原则:为需要查询、复印或提供证据材料的相关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六) 法定期限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档案保存期限,确保档案正常保存和利用。

第三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六条机构领导是文书档案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监督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文书档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部门的文书档案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员是文书档案管理的专职人员,负责文书档案的组织、管理和维护。

第九条所有机构人员应当依照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维护和归档文书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立卷归档流程第十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应遵循以下流程:(一) 立卷:按照文件的主办单位或其他标识进行分类立卷,确保文件的整理和归类。

(二) 编制归档目录:根据立卷的文件,编制归档目录,确保归档的文件信息清晰明确。

(三) 编制档案编号:按照机构的编码规则编制档案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和可查询性。

(四) 归档存储:将归档目录和文件装订成册,并按照档案编号进行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doc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doc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1、文书立卷每年年初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首先要制订出当年可能形成文件的案卷类目,根据案卷类目做好平时的文件收集、分类工作。

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将文件按以下特征逐项分开。

①分年度。

将文件按其形成的年度分开。

②分级别。

将文件按其作者之间的关系分成上级、同级、下级。

对互相联系紧密的文件,如上级的批复、下级的请示应放在一起。

③分机构。

将文件按其产生或承办部门分开。

④分问题。

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⑤分期限。

根据《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在文书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文件各特征(问题、作者、时间、地区、文件名称、文件往来机关),分别组合成若干个案卷。

拟写案卷标题,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的内容。

案卷正式确定下来后,根据卷内文件时间、重要程序、问题、作者、地区、文件名称、文书往来机关等具体情况系统排列。

编写卷内文件的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拆除档案文件上的金属物,装订案卷;填写案卷封面,包括案卷标题、卷内文件的起止年月、页数、件数、保管期限、案卷编号等。

2、档案管理将档案库房的档案柜、架科学排列编号。

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

学习和掌握档案保护技术。

库房要有防高温、防潮、防盗、防光、防尘等安全设施,避免灰尘、有害气体、微生物、虫、鼠等对档案的危害。

3、档案利用准备检索工具。

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文件目录、资料卡片、档案资料存放索引、汇编有关文件、参考资料等,并积极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

查阅、借阅有关文件,需经秘书长批准;对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登记,然后在摘抄、复印件上注明出外、时间。

借阅档案,应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薄《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以便存查。

对借出的档案资料要按时收回入库。

4、档案统计建立档案收进、移出登记簿。

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档案鉴定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档案保管期限表,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3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3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是指企业或机构对于文书档案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文书档案的使用、归档、借阅、保管等工作。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本,供参考:一、文书档案的定义和分类1. 文书档案是指机构、部门或个人行为和活动所产生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商务文件、报表、合同、备忘录等。

2. 文书档案可根据其性质、用途、保存期限等进行分类,如行政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等。

二、文书档案的使用1. 文书档案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

2. 使用文书档案应填写相应的使用申请表,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 使用后的文书档案应及时归档,不得私自保留或外借。

三、文书档案的归档1. 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系统进行,确保档案的组织和检索便捷。

2. 归档前应对文书档案进行整理、摘要和索引等处理,有必要时应制作文件目录。

3. 归档文书档案应填写相应的归档登记表,并保留归档凭证。

4. 归档的文书档案应有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四、文书档案的借阅1. 文书档案的借阅应填写相应的借阅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

2. 借阅文书档案应在规定的借阅区域内进行,并不得影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借阅期限,应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4. 归还文书档案时应填写相应的归还登记表,并保留归还凭证。

五、文书档案的保管1. 文书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保持干燥、通风和防火等条件。

2. 档案室或档案柜应设置相应的进出门禁和监控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3. 定期对档案进行保管检查,防止遗失、损毁和泄露。

4. 长期保存的文书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和程序进行销毁或转交档案馆。

以上仅为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的一些基本要点,实际应根据企业或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化和细化,并加入对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培训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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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文文书立卷和蒙文档案管理办法
内档(1985)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自治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党和国家关于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条例、通则、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通行蒙汉两种文字。

各经党政机关工作中产生大量蒙文文书,形成大量蒙文档案,这是我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蒙文文书立卷和蒙文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增强民族团结,加快自治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自治区历史真实面貌,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各级机关对蒙文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

维护蒙文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章蒙文文书立卷
第四条蒙文文书立卷的原则是:按照蒙文文书形成的规律和形式特点保持蒙文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立卷的方法是:依据立卷原则,灵活运用立卷特征。

根据蒙文文件的特点及其与相关汊文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程度;
一、蒙文文件材料(包括译文正本),能单独构成案卷者,应单独立卷;
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与相互有密切联系的汉文文件材料一起立卷:
1、同一组织机构,同一年度、同一类别里蒙文文件材料太少不能单独立卷;
2、与相关汉文文件不能分开的,例如蒙文请示(问文),汉文批复(答复),或汉文
请示(问文),蒙文批复(答复)的;
3、理同一案件形成的蒙汉文记录;
4、一次会议形成的蒙汉文记录;
5、一项统计的蒙汉文报表和文字材料;
6、个或两个以上机关、单位关于同一问题或同一类问题的来往文书,包括合同、协
议,来往函件等。

7、他联系紧密,互不可分的蒙汉文文件材料。

三、有领导人重要批改意见、有科学、历史、艺术研究价值的以及其它有重要价值
的文件材料的译文底稿,立卷归档。

一般性译文底稿,文书部门保管一定时间后,自行销毁。

第六条蒙文的编目:
一、纯蒙文卷的封面用蒙文填写,需要时间可以汉文填写里封;蒙汉合卷的封面。

原则上应用蒙汉文填写,用一种文字填写封面时,可用另一种文字填写里封。

二、纯蒙文卷的卷内目录用蒙文填写;蒙汉合卷,蒙文文件用蒙文填写,汉文文件用汉文填写;有条件的作蒙汉文各填一套。

三、蒙文卷的备考表用蒙文填写;蒙汉文合卷,原则上用蒙汉文填写,或封面用哪种文字填写,就用哪种文字填写。

第三章蒙文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建立健全蒙文档案归档制度、保管保密制度、查阅利用制度、统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加强对蒙文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八条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对蒙文档案要收集齐全,按归制度向档案室归档,各机关档案室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条例,通则规定,对应进馆的蒙文档案,定期向档案馆移交。

第九条蒙文档案要以全宗为单位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

在同一年度,同一组织机构内的蒙文档案与汉文档案应统一排列、编目,统一排架管理。

第十条加强蒙文档案的保管。

档案库房必须坚固实用并应具有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湿、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第十一条做好蒙文档案的鉴定统计工作。

大划定蒙文档案的保管期限时,要适当从宽掌握。

蒙文历史档案一般不鉴定销毁。

蒙文档案的统计根据需要可列单项进行统计。

但要计入档案总数中。

第十二条在编制检索工具时,蒙文档案要用蒙文编制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等检索工具。

第十三条蒙汉文档案具有同等的凭证和参考作用。

各级档案部门应各级组织蒙文档案的提供利用,发挥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不适用于蒙文历史档案的整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各盟市旗县可以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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