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麻醉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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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腹股沟麻醉方案

儿科腹股沟麻醉方案
-使用适当的监测设备,包括心电图、脉搏血氧仪和体温探头。
2.麻醉管理:
-根据手术步骤和患儿的生理反应,及时调整麻醉药物剂量。
-确保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调整气管插管位置或给予呼吸支持。
六、术后恢复
1.麻醉苏醒:
-手术结束后,逐渐减少麻醉药物的使用,直至患儿意识恢复。
-在恢复室密切观察患儿的意识状态、呼吸和循环状况。
a.持续泵注麻醉药物,维持患儿在全麻状态。
b.根据患儿生命体征调整麻醉药物剂量,保持生命体征稳定。
5.术中监测:
a.持续监测患儿生命体征,包括心率、呼吸、血压、血氧饱和度等。
b.观察患儿的麻醉深度,及时调整麻醉药物剂量。
6.术后恢复:
a.手术结束后,停止泵注麻醉药物。
b.患儿意识恢复,拔除气管插管。
2.术前准备:
a.患儿禁食禁水:术前6小时禁食,术前2小时禁水。
b.开放静脉通道:选用合适型号的静脉留置针,建立静脉通道。
c.麻醉前用药:根据患儿情况,给予适量的抗焦虑药、抗过敏药等。
3.麻醉诱导:
a.静脉注射麻醉药物,使患儿进入全麻状态。
b.患儿意识消失后,进行气管插管,确保呼吸道通畅。
4.麻醉维持:
-使用适合患儿的镇静药物,减少恐惧和焦虑。
-通过静脉途径给予快速起效的麻醉药物,实现平稳的气管插管。
3.麻醉维持:
-采用吸入麻醉和/或静脉麻醉泵注,维持适当的麻醉深度。
-监测患儿的生命体征,调整药物剂量以适应手术需求。
五、术中管理和监测
1.术中监测:
-持续监测心率、血压、呼吸频率、血氧饱和度、体温等生命体征。
儿科腹股沟麻醉方案
第1篇
儿科腹股沟麻醉方案
一、方案背景

麻醉手术科应急预案与流程

麻醉手术科应急预案与流程

麻醉手术科应急预案与流程引言概述:麻醉手术科是医院中重要的临床科室之一,负责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麻醉服务。

然而,手术中可能会浮现各种突发情况,因此建立应急预案与流程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麻醉手术科应急预案与流程的五个部份。

一、术前准备1.1 确认患者病史与体检:在手术前,麻醉医生应子细了解患者的病史,包括过敏史、药物使用史等,并进行全面的体检,以评估患者的麻醉风险。

1.2 确定麻醉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麻醉医生应制定适当的麻醉方案,包括麻醉药物的选择、给药途径等。

1.3 预防感染措施:麻醉手术科应建立严格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手术室环境的清洁、消毒设备的正确使用等,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二、手术中的应急处理2.1 心肺复苏:在手术中,如果患者发生心肺骤停,麻醉医生应即将进行心肺复苏措施,包括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以维持患者的生命体征。

2.2 失血性休克处理:在手术过程中,如果患者浮现大量失血导致休克,麻醉医生应即将采取措施,如输血、补液等,以维持患者的循环功能。

2.3 麻醉深度控制:麻醉医生应密切监测患者的麻醉深度,避免麻醉过深或者过浅导致意识丧失或者术中疼痛。

三、术后处理3.1 监测术后恢复:手术结束后,麻醉医生应将患者转入恢复室进行监测,包括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等,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3.2 疼痛管理:麻醉医生应根据手术的特点和患者的疼痛程度,制定合理的疼痛管理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等。

3.3 并发症处理:如果手术中浮现并发症,如呼吸难点、过敏反应等,麻醉医生应即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气道管理、抗过敏治疗等。

四、麻醉设备与药物管理4.1 设备维护与检修:麻醉手术科应定期对麻醉设备进行维护与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麻醉机、监护仪等。

4.2 药物管理与储存:麻醉手术科应建立合理的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物的储存、配制、使用等,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3 废弃物处理:麻醉手术科应建立规范的废弃物处理流程,包括麻醉药物的废弃物处理、麻醉设备的废弃物处理等,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麻醉应急预案及流程

麻醉应急预案及流程

一、概述麻醉是手术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手术患者安全,预防和处理麻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麻醉科医护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 确保患者安全,降低麻醉风险。

