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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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业劳保统筹收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议行业劳保统筹收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议行业劳保统筹收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建筑行业劳保统筹收费,就是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从工程建设单位收缴的专门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支出的费用,其收取标准按照省政府130号文件和省建设厅389号文件,依照建安工程造价的3.55%收取。

我省自1993年开展行业劳保统筹以来,从起步时的每年几千万元,发展到现在累计达几十亿元,这些资金的收取和使用,有效地解决了改革过渡期间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离退体职工和在职职工养老统筹和基本生活问题,使多年包袱沉重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困境中得到了解脱,在危难中看到了希望,企业得以轻装上阵,使新老企业得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较好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完善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26年来的实践和取得的成效已充分证明,建筑行业劳保统等,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善举,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都必将在建筑行业发挥出它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弥补漏洞,完善管理,现结合笔者自身工作实践,就行业劳保统等收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作如下浅析和探讨:一、目前劳保费收缴存在的六个问题1.政府行为干预收费。

省政府78号文件规定,“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地方政府和部门都无权减免劳保费。

凡擅自下发减免劳保费用文件的,要自行纠正,已减免劳保费用的工程项目,由当地政府负责,限期办理补缴手续,足额追缴”。

这一规定,往往在具体工作中,在基层施行中,就打了折扣,掺了水份。

县区一级政府部门因受经济困难制约,大部分工程建设只预算工程实际直接费用,而对工程间接费用往往忽略,实际发生时,发现资金缺口较大,就此想办法对各项收费予以减免,提出种种困难和理由,向当地建设部门及主管部门加压。

2.人情关系减免收费。

这种现象在经济尚不发达的小县城中较为普遍,主要领导碍于面子和人情关系,在“低头不见头见”的小圈子里,人情面前政策执行往往很难坚持原则,使该收的劳保费往往因个别领导一句话就白白流失。

专业文章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保统筹费用

专业文章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保统筹费用

专业文章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保统筹费用范本一:一:背景介绍本文旨在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劳保统筹费用的相关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纠纷类型,在劳保统筹费用的支付和使用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和问题,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决。

二:合同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劳保统筹费用的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劳保统筹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方式;2. 劳保统筹费用的使用范围和限制;3. 劳保统筹费用的结算周期和方法;4. 劳保统筹费用的返还或扣除规定等。

三:劳保统筹费用的计算方法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劳保统筹费用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以下方式:1. 根据施工单位的劳动人数和人工支付情况,计算劳保统筹费用的基数;2. 根据基数和约定的费率,计算实际应支付的劳保统筹费用金额;3. 根据实际支付的劳保统筹费用金额,进行周期性结算和调整。

四:劳保统筹费用的支付和使用在支付和使用劳保统筹费用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 准确计算和支付劳保统筹费用,确保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2. 审核和核实劳保统筹费用的使用情况,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3.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劳保统筹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五:纠纷解决办法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若涉及劳保统筹费用的争议,可采取以下解决办法:1. 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争议内容进行妥善处理;2. 仲裁解决,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由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调解;3. 诉讼解决,将争议提交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六:附件1. 相关合同文件和约定;2. 相关支付和结算记录;3.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等。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保统筹费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保险费用;2. 合同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劳保统筹费用的具体约定;3. 仲裁解决:当事双方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争议解决的方式;4. 诉讼解决:当事双方将争议提交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方式。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更好地保证施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的费用来源,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对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法人登记注册在陕的国有、国有控股及民营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劳务企业、专业作业小微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建筑业劳保费用实行全省行业统筹管理,统一定额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返还拨付。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业劳保费用(以下简称“劳保费用”),是指在建筑工程费用组成中列项的,用于施工企业为从业人员(含农民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和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用、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困难职- 1 - / 11工生活补助及统筹机构工作经费等规定在劳保费用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劳保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纳入省级劳保费用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遵循应收尽收、以收定支、返还为主、调剂为辅的原则,确保收支平衡,抵御市场风险。

第五条县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统筹机构”)负责实施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各级统筹机构工作经费在劳保费用中列支,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及岗位聘用相关规定和全省劳保费用统筹管理工作实际,由省统筹机构编制全省工作经费预算,经省财政厅核定后下达执行,年终进行决算。

第二章收缴第七条劳保费用应当在工程概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中单独列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第八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缴纳劳保费用。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陕西省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劳保费用支付标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保费用。

第四条建筑企业应切实加强劳保费用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劳保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其他非法使用。

