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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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4.12

【实施日期】2017.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贯彻实施工

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减少和防止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切实做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根据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健促委〔2017〕1号),我委制订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修改后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本市卫生计生部门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区两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整合控烟监督工作人力资源,建立控烟监督执法队伍,研究制定控烟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控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建立监督执法和投诉举报查处机制等。《条例》生效实施后,在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卫生计生部门已开展系列宣传、培训和集中执法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控烟氛围。为全面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大控烟监督执法力度,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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