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省属高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任职及待遇细则

省属高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任职及待遇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省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促进省属高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属高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和总量控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管委分别管理。
省属高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岗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管理。
第三条省属高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总量根据省属高校岗位设置总体控制目标及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确定。
第四条省属高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岗位有明确的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和具体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省属高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岗位人员的聘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鼓励创业、创新和创造。
第二章省属高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岗位设置的条件及数额第六条省属高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岗位的设置按管理权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第七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可设二级教授岗位,岗位核定的数额应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岗位总数的10%。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可设三级教授岗位,岗位核定的数额应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岗位总数的40%。
第八条不符合设置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岗位条件的省属高校,如具备符合省属高校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申请设置二、三级特设岗位。
第三章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第九条二级教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一、聘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者,并同时符合下列人才类和奖项类两类条件(一)人才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973”计划课题负责人,或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负责人;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省高级专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4.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5.其他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享有盛誉,被公认为一流人才。
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附件2:
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受聘教授岗位8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履行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做出较大贡献,受聘教授期间,聘期考核合格,可以聘用到教授三级岗位。
(二)受聘教授岗位5年以上且受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受聘教授岗位2年以上且受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以聘用到教授三级岗位。
1.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2.主持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含1项)或其他省级资金资助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主持省级财政资助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较大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
3.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省级人才培养基地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以上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省级优秀科研团队负责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省级实训基地负责人;
4.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
5.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或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6.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SCI(E)、
EI、SSCI、CSSCI等刊物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以上,并在权威期刊、SCI(E)、EI、SSCI、CSSCI等刊物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以上。
7.在专业建设中起带头作用,为专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或突出业绩的专业带头人。
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任职条件1.任职必要条件(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良好的学术声誉,取得较高学术成就和创造性成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贡献卓著。
(2)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履行较为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造性构想,能指导受聘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学术团队的能力和实际业绩。
⑶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指导研究生,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4)近4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任职年限及选项要求(1)任教授12年及以上,在以下教学类、科研类、社会服务等条件中任选1项及以上。
(2)任教授6年—11年,在以下教学类、科研类、社会服务等条件中任选2项及以上。
⑶任教授5年及以下,在以下教学类、科研类、社会服务等条件中任选3项及以上,其中在教学类、科研类条件中至少各选1项。
3.任职选项条件(1)教学类①教授(研究员)二级岗位教学类条件中与以下选项无重复的任何一项。
②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
③国家级精品课程或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第一负责人。
④国家教学团队第一带头人。
⑤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第一负责人。
⑥国家人才培养教学基地第一负责人。
⑦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第一负责人。
⑧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指导教师。
⑨省级教学名师。
⑩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4名,三等奖的前3名)。
○11省级教学成果获得者(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
○12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主编。
○13国家级教改项目主持人。
(2)科研类①教授(研究员)二级岗位科研类条件中与以下选项无重复的任何一项。
②国家“三大奖”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4名,三等奖的前3名),或作为获奖成果的参加单位且个人排名第1者;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社会科学领域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
高校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聘期目标和岗位职责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岗位职责、岗位聘用条件、聘期指导目标根据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精神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高校教师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特点,以学校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为基准,制定不低于学校指导标准要求的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一、教授岗位职责(一)学科建设。
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活动;负责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二)教育教学。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负责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为师生作学术报告;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
(三)科学研究。
主持较高级别纵向科研项目、承担较大级别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和重要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编、审著作、教材等。
(四)社会服务。
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定期为师生做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讲座;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二、副教授岗位职责(一)学科建设。
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与本学科、专业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二)教育教学。
负责或参与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
(三)科学研究。
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四)社会服务。
积极参与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三、讲师岗位职责(一)承担本(专)科生的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二)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四、助教岗位职责(一)承担课程讲授或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实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1.学术水平:
2.教学和指导经验:
3.学术影响力:
申请人在相关领域应该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这包括具有重要的代
表性研究成果,被广泛引用和应用,能够影响学科的发展方向,担任学术
机构和学术刊物的编委或评审等。
4.团队协作和组织管理能力:
5.学术交流和合作能力:
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在学术交流和合作上有一定的要求。
申请人需
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担任学术会议的组织者、主讲人、评委等角色,并具备良好的学术合作能力,能够与国内外其他研
究团队展开合作研究。
6.学科领域发展的战略思维:
总而言之,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要求申请人具备高水平
的学术研究能力、丰富的教学和指导经验、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团队协作
和组织管理能力、学术交流和合作能力,以及战略思维。
这些条件的具体
要求可能因不同机构和学科领域而有所差异,申请人需要根据具体岗位的
招聘公告和要求,全面评估自己的资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3年)》(一式三份);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领导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还应提供课时证明;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 1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3年)姓名工作单位二级学科— 2 —— 3 —— 4 —— 5 —— 6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3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为统一规范《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3年)》(以下简称《申报表》)的填写,现就相关问题进行具体说明,并就申报材料上报提出如下要求:一、填表说明(一)承担项目情况信息。
1.“项目名称”,填写申报人所承担项目的准确全称。
2.“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人所承担项目的级别及类型。
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973”项目专题。
3.“本人角色”,填写申报人在所承担项目中的角色。
例如:主持人,第一主持人。
(二)获奖情况信息。
1.“获奖项目名称”,填写申报人获奖研究项目的具体名称。
2.“奖励种类”,填写申报人所获奖项的种类。
例如:国家教学成果奖,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3.“本人排名”,填写申报人在获奖者中的具体排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填写个人信息、承担项目、获奖、人才称号及学术组织任职等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其他未做说明的,按照申报表要求认真填写。
— 7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一)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分类进行装订。
其中,学校公函与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装订在一起,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与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申报表》单独装订。
(二)《申报表》填写应简洁、明了、整洁,表内内容除“签名”手写外,其他均应打印。
