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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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推荐------------------------------------------------------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1)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含义行为人做某事或不做某事所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否定性法律后果)。

例如: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1)刑事责任:

行为人因为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形式是刑罚,在中国,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刑事责任的特点是具有惩罚性。

(2)行政责任:

行政工作人员、行政相对人因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形式包括行政处分(行政工作人员)、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

行政责任的特点是具有惩罚性。

(3)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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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因为民事违法行为或因为民事法律规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形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民事责任的特点是具有填补性。

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

三种责任的关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条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事不二罚。

取最严厉的处罚。

三种责任的关系: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4)违宪责任:

---------------------------------------------------------------最新资料推荐------------------------------------------------------ 一般指国家机关、国家领导人(以及政党)因为违宪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违宪责任的形式主要有:

弹劾、罢免、撤销、取缔。

(5)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具体构成条件见《国家赔偿法》三、法律责任的功能整体而言,法律责任具有以下功能:

1.救济

2.惩罚

3.预防民法主要是救济,行政法主要是惩罚和预防。

第二节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或条件)民事责任:

(1)民事违法行为(包括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2)法律规定。

行政责任: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条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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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区别不同违法行为的标准):

1.客体条件

2.主体条件

3.客观方面的条件

4.主观方面的条件例如:

犯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条件 1.犯罪客体:

何种法益?(不同于犯罪对象) 2.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还是特殊主体? 3.犯罪的客观方面:

什么行为特征?eg.同样窃取财富,秘密窃取特征是盗窃,暴力窃取特征是抢劫罪,出其不意特征是抢夺罪。

4.犯罪的主观方面:

故意还是过失?(过错=故意+过失)第三节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责任能力一、责任能力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能力,属于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情况。

责任能力由法律规定,考量年龄和精神状态两个因素。

二、若干法定情形(一)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

---------------------------------------------------------------最新资料推荐------------------------------------------------------ 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民事责任能力无年龄和精神状态的限制。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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