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流程
热工保护修改投退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外委单位:为了确保我公司发电机组的稳定运行,杜绝机组非计划停运和降出力事件的发生,保证热工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依据大唐集团公司关于“保护必须安全、稳定、可靠,保护必须正确动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热控保护投退的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望各单位和各部门周知、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制度》二○○六年四月十日附件: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制度编写:李兴旺部门审核:刘阳安监审核:陈立伟批准:冯树礼2006 年04月09日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为了确保我公司机组的稳定运行,杜绝机组非停,保证热工保护的正常运行,依据大唐公司关于“保护必须安全、稳定、可靠,保护必须正确动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保护的投退工作。
2总则2.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我公司热控保护投退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保证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2本制度由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3热工保护及其定值的临时修改与退出3.1主机和重要辅机保护如:汽包水位、灭火保护等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2运行中,因主辅设备或热工自动化设备维修,需要临时退出主辅设备的保护或更改保护定值时,应由提出专业填写热工保护修改变更单(见附录B),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
3.3保护投退操作由热工人员进行,并对执行的正确性负责,运行人员负责确认。
3.4遇有紧急情况,急需退出保护时,由值长请示总工程师,并由值长在保护投退单上签字注明。
3.5保护退出完成有关工作后,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将保护投入运行,并经过热工和运行人员确认。
3.6热工主保护退出时一般应在8h内恢复。
若不能完成,应制定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允许延长工期,但最多不能超过24h,并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备案。
XXXXX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XXXX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制度(热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规范XXXX电厂(以下简称XXXX电厂)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运行和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及管理程序。
强化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尤其是加强关键发电设备热工保护系统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关键设备的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XXXX电厂所有带有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发电设备和系统。
适用于XXXX电厂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管理,包括职责划分、工作要求及试验与维护。
适用于识别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设备和系统,且确立其维护职责,明确了热工保护审批流程、维护职责、投入和退出管理的流程、职责和管理要求。
制度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以安全作业规程、相关规程规范为准绳,严格执行“三票三制”,严格规范人员行为,杜绝违章,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执行依据与规定第三条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一)《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6)(二)《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 774)(三)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四)XX公司《火力发电厂热工技术监督标准》(五)XX公司《火力发电厂技术监督通用管理标准》(六)XX公司公司《火力发电厂全过程技术监督考核标准(试行)》(七)《XXXXXXX热工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第四条专用术语定义(一)主保护:指直接引发锅炉BT、MFT,直接使汽轮机跳闸、发电机解列的保护及炉、机、电之间的大联锁。
XXXX 电厂主保护为BT、MFT、ETS(包含DEH)以及与发电机跳闸相关保护。
(二)主要辅机保护、联锁:指直接引发发电机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或系统退出运行的保护功能,以及主要辅机和设备间的联锁功能。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流程

责任公司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流程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0-5-28发布 2010-6-1实施
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流程
Q/ 9
1 目标
本流程规定了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的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工作的正常开展。
2 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管理工作。
3 流程主管部门
设备技术部。
4 流程描述
4.1工作的准备
4.1.1在机组运行过程中,由于检修工作需要对联锁、保护投退时,由工作负责人填写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
4.1.2由于运行方式变更需要对联锁、保护投退及逻辑修改时,由发电部运行专工填写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
4.2实施
4.2.1申请人需要对联锁、保护投退时,首先汇报专业专工;专工对联锁保护投退的必要性进行审定,同时请示专业分管主任,同意后方可填写对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
4.2.2初审:由发电部当值值长审定;
4.2.3审批:由发电部、设备技术部主任或分管副主任/主任助理审批;
4.2.4批准:由生产副总进行批准;
4.2.5审批完成后在后备监护下执行联锁、保护投退操作;
4.2.6工作结束后经确认联锁、保护装置正常时方可投入。
4.3归档
4.3.1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单随工作票进行归档保存;
4.3.2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后由工作负责人在专用记录薄记录。
5 流程图。
