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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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

营口市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

营口市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防汛抗旱工作日益显得尤为重要。

为更好地应对各类水旱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口市积极落实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将责任明确到各级领导和干部,以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市级领导包保责任主要包括: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防汛抗旱政策措施,协调各级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防汛抗旱工作,并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处级领导包保责任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市级领导的防汛抗旱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协调和指导所辖区域内各部门和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各项防汛抗旱措施落到实处。

科级领导包保责任主要包括: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政策部署,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检查防汛抗旱工作进度和措施落实,及时上报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一般干部及以下人员包保责任主要包括:认真执行防汛抗旱工作任务,积极参与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巡查、应急抢险等工作,切实提高防汛抗旱意识和能力,为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贡献力量。

四级包保责任分工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它将责任明确到各级领导和干部,有利于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四级包保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防汛抗旱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总之,营口市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3年街道防汛抗旱的工作方案_1

2023年街道防汛抗旱的工作方案_1

2023年街道防汛抗旱的工作方案2023年街道防汛抗旱的工作方案1为抓实抓细抓牢防汛减灾工作,落实“四个叫应”“三个紧急撤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街道领导包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网格化”防汛减灾体系,确保汛期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环翠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包保责任制方案如下:一、包保责任及方式(一)实行防汛抗旱“三级包保”责任制。

对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覆盖包保,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1.街道领导包保村(社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2.村干部包保组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3.党员干部包保户的防汛抗旱工作。

(二)严格落实行业部门责任。

环翠街道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履行防汛抗旱职责,抓好各项工作,参与极端天气和灾情处置防汛抗旱救灾抢险工作。

二、包保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一)街道包保村(社区)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抗旱的部署。

2.督促指导包保村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应急预案编制修订。

3.在汛前、汛期督促联系村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4.第一时间落实“叫应”机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督促村(社区)将预警信息传递到组、到户、到人,指导辖区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5.将工作开展、灾情、汛情等情况及时报告街道主要领导,重要灾情、汛情及时向县级包保领导报告,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6.当遇有较强降雨或发生灾险情时,第一时间赶赴联系村,指导开展强降雨防范、险情处置、抗灾救灾、群众转移及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参与指导村居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村干部包保组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抗旱的部署。

2.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海报、村村通广播等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

3.汛前、汛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并治理。

4.接到预警及响应信息后,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到组到户到人。

5.落实临灾防范措施,提前组织危险区群众做好转移避险准备,熟悉转移路线等,加强24小时巡查防守。

防汛一二三四级应急预案

防汛一二三四级应急预案

防汛一二三四级应急预案一、前言防汛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防汛一二三四级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汛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防汛工作。

职责:1、制定和修订防汛应急预案。

2、组织、协调和指挥防汛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发布应急响应指令。

(二)抢险救援组由消防、武警、公安等部门组成。

职责:1、负责紧急救援被困人员。

2、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三)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组成。

职责:1、负责救治受伤人员。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四)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民政、商务等部门组成。

职责:1、筹集和调配防汛救灾物资。

2、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五)通讯联络组由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组成。

职责:1、保障防汛指挥通讯畅通。

2、及时发布汛情信息。

四、汛情分级(一)一级汛情(特别重大)1、降雨量达到历史极值,大面积区域出现严重内涝。

2、主要河流洪水超过历史最高水位,堤坝出现重大险情。

(二)二级汛情(重大)1、降雨量较大,部分区域出现内涝,影响较大。

2、主要河流洪水接近历史最高水位,堤坝存在一定险情。

(三)三级汛情(较大)1、降雨量较大,局部区域出现内涝。

2、主要河流洪水超过警戒水位,需加强巡查。

(四)四级汛情(一般)1、降雨量较小,个别区域可能出现积水。

2、主要河流洪水在警戒水位以下,但需密切关注。

五、一级汛情应急预案(一)预警发布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一级汛情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范准备。