3. 规范麻醉科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组织机构1. 麻醉科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应急预案及流程1. 麻醉前准备(1)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了解病史、过敏史、用药史等。

(2)制定麻醉方案,选择合适的麻醉药物和麻醉方法。

(3)术前告知患者及家属麻醉风险和注意事项。

2. 麻醉中意外情况处理(1)出现呼吸抑制:立即给予吸氧,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

(2)出现循环系统意外:立即给予吸氧、心脏按压、血管活性药物等。

(3)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过敏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

(4)出现药物中毒:立即停用药物,给予解毒治疗。

3. 麻醉后意外情况处理(1)患者清醒后出现恶心、呕吐:给予对症处理,如止吐药物等。

(2)患者清醒后出现头痛:给予对症处理,如止痛药物等。

(3)患者清醒后出现尿潴留:给予对症处理,如导尿等。

4. 麻醉科应急预案演练(1)定期组织麻醉科医护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2)演练内容包括麻醉前准备、麻醉中意外情况处理、麻醉后意外情况处理等。

(3)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改进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的执行与监督1. 麻醉科医护人员应熟悉本预案,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2.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监督预案的执行情况,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3. 对违反预案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六、总结本预案旨在提高麻醉科医护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手术患者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医护人员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预案,提高麻醉质量。

麻醉风险的应急预案

麻醉风险的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麻醉是手术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患者手术安全,预防和应对麻醉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患者手术安全,降低麻醉风险;2. 提高医护人员应对麻醉风险的能力;3. 规范麻醉风险的预防和处理流程。

三、预案组织1. 成立麻醉风险应急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2. 应急小组由麻醉科主任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麻醉科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麻醉科全体医护人员。

四、预案内容1. 麻醉风险评估(1)术前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了解患者的病史、药物过敏史、手术史等,制定合理的麻醉方案;(2)术中评估: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3)术后评估:对患者进行术后随访,了解麻醉恢复情况。

2. 麻醉风险预防(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预防感染;(2)规范麻醉药物使用,避免药物过量或不足;(3)加强术中监测,确保患者生命体征稳定;(4)做好术后护理,预防并发症。

3. 麻醉风险处理(1)发生麻醉风险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迅速组织抢救,确保患者生命安全;(3)根据患者病情,采取相应措施,如吸氧、建立静脉通路、给予药物支持等;(4)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5)做好医疗文书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 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麻醉风险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麻醉风险的能力;(2)演练内容包括麻醉药物过量、呼吸心跳骤停、血压下降等常见麻醉风险;(3)通过演练,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预案实施与监督1. 应急小组负责预案的实施和监督,确保预案的执行;2. 医护人员应熟悉预案内容,提高应对麻醉风险的能力;3. 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六、预案总结本预案旨在提高麻醉风险预防和应对能力,确保患者手术安全。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降低麻醉风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麻醉风险评估及应对

麻醉风险评估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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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麻醉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设备检查与维护
定期对麻醉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设备更新与升级
及时更新和升级麻醉设备,采用技 术先进的设备,提高麻醉安全性。
设备操作培训
对麻醉医师进行设备操作培训,确 保他们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麻醉 设备。
加强患者健康教育
术前宣教
向患者及家属介绍麻醉相关知识, 包括麻醉过程、风险及注意事项,
详细描述
在麻醉前,应充分了解患者高血压的严重程 度、病程和治疗情况,评估患者心血管系统 的功能。在麻醉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 血压和心电图,及时发现和处理心律失常、 心肌缺血等问题。同时,应选择对心血管系 统影响较小的麻醉药物和麻醉方式,避免使
用对心血管系统有明显抑制作用的药物。
案例二:哮喘患者的麻醉风险应对
04
麻醉风险预防与控制
提高麻醉医师的专业技能
定期培训
案例分享与讨论
麻醉医师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更新 知识和技能,提高对麻醉风险的识别 和应对能力。
定期组织麻醉医师进行案例分享和讨 论,共同学习、交流经验,提高对复 杂病例的应对能力。
实践经验积累
鼓励麻醉医师积极参与手术麻醉实践, 通过实际操作提高对麻醉风险的应对 能力。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
要点一
总结词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在麻醉时需特别关注对母婴的影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孕妇在麻醉时需特别关注对胎儿的影响,避免使用对胎儿 有害的药物。同时,孕妇的生理变化也可能增加麻醉风险 ,如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哺乳期妇女在麻醉后,部 分药物可能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对婴儿造成影响。因此 ,在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进行麻醉前,需要进行全面的评 估,选择对母婴影响较小的麻醉药物和方案。