第五条陕西省建设厅负责制定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并指导建筑企业的实施。

第二章劳保费用的征收和支付第六条建筑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劳动者的劳保费用。

第七条劳保费用应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八条建筑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劳保费用的具体金额,并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将劳保费用以电子方式上报给陕西省建设厅。

第九条建筑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劳保费用支付给相关部门,并及时核实支付情况。

第十条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者的劳保福利政策,确保劳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劳保费用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劳保费用管理机构,负责劳保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劳保费用管理机构应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劳保费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定期对劳保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报告,并向陕西省建设厅备案。

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应接受陕西省建设厅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劳保费用的相关材料和资料。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劳保费用管理规定的建筑企业,陕西省建设厅有权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整顿等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陕西省建设厅所有。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的修订和解释,由陕西省建设厅负责。

本实施细则共计xxx字。

关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的政策解读

关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的政策解读

关于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统筹管理的政策解读原标题:关于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统筹管理的政策解读按照省住建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步加强建筑业劳保费⽤收缴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17]386号)精神,为进⼀步加强建筑业劳保费⽤收缴管理,切实做好我市建筑业劳保费⽤的统筹管理⼯作,现就建筑⾏业劳保费⽤统筹管理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什么是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统筹?建筑⾏业劳动保险费是建筑⼯程造价的组成部分,主要⽤于建安施⼯企业向社保部门缴纳基本养⽼⾦,是确保其离退休职⼯基本⽣活的唯⼀来源。

按照陕西省⼈民政府《关于建筑业实⾏劳保费⽤统筹管理的批复》(陕政函[1993]130号)规定,全省实⾏建筑业劳保费⽤统筹管理后,劳保费⽤由统筹管理机构统⼀向建设单位收取,并专户储存,由统筹机构统⼀按⼯程项⽬收缴劳保费⽤的85%返还企业,⽤于企业缴纳在职职⼯养⽼保险,15%实施全省统⼀调剂,⽤于离退休⼈员等专项⽀付和养⽼保险缴费困难补助,做到专款专⽤。

建筑⾏业劳动保险费⽤为什么要实⾏统⼀管理?建筑⾏业是微利性⾏业,在建筑产品未完全成为商品时,预算取费是国家规定建筑业费⽤的唯⼀来源。

以前,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由施⼯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由于多种原因难以收⾜,且离退休、退职费⽤等⽀出增长过快,导致⼤部分建安企业劳动保险费收不抵⽀。

⼀⽅⾯,有的企业已⽆⼒发放离退休、退职⼈员⽣活费⽤,形成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即便是参加了社会统筹的企业,也因效益⽋佳⽆⼒缴纳养⽼保险费⽤,⽆法保证离退休职⼯的基本⽣活;另⼀⽅⾯,新⽼企业由于离退休、退职⼈数多寡悬殊,劳动保险费⽤负担畸轻畸重,不利于把企业推向市场,开展公平竞争。

建筑业劳动保险费实⾏统⼀管理后,由统筹机构通过调剂余缺向建安企业⽀付劳动保险费⽤,使离退休、退职费⽤有了可靠保障,妥善解决了建安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资⾦来源,促进建安企业深化改⾰,维护社会稳定。

建筑⾏业劳动保险费⽤是不是新增加的收费项⽬?劳动保险费⽤历来是建筑⼯程造价的⼀个组成部分,建筑施⼯企业根据省建筑经济定额规定的分类标准,随⼯程预决算(⼯程量清单计价)编⼊⼯程造价中,按照建安⼯程造价向建设单位收取。

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

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

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是指为了保障工地上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以及应对工伤事故而设立的一项费用。

本文将从劳保统筹费的概念、用途、计算方法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劳保统筹费的概念和用途劳保统筹费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用于支付劳动者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费用的一项费用。

它旨在保障工程劳动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工作安全,提高工地管理水平。

劳保统筹费的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用:劳保统筹费主要用于支付建筑工程中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2. 工伤保险费用:劳保统筹费还可以用于支付工伤保险费用,主要是用于对工地上发生的工伤事故给予受伤劳动者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

3. 安全设施设备费用:劳保统筹费还可以用于购买安全设施设备,如安保监控系统、防护设备等,以提高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劳保统筹费的计算方法劳保统筹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总造价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劳保统筹费的计算公式是根据建筑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计算,比例通常在2%到5%之间。