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投退的管理规定

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投退的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管理的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确保电厂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颁发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和《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修订本制度。
1.2 此管理规定对全厂机组(系统)均有效。
1.3 此管理规定解释权属生技部。
2、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的管理2.1 由生计部编制专用的保护联锁试验操作卡(参考附录A),操作卡上对既有软逻辑又有硬逻辑的保护系统应有明确标志,以防试验时遗漏。
2.2 检修以后的过程控制、信号、保护、联锁系统均应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试验操作卡逐步进行。
重要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机组起动和运行。
2.3 机组起动前辅助油泵必须处于联动状态。
机组正常停机前,应进行辅助油泵的全容量起动、联锁试验。
运行中,保护、联锁系统需定期进行试验。
2.4 每次机组检修后起动前应进行锅炉、汽机、发电机组变主保护静态传动试验,以检查跳闸逻辑、报警及停机动作值。
所有检测用的传感器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定周期内。
3、保护联锁系统的投退管理3.1电气、热工保护条件需退出或投入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投退程序及审批制度。
3.2对于以下主系统的保护退出 (投入) 时必须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当退出时间大于72 小时时,在审批时必须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1)炉膛压力高低保护;(2)汽包水位高低保护;(3)总风量低保护;(4)一次风机停保护;(5)炉膛温度保护;(6)燃料全失保护;(7)汽机润滑油压力低保护;(8)汽机支持轴承回油温度高保护;(9)真空低保护;(10)汽机推力轴承回油温度高保护;(11)超速保护 (112% 3360 /min);(12)凝结器水位低保护;(13)除氧器水位保护;(14)DEH系统停机保护;(15)发电机组保护 (包括励磁系统主保护);(16)主变压器主保护。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管理制度

版次:05
页码:10/10
编码:YHK-06-04-01/G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
1
是否制定本单位管理实施细则
是
否;原因:
2
是否执行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定值调整申请单管理
是
否;原因:
3
是否制定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长期投退的应急预案
是
否;原因:
4
4.2.1.3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实施细则。
4.2.1.4负责批准本单位自行管辖设备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的投退和定值调整。
4.2.1.5负责对本单位管辖设备整定值的批准执行。
4.2.2
4.2.2.1负责组织审核本单位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实施细则。
4.2.2.2负责对本单位管辖设备整定值的审核。
6.3许可人,指许可《申请单》工作的人员,由运行当班值长担任。
6.4执行人,指进行ERP系统《保护联锁投退申请》操作的人员,由符合要求的运行当值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担任。
6.5主设备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长期投退及定值调整:指在主设备运行情况下,主设备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及其定值未按要求的超出72小时(含72小时)的投入运行(改变定值)或退出运行(改变定值)。
记录1
保护投退联锁变更单
YHK-06-04-01/G-JL(01)
NO: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
机组:设备专业:
编号: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保护名称
保护条件
保护变动方式
保护变动原因
保护变动工作内容:
发电厂热工保护投入、退出申请执行程序

发电厂热工保护投入、退出申请执行程序一、保护退出申请填写规定1、由于运行方式改变或运行工况变化,包含由于试验、消缺、定检等工作要求运行方式改变或运行工况变化,需要退出保护时,由运行值班人员填写《热工保护退出(投入)运行申请单》,由检修分场人员填写保护退出方法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2、由于试验工作,但不会发生运行方式改变或运行工况变化,需要退出保护时,试验人员根据试验项目名称或试验方案要求,填写《热工保护退出(投入)申请单》,并在保护退出原因栏内注明试验项目名称及工作联系单或工作票编号等,由检修分场热控检修人员填写保护退出方法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3、由于消缺工作,但不会发生运行方式改变或运行工况变化,需要退出保护时,消缺人员根据缺陷单或工作票安全措施的要求,填写《热工保护退出(投入)申请单》,并在保护退出原因栏内注明缺陷单或工作票编号等,由检修分场热控检修人员填写保护退出方法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4、由于定检工作,但不会发生运行方式改变或运行工况变化,需要退出保护时,检修人员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填写《热工保护退出(投入)申请单》,并在保护退出原因栏内注明退出原因,由检修分场热控检修人员填写保护退出方法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5、机组正常停运,应根据运行状况逐步退出相关保护,直至所有保护全部退出,退出申请由当班单元长填写《热工保护退出(投入)申请单》,明细单(见附录G、H、I)附在申请单后,经生产技术部主任、发电分场主任批准,当班值长许可后执行。
6、重要保护退出申请提出后,经检修分场初审,发电分场、生产技术部审核,经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在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不在厂时,由总工程师授权人代总工程师批准保护退出申请),由当值值长许可,由检修分场的授权人员实施,生产技术部热控专业主管、检修分场热控专业主管全过程监护。
执行完毕后,必须详细填写保护退出的执行情况,即:保护信号功能描述、参考图号、相关软件编号及地址、就地接线柜号及端子编号等,监护人、执行人签名并填写准确的完成时间。