麻醉应急预案

麻醉应急预案

麻醉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应对麻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护人员的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需要麻醉操作的医疗过程,包括手术、检查和治疗等。

三、责任部门。

1. 麻醉科,负责制定麻醉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麻醉操作。

2. 手术室,负责配合麻醉科进行应急处理。

3. 急救中心,负责提供应急医疗支持。

四、应急准备。

1. 麻醉科应配备完善的应急设备和药品,包括呼吸机、除颤器、氧气、肌松药、抗心律失常药等。

2. 麻醉医生和护士应定期接受应急处理培训,熟悉应急操作流程。

3. 手术室应保持通风畅通,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五、应急流程。

1. 发现突发情况后,麻醉医生应立即停止麻醉操作,评估患者
状况。

2. 如患者出现呼吸、心跳等急救情况,立即开始心肺复苏,配
合使用急救药品和设备。

3. 同时通知手术室和急救中心,请求医疗支持。

4.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麻醉医生应保持沉着冷静,指挥护士和
其他医护人员进行配合操作。

六、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麻醉应急演练,模拟各种突发情况,检验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七、附则。

1. 麻醉医生在麻醉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患者的安全。

2. 所有医护人员应熟悉本预案内容,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 预案内容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完善,以适应医疗技术和设备的更新。

麻醉风险及其应对策略

麻醉风险及其应对策略

麻醉风险及其应对策略麻醉是医疗过程中常见的手段,用于控制患者的疼痛和意识状态。

然而,麻醉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需要医护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范,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本文将探讨常见的麻醉风险并提供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麻醉风险概述1. 意识丧失风险:麻醉过程中,患者会失去意识,如果麻醉剂的剂量不准确或操作不当,可能导致过度麻醉或麻醉效果不佳的情况发生。

2. 呼吸系统抑制风险:使用麻醉药物可能导致呼吸系统的抑制,尤其是在高龄患者或有潜在呼吸问题的患者身上。

3. 血压变化风险:某些麻醉药物可能引起血压的波动,包括血压升高或降低,这对特定患者群体(如心脏病患者)来说尤其具有风险。

4. 过敏反应风险:患者对麻醉药物可能存在过敏反应,可能导致严重的变态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等。

二、麻醉风险应对策略1. 严密监测:麻醉医师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及时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病史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的麻醉方案,避免过度或不足的用药。

3. 定量用药:麻醉医师应使用标准剂量的麻醉药物,严禁随意增减剂量。

同时,严格掌握麻醉深度,确保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处于适当的麻醉状态。

4. 麻醉设备维护:麻醉设备的正常运作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麻醉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5. 呼吸道管理:对于需要进行全身麻醉的患者,应确保呼吸道通畅,及时处理异物或分泌物阻塞的情况,以减少呼吸系统抑制的风险。

6. 过敏反应预防:在麻醉手术前,医务人员应仔细询问患者是否有过敏史,并记录相关信息。

在用药过程中,应避免使用患者已知对其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

结论麻醉风险是医疗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医护人员在执行麻醉操作时应谨慎细心,遵循规范操作,确保患者的安全。

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个体化用药,定量用药以及维护麻醉设备等措施,都能有效降低麻醉风险。

此外,防范过敏反应的发生也是重要的应对策略之一。

麻醉应急预案

麻醉应急预案

麻醉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目的。

为了确保麻醉手术期间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内容。

1. 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麻醉手术期间出现患者呼吸困难、心跳骤停等严重情况;麻醉药物过敏或不良反应;麻醉设备故障;麻醉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

2. 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

首先,立即通知主治医生、麻醉医生和护士长等相关人员;启动急救设备,保障患者生命体征的稳定;同时,通知院内急救中心和相关部门,请求协助。

3. 应急预案的具体措施。

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包括心肺复苏、气管插管、应用特定药物等;进行必要的检测和监测,确保患者生命体征的稳定;如有需要,及时转移患者至重症监护室进行进一步治疗。

4. 应急预案的结束程序。

当患者生命体征恢复稳定,病情得到控制后,结束应急预案;对应急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找出问题并及时改进。

三、应急预案的落实与检查。

1. 麻醉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医护人员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2. 定期对麻醉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3. 加强医护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应急预案的宣传与教育。

