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发生事故该如何处理

合集下载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政策解读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政策解读

随着公民身体健康条件的提高,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选择“新”的职业生涯,继续发挥“余热”;但因相关法律规定不甚统一,也使得退休返聘发生了众多纠纷,最为突出的就是返聘人员因工受到伤害能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从理论上看,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性条件是退休返聘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为劳动关系,但由于对于这一理论问题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使得对最终实务处理也存在较大的分歧。

本文拟不做理论之争,而从实务角度进行实证分析,进而给出相关建议。

一、实务处理的三种做法笔者收集整理了相关法规案例;总结下来,目前对此类问题处理主要有支持、反对和参照处理三大类做法。

(一)支持派1、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司法文件—不区分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两个答复及最高人民法院一个答复为代表,最高审判机关表示出了对退休返聘人员因工受到伤害支持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态度。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指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持相同观点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2012]行他字第13号)答复。

上述两个案例的区别在于,2007年的答复是针对“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情况,2010年的答复是针对用人单位没有为退休返聘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但此答复针对的是“进城务工农民”)。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例文(4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例文(4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经验和能力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包括工资待遇、职务安排、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保险事宜等。

第三条退休返聘人员是公司自愿退休的员工,经过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重新回到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经验和专长,以及公司的实际需求,进行职务安排。

第五条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退休返聘人员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公司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将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岗位指导,做好帮扶工作,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的,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资待遇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标准根据其岗位级别、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退休返聘人员享受与其他员工同等的工龄待遇和公司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应按时支付,不得拖欠。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根据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调整其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退休返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退休返聘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时,按照公司相关政策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六条退休返聘人员在离职前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工资结算和离职手续等。

第三章职务安排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专长和公司的需求,对其进行职务安排。

第十八条退休返聘人员的职务安排应经过公司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的审核和同意。

第十九条退休返聘人员的职务安排应与其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岗位要求相匹配。

第二十条退休返聘人员的职务安排应兼顾其个人发展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

第二十一条退休返聘人员的职务安排要综合考虑其意愿和能力,不得强制安排不符合其背景的工作。

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

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

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引言近年来,随着人们预期寿命的延长和退休人员数量的增加,许多企事业单位开始出现了将退休人员返聘的现象。

由于退休人员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他们被重新雇佣以更好地发挥其潜力和能力。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名退休人员在返聘后因工死亡,引发了与其待遇有关的争议。

本文将探讨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并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1. 退休人员返聘的背景退休人员返聘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用工模式,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对稳定的需求,以及对具备丰富经验和知识的人员的需求。

一些企事业单位通过重新雇佣退休人员,可以有效利用他们的人力资源,提高组织的竞争力和效益。

2. 返聘后因工死亡的背景然而,一些退休人员在返聘后因工死亡的案例也不容忽视。

这些人员往往在重新雇佣后接受了更高强度的工作,但由于身体条件等原因,相比年轻人更容易发生工作意外或其他因工死亡的情况。

这种情况引发了与其待遇有关的争议。

3. 争议的焦点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3.1 工伤认定与赔偿标准对于因工死亡的退休人员,如何认定其是否属于工伤事故以及如何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成为争议的焦点。

一方面,一些人主张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和标准来处理,如退休人员的死亡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退休人员返聘后的工伤认定应当有所不同,因为他们已经处于退休状态,不再享受正常在职员工的福利待遇。

3.2 保障措施和社会责任另一个争议焦点是企事业单位是否应该为返聘退休人员提供额外的保障措施,以及这些单位是否有相应的社会责任。

一些人认为企事业单位应该承担返聘退休人员的工伤风险,并对其提供适当的保险或福利待遇;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返聘退休人员应该自行承担工伤风险,不能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要求特殊待遇。

3.3 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此外,一些人关注的还有法律法规对于这类情况的规范性。

他们认为应当完善退休人员返聘的法律法规,并明确相关责任和权益,以避免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

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怎么赔偿

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怎么赔偿

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怎么赔偿作为退休人员,如果在单位上班期间发生受伤事故,你可能会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问题。

下面将介绍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后的赔偿方式。

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无论是退休人员还是在职人员,在单位上班期间发生的事故都属于工伤范畴。

单位应对员工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负有保障责任,因此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的赔偿责任一般由单位承担。

报告事故在受伤后,退休人员应立即向单位报告事故,详细描述受伤的经过和情况。

单位将会依据报告,启动相关程序进行赔偿处理。

工伤认定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将会组织对受伤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结果报送给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受伤事故进行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将决定着个人的赔偿金额和享受的待遇。

赔偿范围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失业津贴等。

具体赔偿标准和金额会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工龄以及个人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医疗费用受伤后,单位会负责安排退休人员进行必要的医疗治疗,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如果需要转诊至其他医院或进行进一步治疗,单位也应负责安排。

伤残赔偿金根据受伤的程度和伤残程度,退休人员将会获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这个金额会根据受伤程度评定表来确定,一般是根据身体功能损失程度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会对应着一定的赔偿金额。

失业津贴在受伤后,如果由于伤残导致退休人员无法继续工作,单位将负责支付失业津贴。

失业津贴的金额和发放期限会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来确定。

赔偿程序退休人员受伤后,单位将会组织进行工伤认定,并以此为依据进行赔偿处理。

退休人员应尽快向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如医疗报告、事故说明、受伤状况证明等。

单位将根据报告和证明文件,启动赔偿程序,并与退休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协商。

赔偿金额和相关待遇的确定,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维权途径如果退休人员对单位的赔偿决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请求对赔偿决定进行重新审查;2.寻求法律援助,寻求法律咨询和帮助,如果有需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最高院人社部关于退休人员工伤的6个处理意见

