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管理办法(2011年修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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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管理办法(2011年修改更新)

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管理办法(2011年修改更新)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2011年11月日发布———————————————————————————————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一、目的1、用量化指标对承运商的运作情况进行月度评价;2、根据月度评价结果,督促承运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3、通过季度考核,实现运作过程中对承运商的优胜劣汰;4、为年度业务招标承运商的准入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流公司诸城分公司、怀柔分公司、沙河分公司、长沙分公司、南海分公司销售物流业务承运商,其他业务(含供应分公司业务)承运商评价管理参考此办法。

三、术语解释1、基础指标:对承运商的评价结果起导向作用的业务指标,包括发运及时率、到达及时率、回单及时率、商品车质损率、运输事故率。

2、加分指标:根据承运商对物流公司的业务支持,如发生给被评价单位加分的指标,包括:协助发运(在保证自身业务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协助其他单位完成发运工作);协助公司完成特殊任务(向现有业务以外的临时性业务或者新开发业务提供人力或者物力支持);重大贡献(为物流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运营作出突出贡献)。

3、扣分指标:发生对商品车质量和物流公司运作产生严重影响的事项,包括:违规运作(如:违规背车、拉人、配货、加注劣质燃料、私改、甩单等);重特大责任事故;客户严重投诉;扰乱正常经营(如:罢运、扣车、私自停运)等。

四、职能职责1、资源管理本部1.1负责承运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建立,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完善调整;1.2负责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的汇总整理及档案的建立;1.3负责每月通报各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1.4负责对分公司基础数据记录情况及评价结果进行检查,对分公司的客观公正性进行通报;1.5负责依据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牵头对承运商的季度通报及考核的落实。

2、运营管理本部2.1负责协助资源管理本部对承运商评价指标的确认;2.2负责对承运商业务运作的过程管理,完成承运商业务运作环节的信息监控;2.3负责分公司运营管理部、销售物流部对月运营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性的审核;2.4负责根据各分公司运营管理部和销售物流部日常提报的扣分和加分项目数据,和日常运作监控的结果,对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评分;2.5负责对承运商季度考核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承运商管理办法

承运商管理办法

承运商管理办法承运商管理办法1. 背景和目的本文档描述了承运商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旨在确保有效的运输合作火伴关系,并提供一致的服务水平。

此管理办法适合于所有与公司合作的承运商。

2. 定义2.1 承运商:指与公司签订合同,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个人或者公司。

2.2 质量要求:指承运商向公司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期望,并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

3. 承运商选择与审查3.1 承运商选择公司会根据业务需求和服务质量要求,评估潜在承运商的能力、信誉以及合作意愿。

公司将根据合同价值和重要性的不同,选择合适数量的承运商,并建立合作关系。

3.2 承运商审查承运商在成为公司的合作火伴之前,需要接受公司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运输能力和设备状况的评估- 资质证书的验证(如执照、运输许可证等)- 运输保险的购买情况- 以往合作火伴的评价和口碑调查4. 合作火伴关系管理4.1 合同签订公司会与承运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运输范围和服务要求- 运输价格和费用结算方式- 运输时效要求和提前通知规定-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4.2 服务质量监控公司将定期对承运商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运输时效的准确性和符合性- 货物损坏和丢失的情况- 司机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4.3 问题处理如果公司发现承运商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公司将与承运商密切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公司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5. 法律要求和合规性承运商应遵守国家、地区或者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取得必要的许可证和资质证书。

公司将定期审查承运商的合规性,并与其合作,确保其持续遵守法律要求。

6. 附件本文档附带以下附件:- 承运商合同范本- 承运商评估表格- 承运商服务质量评估指标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同:根据《合同法》,是由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商议一致,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承运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管理标准

承运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管理标准

承运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管理标准一、目的:为了规范各承运商物流服务作业,督促各承运商不断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达成各承运商对本公司作出的服务质量承诺,现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各承运商。

