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基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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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

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

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解决长期以来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薄弱的现状,确保农田水利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投入建设公共基础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所在乡镇(街道)、村管理使用。

其产权归属工程所在村集体所有。

产权所有人有责任和义务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建立管护制度、细则,订立各项管护合同,使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长期正常运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公共基础设施(包括排灌渠、末级渠系节水工程、塘坝、泵站、机井、管灌、喷灌、微灌、农村道路、蓄水池等)的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清淤、维护管理等。

第二章管护组织与职责第四条财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要逐级建立项目工程管护组织和管护队伍,区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后期管护工作的监督评价。

乡镇(街道)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项目所在村委会负责村域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受益农户负责受益范围内的工程管护工作。

管护人员数量根据项目工程布局,工作量大小,在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运行使用年限内完好无损的前提下进行配备。

管护时限从项目竣工验收开始。

第五条各乡镇(街道)、村、经济合作社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章程、制度和操作性、针对性强的管护细则,并列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内容。

第六条上级管护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管护组织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管护中出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或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一级领导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负责跨行政村的农田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指导村组加强管理和维护;村委会要负责支持本村经济合作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区、乡镇(街道)工程管护组织要对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工程管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总评。

乡镇(街道)、村应每季检查一次,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评。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提升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并确保其有效、可持续地运行。

本文将针对基础设施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探讨,以期加深对于基础设施管理的理解,并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1. 管理目标的确立在制定基础设施管理办法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管理的目标。

这包括确保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效率和安全性,延长使用寿命,以及经济和环境可持续性等方面的考虑。

基于这些目标,可以确定出一套适合的管理流程和指标体系。

2. 管理流程的建立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应当明确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设施日常维护、故障排除、更新换代、预防维护等等。

在每个环节中,需要规定责任人和相关操作流程,并建立相应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以便及时更新和调整管理方案。

3. 指标体系的建立制定合理的指标体系是基础设施管理的重要一环。

指标体系应当明确反映基础设施的关键性能指标,包括可靠性、可用性、安全性、经济性等。

通过收集和分析这些指标,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流程,并评估管理的效果。

4. 信息化管理的推进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化已经成为基础设施管理的必然趋势。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应当明确信息化的目标和方向,包括建立设备智能化监控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等。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对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测和远程控制,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5. 人员培训和知识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的成功离不开合格的从业人员。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应当明确人员的培训要求和知识管理机制。

这包括设立培训计划、建立专业知识库、开展技术交流等,以提高基础设施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6. 合作与共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中应当鼓励各方面的合作与共享。

这包括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以及与其他基础设施运营商的合作等。

通过合作与共享,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并加强对基础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7. 引入评估和改进机制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制定并不是最终目的,应当建立评估和改进机制,不断完善办法的实施效果。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规范特许经营活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鼓励和引导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项目实施特许经营。

第三条【特许经营定义】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划分和风险分担机制,授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经营或者经营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特许经营条件】实施特许经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具有公益性、长期性、可经营性,风险可分担;(三)项目建设运营的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四)能够物有所值,即与传统政府投资模式相比,社会资本参与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或者有效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指导性目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指导性目录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五条【特许经营方式】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权特许经营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包括现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改建、扩建,期限届满移交政府;(二)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权特许经营者运营、维护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三)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权特许经营者提供公共服务;(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特许经营期限】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方式的,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 年;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项规定方式的,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10 年。

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公司、股份公司关于设备管理的制度、《分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和《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设备,系指在生产、运行、科研活动中可长期使用并构成固定资产的机器、装置、工具和仪器等,具体以《石油天然气行业设备分类与编码(第四版)》所列类别为准。

第三条设备按照功用、能力、价值等因素分为三类进行管理,分别为A类、B类、C类。

具体分类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分类。

第四条设备管理要坚持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维护相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和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规章制度建设、设备基础工作管理、设备运行管理、维护维修管理、设备的计划管理、更新购置、安装使用、更新改造、特种设备管理、润滑管理、设备状态监测、装置检修、设备三级巡检、月度设备例会、设备闲置封存、调剂利用、报废处理、新技术应用和人员培训、设备事故管理、设备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设备管理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适时地对设备进行改造或更新,合理应用实用的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提高设备性能和利用率,达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能最高的目的。

第七条设备的状况、设备的管理水平是影响企业生产、效益和安全环保的重要因素。

设备管理指标是企业设备技术状况和管理水平的直接反映。

主要设备管理指标:1、主要专业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主要专业生产设备利用率达到75%以上。

