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1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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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年度工作总结范文(4篇)

财务处年度工作总结范文(4篇)

财务处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在这一年里,工作有精彩也有不好的地方,在这里对财政工作做一个总结,总结如下:一、从基础入手,着力于人员素质培养,保障支行的稳健经营。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奠定会计出纳工作的基础。

今年我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和管理的要求,对责任、制度修旧补新,明确责任、目标,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充建立了上些新的制度,对支行强化内控、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特别是针对七、____月差错率高居不下,有效地遏制了风险的蔓延。

2、加大监督检查,做好会计出纳工作的保证。

年内一方面加大考核,实行工效挂钩的机制,按月考核差错率,并督促整改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加大检查力度,改变会计检查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期,常规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再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

3、以人为本,加大会计、出纳专业人员的素质培训,进一步实现了会计、出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年内主要做了以下七点工作:(1)主动、积极地抓好服务工作,坚持不懈地搞好优质文明服务,树立服务意识;(2)坚持业务学习制度,统一学习新文件,从实际操作出发,将遇到的问题及难点列举出来,通过研究讨论,寻求解决途径;(3)坚持考核与经济效益指标挂钩。

(4)成立了以骨干为主的结算小组。

(5)积极地组织柜员上岗考试。

(6)培养一线员工自觉养成对传票审查的习惯。

(7)开展不定期的技能比武、知识竞赛,加大对员工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结算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做好财务工作计划,强化成本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更好的完成年度财务工作,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及时完整准确的进行各项财务资料的报送,并于每季、年末进行详细地财务分析;2、费用支出实行了专户、专项管理,在临时存款科目中设置了营业费用专户,专门核算营业费用支出,建立了相应的手工台账,实行了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区分了业务经营支出资金和费用支出资金。

会计经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

会计经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经历了90天、180天、360天的不断延长的三个阶段。

各阶段的文件规定如下:第一阶段90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文件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阶段180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五、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的区别

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的区别

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的区别
答: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2、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180天延长至360天.
认证期限360天内,抵扣期限在认证的当月必须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指的是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应当通过税局或者企业安装的认证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初步确定发票真伪,并将认证信息上传国税网络系统的过程.现在纳税信用等级比较高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认证平台根据传来的开票方的信息进行勾选认证.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限:
答: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在货物送出时确定已交现金或已有发票为证的相关手续.。

纳税服务中心关于常见纳税热点问题的解答(共11页)

纳税服务中心关于常见纳税热点问题的解答(共11页)

12366 纳税效劳中心第10期一、本期受理的热点问题分析〔一〕纳税人广泛关注未达标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问题近期,不少纳税人拨打12366热线,反映公司刚成立,以批发为主,咨询“该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等。

12366热线咨询员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21〕40号〕规定分别解答如下: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

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正确开具发票的七大注意事项

正确开具发票的七大注意事项

正确开具发票的七大注意事项P ost By:2010-9-17 17:21:25编者按:企业日常业务离不开发票的填开,正确的使用和开具发票可以为企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

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在发票抵扣、发票认证、发票填开、发票保管等方面发生疏忽和遗漏,那么,怎样做到防患于未然呢?1、开具发票的时间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推荐阅读:1、解读国税函[2009]617号: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180天2、新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开票时间差异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及要求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2、发票的使用期限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般纳税人发生转业、改组、合并、分立、联营等情况,也必须在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推荐阅读: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2、增值税发票的验旧期限3、各类发票的使用期限3、发票的抵扣期限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推荐阅读:1、运输发票的抵扣期限2、增值税票抵扣期限和要求3、已认证进项发票抵扣期限4、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延至180天4、发票丢失的处理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的重大政策变化

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的重大政策变化

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的重大政策变化黄垚整理一、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购进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包括其运费),但仅限于设备类;2.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下调:工业类企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下,商业类企业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以下;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划分行业,一律3%;4.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中,“非正常损失”范围缩小,只限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5.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变为17%。

6.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按正常购销货物处理。

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17.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税款的,纳税期限从次月10 日内调整为15日内。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完善增值税制度有什么重要意义?增值税制的一大优点是能够避免生产专业化过程中的重复征税问题。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制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

生产型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增值税,税基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税基最大,但重复征税也最严重。

收入型允许扣除固定资产当期折旧所含的增值税,税基相当于国民收入,税基其次。

消费型允许一次性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基相当于最终消费,税基最小,但消除重复征税也最彻底。

在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

三、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

年月日起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天

年月日起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天

2010年1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180天顶楼发表于2009-12-1414:57|只看该作者|倒序看帖|打印注册友商会员,免费使(试)用金蝶旗下9款财务软件!转自:财考网--实务频道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认证期限延长至半年由于原有的抵扣期限偏短,给企业造成了一些负担。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对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实质性的、倾向于纳税人的改进。

比如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文件提醒,上述规定要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对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来规定执行,还是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第一条规定来执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一般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2010年3月31日前认证入账(2010年是闰年),并在认证的当月申报抵扣才有效。

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在2010年6月30日前认证并入账,并在认证的当月抵扣进项,在7月15日征期结束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体现出来。

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最新知识]超过180天的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吗

[最新知识]超过180天的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吗

超过180天的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吗
超过180天的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吗,关于发票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我们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超过180天的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属于规定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逾期,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否则,超过认证期限逾期未认证抵扣的专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当月认证当月能抵扣吗?
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当期认证的发票不可以认证,只有税务所出来一张让你申报抵扣的证明你才可以抵扣(北京是这样的程序)你当期认证的发票只能放到待抵扣一栏里,等税务所的那个文件下来了你就可以转入正常抵扣了
如果是正式的一般人当期认证当期抵扣
以上就是我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超过180天的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吗的全部内容了,增值税发票当月认证当月能抵扣吗?获取更多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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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1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180天2010年1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180天顶楼发表于 2009-12-14 14:57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看帖 | 打印注册友商会员,免费使(试)用金蝶旗下9款财务软件!转自:财考网--实务频道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认证期限延长至半年由于原有的抵扣期限偏短,给企业造成了一些负担。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对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实质性的、倾向于纳税人的改进。

