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派监事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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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外派监事工作制度

专职外派监事工作制度

专职外派监事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明确公司对外派监事的职责和管理关系,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专职外派监事,是指公司对外投资时,由公司提名并派往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担任监事职务的人员。

第三条专职外派监事应遵循独立、公正、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专职外派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监事的任职条件与选拔第五条专职外派监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具备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二)熟悉公司或派驻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相应的经济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三)具备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认为担任外派监事所需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专职外派监事:(一)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三)其他不适合担任监事职务的人员。

第七条专职外派监事的选拔程序如下:(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业务需求,提出监事候选人;(二)对公司监事候选人进行考察、面试,了解其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等情况;(三)将考察合格的监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四)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五)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予以任命。

三、监事的职责与权利第八条专职外派监事的主要职责:(一)监督公司及派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防止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检查公司及派驻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三)监督公司及派驻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四)出席监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参股企业管理,完善外派人员工作制度,切实保障集团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提高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公司向所属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2.熟悉集团公司或派驻公司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履行董事监事职责;4.集团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外派人员:1.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员;2.与派驻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情形的人员;3.任职期间,其主管或分管工作存在错误或失误,给所任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4.集团公司认为不宜担任外派人员的其它情形.第五条外派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外派人员不得在其亲属担任重要职位或与外派人员有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关系的企业任职,也不得在与其本人、亲属发生或即将发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企业任职.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在外派人员任职前进行相关调查,外派人员应向集团公司说明情况;委派期间发生此类情况,应采取重新委派外派人员或亲属回避的方式解决.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第六条向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委派外派人员,由集团公司根据派驻公司情况和人员资格条件,通过相应程序提名、审核、批准,确定候选人选.同时,还可以采用公开竞聘、招聘、选聘方式,择优产生外派人员候选人,同时仍需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核、批准程序.第七条外派人员候选人确定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草拟委派文件,由法人代表签发,以集团公司名义向派驻公司发推荐函或委派函,派驻公司依据公司法及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第八条外派人员任期按照派驻公司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集团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公司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但当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或因工作调动或调整,或到退休年龄,或集团公司对其进行考核后认为不能胜任的,或违反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并对集团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时,集团公司应及时向投资企业出具要求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派出人员的资格条件建立外派人员人选库,筛选适合人员记录到人选库中备选.第四章外派人员权利、责任和义务第十条外派人员的权利:1.根据集团公司授权和派驻公司章程,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财务监督等职权;2.有权获取履行职务所需的派驻公司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3.有权对派驻公司的经营发展、投资计划、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提出建议;4.有权就增加或减少集团公司对派驻公司的投资、聘免派驻公司高管人员等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5.行使集团公司赋予的其它职权;6.法律法规和派驻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十一条外派董事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忠实履行职责;2.出席派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如出席股东会应取得集团公司的书面授权),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少于总次数的3/4,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时,应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委托有资格的人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应保证董事权利得到与集团公司意见一致的行使;3.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对需要集团公司形成意见的事项,应当在接到会议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集团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反馈意见和要求陈述意见并据此行使表决权;对于集团公司未形成意见或尚未讨论的议案、议题,应进行合理性和妥当性判断,谨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不侵犯派驻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按照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陈述意见并行使表决权;4.集团公司要求对其所在派驻公司有关事实、信息和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资料的,应当及时作出回复,并配合集团公司的检查、调查;5.协助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制订派驻控股公司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并在年度执行中予以有效的监督.6.非专任非领导班子成员董事人员每年到任职派驻公司调研不少于4次.第十二条外派监事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忠实履行职责;2.认真阅读派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深入了解并全面监督派驻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报告派驻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控股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督促派驻的参股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3.参加派驻公司监事会等相关会议次数不少于总次数的3/4,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时,应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委托有资格的人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参加会议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有关会议书面审议议案和决议文件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并将相关信息报告集团公司;4.参加会议时,对需要集团公司形成意见的事项,应当在接到会议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集团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反馈意见和要求陈述意见并据此行使表决权;对于集团公司未形成意见或尚未讨论的议案、议题,在不侵犯派驻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按照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陈述意见并行使表决权;5.协助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派驻公司定期提供财务月报、年报和规定的相关书面材料,协助对派驻公司进行的审计.6.兼职外派人员每年到任职派驻公司调研不少于4次.第十三条外派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经营层决定,忠实履行职责;2.对派驻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投资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时,须在该事项发生前后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集团公司;3.协助集团公司股东代表、派出的董事监事人员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反馈信息等.第十四条外派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派驻公司相同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集团公司和派驻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除经集团公司和派驻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不得与派驻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致使集团公司和派驻公司利益受损的,由外派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或发表意见时曾明确表明异议并记录在案的,可以免除责任.第十六条任职尚未结束的外派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使集团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外派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商业秘密保密等方面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外派人员卸任后,未经批准三年内不得到派驻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第十八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以及每个会计年度的年中,外派人员应向集团公司分别提交上一年度、半年度履行职务情况报告,报告中应如实反映派驻公司上一年度、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出席派驻公司相关会议情况、对该公司下一步发展的建议等.第五章外派人员的考核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按年度和任期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调整和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第二十条外派人员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主要从外派人员履职情况、派驻单位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集团公司协调配合情况等方面进行.第二十一条对外派人员的考核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对获得“优秀”评价的外派人员,可给予奖励.对获得“不合格”评价的外派人员,按本办法之规定撤销委派.第二十二条外派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集团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1.批评、责令改正;2.诫勉谈话;3.警告、出具警示函;4.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通过相关程序给予免职、劝辞、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5.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派驻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集团公司外派执行总监监事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外派执行总监监事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外派执行总监监事管理办法1. 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集团公司外派执行总监监事的管理,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外派执行总监监事的任职和工作行为。