3、设备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率控制在0.05%以内,设备大型责任事故发生率控制在0.5%以内,设备一般责任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4、设备故障停机率控制在2%以内,采、输等流程设备控制在1%以内。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5。4。2当基础设施发生故障或损坏时,维护部门应及时进行维修,对于无法排除的故障,应给外包单位进行维修,由有资质的外包单位进行报价,人事行政部负责资质评定,选择合格要求方实施维修,并将维修情况填写在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上。
5。4。3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记录各生产车间水、电、汽、气资源能源的使用情况,要与其计划使用量做出对比,若有超出现象,应及时通知使用部门进行原因分析,采取对策措施,降低单台损耗,并在资源能源使用记录表上注明原因。
5。3。3。凡是多班运行的基础设施,均需按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班手续.交班时应将设施运行状态记录在《交接班日志》上.接班人检查确认后可签字接受.
5.4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5.4.1管理部负责制定基础设施的维护要求,并规定保养项目及频次等,由维护部门负责按照要求具体实施。每季度管理部组织对实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公用设备、通讯设施及软件(网络等)的维护和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5。2.4对于大型设施或投入较大的基础设施(建筑物等)需经总经理批准,采用招投标形式,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具体实施。
5.3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5。3。1公司建筑物、工作场所、支持性服务等基础设施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健全各类《基础设施管理台帐》,且每年年终核对一次,保证得到有效控制。
5。3。2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写各类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部长审批后执行.对于大型、精密、特殊、关键设施的相关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做好《运行日志》,确保设备运行状况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5。2设施的提供和验收
5.2。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本部门的需求,填写设施申购《申请单》,注明设施名称、用途、型号规格、价格、数量及其对实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技术要求等,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购买部负责按照《采购控制程序》对符合要求的基础设施实施采购。属支持性服务(水/电/汽/气)的供应及软件和通讯设施,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并实施采购的有关事宜.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精选全文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设备管理,提高施工效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机械作业的成本,提高设备资产收益,实现设备资产保值增值,逐步增强公司技术装备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设备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1.1 公司机械设备由资产设备部统一协调,各子公司配备相应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1.2资产设备部主要职责:(一)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条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二)掌握公司施工固定资产设备数量、分布使用情况和技术状况。

(三)监督检查各子公司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四)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工作,抓好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奖励设备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协调各种机械设备专业人员的培训。

(六)按期汇总、上报设备管理工作有关报表。

(七)负责设备的事故处理及上报工作。

1.3 各子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

(二)负责本单位设备日常保养维护工作,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三)按期汇总、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有关各种业务报表。

(四)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帐,技术档案。

(五)制订本单位设备管理的职责和各类操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六)负责本单位新采购的设备验收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各种机械设备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第二章设备的购置2.1工程需要购置新设备时,各子公司应当充分考虑适用性、可靠性、先进性和经济性,应选择有生产能力并有经营该类设备业务的单位,同时对该单位的售后服务、运输能力、价格等进行对比,择优选用国家定型优质产品。

单项合同价值达到15万元以上的施工机械设备,向公司资产设备部提交申请报告,并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计价格,经公司资产设备部审核确定,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2.2 公司各子公司购置施工设备达不到15万元的价款,由各单位择优选厂进行采购。

基础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基础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基础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基础工程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损耗和维修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基础工程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采购、领用、使用、维修、保养和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进行培训和监督指导。

第二章设备管理责任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并任命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设备管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处理设备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的购置、领用、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设备管理员应及时更新设备的档案信息,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采购日期、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

第三章设备的采购和领用第七条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工程要求,并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八条部门需要设备的,应提出设备需求申请,经设备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采购。

第九条设备管理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设备的领用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领用设备。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第十条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严禁超负荷使用和违反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设备的保养应按照设备的保养手册进行,定期更换易损件,并做好保养记录。

第五章设备的维修和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通知设备管理员处理,严禁私自维修和改造设备。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设备的安全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章设备的处置和报废第十六条设备报废应按照公司的报废管理制度进行,设备管理员应制定设备的报废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后,应及时报废处理,并做好设备报废手续,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安全隐患。

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关于设备管理的有关法规及1集团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加强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不断完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实行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努力做到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运行。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目标,包括设备完好率、使用率、待修率(三率指标以公司计划下达为准);按时足额交纳设备租赁费(以设备租赁合同为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职责及业务范围第五条机电物资管理中心是代表公司行使设备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公司设备管理的办法。

2.依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组织制定设备的装备规划和选型,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司内部的设备调拨、调剂工作以及设备的报废审批工作;审查各单位设备折旧提取和大修理计划完成情况。

4.组织设备管理评优工作,推广现代设备管理的先进手段和设备维修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5.参加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并认真组织落实。

2.制定本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报公司审批,确保设备资技术先进和安全生产3.科学合理的制定本单位生产项目设备需用计划,降低设备使用成本。

4、负责本单位所用设备的管理及安全运行。

5.做好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技术档案完整、详实。

6.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报公司机电物资管理中心备查,监督检修费用及备品、配件的使用,组织设备检修后质量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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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设备基础管理包括设备的分级管理、档案管理、台帐管理、设备技术经济指标管理。