比如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文件提醒,上述规定要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对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来规定执行,还是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第一条规定来执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一般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2010年3月31日前认证入账(2010年是闰年),并在认证的当月申报抵扣才有效。

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在2010年6月30日前认证并入账,并在认证的当月抵扣进项,在7月15日征期结束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体现出来。

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假定180天刚好落在2010年7月10日,而6月征期截止日为7月15日,那么此票的抵扣期限为7月15日,而不是7月征期截止日8月15日。

如果刚好落在7月18日,那么抵扣期限为7月征期截止日即8月15日。

超期限不得抵扣进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将无法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能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国税发〔2003〕1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再次强调了超过期限未认证抵扣的凭证不能作为进项税款抵扣的政策,要求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这与认证当月抵扣是一个意思。

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此政策看做是对原有条款的保留,而且对于超过认证期限的进项凭证,纳税人也不能返还销货方作废重开,只能作为财务上的记账凭证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该同购入的货物价款一并计入货物成本,在结转收入时同比结转销售成本并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丢失抵扣凭证按原规定执行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

如果一般纳税人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

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一、选择题:一、选择题1、税法中的增值税是属于()中的一种。

A、流转税B、所得税C、财产税D、资源税2、增值税中的增值额是()的。

A、由税务机关确定的B、由财政部确定C、法定D、由纳税人确定3、增值税对出口商品适用()。

A、高税率B、基本税率C、低税率D、零税率4、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

A、营业额B、增值额C、销售额D、毛利5、批发商或零售商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为()。

A、一般纳税人B、小规模纳税人C、低额纳税人D、高额纳税人6、以生产或提供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A、100万元以上B、100万元以下C、120万元以上D、130万元以上7、根据增值税的征管方式,凡是财物制度健全的单位或个人视为()。

A、大规模纳税人B、小规模纳税人C、一般纳税人D、大额纳税人8、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财物制度健全,通过纳税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可视为()。

A、一般纳税人B、特殊纳税人C、大额纳税人D、低额纳税人9、一种发生销售次数极少的非营业性纳税人,如果财物制度健全,年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也可以视为()。

A、一般纳税人B、小规模纳税人C、大规模纳税人D、特殊纳税人10、征税范围是()的具体化。

A、纳税义务人B、征税对象C、征税税种D、征税税率11、邮政部门(),应当征收增值税。

A、销售集邮邮集B、办理邮寄业务C、办理储蓄业务D、办理汇款业务12、银行(),应当征收增值税。

A、办理储蓄业务B、销售金银业务C、办理电子汇款业务D、办理借款业务13、凡是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预制构件,不征收()。

A、消费税B、营业税C、增值税D、资源税14、一切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的纳税人。

A、增值税B、营业税C、消费税D、行为税15、农村供销社销售收购农业初级产品时,应按()征收增值税。

A、17%B、13%C、10%D、0%16、某企业将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批产品制造成本为20万元人民币,利润为20%,按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计算为28万元人民币,请问该批产品计征增值税的销售为()。

A、20万元人民币B、28万元人民币C、24万元人民币D、32万元人民币17、销售方收取得(),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A、销售额B、利润额C、销售税额D、增值税额18、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写税额缴纳证的次日起()内缴纳税额。

A、3日B、4日C、5日D、7日19、根据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法规定,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A、100~800元B、200~800元C、600~2000元D、50~80元20、下列项目中的()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A、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税额B、购进固定资产C、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D、用于集体福利的应税劳务[答案]1、A2、C3、D4、B5、B6、A7、C8、A9、B 10、B 11、A 12、B 13、C 14、A 15、B 16、B 17、C 18、D 19、B 20、A二、填空题1、,所有销售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全部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2、无论是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只要有增值额,就必须缴纳。

3、生产型增值税中的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4、中的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扣除所有的生产资料所含的税金。

5、根据增值税征管方式划分标准,凡是财物制度不健全的单位或个人视为。

6、如果一般纳税人若财物制度不健全,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采用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但不得。

7、一般纳税人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其中当期销项税额=。

8、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时不得。

9、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同销售额。

10、李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他将上期购进的原材料再销售时,应按实际售价计征。

二、填空题:答案1、除农业和不动产外2、增值税3、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4、消费型增值税5、小规模纳税人6、抵扣进项税金7、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增值税率8、抵扣进项税9、600~2000元 10、销项税三、名词解释1、增值税2、增值额3、征税对象4、销项税额5、进项税额四、简答题1、简述增值税的基本特点。

2、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3、按13%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分哪些?五、论述题1、试论述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

2、试论述一般纳税人和大规模、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六、计算题1、刘某退休后开了一个汽车修理厂,专修各种进口车辆,1999年3月份营业收入额为82000元。

请问,刘某3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是多少?2、天津某进出口公司1998年6月进口一批空调,到岸价格800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15%,消费税率为30%,该公司6月份应纳增值税额是多少?六、计算题:1、刘某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8200/(1+4%)=7884.6(元)。

应纳增值税额=7884.6×4%=315.38(元)。

2、该公司的3月份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其中完税价格为到岸价格。

关税=800000×15%=120000(元)。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800000+120000)/(1-30%)×30%=134285.7×30%=39428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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