2.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的要求2.1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忠诚履行职责。

2.2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具备对公司业务和战略的敏锐洞察力,能够有效领导和管理下属团队。

2.3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具备卓越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公司内外各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2.4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具备出色的决策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做出明智的决策,并能够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

3.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的任命和管理3.1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的任命由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决定,并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批。

3.2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服从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并向其汇报工作。

3.3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绩效评估标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4.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的权责和义务4.1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履行其职责,保护集团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4.2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定期向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冲突。

4.3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监督和检查下属团队的工作,促进团队协作和业务发展。

4.4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5.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的违纪和处分5.1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职业操守的行为,将根据相应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5.2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如发生严重失职行为导致集团公司损失,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并可能面临职务撤销等处分。

5.3 外派执行总监监事应自觉遵守相关约束和规定,提高法律意识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公司外派监事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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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目标
监事会工作职责
监事会工作流程
监事会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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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目标
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监事会工作目标之一是确保公司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监事会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监事会成员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经营决策、管理行为等进行 监督,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监事会成员应当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有权审查公 司的财务报表、财 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监事会应确保公司 的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应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发现异常情况及 时向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报告。
监事会应督促公司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防止财务风 险的发生。
调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监督
监事会需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财务状况、高管任免等事项进行监督 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担保等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监事会应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评估和监督 监事会需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严格监督
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 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 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和监督 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的管理,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派监事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二、外派监事的任职资格与职责
1. 外派监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2. 外派监事负责监督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并对外派监事会负责。

3. 外派监事应定期向集团公司监事会报告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选拔与任用
1. 外派监事的选拔应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集团公司监事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估,择优录用。

3. 外派监事一经任命,即按照规定程序向子公司董事会报到,并开始履行职责。

四、考核与奖惩
1. 集团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外派监事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
括工作绩效、职业操守、团队协作等方面。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外派监事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或调整职务。

3.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的外派监事,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解除其职务。

五、培训与发展
1. 集团公司应定期为外派监事提供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2. 鼓励外派监事参与公司内部交流,拓宽视野,促进个人职业发展。

六、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集团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2. 如遇法律法规变更或公司发展需要,集团公司监事会可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外派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

外派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

外派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一、前言外派监事会是一个国际化的组织,致力于监督和管理企业在国外的运营情况,保障企业在海外的利益和形象。

本年度工作计划是对外派监事会工作的规划和安排,旨在确保外派监事会能够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和管理职责,提高企业在海外的经营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总体目标本年度工作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以企业为中心,以风险管控和效益提升为导向,提高外派监事会的监事服务水平,优化监事会工作流程,加强与国外分支机构和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

通过这些工作,确保企业在国外的战略实施和业务发展能够得到保障,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三、具体工作安排1. 审议和完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和运营计划外派监事会将积极参与企业在海外的战略规划和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审议和完善相关计划,确保其符合国际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

