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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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与认证结果下载操作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与认证结果下载操作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与
认证结果下载操作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与认证结果下载,主要是提供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数据上传认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下载。

其操作步骤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
1.CA证书登陆后,点选“发票认证”跳到对应界面中,点击左边的“网上认证”,如图1中提示:
图1
2.点击左边的“网上认证”后,弹出如图2中的对话框后, 点击“浏览”,在弹出对话框中选择已扫描或手工录入的待认证发票文件,
如图3。

图2
3.选择待认证文件后点击“打开”键
图3
4.在选择好待认证文件后即可点选图4中右边的“上传”键上传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图4
二、认证结果下载:
1.上传认证成功后,若需要下载结果,可点选图1右上角认证结果下载中的“进入下载”(如图1所示),弹出对如图5的界面中选择需要下载已认证的结果文件。

图5
(注意:如电子申报中基础资料管理——系统配置——本企业采取的认证方式设置为“直接拿纸质发票到税局扫描认证”或“从企业发票扫描采集系统读入已认证发票”,请在图5的“生成文件类型”中选择“认证102”选项下载;如设置为“录入或导入发票生成文件到国税局认证”,请选择“认证101”选项下载。


2.点选图5的“下载”后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红色字的“点击这里下载”即可
图6
三、认证结果通知书下载:如需要下载认证结果通知书,可点击图1中右下角认证结果通知书下载中的“进入下载”,在弹出的界面如图7中点选红色字的“点击这里下载”即可。

税务会计日常操作流程

税务会计日常操作流程

税务会计日常操作流程一. 增值税(1)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Ⅰ.收到责任会计转来的已入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运输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抵扣标准。

Ⅱ.对审核无误的专用发票或运输发票进行认证,专用发票在月末最后一天前可在企业能过互联网自行认证,到月末如有未及时认证的专用发票可到主管税务机进行认证; 运输发票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进行认证处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录入电子申报系统上传网上办税大厅进行比对。

Ⅲ.月末对已全部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与认证结果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到税务机关的网上办税大厅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

打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注意事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18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认证发票的目的: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才可以做为抵扣企业的销项税额或者退税的依据,即对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控制。

(2)抄税目的:检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完整情况,对企业的销项税额进行控制。

每月报税前必须对本企业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税局进行抄税,以核实企业的销项税额情况。

抄税所需资料:Ⅰ.IC 卡Ⅱ.月末时从金穗卡里打印出的本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清单,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Ⅲ.如果申报月份开具过销项负数发票,在抄税时还要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进行检查。

(3)调整项目(免抵退税)报关员提交进出口报关单,将报关单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Ⅰ.计算出口项下的进项转出税额Ⅱ.计算直接出口应缴税额(4)报税:Ⅰ.将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销项发票抄税结果录入增值税电子申报系统。

Ⅱ.录入进项转出税额与出口应缴税额。

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步骤(购方已认证开具步骤)

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步骤(购方已认证开具步骤)

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购方已认证)步骤进入开票软件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
出现的页面选择购方已抵扣
然后直接点击确认(不用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
在出现的页面输入对应的信息(销方企业信息,开票明细)
如下图样例数量,金额,税额,都未负数(核对开票信息)然后点击打印按钮在出现的页面点击不打印
跳出如下的页面如果企业自己还开就确认否则就点击取消
再次点击红字信息表,在出现的菜单点击第二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会跳出如下的页面
选定信息表点击上传
查看信息表概述出现审核通过四个字样信息表编号也随之出现,双击该信息表打印出来给予销方企业开具红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5.04.13•【文号】国税发[2005]61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

由于配套软件的修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正式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一窗式”管理工作流程图(略)2.“一窗式”票表税比对异常类型及处理方式分类表3.比对异常转办单4.比对异常纳税人清单5.未票表税比对纳税人清单6.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扣押收据7.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发票转办单8.比对异常和处理结果统计表国家税务总局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一、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征收管理,规范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以下简称“一窗式”管理)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一窗式”管理是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统一在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和IC卡报税),进行票表税比对,比对结果处理等工作。