(二)人员转移1、组织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迅速转移,确保转移过程安全有序。

2、设立临时安置点,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三)抢险救援1、抢险救援队伍迅速投入抢险工作,全力加固堤坝,封堵缺口。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30•【字号】营政办发〔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23〕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营口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业经2023年10月20日第十七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30日营口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2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区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在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针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两类突发公共事件,进一步细化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三个方面市与县(市)区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防汛包保责任制度

防汛包保责任制度

防汛包保责任制度
防汛包保责任制度是指在防汛工作中,明确各个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以保证防汛工作的有效开展。

防汛包保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确定:明确各个管理单位、行政部门、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在防汛工作中的责任和职责,并明确具体负责人。

2.防汛措施的规划和执行:制定防汛工作计划和预案,明确各个责任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流程,并按照计划执行,确保各项防汛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责任追究的机制,对于未能按照规定履行防汛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严肃处理违反防汛工作规定的行为,以确保责任人履行职责。

4.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各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防汛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防汛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5.协调机制:建立防汛工作的协调机制,明确各个责任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方式,保障信息的畅通和资源的共享,加强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6.宣传教育:加强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汛意识和应急能力,增强全民参与防汛工作的积极性。

通过建立防汛包保责任制度,可以明确各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合作,提高防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营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3•【字号】营政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营政发〔2014〕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现将《营口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3日营口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精神,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和“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行业监管为主”,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

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负责人要对分管业务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的责任。

第二章各级政府工作职责第五条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营口防汛应急预案

营口防汛应急预案

营口防汛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营口市在汛期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营口市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营口市行政区域内防汛应急管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预防为主,防抢结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协同配合,快速反应;(5)科学决策,确保实效。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市级防汛指挥部设立营口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市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

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2 县级防汛指挥部各县(市、区)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挥。

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2.3 防汛办事机构市防汛指挥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预警预报3.1 预警分级根据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 预警发布市气象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密切监视天气、水文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市防汛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四、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 响应措施(1)市防汛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工作;(2)各级防汛指挥部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3)气象、水利等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范措施;(4)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5)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采取措施,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6)市防汛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支援重点地区;(7)各级防汛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活秩序。

防汛抗旱包保责任制度

防汛抗旱包保责任制度

防汛抗旱包保责任制度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和干旱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防汛抗旱包保责任制度。

一、领导负责制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各级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

二、区域包保
根据地理区域和洪水特性,将防汛抗旱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建立包保责任制,确保重点地区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三、责任分工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信息报告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洪水预报、水库水位等信息,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群众。

五、应急响应
根据洪水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六、资源调配
在紧急情况下,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以确保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防汛抗旱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八、监督检查
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效果。

九、奖惩机制
对于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十、总结评估
每次防汛抗旱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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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
摘要:
一、背景介绍
二、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的具体内容
1.市级领导包保
2.处级领导包保
3.科级领导包保
4.一般干部及以下人员包保
三、各层级包保责任人的职责
四、总结与展望
正文:
随着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我国各地区防汛抗旱工作愈发重要。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口市积极落实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实效性。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

为此,国家层面不断强化防汛抗旱工作,各级政府也纷纷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营口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结合实际制定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以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

二、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的具体内容
1.市级领导包保:市领导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总体把控,对重点区域
和关键部位进行重点关注,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推进。

2.处级领导包保:处级领导负责所辖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加强与市级领导沟通,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确保上下级工作衔接顺畅。

3.科级领导包保:科级领导负责具体落实防汛抗旱措施,对所包保的区域进行巡查、督导,确保防汛抗旱工作细化到每一个环节。

4.一般干部及以下人员包保:一般干部及以下人员要严格执行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密切关注气象变化,确保预警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三、各层级包保责任人的职责
1.市级领导: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实效。

2.处级领导:负责所辖区域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与市级领导的沟通协调,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序推进。

3.科级领导:负责具体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所包保区域的巡查、督导,确保防汛抗旱工作细化到每一个环节。

4.一般干部及以下人员:负责执行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密切关注气象变化,确保预警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四、总结与展望
营口市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分工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防汛抗旱工作的开展。

在未来的工作中,各级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全市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投入和支持,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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