2. 加强对海外分支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外派监事会将加强对海外分支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通过定期审计和检查,确保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合规、稳健、高效,及时纠正不足和风险,提升分支机构的经营绩效和风险控制能力。

3. 积极参与涉外风险事件的处理外派监事会将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在海外的风险事件处理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妥善应对风险事件,保障企业在国外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4. 优化监事会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外派监事会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效果,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确保监事会能够及时准确地履行其职责,促进企业在海外的战略实施和业务发展。

5. 加强与国外合作伙伴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外派监事会将积极加强与国外合作伙伴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取有益信息和资源,提高监事会在海外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保障企业在国外的合规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保障外派监事会将加强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团队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外派监事会能够高效地履行其监督和管理职责。

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外派董事和监事的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外派董事和监事是指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参股企业等境外机构时,派遣公司董事或监事前往境外机构担任董事或监事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外派董事和监事应当严格遵守国内和境外的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履行公司赋予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公司外派董事和监事的任免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所附的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条公司外派董事和监事的管理由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监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外派董事和监事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六条公司外派董事和监事应当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保护公司的利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七条公司外派董事和监事应当与境外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境外机构的经营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公司外派董事应当充分了解境外机构的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做到熟悉环境,融入团队。

第九条公司外派董事应当全面负责境外机构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

第十条公司外派董事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境外机构的重大事项,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预警等。

第十一条公司外派董事应当遵守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十二条公司外派董事应当在境外机构依法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公司外派董事应当积极参加境外机构的业务活动,提高公司在境外市场的竞争力。

第十四条公司外派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合规要求,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第三章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司外派监事应当定期对境外机构的财务状况进行查验和核实,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公司外派监事应当监督境外机构的管理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

股份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监事”,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或受托管理的公司委派董事、监事。

外派董事、监事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办法赋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职责和权力,必须勤勉尽责,竭力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有关法人治理文件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其管理职能延伸至控股子公司。

公司财务管理总部负责收集整理对外投资企业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对外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督、对控股子公司及公司为第一大股东的参股公司的审计和内部控制的评估;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为第一大股东的参股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建立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制度,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未建立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制度的,应遵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章外派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除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外,外派董事、监事还应当具备下列素质要求:1、正直和责任心。

外派董事应在个人和职业行为中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和正直的品质,愿意按公司决定行动并且愿意对自身行为负责。

2、敏锐的判断力。

外派董事应具备制定和评价公司的战略、经营计划以及其他关键性事项的能力,以及与之相关的知识,包括财务、会计、营销、企业战略,与企业相关的生产技术、有关本行业及公司运作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

3、财务知识。

外派董事一项重要任务是监控子公司的财务业绩,董事应能够解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应了解用来评估子公司业绩的财务比率和必要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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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派监事会工作方案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重要事项为监督重点的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落实出资人职责,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实现市属监管企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的全覆盖,完善外派监事会工作制度,规范外派监事会工作人员的行为,健全外派监事会年度考核机制,实施对监管企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项目、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行为的有效监督。

按照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工作年度计划安排,各监管企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工作的展开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研准备阶段。

各监管企业以现场推进会试点企业为基本模式,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对目前集团层面涉及监事会的工作职能进行梳理;按照一个监事会可同时监管3-5户企业的要求,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照体量、业务、区域等进行分类;通过学习调研等方式,初步拟定监事会工作规则、人员守则,运行机制等相关规章制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开展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监事会派驻阶段。

各监管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成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的派驻工作。

企业集团层面须设立监事会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外派监事会人员一般由3-5人组成,外派监事须具备履职能力。

第三阶段:监事会运作阶段。

监事会工作管理部门完成外派监事会工作流程的制订,做好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的协调沟通工作;各外派监事会按照规范化、格式化及文本化的要求,探索外派监事会的运作模式和议事方式,对企业重大项目、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做到基础台账齐全、档案资料完整。

(一)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外派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企业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工作推进。

各监管企业选派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能力,熟悉企业相关业务;职工监事要了解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文化能力和知识水平。

各监管企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外派监事会工作,全面落实外派监事会的知情权,企
业重要会议必须请监事会参加,重要信息要及时抄送监事会,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监事会通报,要自觉接受和配合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各外派监事会要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监事人员行为守则,强化自身约束,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保持外派监事会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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