三、“一窗式”管理一律实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

基本流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以下简称申报)受理、IC 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四、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一窗式”管理业务的指导、监督;区县级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一窗式”管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操作操作流程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操作操作流程

一般纳税人操作操作流程常识防伪税控系统的工作原理1. 工作流程购买发票:企业持IC卡到税务机关购买发票读入发票:将IC卡上的发票号码读入到开票系统填开发票:在开票系统中填开打印发票抄税报税:在开票系统中抄税后,持IC卡及报表到税务机关报税2.防伪与计税发票上的主要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方税号、销方税号、金额、税额)加密生成84位密文;并在打印发票的同时将主要信息逐票存入金税卡黑匣子中3. 识伪认证发票的过程为用扫描仪将整张票面(明文与密文)扫入计算机,认证系统将密文解密后与发票上的明文比较,有一项不符即为假票。

(大厅认证、网上认证)专用发票须先认证相符后才能抵扣,普票不能抵扣,可自愿验证4. 抄报税第三部分一机多票系统组成和操作流程一、系统组成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开票软件1.通用设备:1) 计算机: WIN98第二版及以上版本,最低配置要符合:以上,硬盘40G以上,内存128M 以上,光驱,两个以上PCI插槽,建议您最好使用防伪税控专用机2) 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建议您最好使用平推式票据打印机)2.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税控IC卡)3) 金税卡:是防伪税控系统的核心部件4) 读卡器:用于读写IC卡上的信息,连接在金税卡上。

5) IC卡:是进入本系统的“钥匙”,进入系统前必须插入IC卡读卡器内,分为32K、64K 或者更大容量。

由于受到IC卡的容量限制32K最多存放630张发票,64K为1350张发票。

注:专用设备必须经所属税务机关发行后才可安装。

发行后金税卡和IC卡就是一一对应的关系2.开票软件二、系统操作流程初次使用流程:登录--初始化(开始、结束、设置)--发票管理--报税处理日常使用流程为:登录--发票管理--报税处理第四部分系统登录和初次使用一、系统启动、登录、退出:1、打开计算机,插入IC卡2、双击“防伪开票”图标3、单击“进入系统”--选择(管理员)--确认说明:初次使用入时,需做“初始化”、“操作员管理”等操作必须选“管理员”,平时无要求,但要注意以谁的名字进入,打印在发票上开票人的名字就是谁。

深圳工商注册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认证

深圳工商注册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认证

深圳工商注册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认证1.问: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对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其他纳税人如自然人,同样只能通过代开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从受票方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给除自然人外的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给所有的受票对象。

2.问: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认证?答: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

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需在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问:增值税发票种类有哪些?答: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纳税人常用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是相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而言的,这两者是企业经营中最常见的增值税发票。

4.问: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认证吗?答:不是。

根据规定,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

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根据政策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因此也不需要进行认证。

5.问:公司收到运输企业7月份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答:不能作为抵扣凭证,应退还给开票单位,并要求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迟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6.问: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计税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除以下情形之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可以开具专票:(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2)纳税人销售旧货的;(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4)税收法规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专用最新发票管理规范

增值税专用最新发票管理规范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第八章附则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

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

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

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最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最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最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本条款失效]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

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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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流程1.进入电子申报系统→点击左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要做本月的进项抵扣,首先要对上月进行完税,然后将所属期切换到本月。

3.点击左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采集→仿伪税控进项专用发票→新增4.手工录入发票的票面的数据
5.录完后点击确定,保存后继续点“新增”增加下一张。

6.新增完后退出回到“进项发票采集”→待认证进项发票导出→查询→写网上认证文件”然后选择路径存盘
7.点“写网上认证文件”然后选择路径存盘
8.用税号或数字证书登陆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发票认证→增值税专票认证9.点网上认证→浏览→选中刚才在电子申报系统导出的文件→打开→上传→确定。

9.查询认证的发票是否通过:选所属本年本月→查询10.注意核对认证结果是否全部认证相符。

11.认证结果下载:点“进入下载”→选认证101(所有已提交认证文件的认证结果)→选税款所属年月→下载→点击这里下载→保存→选择路径存盘
12.去电子申报系统→进项发票采集→仿伪税控进项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文件导入→选中文件→打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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