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及建库

字段 类型 Int Char Char Date
字段 长度 10 10 40 4
小数 位数
值域 >0 表1 非空 非空
约束 条件 M M O M
备注 见本表注2
YYYY 见 本 表 注3
% % %
1:约束条件取值:M(必填)、O(可填),以下同。 2:标识码为要素顺序号,以下同。 3:YYYY为4位年份,以下同。
采矿权审查
最低开采规模审查 新建矿山“三率”指标审查
矿业权等项目历史数据查询统计
规划审查通过项目的查询统计 规划审查未通过项目的查询统计
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建库
《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DZ/和0226-2010 《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 “矿产资源规划数据质检软件”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 水系 河流 沟渠 湖泊 水库
省级城市 地(市)级城市 县级城镇 乡、镇 要素代码 行政村 1000000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 自然村 1000200000 水系 农林牧渔单位 1000210000 河流 居民地注记 1000220000 沟渠 交通 铁路 铁路注记 城际公路 国道 省道 县道 乡道 城际公路注记 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注记 乡村道路
赣州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污染

赣州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污染矿产资源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使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含量达到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集合体。
矿产资源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属于不可再生资源。
按照矿产资源的特点和用途,通产可分为三类,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能源矿产。
赣州地处南岭、武夷山、诸广三大山脉交界地区,地势四周高,中间低。
赣州市位于赣江上游,江西南部,是江西的第二大城市。
赣州市是全国重点有色金属基地之一,素有“世界钨都”、稀土王国之称美誉。
迄今为止,赣州市已发现矿种106种,其中探明储量的矿种75种,拥有矿产地1254处大型矿床28处,其中钨矿八处、水泥灰岩五处、萤石三处、锡矿两处、轻稀土两处、钽两处、白云岩、滑石、透闪石、重稀土、高岭土一处和岩盐矿各一处。
中型矿床60处,其中钨二十处、轻稀土六处、银和锡各四处、萤石和金各两处、钽一处。
小型矿床更是达到了712处,矿点454处。
赣州市的矿产资源总体来说具有四大特点:第一,矿产种类繁多,矿产资源配套齐全。
特别是钨、锡、铋、稀土、钽等矿产储量极为丰富。
第二是矿产资源分布相对较为集中,,例如钨、锡、稀土三种矿产已探明储量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九十都集中在大中型矿区,有利于规模化的开采和生产。
在以赣州市为中心的其他地区矿产也各有特点,在南部地区的龙海、定南、信丰、寻乌等县以稀土和煤为主的矿产,北部兴国和于都的矿产分布则以金、银为主。
而中西部钨、锡、铋、银、铅锌等储量丰富。
独立的锡矿的主要分布在东部会昌。
第三,,金属矿床共伴生矿产多,例如已经回收的有钨矿中的锡、铋、钼、铍、铜。
铅锌矿中的银、钨,金矿中的银、铅,锡矿中的铜。
这些伴生矿在回收之后的综合利用价值极高将带来可观的资源收益。
第四是地热和矿泉水广泛分布。
赣州市有的热点二十五处,其中有五处热温泉,总的自流量6769.3吨每日,天然饮用矿泉水十六处,总日流量1092吨每天,医疗矿泉水十三处,总自流量8606吨每天。
构建江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研究