假设某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总造价是100万元,劳保统筹费计算比例是3%,那么劳保统筹费的金额就是100万元乘以3%,即3000元。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的管理和使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相关政策和要求的概述:1. 法律法规依据: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2. 财务管理要求: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的收取和使用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质量监督要求: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应用于购买和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劳保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

4. 监督检查机制: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费用的合理收取和使用。

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

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

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
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为保障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建筑工人进行劳保保险的一种费用,并由建设单位统筹管理。

劳保统筹费的缴纳主体一般为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

劳保统筹费的金额通常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施工环境和工作难度等因素而定。

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劳保统筹费进行预算,并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具体金额。

劳保统筹费的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购买劳动保险:劳保统筹费的一部分会用于购买建筑工人的劳动保险,以保障他们在工作中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患病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和赔偿。

2. 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劳保统筹费也会用于购置和维护建筑工程项目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眼镜等,以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健康检查和培训:一部分劳保统筹费会用于定期对建筑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职业病问题。

同时,还会通过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从而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4. 工伤赔偿和工资补贴:如果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
事故,劳保统筹费将用于支付工伤赔偿和相应的工资补贴。

5. 管理和监督费用:劳保统筹费还包括一部分用于建设单位对劳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劳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总之,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是保障建筑工人权益和促进工程安全的重要费用,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合理预算和妥善使用劳保统筹费是保证施工质量和工人安全的重要举措。

建筑工程合同劳保统筹费

建筑工程合同劳保统筹费

建筑工程合同劳保统筹费第一条总则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劳动保护管理,确保工人的劳动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劳保统筹费条款。

2. 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在工程项目中的合作关系,甲方为工程项目的业主或代表,乙方为承包方或施工方。

第二条劳保统筹费的定义与用途1. 劳保统筹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从工程造价中提取的,用于支付工人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的费用。

2. 劳保统筹费用于购买工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安全生产条件、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第三条劳保统筹费的计提与管理1. 劳保统筹费的计提比例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通常为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

2. 劳保统筹费由甲方负责计提,并按月向乙方支付。

3. 乙方应设立专项账户,对劳保统筹费进行专款专用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劳保统筹费的使用1. 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国家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劳保统筹费,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提升工人的劳动保护水平上。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劳保统筹费的使用报告,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劳保统筹费,或未能提供足额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社会保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劳保统筹费,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和工人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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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保统筹费
(一)什么是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
答: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是施工企业按照承建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的费用,它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过去主要用于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实行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后,劳保费用改由统筹管理机构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专户储存,然后按照建安企业的等级和负担程度,由行业统筹机构实施统一调剂后,再分配给企业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金和支付离退休人员职工养老的生活费用。

(二)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为什么要实行统筹管理?
答:建筑行业是微利性行业,在建筑产品未完全成为商品时,预算取费是国家规定建筑业费用的唯一来源。

过去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是由施工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的,由于多种原因难以收足,而在职职工养老金和离退休退职费用等支出又增长较快,大部分建安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有的企业缴纳在职职工养老金困难或无力发放离退休退职人员
生活费用,形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新老企业由于离退休退职人数多寡悬殊,劳动保险费用负担畸轻畸重,不利于把企业推向市场,开展公平竞争。

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实行统筹后,由统筹机构向建安企业
支付劳动保险费用,使在职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和离退休退职费用有了可靠的保障。

建安企业不再担心参加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问题并为准确评价建安企业经济效益,为建安企业深化改革,参与市场竞争等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实行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有哪些政策依据?答:
1.国务院(1988)45号文件关于“职工的退休福利金要从施工企业工程造价中划出来实行统筹”的精神
2.一九八四年七月三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关于“可以先在建筑业实行行业保险试点”的精神
3.建设部(1986)城劳字131号文件《关于建筑业实行退休基金统筹试点的通知》
4.建设部建人(1996)512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5.陕政函(1993)130号文件关于《建筑业实行劳保费用统筹管理的批复》
6.省建设厅、省计委、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建行陕西省分行联合颁发的《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四)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取费是不是新增加的收费项目?
答:劳动保险费用历来就是建筑施工企业取费的项目之一。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省建筑经济定额办规定的分类标准,随工程预(决)算编入工程总造价中,随工程价款一同向建设单位收取。

这种取费办法在历史上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情况的变化,也形成了新老企业劳动保险基金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

为了克服这种缺陷,将劳保基金取费方式改由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机构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而费用的性质和用途未做改变,施工企业也不向建设单位重复收费,所以,行业统筹取费既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不是新增加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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