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_18.doc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巩固习题十八及参考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巩固习题十八及参考答案1[案例分析题]犯罪嫌疑人王强,男,1986年12月6日出生;刘波,男,1983年7月1日出生。
二人均是中学毕业待业在家,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时常搭伴出去玩乐。
2002年1月9日,王强与刘波一起去县城的网吧,二人玩了一上午的游戏。
中午因费用问题与网吧老板张某发生激烈争执,被张某等人打了几下,二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当晚23时许,二人商量好后,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汽油,趁人不备,将汽油洒在网吧的木质大门、窗户上,用打火机点燃。
由于网吧出口已被大火封住,导致正在上网的人员3人死亡、1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检察院批准对两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
在对两人进行讯问时,均未通知其父母等到场。
刘波的父亲刘某请求会见刘波,并为其聘请律师,被侦查人员以侦查阶段无权委托辩护人为由予以拒绝。
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于接到案件材料之日起的第5日告知王强和刘波有权委托辩护人。
刘波委托其叔叔刘林担任其辩护人,王强表示不委托辩护人。
刘林经检察院许可,会见了刘波,查阅了本案的所有诉讼材料,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
检察院经审查起诉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理过程中,刘林经法院许可又查阅了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刘波,会见时人民法院派员在场。
王强仍然不愿委托辩护人,审判人员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刘敏担任辩护人,但王强拒绝辩护,法院遂准许其自行辩护。
经审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问题:(1)本案中公安局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本案中检察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3)本案中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判断题】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单选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在下列所列举的案件中, 不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 。
A.侵占案B.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C.重婚案D.侵犯通信自由案3.【单选题】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期限内,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
此案死刑复核程序是( ) 。
A.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B.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C.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判断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只对刑事案件的侦查、逮捕予以负责。
5.【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 )A.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B.调取新的物证C.申请休庭D.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6.【单选题】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在抗诉期限内,该市人民检察院如果想提起抗诉,则( )A.应当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B.应当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C.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和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的一个提出D.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议, 然后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7.【单选题】A 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
该案经B 省高级法院核准。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
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A.A 市检察院B.A 市中级法院C.B 省检察院D.B 省高级法院8.【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刑事诉讼法

第四章刑事诉讼法本章重点提示:绝不是危言耸听,刑事诉讼法又是很重要的,每年考试都是必考内容,尤其是一些细节,5分左右。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概述判断、选择题: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所进行的活动。
现在使用的是1979年7月1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该法于1996年3月17日修正,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监督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主要包括: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的监督,对法院的审判监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诉讼机关对不通晓当地通用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少数民族或多民族杂居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
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家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司法协助。
多选、简答、论述题: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2.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3.依靠群众原则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5.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的原则8.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9.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10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11.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12.依照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13.对外国人追究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14.刑事司法协助原则依照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内容: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情形。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全真模拟易错、难点汇编贰(答案参考)试卷号:18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全真模拟易错、难点汇编贰(答案参考)(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50题)1.【判断题】视听资料不属于证据的种类之一。
正确答案:错误2.【单选题】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经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
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C.通知赵某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正确答案:D3.【判断题】为震慑犯罪,绑架勒索犯罪应以公开的方式对被害人家属、知情人及嫌疑人进行调查访问。
正确答案:错误4.【多选题】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 ) 。
A.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和被告人和解B.法院可以进行调解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D.法院开始审理后自诉人不能撤诉正确答案:ABC5.【多选题】罪犯王某,17 岁,因犯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
A.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出上诉B.如果王某不上诉,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C.如果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王某将在监狱中服刑D.王某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参加二审正确答案:AB6.【单选题】某市检察分院的反贪局侦查员李某,在办理自侦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本案中存在专门性问题,需要由本检察院的技术部门进行鉴定。
下列什么人员或机构有权决定进行该项鉴定?( )A.侦查员李某B.市检察分院反贪局领导C.市检察分院检察长D.市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正确答案:C7.【单选题】关于法院可以决定对什么人采取拘传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为该公司诉讼代表人而拒不出庭的高某B.抢夺案中非在押的被告人陈某C.盗窃案中非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卢某D.贿赂案中拒不出庭的证人李某正确答案:B8.【判断题】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号——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号——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3.06.18•【文号】司法部公告第18号•【施行日期】2003.06.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现就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一)报名时间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3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整和确定具体的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时间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为2003年10月11日、12日。
考试分4份试卷,每份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具体为:试卷一:10月11日上午08:30--11:30试卷二:10月11日下午14:00--17:00试卷三:10月12日上午08:30--11:30试卷四:10月12日下午14:00--17:00二、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5、品行良好。
前述第4项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专业条件,依据《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十条、《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及《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为: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第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118_真题-无答案

A.《领海与毗邻区公约》、《大陆架公约》、《公海公约》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是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的,合称为日内瓦海洋法四公约
B.由沿岸最低潮线构成的基线称为“正常基线”,我国就是采用“正常基线”作为沿岸的领海基线
C.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海洋划分为内水、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和公海八个海域
D.由董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次要责任
4.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况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法定的量刑情节,但人民检察院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不具备这方面的内容。对此,合议庭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
A.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B.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A.司法行政部门B.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
C.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D.公安机关
36.某甲和某乙合谋盗窃一电器仓库,由某乙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数日后,某乙将配制的钥匙交给某甲,二人约定当晚12点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某乙因害怕案发后受惩,未到现场。而某甲如约到现场后,因未等到某乙,便用“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窃得手提电脑二部,价值人民币2万元,销赃后得赃款1.3万元。事后,某甲分300元给某乙,某乙推脱后分文未取。某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
C.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D.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5.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
A.甲国B.乙国
C.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D.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
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与宪法或法律不相抵触?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犯罪嫌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刑事赔偿程序)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被告人王某,15岁时犯有抢劫罪,17岁时因犯有盗窃罪被逮捕,审判时,王某已满18岁,法庭审理时,对本案应( )A.公开审理B.一般不公开审理C.可以公开审理D.一律不公开审理正确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据此,本题应选A。
知识模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2.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 )通知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A.可以B.应当C.不D.根据被告人的申请正确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因此,本题应选B。
知识模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3.小军(男,17周岁),因故意杀人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对于是否公开审判有分歧,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公开审理并应当公开宣判B.应当不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可以不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宣判D.可以公开审理并应当公开宣判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4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本案犯罪嫌疑人小军(17周岁),因此,应当不公开审理。
根据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因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
所以,本题应选B。
知识模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4.关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只适用于审判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B.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于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C.由于犯罪记录已被封存,除非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否则任何单位都不得查询D.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都应当予以保密正确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2009年) 66.⾼某系⼀抢劫案的被害⼈。
关于⾼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有权要求不公开⾃⼰的姓名和报案⾏为 B.如公安机关不⽴案,有权要求告知不⽴案的原因 C.作为证据使⽤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被害⼈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或者⼈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控告⼈、举报⼈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控告⼈、举报⼈如果不愿公开⾃⼰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本题中,⾼某是被害⼈同时也是控告⼈,如果他不愿公开⾃⼰的姓名和报案⾏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因此,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民法院、⼈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案,并且将不⽴案的原因通知控告⼈。
控告⼈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本题中,⾼某是被害⼈同时也是控告⼈,如果公安机关对抢劫案件不予⽴案的,应当将不⽴案的原因告知控告⼈⾼某。
因此,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被害⼈。
如果犯罪嫌疑⼈、被害⼈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故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
被害⼈如果不服,可以⾃收到决定书后七⽇以内向上⼀级⼈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
对⼈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可以向⼈民法院起诉。
被害⼈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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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第七十六条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