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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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专业优势,规范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保障单位和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返聘原则1、工作需要原则:返聘岗位应为单位发展所需,且现有人员无法胜任或短期内难以补充的岗位。

2、自愿原则:退休人员应自愿接受返聘,且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3、择优原则:优先返聘业务精湛、工作表现优秀、职业道德良好的退休人员。

三、返聘条件1、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一般要求提供近期体检报告。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在原工作领域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四、返聘程序1、用人部门提出返聘需求,填写《返聘申请表》,说明返聘理由、工作内容、返聘期限等。

2、人力资源部门对返聘申请进行审核,包括退休人员的资格条件、健康状况等。

3、组织相关部门对返聘人员进行面试或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返聘要求。

4、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五、返聘期限1、返聘期限一般为 1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

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可续签协议。

2、对于特殊岗位或技术专家,经单位研究同意,返聘期限可适当延长。

六、工作安排1、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应在《返聘协议》中明确规定,原则上与原工作岗位相关。

2、用人部门应合理安排返聘人员的工作任务,避免过度劳累,保障其工作安全。

七、薪酬待遇1、返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根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绩效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同类岗位退休人员的平均薪酬水平。

2、薪酬支付方式可以选择按月发放或按项目结算等方式。

3、返聘人员不享受在职人员的福利和津贴,如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

八、考核管理1、返聘人员应接受单位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工作态度、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薪酬调整和奖励的依据。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返聘人员,单位有权提前解除《返聘协议》。

退休人员返聘人员管理制度

退休人员返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退休人员在专业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退休后返聘继续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返聘原则第三条返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

第四条返聘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三章返聘条件第五条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职务;2. 退休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一定年限;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5. 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返聘。

第四章返聘程序第六条返聘程序如下:1. 个人申请:退休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返聘申请;2. 单位审核: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3. 双向选择:经审核同意的退休人员与单位进行双向选择;4. 签订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返聘协议。

第五章返聘待遇第七条返聘人员的待遇如下:1. 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2.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3. 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合理确定工作时间;4. 休假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的休假待遇执行。

第六章返聘人员职责第八条返聘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3. 积极参与单位各项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4. 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维护单位形象。

第七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单位应加强对返聘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第十条返聘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的返聘人员,单位有权解除返聘协议。

第八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余热,为单位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制度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退休人员在专业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单位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返聘工作。

第三条返聘退休人员应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返聘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返聘原则与条件第四条返聘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优先考虑返聘退休人员。

2. 能力优先:优先返聘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3. 双向选择:退休人员自愿申请,单位与退休人员双向选择。

4. 合同管理:返聘退休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返聘条件:1. 退休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2.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返聘岗位工作。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返聘程序第六条返聘退休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 退休证明。

2. 个人简历。

3. 身体健康证明。

4. 意向书。

第七条单位对提交材料的退休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第八条面试由单位相关部门组织,主要考察退休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面试通过后,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返聘人员待遇第十条返聘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返聘退休人员享有与在岗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返聘退休人员工作期间,如发生工伤、疾病等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返聘人员管理第十三条返聘退休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返聘退休人员应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返聘退休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要求的行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某中医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返聘系指我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本院离退休人员继续工作。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院返聘的重点医疗岗位,医技、护理、行政岗位的离退休人员一般不予返聘,后勤人员一律不予返聘。

一、返聘条件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需要,本人同意返聘者。

2.身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且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扎实,能独立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在退休前原岗位任职期间,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4.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担任副主任医(技、护)师以上职务者,确因工作需要,但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日工作,由科室提出申请,报人事科,由人事科程报院班子会批准,可以按半日工作聘任。

5.担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如因各种原因不再返聘者,如科室工作需要,由科室申请,院班子会批准,可参加科室安排的专家门诊,本人不再享受返聘待遇。

6.在院外没有个人收入的兼职服务工作。

7.无论何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年龄,男的不超过65岁,女的不超过60岁,超龄不得返聘。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可适当延长)二、返聘人员待遇、职责与要求(一)返聘工资补差补差工资形式,即补满退休前的工资额。

(二)返聘绩效工资依据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实际出勤情况由受聘科室参照在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三)离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晋升,其离退休费、生活补贴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继续享受医院内给予离退休人员提供的生活及福利待遇。

(四)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六)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

(七)返聘人员的返聘工资补差及返聘绩效工资计入科室成本。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五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五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为了充分发挥医院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退休人员参与医院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返聘条件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退休职工(执业医师);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专家;3、身体健康,且能保证工作时间。

4、因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的其他返聘人员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返聘人员待遇1、本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

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未参加全日制工作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执行。

2、外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每周上____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每周上____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

3、所有返聘人员有关福利待遇按照医院返聘职工标准执行。

三、职责与要求1、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原则上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2、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3、返聘人员到外出会诊,要按照医教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规定;四、返聘、续聘1、符合返聘条件人员写出书面申请,拟聘科室负责人结合科室工作岗位需要,签署返聘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经院长办公会议____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返聘手续。

2、经批准返聘人员,由医院与其签定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3、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