三、内容:1.考评方式:本标准考评方式使用扣分制,每单位每月满分为100 分,按照有错必纠、责任落实的原则,根据考核制度实行对物流服务质量不良记录相应扣分;按月末或季末最后得分评出服务质量等级,为各承运商承运配额与承运资格重新审定的评比依据。

为鼓励各承运商提升服务质量,超标准完成运输任务(主要指到货时效)和提供其它优质服务的,本标准按规定给予加分,也列入评比依据。

2.扣分标准;(备注栏中处罚意见为除承担相应损失外承运方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及相关损失可由甲方从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应补齐合同规定的风险抵押金。

)3.严重违规处理:(1)如因承运商上述各违规行为,造成客户对我司索赔金额在10000 元人民币及以上时,我司承运商应向我公司支付 2 倍索赔金额,并勒令其整改。

如 1 年内出现 2 次此类事件,我司将取消其承运资格。

(2)如因承运商上列各违规行为,造成客户或市场业务员合理严重投诉的,扣分加重为 2 倍。

4.加分标准5.服务质量等级评比;每位承运商每月考评满分为 100 分, 60 分以下为不及格,如果连续三个月得分不及格,取消承运商资格; 60 一 75 分为 C 级,如果连续二个月得分为 C 级,运费顺延 20 天结算,并减少 50 %承运份额,并要求承运商整改,如整改后还不合格,则取消承运商资格; 75 一 90 分为 B 级,连续两个月得分为 B 级的,运费延迟15 天结算; 90 一 100 分为 A 级,连续三个月得分为 A 级的,可考虑增加其承运份额。

我公司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到承运商的负责人。

并每季度总体考件以每季度得分总成绩排序。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含表格)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含表格)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ISO9001:2015)一、总则1、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公司物流承运商的审核与使用,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承运商指我公司将运输业务外包给其它运输或物流企业来承运,这些承接我公司运输业务的企业,被称之为承运商。

3、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物流部所有的承运商管理。

二、承运商使用原则1、多承运商原则:至少保持2-3家承运商的合作关系,以规避因某个承运商出现异常而影响整个运输送货的工作。

2、分线合作原则:使用的2-3个合同承运商,根据其网点布局、运输单价、整体服务水平等情况,将公司运输业务分配给2-3个合同承运商负责,并报上级部门及监督部门批准备案。

三、承运商的资质要求1、证照合法、齐全、有效:主要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架代码证、行业资质证明。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要有自己的停车场、货物分拨中心、独立的办公场地等。

3、要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备的设备:对于公路承运商要有自己的运营车辆,有自营的运输网点。

4、资信良好:对承运商的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要了解清楚,要求承运商信誉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

5、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货品追踪负责人等。

6、防风险能力强:专人负责车辆、货物有相关保险,有理赔能力及赔付及时。

四、承运商的甄选程序1、收集资料:遵循本办法所规定的承运商的资质要求,多渠道收集运输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初步了解运输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办公地点、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运输报价等信息。

2、初步筛选:由物流经理对收集的运输供应商进行初步的筛选,选出与我公司要求相匹配的2-4个整合实力较强的运输供应商作为备选承运商,并建立其档案。

3、约谈:由物流部约备选承运商,就双方合作的意向进行商谈,即进一步对备选承运商进行了解,也对我公司物流特点进行说明,包括送货区域、运量、结算方式、出货时间、运输时效要求、交货要求(如:上楼)、运输费用等,并要求备选运输商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与《运输方案》、填写《承运商情况调查表》。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邮政电子商务【发布部门】国家邮政局【发布日期】2011.08【实施日期】201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年8月)为推进快递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科学发展,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快递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实施。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简称快递企业),按照服务品牌申请参加企业等级评定。

第四条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工作设立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应当报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指导和监督等级评定工作,受理和审议有异议的评定结果,以及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由中国快递协会邀请有关专家组建,负责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评议审定,并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负责向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本地区快递企业参加等级评定,并承担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按照快递企业经营范围和业务种类分为三类。