1. 定期组织麻醉科医护人员参加应急急救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在麻醉科内张贴应急预案流程图和联系方式,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意识。

五、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

1.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2. 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应急预案的执行。

1. 所有麻醉科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应急预案的规定和流程;2. 对于违反应急预案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教育。

七、应急预案的总结。

1. 每次应急情况发生后,麻醉科将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2.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以上应急预案经麻醉科全体医护人员讨论通过,并将于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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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金38.13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

中国大地保险作为中再集团公司旗下唯一的直保财险公司,创立五年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保费规模从2004年的15亿元到2007年突破100亿元,市场排位从12位上升到第5位。

公司已设立分公司34家、营业部1家,5个层级的机构总数超过1800家,全国性服务网络已经形成。

美国纽约代表处顺利开业。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重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已拥有一批专业的管理队伍和业务精英,总公司具有博士学位、博士后经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10%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占55%以上。

中国大地保险五年不平凡的征程赢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口碑。

在人民网“2005年最受网友最信赖的十大保险公司”评选中,公司从上百家公司中脱颖而出,名列第七;在新浪网“2006年网友最信赖保险公司”评选中,跃居第一;2008年被搜狐网评为“财险理赔最迅速的保险公司”。

2007年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2007、2008连续两年入选“上海企业100强”。

面对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公司时刻不忘肩负的社会责任,用社会给予的关怀积极回馈社会,以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管理、一流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努力向国内标杆公司靠近,争创管理、服务、人才均一流的优秀大公司。

中国大地保险始终坚持“诚信为先、稳健经营、价值为上、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立足大地、携手创业、共享未来”的企业精神,遵循“技术领先、低成本扩张、总成本领先”的经营策略和“专业化定位、综合化经营、扁平化管理、差异化发展”的经营指导思想,努力把公司建成国内一流的财产保险公司,建成中国保险业的百年老店,为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保险方案(一)险种:手术麻醉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保险费:人民币伍拾元整保险期限:自被保险人办妥手续,从麻醉单记载的麻醉开始时间起至手术结束后六小时止保险责任:详见《手术麻醉意外伤害险》条款操作流程:1.保险公司配送《手术麻醉意外伤害险》卡式保单至医院;2.医院在手术前交由被保险人填写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代理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3.保险公司在一个月内将填写完整的卡式保单收回,录入系统;保险方案(二)险种:手术麻醉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保险费:人民币壹佰元整保险期限:自被保险人办妥手续,从麻醉单记载的麻醉开始时间起至手术结束后六小时止保险责任:详见《手术麻醉意外伤害险》条款操作流程:1.保险公司配送《手术麻醉意外伤害险》卡式保单至医院;2.医院在手术前交由被保险人填写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代理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3.保险公司在一个月内将填写完整的卡式保单收回,录入系统;(手术麻醉意外伤害保险卡式保单样表)大地手术麻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1月备案)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书面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留存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及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份,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符合投保条件的门诊或住院病人可为本人投保本保险;也可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后,由其具有可保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凡接受手术治疗需实施麻醉的病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金给付责任: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麻醉意外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麻醉意外导致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在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承担的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次或累计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所负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因手术原因引起的残疾;五、非麻醉原因引起的意外死亡或残疾;六、麻醉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七、因疾病或其它意外;八、因被保险人及其家属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或不配合治疗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九、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阳性)期间;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二、被保险人非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手术麻醉导致的意外。

如发生上述情形导致本合同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办妥手续、缴清保险费后、从麻醉记录单记载的麻醉开始时间起,至手术结束后六小时止。

第六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予以批注。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它指定或变更。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八条保险事故的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

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未通知或通知延迟,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

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一、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保险金:1.保险单、保险费收据及其它保险凭证;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本公司指定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5.本公司需要的与麻醉相关的医疗纪录等资料。

二、被保险人残疾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保险费收据及其它保险凭证;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3.本公司指定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诊断书;4.本公司需要的与麻醉相关的医疗纪录等资料。

三、如被保险人、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四、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或本合同签发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合同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释义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麻醉意外: 指在麻醉过程中,医务人员按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工作,仍发生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意外,直接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指定医院:指本公司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或本公司与投保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医院。

但不包括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

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提供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医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的相关规定标准的在院医生(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除外)。

艾滋病: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简称。

艾滋病病毒: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的简称。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其定义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

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己被艾滋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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