《申报表》应单页单面打印,并按一式三份分别装订。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应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依次为:目录、××同志重要业绩简介、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主持项目、获奖证书、论文检索证明等)复印件、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省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省属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陕办发〔2007〕18号)精神,结合《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教人〔2007〕12号)和我省省属高等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属高等学校及其聘用在教授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省属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原则上不得兼聘教授三级岗位。
省属高等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是省教育厅统一管理的最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和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
各高等学校必须综合考虑学校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因素,严格控制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数量,使高层次人才资源配置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探索建立适合我省省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
第四条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拟聘人选从本单位教授四级岗位聘用人员中产生。
第五条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的申报,严格控制在核准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限额内。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
第六条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应有明确的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具体任职条件。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省属高等学校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人员,除具备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教人〔2007〕12号)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聘用在教授岗位,全职在校工作,聘用在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在聘期内每年至少独立为本(专)科生开设1门(2个学分)课程。
第八条聘用在教授岗位,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竞聘教授三级岗位:(一)聘用在教授岗位满9年,具备教授二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中指标性条件之一者;(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三)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四)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入选者;(五)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六)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七)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八)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
申报三级岗位所需材料(表格及填写说明)

附件1:《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5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为统一规范《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3年)》(以下简称《申报表》)的填写,现就相关问题进行具体说明,并就申报材料上报提出如下要求:一、填表说明(一)承担项目情况信息1.“项目名称”,填写申报人所承担项目的准确全称。
2.“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人所承担项目的级别及类型。
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973”项目专题。
3.“本人角色”,填写申报人在所承担项目中的角色。
例如:主持人,第一主持人。
(二)获奖情况信息1.“获奖项目名称”,填写申报人获奖研究项目的具体名称。
2.“奖励种类”,填写申报人所获奖项的种类。
例如:国家教学成果奖,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3.“本人排名”,填写申报人在获奖者中的具体排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填写个人信息、承担项目、获奖、人才称号及学术组织任职等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其他未做说明的,按照申报表要求认真填写。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一)各省属高校报送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应包括:学校公函、省属高等学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申报表》、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
(二)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分类进行装订。
其中,学校公函与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装订在一起,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与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申报表》单独装订。
(三)《申报表》填写应简洁、明了、整洁,表内内容除“签名”手写外,其他均应打印。
《申报表》应单页单面打印,并按一式三份分别装订。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应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依次为:目录、××同志重要业绩简介、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主持项目、获奖证书、论文检索证明等)复印件、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科研项目只提供立项文件和结题证明、论文只提供检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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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省属高等学校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人员,除具备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教人〔2007〕12号)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聘用在教授岗位,全职在校工作,聘用在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在聘期内每年至少独立为本(专)科生开设1门(2个学分)课程。
第八条聘用在教授岗位,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竞聘教授三级岗位:
(一)聘用在教授岗位满9年,具备教授二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中指标性条件之一者;
(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四)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入选者;
(五)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
(六)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
(七)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
(八)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
第九条聘用在教授岗位满6年,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二项;或聘用在教授岗位满3年,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三项,可申报竞聘教授三级岗位:(一)国家“973”计划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两名);
(二)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主要参与人(前两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两名);
(四)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两名);
(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两名);
(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两名);
(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八)省(部)级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负责人;
(九)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并完成1项国家级及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十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十二)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十三)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十四)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十五)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十六)获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铜奖,或国家级音乐比赛(金钟奖、文
华奖、飞天奖)三等奖,或国家级舞蹈比赛(荷花奖、文华奖、群星奖)三等奖;
(十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中国专利银奖(个人排名第一);
(十八)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获得者第一指导教师,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十九)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主编第1人;
(二十)陕西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或陕西省优秀教师;
(二十一)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
(二十二)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二十三)陕西省“百人计划”全职项目人选;
(二十四)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SCI学术期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SCI和EI学术期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2篇(次);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期刊(不含集刊及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或至少有两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第十条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是基本条件,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原则,自行制定本校教授三级岗位具体条件,报省教育厅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十二条教授三级岗位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定期申报、集中审核的办法,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申报表》(附表);
(二)各高等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评议、审核,并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四)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第十三条对学校学科建设及科研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备教授三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的,可由校长提名、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评议、审核。
其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
第十四条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材料包括:
(一)公函;
(二)《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四章聘用和考核管理
第十五条教授三级岗位人选经核准后,按照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聘用合同相关内容,聘期一般为五年。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教授三级岗位聘用人员的考核。
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及工作标准,
全面考核教授三级岗位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聘期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七条教授三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可给一年的改进期,期满经考核仍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经省教育厅审核、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予以低聘;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经省教育厅审核、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予以低聘。
聘期考核定为合格等次的,经省教育厅审核、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予以续聘;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经省教育厅审核、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予以低聘或解聘。
第十八条教授三级岗位的考核工作,由各高等学校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二级岗位拟聘人选,从教授三级岗位聘用人员中产生。
第二十条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教授三级岗位的申报工作,精心组织,稳慎实施,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