一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或经营同城快递业务;二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三是经营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

承运商管理办法(两篇)

承运商管理办法(两篇)

引言:承运商管理办法是指用于管理承运商活动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

这些办法旨在确保承运商在执行运输任务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保障货物的安全和顺利运输。

本文将详细介绍承运商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承运商选择与评估、合同管理、运输安全与风险控制、运费结算和质量监督等五个大点。

概述:承运商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承运商的行为,提高运输效率和质量,降低运输风险。

承运商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对运输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也对货主和承运商双方的利益都具有积极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承运商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办法。

正文:一、承运商选择与评估1.明确需求:货主应首先明确运输需求和要求,包括货物类型、运输量、运输时间等。

这有助于筛选和评估合适的承运商。

2.承运商资质评估:货主应对承运商进行资质评估,包括注册资金、经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等。

评估结果有助于筛选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承运商。

3.运力匹配:货主应根据需要评估承运商的运力是否满足要求,包括车辆数量、车辆类型和装载能力等。

合理匹配运力有助于提高运输效率和降低成本。

二、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双方应签订正式合同,明确运输条件、运输价格、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避免纠纷发生。

2.履约监督:货主应定期对承运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准时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

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有助于保障货物安全和顺利运输。

3.合同变更与解除: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合同变更或解除,必要时可以协商修订合同内容以适应运输需求的变化。

三、运输安全与风险控制1.安全管理制度:承运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货物装载与固定、行车安全规范、货物保护等,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风险评估与预防:承运商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加固车辆、设立报警装置等。

3.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承运商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保障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承运商评价与选择管理办法

承运商评价与选择管理办法

承运商评价与选择管理办法一、目的与范围为选择能力强、规范承运商的评价、选择及重新评价机制,努力构建和培养一支合格的承运商队伍,确保公司运输管理符合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承运商;承运商包括向公司提供所有运输服务的运输物流企业。

二、组织和职责1.公司设承运商评价小组,负责对相关文件的修订审核以及对承运商的集中评价,确定合格承运商和供货等级。

组长:公司主管运输总经理助理组员: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财务部、营销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主管2.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承运商的评价、选择工作。

3.财务部、营销公司参与对承运商的日常考核和评价工作。

三、承运商评价程序1.新承运商评价程序(1)生产与物料控制部首先对新承运商进行尽职调查和资质审查。

a.对于国内注册的新承运商,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变更信息、《税务登记证》、《银行资信证明》、《代理协议》、资质证、体系认证等)、产品资料及其它信息,并填报《承运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一);b.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对承运商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整理归档。

必要时到承运商经营场所进行第二方审核。

资质评价合格的新承运商,进入发货试用程序。

(2)发货试用。

生产与物料控制部组织对新承运商发货试用,经试用合格的,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牵头、财务部和营销公司对新承运方的发货保证能力进行评价和审核,主要是服务水平和质量风险控制能力方面,填制《承运商发货保证能力评价表》(附二),提出纳入合格承运商及发货等级意见后,形成《合格承运商审批表》(附三),报公司承运商评价小组批准后,列入合格承运商名录。

2.合格承运商动态管理(1)当承运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将直接取消其承运资格。

a.承运方经营范围及业务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b.一年内承运商累计发货准时交付率低于60%;c.对公司发出的整改措施无力改进或不愿改进的;d.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承运商资格取消的条款;e.对承运商第二方审核得分较低或发现严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f.公司承运商评审及审核为不合格,且承运商整改不力的;g.提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的;h.要求承运商进行相关赔偿,但承运商未完全按时执行的;i.停止承运达一年以上的,并确认以后也不再发生承运关系的;j.向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支付佣金或回扣的;K.在与公司产生和解决运输争议和分歧时,擅自扣押留置我公司托运货物的;L.其他原因。

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

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

1.目的本管理办法目的在于完善零部件业务体系承运商管理,明确各部门在承运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建立标准、规范管理流程,规范资源准入标准、采购、合同签订、运作、评价、合同终止、退户等环节的管理流程,实现零部件承运商管理工作顺利、有序、高效的开展。