第2条 设备基础管理是设备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设备基础管理。

第3条 各生产中心应完善ERP系统PM模块主数据,逐步过渡到借助设备管理综合业务平台(EMP)建立必要的设备台帐和档案。

第二章 职责第4条 设备管理部(1) 检查考核各生产中心设备基础资料的归档和整理情况。

(2) 编制全公司设备状况月报表。

(3) 负责全公司大机组的认定。

(4) 每季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

第5条 生产中心(1) 负责建立健全本生产中心所辖设备的设备档案,完善设备基础资料。

(2) 负责建立各类设备台帐,确保实物与台帐的一致性。

(3) 及时上报设备管理月报表。

(4) 对大机组以外的设备进行分级。

(5) 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

第6条 采购中心负责在设备、备件采购时,收集有关出厂资料。

第三章 设备分级管理第7条 公司对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特性以及设备的价值,将全公司设备划分为大机组、关键设备、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四级。

第8条 各生产中心在建设和技改项目投运前应做好设备分级工作。

每年底对设备分级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第9条大机组由设备管理部组织认定下达执行。

第10条 关键设备、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由各生产中心负责分级。

关键设备中的转动设备亦称关键机泵。

第11条 关键设备由各生产中心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认定,并报设备管理部批准后下达执行。

一般应包括以下设备:(一)机械1、 独立装置主流程上的主反应器(含搅拌器);2、 该设备故障后会引起非计划停车和事故;3、 单台停机会造成公用工程停供事故的设备;4、 其它停机会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设备。

(二)电气110KV设备、发电机(含励磁机)、30KVA及以上生产用UPS。

(三)仪表控制系统[DCS、ESD、PLC(不包括单控制站)]第12条 主要设备由各生产中心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认定下达执行。

主要为对生产稳定、对安全环保等影响较大或精度高、价值大的设备。

一般应包括以下设备:(一)机械除关键设备和一般设备以外的其它设备。

(二)电气所有变配电所和控制室内(除110KV设备)的设备、火灾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30KVA以下生产用UPS。

(三)仪表1. 在线质量分析仪表、在线安全环保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关口计量仪表;2. 聚酯、瓶片中心主流程液位计、质量流量计、物料调节阀;3. 短纤、长丝中心交接点压力仪表、增压泵联锁系统;4. 动力中心空压机联锁系统、空分装置联锁系统;5. PTA 中心主流程液位计、质量流量计、特殊控制阀;6. 热电中心锅炉、汽机主蒸汽压力、温度、流量、负压仪表,锅炉、汽机联锁系统;7. ERP系统(不含各生产中心的终端)。

第13条 一般设备由各生产中心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认定下达执行。

(1) 主要为对生产稳定、对安全环保等影响不大或不会立即产生影响、价值较小的设备;(2) 建构筑物;(3) 该设备故障后不会引起非计划停车和事故;(4) 其它非生产类设备。

第14条 不包括在电气仪表关键和主要设备分级中的与大机组、关键机械设备和主要机械设备配套的电气、仪表设备作为机械设备的附件管理。

第15条大机组的管理按《大型机组管理办法》执行。

第16条关键设备的管理要求(一)各生产中心应建立关键设备档案和台帐。

(二)当关键设备存在隐患时,由各生产中心组织特护。

(三)设备管理部组织审查关键设备的更新方案,参与改造方案的审查,各生产中心组织大修方案的审查,必要时报设备管理部组织审查。

(四)关键设备发生事故、故障或存在可能引起非计划停车的隐患时,各生产中心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报告。

第17条 主要设备的管理要求(一)各生产中心应建立主要设备档案和台帐。

(二)各生产中心组织审查主要设备的更新改造方案、检修方案和竣工验收。

(三)主要设备发生事故、故障或存在可能引起非计划停车的隐患时,各生产中心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报告。

第18条 一般设备的管理要求(一)各生产中心应建立一般设备的台帐,一般机械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

(二)各生产中心组织审查一般设备的更新改造方案、检修方案,组织竣工验收。

第19条第四章 档案管理第20条 前期档案资料管理设备前期档案资料是指从市场调研、采购协议、装箱单及开箱检验记录、安装调试记录等设备投入运行前形成的资料。

(一)公司基本建设、技改技措项目档案的管理执行《仪化公司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仪化股办【2006】36号)。

(二)更新、零购项目档案资料由生产中心负责管理。

采购中心须将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开箱资料及时移交生产中心项目负责人。

各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项目准备至验收阶段中的技术资料、调试阶段的单机试车、联动试车记录及竣工验收记录,及时将所有项目资料移交生产中心档案室。

