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 .doc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2005年修订版)印刷本论文规范一、论文封面制作要求(一)、学位论文封面使用云彩纸。
博士学位论文封面颜色为淡棕色,硕士学位论文封面颜色为淡蓝绿色。
(二)、论文封面制作要求如下:1、封面内容(封一):(1)学校代码(10246);(2)学号(研究生)或学员号(同等学力人员);(3)学校名称(复旦大学);(4)学位论文的类别;(5)30个汉字以内的论文题目;(6)院系(规范正式的)名称;(7)专业;(8)姓名;(9)指导教师;(10)完成日期(涉密论文需注明论文密级和保密年限,参见附件1:《复旦大学涉密论文归档与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在论文左上角注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字样;对于专业学位论文,必须在论文封面“复旦大学XX学位论文”下面注明“专业学位”字样。
2、论文封面(封一)请严格按标准样本制作。
标准样本的下载地址为:3、论文封面(封三)须打印并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声明”的下载地址为:(三)、论文书脊上印: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二、论文内容编排要求(一)、论文统一按word格式A4纸(“页面设置”按word默认值)编排、打印、制作。
正文内容,字体:宋体、字号:小四号、字符间距:标准、行距:20磅。
(二)、论文撰写格式:1、扉页:指导小组成员名单2、目录:3、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4、英文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5、引言(前言):6、正文7、参考文献:(全文参考文献一览,各类参考文献编排格式须符合国家标准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参见附件2:《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8、后记:(致谢等内容)(三)、注释位置:硕士学位论文采用篇末注、博士学位论文采用章末注。
如所在学科有特殊需要,也可适当采用脚注。
(四)、字数要求:(1)文科:硕士: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一般不少于10万字;(2)理科、医科: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告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告
2005年第3号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05年1月26日召开了第62次会议。
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王生洪主持,参加会议的委员有22人。
会议审议通过50篇论文为我校2004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根据《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办法》规定,在公布审议通过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后60天内无异议者,由学校颁发复旦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证书。
自2005年1月27日至2005年3月26日,如对本次公布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持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05年1月27日
复旦大学2004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共50篇)。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
第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
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四条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
第五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第七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
第八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
第九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
第十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
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
第十一条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
第十二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
复旦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

复旦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复旦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和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评审管理办法。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四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三)参评学年休学者。
第三章评审组织第五条复旦大学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六条基层各单位(院、系、所)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实施细则;组织学生申报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院系评审时可将名额在不同年级、培养类别及专业中自行分配。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二)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三)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四)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9•【字号】沪学位办〔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学位办〔2015〕6号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为建立与完善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现决定开展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类评选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本次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
“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二、评选范围(一)参加评选的论文,原则上应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在本市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且以前未曾参加过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学位授予单位认为确属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经3名校外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可参加评选,硕士学位论文经2名校外同行硕士生导师联名推荐可参加评选。
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各单位的申报额度根据单位的学位授予数、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双盲”抽检结果,以及近年获得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情况等确定。
同时,根据学科大小(设置6个及以上二级学科的为大学科,6个以下的为小学科),同一单位在同一大学科中申报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5篇,在同一小学科中申报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
复旦大学历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入选情况

复旦大学历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入选情况一、入选200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179篇)
三、入选2005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159篇)
四、入选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137篇)
五、入选2007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158 篇)
六、入选2008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177篇)
七、入选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363篇)
八、入选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334篇)
九、入选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256篇)
十、入选2012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278篇)
十一、入选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273篇)。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号)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号)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告
2008年第4号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08年6月19日召开了第70次会议。
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王生洪主持,参加会议并投票的委员有28人。
会议审议通过72篇论文为我校2008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其中博士学位论文50篇,硕士学位论文22篇。
根据《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办法》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公布之日起,任何人均可对相应的决定提出异议。
自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9月10日,如对本次公布名单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提出。
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颁发复旦大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证书。
特此公告。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08年7月10日
复旦大学2008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复旦大学2008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告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告
2006年第4号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06年6月27日召开了第66次会议。
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王生洪主持,参加会议的委员有22人。
会议审议通过30篇论文为我校2005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根据《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办法》规定,在公布审议通过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后60天内无异议者,由学校颁发复旦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证书。
自2006年7月7日至2006年9月6日,如对本次公布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持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06年7月7日
复旦大学2005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暂行)》有关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包括优秀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第三条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不包括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可以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研究生,不得参评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