2.适用范围物流公司零部件物流业务体系承运商3.术语与定义无4.引用文件无5.职能职责6.管理内容及规定6.1 资源库建设6.1.1 承运商准入标准a)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公司注册日期在1年以上;b)有不低于1年相关行业的运作经验;c)运力需求不低于运作业务所需运力要求;d)有独立办公、操作场所,专门从事运营管理的专业人员及相关管理规定、流程;e)具备自开票资质或能够适应“路歌”等互联网物流平台操作要求;f)如有特殊运作要求需具备相应资质。

6.1.2 提报资源基本信息包括:自有车明细、优势运输区域及线路、现服务客户等;6.1.3 承运商资质审核由资源提报人或承运商提供资源资质,提报资源资质真实、有效、合法;6.2承运商准入流程6.2.1各开发主体提报下游资源,并提报承运商资质信息调研表(见附件1)及承运商资质至资源主管,6.2.2零部件物流管理部对承运商资质进行审核,对承运商优势线路、运作能力、资金实力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承运商办公或业务操作现场进行考察并填写目标承运商现场评估卡(见附件2);6.2.3经资源主管审核合格,经理/副经理批准后登记备案录入资源库;6.2.4各开发主体报备承运商必须通过审核纳入资源库后方可使用,资源主管负责承运商资源库的建立与维护,并向开发人员开放资源库。

6.3承运商择取6.3.1择取原则:通过招标或谈判,对承运商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优者优先择取。

6.3.2评分标准(根据业务性质,制定评分权重)6.3.3零部件物流管理部业务择取承运商须通过招标或议价,进行招标/议价承运商不低于3家;6.3.4承运商择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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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管理制度—————————————★——————————————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2011年11月日发布———————————————————————————————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1页共10页一、目的1、用量化指标对承运商的运作情况进行月度评价;2、根据月度评价结果,督促承运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3、通过季度考核,实现运作过程中对承运商的优胜劣汰;4、为年度业务招标承运商的准入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流公司诸城分公司、怀柔分公司、沙河分公司、长沙分公司、南海分公司销售物流业务承运商,其他业务(含供应分公司业务)承运商评价管理参考此办法。

三、术语解释1、基础指标:对承运商的评价结果起导向作用的业务指标,包括发运及时率、到达及时率、回单及时率、商品车质损率、运输事故率。

2、加分指标:根据承运商对物流公司的业务支持,如发生给被评价单位加分的指标,包括:协助发运(在保证自身业务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协助其他单位完成发运工作);协助公司完成特殊任务(向现有业务以外的临时性业务或者新开发业务提供人力或者物力支持);重大贡献(为物流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运营作出突出贡献)。

3、扣分指标:发生对商品车质量和物流公司运作产生严重影响的事项,包括:违规运作(如:违规背车、拉人、配货、加注劣质燃料、私改、甩单等);重特大责任事故;客户严重投诉;扰乱正常经营(如:罢运、扣车、私自停运)等。

四、职能职责1、资源管理本部1.1负责承运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建立,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完善调整;1.2负责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的汇总整理及档案的建立;1.3负责每月通报各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1.4负责对分公司基础数据记录情况及评价结果进行检查,对分公司的客观公正性进行通报;1.5负责依据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牵头对承运商的季度通报及考核的落实。

2、运营管理本部2.1负责协助资源管理本部对承运商评价指标的确认;2.2负责对承运商业务运作的过程管理,完成承运商业务运作环节的信息监控;2.3负责分公司运营管理部、销售物流部对月运营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性的审核;2.4负责根据各分公司运营管理部和销售物流部日常提报的扣分和加分项目数据,和日常运作监控的结果,对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评分;2.5负责对承运商季度考核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财务本部3.1负责承运商奖励与考核款的兑现。