构建江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研究作者:朱青郑鹏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3年第11期摘要:江西是一个矿产资源大省,如何针对其矿产资源概况,及综合利用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和制度障碍,剖析关键影响因素和内在机理,从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实施标准化建设、开展矿业权设置制度试点改革、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构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对提高江西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保持矿产资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矿产资源;开发2011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印发《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江西矿产资源丰富,矿产地相对集中,但贫矿多、共伴生矿床多、富矿少,特别是经历了几十年的粗放式开发利用,一些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新增速度低于消耗速度,矿产保有资源储量逐年下降,保障程度不断降低,部分矿山特别是国有大中型矿山面临资源危机,矿山企业面临资源不断贫化、性质不断恶劣所带来的工艺技术更新改造等新挑战。
同时,大量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由于未开展综合利用、循环利用,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因此,现阶段加快构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形成完善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规范,总量控制、开发准入、激励约束、监督管理和评估考核机制,以及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服务体系,是落实我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一、江西矿产资源概况根据《江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的数据,目前江西省已发现各种有用矿产183种(以亚种计),矿产地5000余处,其中探明资源储量的124种。
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较大影响的45种主要矿产中,我省有36种,其中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首位的有10种,第二位的有8种,第三位的有12种。
全省共有各类矿山企业6364家,从业人员近30万人。
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808家,其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均占全省相应指标的55%左右。
江西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60 30 5 5 5 30 30 30 40 30 30 30 6 20 5 3 3 3 3 3 20 10 15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 30 30 30 30 30 30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按国家下达指标组织生产 资源整合,限制开采总量 资源整合,限制黑钨矿开采总量 限制开采总量 限制开采总量 坑采矿石3万吨/年
79
附表6 附表6
序号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矿产名称 普通萤石 水泥灰岩 石盐 硅灰石 滑石 石膏 粉石英
江西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开采规模单位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大型 10 100 20 20 10 30 10 矿石万吨/年 高岭土 膨润土 磷 硫铁矿 蛇纹岩 硅石、脉石英 石墨(晶质/隐晶 质) 饰面用石材 万立方米/年 建筑用石料 砖瓦用粘土 矿石万吨/年 10 30 5 13 1.5 6 10 10 100 50 30 20 1.0/10 1 5 5 50 20 10 10 0.6/8 0.5 3 3 10 5 5 1 0.3/0.5 0.3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8 8 15 15 15 15 10 15 4 4 5 5 5 5 5 5 中型 8 50 10 10 8 20 5 小型 3 30/20 10 3 3 5 2 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年) 大型 30 30 30 30 30 30 30 中型 8 15 15 15 15 15 15 小型 4 5 5 5 5 5 5 新建矿山要求年产NaCl60万吨 资源整合 备 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7•【字号】赣府厅发〔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7日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第三章绿色矿山建设第四章绿色矿山申报与评估第五章支持政策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矿业转型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绿色矿山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分别按程序纳入各级绿色矿山名录管理。
其中市级绿色矿山仅适用于市县级发证矿种的中小型(生产规模)矿山,其他矿山应按照省级以上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构建绿色矿山发展长效机制。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要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依据职责加强监管,共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工作。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09•【字号】洪府发[2004]4号•【施行日期】2004.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洪府发[200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讨论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二月九日南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一、总则第一条矿产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经济的基础产业。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法规、《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依据《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市相关行业、部门的发展规划,编制《南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适用于南昌市所辖行政区域。
第二条《规划》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南昌市地质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做出总体安排和规划。
《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一个部分。
《规划》是对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与合理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等,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规划期为2001—2005年;展望期到2010年。
《规划》基准年为2000年。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和形势第四条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南昌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偏北,鄱阳湖的西南隅。
地理坐标东经115°27′—116°35′、北纬28°10′—28°11′。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4•【字号】赣府厅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管理水平,推动我省由矿业大省向矿业强省迈进,助力高质量发展。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一)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落实各级矿产资源规划,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统一规划,统筹矿产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因素,加大钨、锑、锡、钼、铜、金、钒、稀土、锆、铌、钽、锂、金、萤石、晶质石墨等战略性矿产,及地热、矿泉水、硅石等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力度,明确重点勘查开发区域,建设赣北沿江、环鄱阳湖、赣东北、赣西北、赣中南5个各具特色、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矿业经济区。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资源禀赋、紧缺程度和相关规划,制定年度区块出让计划,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可动态调整,新矿业权出让后应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地质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强化三条控制线管控。
坚持底线思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应优先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确实无法避让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差别化管理。
扎实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战略性和紧缺、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允许在办理探矿权登记后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勘查活动,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
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点及指标讲解

•
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对省级矿产资
源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内容进行细化和落实,
并在此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各类矿产资源勘查
、开发利用与保护做出全面部署安排。
•
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
编制的重要依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必须保
证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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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落实规划编制及规划管理
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专项经费。
•
2、开展规划基础研究
•
全面评估上轮规划实施进展和成效,核实资源勘查
、资源储量、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等基础数据
,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认真选准、做好规划专题研究以
及重大工程项目和政策建议的论证工作,夯实规划编制基
础。
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即:
•
市级规划由同级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发布实
施。
•
县级规划由同级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州)国土资源管理
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发布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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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点及指标 讲解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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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点及指标 讲解
证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从事矿业勘查
、开发者来说,它是行为的规范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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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点及指标 讲解
•一、矿产资源规划相关知识
• (六)矿产资源规划组成要件
• 1、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2、规划文本
• 3、规划附图
4、规划附表
• 5、规划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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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矿产名称
江西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开采规模单位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大型 120 中型 45 小型 4 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年)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 注
1
煤炭
万吨/年
新建,改扩建矿井,产高瓦斯不 依照 低于15万吨/年,低瓦斯不低于9 依照(GB50215一2005)执行 (GBS0399一 万吨/年,十一五期间不批准30 2006)执行 万吨/年以下 30 15 5 坑采3万吨/年,露采5万吨/年
60 30 5 5 5 30 30 30 40 30 30 30 6 20 50 50 50
5 3 2 3 3 3 3 3 5 3 3 3 3 3 20 10 15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 30 30 30 30 30 30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按国家下达指标组织生产 资源整合,限制开采总量 资源整合,限制黑钨矿开采总量 限制开采总量 限制开采总量 坑采矿石3万吨/年
露采200 2 铁矿 坑采100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锰 钒 钛 铜 铅 锌 钨 锡 锑 钼 金 银 铌钽 重稀土 轻稀土 万吨/年 万吨/年 矿石万吨/年 10 10 10 10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15 30 2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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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附表6
序号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矿产名称 普通萤石 水泥灰岩 石盐 硅灰石 滑石 石膏 粉石英
江西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开采规模单位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大型 10 100 20 20 10 30 10 矿石万吨/年 高岭土 膨润土 磷 硫铁矿 蛇纹岩 硅石,脉石英 石墨(晶质/隐晶 质) 饰面用石材 万立方米/年 建筑用石料 砖瓦用粘土 矿石万吨/年 10 30 5 13 1.5 6 10 10 100 50 30 20 1.0/10 1 5 5 50 20 10 10 0.6/8 0.5 3 3 10 5 5 1 0.3/0.5 0.3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8 8 15 15 15 15 10 15 4 4 5 5 5 5 5 5 中型 8 50 10 10 8 20 5 小型 3 30/20 10 3 3 5 2 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年) 大型 30 30 30 30 30 30 30 中型 8 15 15 15 15 15 15 小型 4 5 5 5 5 5 5 新建矿山要求年产NaCl60万吨 资源整合 备 注
资源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