电厂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办法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企业标准Q/YDRD-001、17-03-2017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办法编制: 崔伊波审核: 霍建杰批准: 王永明2017-03-15发布 2017-03-15实施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公司电厂发布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内容与方法 (2)6 检查与考核 (5)附录A(规范性附件)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单 (7)附录B(规范性附录)热工保护定值变更申请单 (8)前言本标准就是根据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以下简称“伊东热电或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就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与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伊东热电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附录A-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全组、汽机、电气、锅炉、热工本标准起草人:崔伊波本标准审核人:骞金生本标准复审人:霍建杰本制度批准人:王永明本制度于2017 年03 月首次发布。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伊东热电热工联锁保护的投退管理,逻辑、定值修改,保护投退措施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伊东热电生产系统中热工联锁保护的投退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就是必不可少的。
凡就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就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电力工业部水电电生字第73号-《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监督条例》2、DL/T1056-2007-《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3、Q/BEIH-215、09-21-2010-《技术监督导则》-《内蒙古电力工业技术监督考评办法》4、DL/T5428-2009-《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规定》5、《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3 术语、定义3、1 热工保护保护就是监视与设备安全相关的参数,必要时使设备停运的装置。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热工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护人员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我们制定了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热工联锁保护的范围、要求和程序,规范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和责任。
一、热工联锁保护的范围1.设备的启动、停止、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联锁保护;2.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全保护;3.设备的限位、过载、温度、压力等各种保护装置的功能和管理;4.与其他设备或系统存在安全依赖关系的联锁保护。
二、热工联锁保护的要求1.所有热工设备的关键参数和保护装置都必须确定,并且要求有相应的技术文件和记录进行备查;2.热工设备的投退必须经过授权人员的书面批准,并且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操作;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变更设备的状态和参数;4.所有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必须完好可靠,不得存在故障和失效的情况;5.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联锁保护失效的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并进行维修;6.对于新增的热工设备,必须在投运前经过相应的试运行和调试,确保联锁保护正常可靠。
三、热工联锁保护的管理程序1.投退前准备工作(1)确定投退计划,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2)编制热工设备的投退操作规程;(3)检查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装置,确保正常可靠;(4)确认操作人员的资质和相关授权文件。
2.设备投运过程(1)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投运;(2)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联锁保护装置的工作情况;(3)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停用后处理(1)施行临时性和永久性的联锁保护,确保设备停用安全;(2)制定设备停用的维护计划,并落实维护人员的责任;(3)对设备进行停用后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再投入运行前的安全可靠。
四、热工联锁保护的考核和改进1.建立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的台账,并及时记录操作、维护等情况;2.定期对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填写联锁保护检测报告;3.发现联锁保护失效或者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并进行整改;4.进行联锁保护培训和教育,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5.根据实际情况,对热工联锁保护的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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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流程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0-5-28发布 2010-6-1实施
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流程
Q/ 9
1 目标
本流程规定了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的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工作的正常开展。
2 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审批管理工作。
3 流程主管部门
设备技术部。
4 流程描述
4.1工作的准备
4.1.1在机组运行过程中,由于检修工作需要对联锁、保护投退时,由工作负责人填写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
4.1.2由于运行方式变更需要对联锁、保护投退及逻辑修改时,由发电部运行专工填写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
4.2实施
4.2.1申请人需要对联锁、保护投退时,首先汇报专业专工;专工对联锁保护投退的必要性进行审定,同时请示专业分管主任,同意后方可填写对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
4.2.2初审:由发电部当值值长审定;
4.2.3审批:由发电部、设备技术部主任或分管副主任/主任助理审批;
4.2.4批准:由生产副总进行批准;
4.2.5审批完成后在后备监护下执行联锁、保护投退操作;
4.2.6工作结束后经确认联锁、保护装置正常时方可投入。
4.3归档
4.3.1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单随工作票进行归档保存;
4.3.2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后由工作负责人在专用记录薄记录。
5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