4、分公司运营管理部4.1负责分公司各销售物流部日常业务协调和管理;4.2负责掌控各销售物流部运力资源的运作情况;4.3负责将分公司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报运营管理本部;4.4负责分公司销售物流部承运商评价结果的审核、汇总整理及提报;4.5负责根据各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措施;4.6负责承运商季度考核通报的落实;4.7负责牵头组织对承运商违规背车情况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5、分公司销售物流部5.1负责各承运商的实际运作管理及日常监控;5.2负责根据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指标建立信息台帐,每日对每单业务进行详细记录;5.3负责将物流部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报分公司运营管理部;5.4负责根据承运商评价指标对承运商基础指标部分进行月度评价及提报;5.5负责评价结果的真实性;5.6负责承运商季度考核的实施;5.7负责组织对承运商违规背车情况检查至少每月两次。

五、评价指标及管理规定1、评价指标1.1基础指标1.1.1发运及时率“发运及时”指承运商按发运指令时间要求及时发运商品车计算公式:1-本月滞发商品车台数/本月全部承运的商品车台数*100%1.1.2到达及时率“到达及时”指承运商按发运指令要求时间及时送达商品车计算公式:评价期内及时送达的商品车台数/评价期应及时送达的商品车台数*100%2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3页共10页1.1.3回单及时率“回单及时”指按公司回单管理规定,承运商按规定时间、单据数量、单据签收要素等回单退帐。

计算公式:评价期商品车及时回单台数/评价期应回单商品车台数*100%1.1.4 商品车质损率:“商品车质损”指商品车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事故及其它原因导致商品车受损。

计算公式:本月受损的商品车台数/本月全部承运的商品车台数*100%。

1.1.5 运输事故率:“运输事故”指商品车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各类交通事故或责任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计算公式:本月事故次数/本月全部承运的商品车台数*100%。

无责事故或当月发生事故下月15号之前销案的,不计入事故率,但受损商品车须计入质损率。

1.2加分指标1.2.1协助发运:指承运商在完成自身业务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安排帮助本物流部或其他承运商发运商品车。

1.2.2协助公司完成特殊任务:指承运商在现有业务以外,完成公司的其他业务,或向公司新开发业务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

1.2.3重大贡献:指承运商在帮助公司拓展业务、处理问题等方面做出贡献,对公司经营和业务运作起到积极作用的事件。

1.3扣分指标1.3.1违规操作:如违规背车(小背大、一背二、一背三等)、私改运输方式(承运商未按公司发运指令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如半挂车改人工驾送、背车等),拉人、配货(承运商私自用商品车进行拉人、载货等行为),加注劣质燃料,甩单(承运商将商品车送达目的地后,未按要求将交接单签收回交,将交接单据放经销商处)等。

1.3.2重、特大责任事故:重大事故指指承运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在3-6万元的事故(重卡为财产损失在5-10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指承运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重卡为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1.3.3客户严重投诉:指客户、经销商等对承运商操作质量、服务态度等的严厉投诉。

1.3.4运力资源流动率(本项为季度评价):指承运商对在合同签订时注册的运力资源在运作过程中进行更新替换率(计算公式:承运商在运作过程中更新的运力资源数量/注册的运力资源总量*100%)。

1.3.5扰乱正常经营:指承运商发生罢运、扣车、私自停运等扰乱正常经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2、评分权重及评分标准2、诸城轻卡商品车一背三或以上;3、时代驭铃只能是作为被背商品车,不能作为底车或一背二时在中间。

3、评价权限分公司销售物流部根据各承运商运作的实际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对承运商基础指标部分进行评分;分公司运营管理部和销售物流部负责及时将承运商日常运作中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提报运营管理本部;运营管理本部负责根据分公司提报内容,和日常运作监控的结果,对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评分;资源管理本部负责抽查分公司评分台账记录情况和评价准确性及客观公正性情况,并提出通报意见。

