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收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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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和範圍

為規範公司禮品的接收及贈送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2 定義

禮品:外部單位或個人因工作關係贈予我公司個人或部門的物品,我公司因工作需要贈予外部單位或個人的物品。

3 管理職責

3.1 總務組是公司禮品的歸口總務組門,其職責是:

a) 對各部門接收的禮品進行登記、分配、處理等;

b) 監督公司各部門禮品的接收及上繳情況;

c) 對各部門購買的對外贈送禮品進行登記、保存。

3.2 零星採購負責公司對外贈送禮品的採購。

3.3 各部門負責將各自因工作關係而接收的禮品繳于總務組,負責本部門對外贈送禮品的採購申報。

4 管理內容

4.1 接收禮品的管理

4.1.1 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接收業務關聯單位的非法酬金或禮品。對於業務關聯單位給予的酬金或禮品無法推辭時,接收人一律自收受之日(出差人員回公司)起三個工作日內上繳公司財務部,並在《礼品登记表》中進行登記。

4.1.2 對於應登記上繳的禮品、禮金,相關人員如在規定期限內不登記上繳或不如實登記上繳,責令退回收受禮品、禮金外,總務組將視情節給予負激勵100~1000元,並通報批評,嚴重者可辭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1.3 公司禮品由總務組統一建立台帳,詳細記錄禮品名稱、數量、來源、接收日期、接收部門、處理方式、處理人等,並對禮品實物的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登記。

4.1.4 對於各部門上繳的禮品,如果是實物(飾品、食品等),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總務組直接進行處理;價值在200元以上的,由總務組提交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處理;如果禮品是現金或相當於現金的禮券等,則交由財務部處理。

4.2 外送禮品的管理

4.2.1 禮品購買

4.2.1.1 常規禮品指如煙、酒、銅工藝品、茶葉等。常規禮品購買:當禮品需要增補時,由總務組請購,經協理級以上主管批准後,由零星採購負責採購。總務組負責對禮品驗收入庫。

4.2.1.2 非常規禮品(常規禮品之外的禮品)購買:由相關部門提出,經總經理批准後,

交由總務組購買(特殊情況下,各部門需自行購買禮品的,也需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購買後交經理室統一登記、辦理出入庫手續、保存。

4.2.2 各部門在領用禮品時應出具相應的聯繫單,單次領取禮品價值在1000元以下,部門主管審核,經經級主管審批後可直接領取;單次領取禮品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領取。

4.2.3 禮品領取時,需填寫領料單,總務組應如數登記,並注明領用人、領用批准人及其他相關內容。

4.2.4 各部門領取的禮品發生結餘時,應及時退回經理室,由經理室重新進行登記保存。

4.3 總務組定期對禮品進行清點核查,確保禮品帳物一致。

4.4 總務組每月月末對本月禮品領用填報各部門禮品費用匯總表,報財務部審核。

5 檢查與考核

本規定由協輔課組織檢查及考核

6 本規定自2010年12月01日起實施。

编制:鄢圣輝审核:黃尚新核准:林茂生

禮品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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