4、返聘协议一年一签。

2023年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2023年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2023年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专业技能,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符合相关条件的退休人员的返聘事宜。

第三条返聘是指退休人员在退休后经过合法程序,再次与原单位或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继续在工作岗位上从事工作。

第四条返聘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返聘工作应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利益。

第二章返聘的条件和程序第六条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年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外,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二)综合素质过硬,在原工作岗位上有较高的业绩和表现。

(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返聘人员应当依照程序进行,具体如下:(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返聘工作制度和程序,明确返聘人员的条件和流程。

(二)退休人员提出返聘申请后,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综合评估,衡量其是否符合返聘条件。

(三)单位应当按照择优原则,对符合返聘条件的退休人员予以优先考虑。

(四)单位与退休人员达成返聘意向后,应当签订明确的就业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返聘的权益和义务第八条返聘人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在工作岗位上享受与其他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等。

(二)享有退休人员应有的权益和待遇,包括退休金、医疗保健等。

(三)享有与其他正式员工一样的职称和职级晋升机会。

(四)享受单位提供的培训、学习和科研机会。

第九条返聘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全力以赴,履行在工作岗位上的职责和义务。

(三)服从单位的管理,配合单位的工作安排。

(四)维护单位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违规处理和纠纷解决第十条返聘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其单位可以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扣除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医院因工作需要,可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返聘对象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

一、返聘原则1、按需返聘原则。

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实施返聘,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严格控制,不进行人员返聘。

2、岗位管理原则。

坚持人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控制、岗位管理原则,返聘科室人数未达到医院制定的编制数,方可返聘退休人员。

返聘岗位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或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返聘条件1、返聘人员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等条件。

2、返聘人员本人自愿,并向单位提交申请。

3、返聘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全日制工作。

4、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

5、未在院外其他单位兼职。

三、返聘人员管理1、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与在院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返聘人员未经医院审批同意,不得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不得自行联系外出会诊。

3、返聘人员由返聘科室按在职人员管理,需完成本科室在职同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工作量,并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

4、返聘人员每次聘期不超过一年,聘期满后因工作需要重新报批同意后可以续聘。

5、返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聘期一般为一年。

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月向科室申请。

6、返聘人员违反医院关规定的,医院有权解聘。

四、返聘人员待遇1、返聘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退休工资。

2、医院按返聘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发放返聘工资:中级职称2000元/月,副高级职称2500元/月,正高级职称3000元/月。

3、返聘人员返聘期间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

4、其他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一、返聘资格退休人员需在正式退休后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返聘:1. 岗位需要:公司有特殊需要,且该岗位无法通过其他渠道填补;2. 专业技能:退休人员需要具备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经验;3. 身体条件:退休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返聘岗位的工作。

二、返聘程序1. 单位审批: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返聘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2. 与退休人员沟通:单位与符合返聘要求的退休人员进行沟通,邀请其返聘;3. 签订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期限、薪酬等事项;4. 报批复核:公司进行终审,对返聘协议进行审批核定。

三、工作安排1. 岗位分配:根据返聘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单位需求,分配合适的工作岗位;2. 工作时间:返聘人员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参加单位的日常工作。

四、薪酬待遇1. 工资福利:返聘人员享有与在职员工相同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2. 保险福利:单位为返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其合法权益;3. 养老金处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返聘人员继续缴纳养老金。

五、工作管理1. 绩效考核:单位按照规定对返聘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合理评价其工作表现;2. 岗位调整:如有需要,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返聘人员进行岗位调整;3. 安全保障:单位要确保返聘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安全可靠。

六、终止与续约1. 协议期满:协议期满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决定是否续约;2. 终止协议:如有需要,双方可提前解除返聘协议,提前通知对方并履行相关手续。

以上为202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请各部门依据上述规定执行,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愿大家共同努力,使单位工作更加高效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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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退休人员返聘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医院因工作需要,可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返聘对象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

一、返聘原则
1、按需返聘原则。

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实施返聘,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严格控制,不进行人员返聘。

2、岗位管理原则。

坚持人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控制、岗位管理原则,返聘科室人数未达到医院制定的编制数,方可返聘退休人员。

返聘岗位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或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返聘条件
1、返聘人员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等条件。

2、返聘人员本人自愿,并向单位提交申请。

3、返聘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全日制工作。

4、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

5、未在院外其他单位兼职。

三、返聘人员管理
1、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与在院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返聘人员未经医院审批同意,不得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不得自行联系外出会诊。

3、返聘人员由返聘科室按在职人员管理,需完成本科室在职同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工作量,并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

4、返聘人员每次聘期不超过一年,聘期满后因工作需要重新报批同意后可以续聘。

5、返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聘期一般为一年。

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月向科室申请。

6、返聘人员违反医院关规定的,医院有权解聘。

四、返聘人员待遇
1、返聘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退休工资。

2、医院按返聘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发放返聘工资:中级职称2000元/月,副高级职称2500元/月,正高级职称3000元/月。

3、返聘人员返聘期间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

4、其他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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