4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5页共10页4、评价等级及考核标准资源管理本部每月对各分公司承运商进行评价通报,指标的测评结果以A(优秀),B (良好),C(中等),D(需改进),E(不合格)等五个等级的形式公布,该评价结果将做为对承运商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权总分90-100分(含90)80-90分(含80)70-80分(含70)60-70分(含60)60分以下绩效评价等级 A B C D E部,同时对评价为E的承运商提出书面警告。

5、评价流程5.1分公司销售物流部5.1.1根据评价指标,每天对各承运商运作情况进行统计记录,建立基础数据统计台帐,每月18日完成对上月基础数据汇总(台帐格式见附件一);5.1.2根据承运商运作情况,每天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报运营管理本部;5.1.3根据每月承运商基础数据,经与承运商核实、确认后,按承运商评分标准对承运商基础指标部分进行月度评价打分,并对评价结果负责,每月20日完成,月度评价表见附件二;5.1.4每月20日将各承运商月度评价表提报至分公司运营部;5.1.5收到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通报后,负责在物流部进行张贴公告。

5.2分公司运营部5.2.1将各物流部承运商月度评价表进行审核及汇总整理,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分公司各承运商月度评价表电子版提报至资源管理本部和运营管理本部;5.2.2分公司运营部根据各物流部承运商评价表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理措施报资源管理本部和运营管理本部。

5.3运营管理本部5.3.1负责根据分公司提报内容,和日常运作监控的结果,于两个工作日内对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评分;5.3.2根据各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按相关运营管理规定对承运商进行绩效考核;5.3.3根据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向资源本部提出对相关承运商优化建议。

5.4资源管理本部5.4.1将各分公司所报承运商月度评价表中基础指标评分结果和运营管理本部加分及扣分指标项目评分结果汇总整理,每月25日前汇总完毕,并提报至公司总经理层;5.4.2每月26日前下发各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通报;5.4.3根据承运商的月度评价结果,对当月考核评价为D和E的承运商进行重点监控及记录,并对考评为E的承运商下发警告书。

5、承运商评价流程图见附件三六、承运商季度考核1、线路考核标准1.1违规背车及载人考核标准对于违规背车及载人的,一旦发现,当天下发通报,并按照如下表的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和削减线路:1.2季度评价考核标准6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7页共10页资源管理本部对分公司各物流部承运商业务运作情况做季度整体评价排名并通报,排名后10%且季度评价平均等级为D、E的承运商(指标数量详见下表,承运商数量不到10家的为最后一名),物流公司有权在季度通报下发一周内削减其现有业务份额的10%-30%至季度结束,并视情况通过招标或是将削减份额划转至业务运作情况排名前10%且季度评价平均等级为A、B的承运商;削减份额的承运商在下一季度排名中达到前50%的,物流公司将其削减的运输份额在第三个季度中恢复。

分公司物流诸城轻卡怀柔重卡怀柔轻卡南方工程车南海乘用车沙河乘用车部季度排名最后三名最后两名最后一名最后一名最后一名最后一名削减份额削减现有运输份额10%-30%2、考核激励标准(单位:元)物流公司综合不同分公司及物流部承运商的月度评价结果,在季度考核通报中予以正激励和负激励,以提升承运商业务运作和管理能力的积极性,根据各分公司物流部当季每月评价汇总排名情况,正激励和负激励标准如下:2.1正激励标准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备注分公司物流部怀柔重卡8000 6000 4000怀柔轻卡4000 3000 0诸城轻卡4000 3000 2000长沙工程车4000 3000 0沙河乘用车4000 0 0南海乘用车4000 0 02.2、负激励标准:(单位:元)排名倒数第一名倒数第二名倒数第三名备注分公司物流部怀柔重卡﹣8000 ﹣6000 ﹣4000怀柔轻卡﹣4000 ﹣3000 0备注:➢评价得分相同的,根据发运量排名,发运量大的,名次靠前;➢同一物流部所有承运商季度评价得分相同时,所有承运商均不进行负激励和正激励;➢诸城五星汽车、诸城北方工程车、长沙轻卡不列入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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