第二章标准、比例和条件第四条优秀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学校根据各院系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总人数,按博士研究生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万元年的生均标准,核拨优秀学业奖学金经费,由院系自行决定评奖比例、等级设置和奖励标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外)学费的作为优秀学业奖学金专项资金,由各院系制订评审办法并负责实施。
第五条学年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用于鼓励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认真完成每一项学业要求。
学校根据各院系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人数,按博士研究生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万元年的生均标准,核拨学年学业奖学金经费。
院系自行决定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设奖方式和评选要求,重点考察学生在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科研学术等方面的表现。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奖项的奖金标准,不得超过同学历层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
第七条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直博生,在资格考试通过前(原则上为两年)参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从通过资格考试的下一学年起,参评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
复旦大学历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入选情况30193
论文题目
导师
1
戴黎刚
中国语言文学
闽语的历史层次及其演变
游汝杰
2
杨煜达
历史学
清代云南(1711-1911年)的季风气候与天气灾害
邹逸麟
3
李辉
生物学
澳泰族群的遗传结构
金力
4
蒋嶷川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适应动态排拓扑网络的多Agent计算关键技术研究
张世永
5
张倜
临床医学
利用血管内皮异质性预测和干预肝癌转移复发的研究
杨芃原
5
陈维灶
生物学
RNAi抑制口蹄疫病毒复制与பைடு நூலகம்染的相关研究
郑兆鑫
6
周艺彪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日本血吸虫中间宿主湖北钉螺遗传变异及分类的研究
姜庆五
七、入选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363篇)
序号
作者姓名
一级学科名称
论文题目
导师
1
王国强
历史学
《中国评论》与西方汉学
周振鹤
2
谢纳庆
数学
胡善联
四、入选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137篇)
序号
作者姓名
一级学科名称
论文题目
导师
1
王泽军
数学
二维轴对称活塞问题激波解的存在性
陈恕行
2
李华林
基础医学
表皮葡萄球菌细胞间粘附素基因功能及表达调控的研究
闻玉梅
五、入选2007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全国共158篇)
序号
作者姓名
序号
作者姓名
一级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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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2010年6月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优化创新人才培养的环境;建立研究生创新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发展的道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配合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形成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校、市、全国三级评优、奖励制度。
二、评选办法
第三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学科前沿性、开创性,对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应有突破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所创新,达到国际或国内相同学科的先进水平,或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一)社会科学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论文研究成果填补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空白,在本学科领域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2、论文研究成果属运用新视角、新方法进行探索和研究,有独到见解或创新意义的成果。
3、论文研究成果为政府宏观决策提出有战略意义的政策性建议,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实用价值,或对文化事业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二)自然科学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论文研究成果发现或揭示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新现象、新规律,或提出有价值的新理论、新方法。
在本学科领域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论文研究成果创造性地解决国民经济或科学技术中的重大问题,有重大的应用价值或经济效益。
3、论文成果属跨学科的研究成果,对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起重要推动作用。
三、论文研究成果的主要结论或部分结论已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获得过重要奖励的,在优秀论文评选时应予优先考虑。
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体现出博士学位获得者确已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材料
翔实,数据可靠,图表规范,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第四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注意发现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苗子。
主要是在每次学位论文的开题时或论文进行过程中,密切关注研究生论文的创新情况,滚动式选择总数不少于10%的博士学位论文作为优秀学位论文的重点扶持对象进行重点培养,研究生院将在经费、学制等方面为这些重点对象提供必要的保证,各院系也应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第五条各院系可向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不多于本院系当届博士毕业生总数10%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候选论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每次博士学位评审时,应评选出不多于本分委员会当次受理博士学位申请总数10%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候选论文,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组织评审。
第六条各院系应通知并组织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填写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根据学位办的有关通知执行。
第七条学位办应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择优推荐其中部分论文参评“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由上海市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选出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再由上海市择优推荐其中部分论文参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八条研究生院将根据“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的评分情况,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当年度复旦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审定产生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九条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予以公告并上网公布。
入选名单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为异议期。
任何个人或单位,如对入选论文有异议,可在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位办提出异议及其具体依据(学位办负责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予以保密)。
第十条异议期结束后,入选论文将获得“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称号,由学校颁发证书并对论文作者及其导师予以表彰。
第十一条对已获奖的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行为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
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一经认定即取消其“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称号并予以公告,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审议其学位授予问题。
三、奖励办法
第十二条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办法
一、对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每篇奖励人民币4000元。
二、对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每篇奖励人民币4000元。
第十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办法
学校对每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配套奖励5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每篇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每篇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三、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所在院系的相关人员(包括参与论文指导的主要教师、参与申报材料组织工作的研究生管理干部等。
导师除外),每篇奖励人民币1万元。
奖金的具体发放对象及金额由院系领导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实施。
第十四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奖励办法
学校对每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配套奖励2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作者,每篇奖励人民币8000元。
二、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指导教师,每篇奖励人民币8000元。
三、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所在院系的相关人员(包括参与论文指导的主要教师、参与申报材料组织工作的研究生管理干部等。
导师除外),每篇奖励人民币4000元。
奖金的具体发放对象及金额由院系领导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实施。
第十五条学校给予的奖励中,每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奖励按最高等级执行,不兼中兼得。
同一篇学位论文逐轮获奖时,奖金逐轮发放,但累积奖金总额不超过该论文所获最高等级奖励标准。
四、其他
第十六条学位办负责组织实施优秀博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
第十七条学位办负责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奖励经费预算。
学校设立专门基金
及账号,专款专用。
可以通过适当渠道吸收社会资金以支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奖励工作。
第十八条本办法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校长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