最高院人社部关于退休人员工伤的6个处理意见

最高院人社部关于退休人员工伤的6个处理意见(2016)关于离退休人员在受聘期间因工受伤是否可认定为工伤问题,司法实践中处理不一,为了便于大家掌握该类纠纷的处理原则,现依据最高法院、人社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归纳出6个处理意见并分析其适用要点,供大家在实务操作中参考:一、单位已为离退休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按工伤处理该处理意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在该答复中,最高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适用要点】看清楚这个答复适用的前提:“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最高法院能否偷偷的告诉企业为退休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方法和途径呢?呵呵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该处理意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在该答复中,最高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适用要点】注意这答复中的关键词:“进城务工农民”!不是务工农民能不能用?我可以说这答复完全不接地气,与实践中的做法仍然脱节,大多数地区的工伤认定部门都不信这个答复。

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适用本条例。

三、离退休人员受聘期间,因工受到伤害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参照工伤保险待遇处理该处理意见来源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2005]310号),国务院法制办在该复函中认为,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退休返聘人员是指退休后重新就业,重新参加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在退休返聘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工伤事故,因此需要对退休返聘人员进行工伤保险的保障。

首先,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的设立,有利于保障退休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退休返聘人员是通过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雇佣关系,赋予了他们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益的权利。

工伤保险是法定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

退休返聘人员同样需要在工作中得到合法权益的保障,建立工伤保险机制,可以有效确保其合法权益。

其次,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的设立,可以提高用人单位的责任意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

用人单位在雇佣退休返聘人员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通过让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使其对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等因素更加重视和关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从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将工伤保险责任纳入用人单位的成本考虑范围之内,可以有效促使用人单位加强对退休返聘人员的保护和安全管理。

再者,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的设立,有助于提高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随着年龄的增长,退休返聘人员身体机能逐渐下降,容易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他们将无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对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会产生负面影响。

而通过设立工伤保险,可以提供一种安全保障,让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有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做出贡献。

最后,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的设立,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退休返聘人员是充满经验和技能的劳动力资源,他们通过劳动就业为社会经济增加了新的动力。

如果在退休返聘过程中工伤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将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的和谐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通过设立工伤保险,可以保障退休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医保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医保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医保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是否享有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那么,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医保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首先,退休返聘人员是指退休后被用人单位重新聘用的人员。

他们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与其他员工一样,都应当按照工伤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工伤医保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其次,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医保的适用范围与普通员工相同。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保险适用于因劳动事故、职业病或者在就业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疾病、伤残和死亡等情况。

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上述情况,应当纳入工伤医疗保险的范围,享受相应的待遇。

再次,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后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和补助。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费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

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用人单位则应当承担补差费用。

最后,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医保的申报程序与普通员工相同。

一旦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材料及现场调查等情况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应当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他们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补差费用。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医保的申报程序与普通员工相同,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

这一政策的实施,既保障了退休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和安全。

离退休人员工伤问题解答

离退休人员工伤问题解答

离退休人员工伤问题解答离退休人员的工伤鉴定问题,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一直备受争议。

有观点认为,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为劳动关系,应依法认定工伤。

也有观点认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离退休人员的工伤鉴定问题,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一直备受争议。

有观点认为,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为劳动关系,应依法认定工伤。

也有观点认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即便未办理退休手续,未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不应当列入工伤认定范围。

但是,在实际案件的处理中,却有六旬老伯通过正当维权,拿到了工伤赔偿。

究竟,离退休人员如何鉴定工伤?六旬老伯做门卫被打医药费谁买单?家住杭州上塘路某小区的李大伯今年已经62岁了。

由于老伴在5年前已经去世,一个人在家太孤单,李大伯在到达退休年龄后,找了一家食品加工厂担任门卫。

公司和李大伯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为2000元,但是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也没有拿到养老保险待遇。

尽管如此,李大伯想着现在还能靠自己赚钱,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去年下半年的某一天傍晚,一名酒醉男子半夜前往李大伯所在的公司,说是要进去找老板。

李大伯觉得这人是故意来闹事的,所以坚决阻止其进入,但男子硬是不肯走。

该男子被多次阻挠后,恼羞成怒,开始对李大伯大打出手。

李大伯被其推倒撞在桌上后又摔倒在地,手、腿等多处骨折。

在医院住院半个月后,李大伯的女儿拿着李大伯的就医证明向公司提出工伤鉴定,要求报销医药费,并索要补偿。

但公司方以李大伯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无效为理由,不承认工伤。

不过李大伯住院的半个月,以及回家休息半个月的工资,公司会照常对其发放。

为此,李大伯的女儿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请求,认定工伤,要求公司赔偿李大伯所有的医药费。

正确声音:只要未享受退休金退休返聘就算工伤像李大伯这样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后,又被别的单位聘用,发生人身伤害后,工伤如何鉴定的案例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确是存在争议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事故该如何处理
当用人单位聘用这些退休人员时,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是不会按照工伤处理的,因为两者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从这条规定来看,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不属于劳动法律层面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该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条规定:“童工、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应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

”一般而言,聘用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也可参照工伤保险标准处理。

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向返聘人员进行赔偿
第 1 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为其真实性及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