生产中心在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新增设备的建档工作并及时修改ERP主数据。

第21条 设备运行档案管理(以下简称设备档案)(一)设备档案主要包括:设备故障、事故记录;定期检验和校验记录;检修记录;更新改造记录;设备报废记录等。

(二)设备检修后,生产中心运保室应在二个月内将检修资料及时归入设备档案。

(三)生产中心应充分完善ERP系统基础数据,系统完善后,设备档案可以通过ERP系统建立电子档案。

第22条 根据上述原则,机械设备运行档案要求:(1) 所有机械设备都要求建立设备档案,特种设备的档案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 大机组和关键设备的档案须包括易损件目录。

第23条 根据上述原则,电气设备对档案的要求是:(一)各变、配电所和控制室的设备(含电缆、变压器)档案以变配电所和控制室为单位建立。

内容包括:(1)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和二次接线图。

上述各图中必须标明相关参数。

(2)电缆及架空线路走向图:电缆型号和根数(可以直接标于图纸上)、电缆走向图(图中标明中间头的位置和制作时间)、架空线的走向图、电缆和架空线的投运时间。

(3)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清册;UPS、变频器的设定值、PLC程序备份和软起动器的参数、必要的逻辑图。

(4)交接试验资料。

(5)检修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缺陷或问题的处理方法。

(2) 热电生产中心和动力生产中心总降的110KV设备为一个整体做一份档案,内容同上。

(3) 防雷防静电装置档案按公司《防雷防静电及接地装置管理办法》执行。

(4) 火灾报警装置的档案要求:图纸、出厂说明书、历年的检测记录、改造记录。

第24条 根据上述原则,仪表设备运行档案要求:(一)档案格式1、 控制系统:执行公司规定的控制系统专用档案的要求;2、 主要仪表:按照公司普通仪表档案格式。

(二)、档案内容仪表档案包括:仪表校验单,引起故障、事故的检修记录,定期作业维护记录。

第五章 台帐管理第25条 台帐是依据设备铭牌、使用说明书等基础资料记录的基础数据。

各中心应建立设备台帐,对设备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第26条各生产中心应建立的台帐包括:机械设备台帐、压力容器台帐、压力管道台帐、电梯起重机台帐、安全附件台帐;电气设备台帐:变压器、电缆、电动机、电抗器、变频器、UPS、防雷、防静电接地点、火灾报警装置及淘汰电气设备、开关柜台帐;仪表设备台帐:检测仪器、执行机构、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仪、在线分析仪、环境监测仪、计量器具、通信设备、关口计量表、分析检验仪器台帐;其它台帐:密封点台帐、固定资产台帐、常压贮罐台帐、泄漏点台帐、设备缺陷台帐(含泄漏点)、消防设施、建构筑物等台帐。

第27 各生产中心台帐应逐步采用电子文档格式,在EMP上建立动态管条 理,实行资源共享。

第六章 设备技术经济指标管理第28条 各生产中心负责设备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并按设备管理月报表要求按时上报设备管理部。

第29条 设备的技术状况分为完好和不完好。

设备的完好标准执行中石化总公司制定的SHS 01001-2004《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

第30条设备技术经济指标内容及规定值:(一)综合指标:设备完好总台数1. 设备完好率=------------------------- ×100%≥95%设备总台数装置实际运转时数2. 装置运转率=-----------------------×100%≥95%装置制度运转时数(装置实际运转时数=装置制度运转时数-装置停运时数-装置其它停运时数)装置故障停运时数3. 装置故障率=-----------------------×100%≤1%装置制度运转时数实际完成项目数4. 检修计划完成率=---------------------×100%≥99%计划完成项目数检修合格项目数5. 检修合格率=-------------------------×100%≥95%实际完成项目数泄漏点总数6. 静密封点泄漏率=--------------------×100‰≤0.5‰静密封点总数(二)专业指标:机械设备完好总台数1. 机械设备完好率=------------------------- ×100%≥95%机械设备总台数主要及以上机械设备完好总台数2.主要及以上机械设备完好率=-------------------- ×100%≥95% 主要及以上机械设备总台数主要及以上机械设备是指大机组、关键设备和主要设备。

电气设备完好总台数3.电气设备完好率=------------------------- ×100%≥98%电气设备总台数正确动作数4.继电保护动作正确率=------------------------- ×100%=100% 动作总数仪表设备完好总台数5.仪表设备完好率=------------------------- ×100%≥98%仪表设备总台数仪表投用回路数6.仪表使用率=----------------------------------×100%≥98%总回路数-工艺原因停用回路数控制回路投用数7.仪表控制率=---------------------------------×100%≥98%总控制回路数-工艺原因停用控制回路数联锁投用回路数8.仪表联锁投用率=------------------------×100%≥99%总联锁回路数仪表泄漏点总数9.仪表静密封点泄漏率=-----------------------×100‰≤0.5‰ 仪表静密封点总数本办法起草人:孙金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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