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劳动合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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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违约金详解中的违约金计算和支付方式

中的违约金详解中的违约金计算和支付方式

中的违约金详解中的违约金计算和支付方式违约金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条件或期限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合理计算和支付方式对于维护合同的稳定运行和保障合同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解析中的违约金计算和支付方式,并提供相关案例分析。

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 固定金额违约金固定金额违约金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了明确的违约金数额,当一方违约时,按照合同规定直接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这种计算方式适用于合同中违约后造成的损失较难预估或计算的情况。

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如乙方未按时交货,则应支付甲方固定金额违约金2000元。

2. 按日计算的违约金按日计算的违约金是指按照违约期限的天数计算,违约方每延迟一天履行合同义务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这种计算方式适用于合同中有时间要求的履约义务。

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应在每月的1日前支付租金,若延迟支付则每日需支付0.1%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3. 按违约金额比例计算违约金按违约金额比例计算违约金是指根据违约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金额比例来计算违约金。

这种计算方式适用于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灵活计算违约金的情况。

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建筑合同,约定乙方在违约时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若乙方未按期完工,且延期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支付方式1. 直接支付方式违约金的直接支付方式是指违约方在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这种方式简单直接,可以保障守约方的利益。

2. 扣除抵押物押金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同中约定了抵押物作为履约担保,违约方可以通过扣除抵押物押金的方式支付违约金。

这种方式适用于合同涉及到抵押物或预付款的情况。

3. 分期支付针对一些大额合同或长期合作项目,违约金的支付可以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

分期支付的具体方式和金额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案例分析: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

我国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研究

我国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研究

我国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研究1. 引言1.1 背景介绍引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而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作为劳动关系中的重要约束机制,对于维护劳动合同的稳定性和公平性起着关键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完善,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也逐渐受到重视。

在之前的法律规定中,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约定并不明确,导致了一些劳动合同纠纷难以处理。

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健康发展,我国不断完善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加强对其执行的监督和调控。

本文旨在对我国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基本概念、演变历程、存在问题、影响因素以及完善建议,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其执行的因素,提出完善的建议,从而促进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健康发展。

通过研究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的演变过程,揭示其中的规律性和逻辑性,为相关立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借鉴国际经验,探讨我国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的优势和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提高法律实施效果,保障劳动者和雇主的合法权益。

研究还将分析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执行的现状,归纳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为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的规范化和规范化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1.3 研究意义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其中研究目的是为了解释这一制度的演变过程,揭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而研究意义则在于通过对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的研究,可以促进我国劳动法制的完善与发展,有效保障劳工权益。

了解影响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执行的因素也有利于企业和劳工双方更好地遵守合同约定,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通过本研究还可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理论指导,为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建议,对于促进我国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事业单位劳动协议违约金赔偿细节2024版指南版B版

事业单位劳动协议违约金赔偿细节2024版指南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事业单位劳动协议违约金赔偿细节2024版指南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违约金赔偿标准1.1 迟延履行违约金1.1.1 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1.2 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支付时间1.2 未履行合同违约金1.2.1 未履行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2 未履行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时间1.3 违反合同条款违约金1.3.1 违反合同条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3.2 违反合同条款违约金的支付时间1.4 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赔偿1.4.1 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计算方式1.4.2 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支付时间2. 违约金赔偿的限额2.1 违约金赔偿限额的确定2.2 违约金赔偿限额的调整3.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3.1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3.2 违约金支付的汇率4. 违约金的免除4.1 免除违约金的情形4.2 免除违约金的程序5. 违约金的追偿5.1 违约金的追偿方式5.2 违约金追偿的时效6. 违约金的争议解决6.1 违约金争议的解决方式6.2 违约金争议的解决时效7. 违约金的税收处理7.1 违约金的税收计算7.2 违约金的税收支付方式8. 违约金与其他赔偿的关系8.1 违约金与其他赔偿的衔接8.2 违约金与其他赔偿的分配9. 违约金的变更与解除9.1 违约金变更的条件9.2 违约金解除的条件10. 违约金的违约责任10.1 违约金的违约责任认定10.2 违约金的违约责任追究11. 违约金的合同效力11.1 违约金对合同效力的影响11.2 违约金对合同履行的影响12. 违约金的法律法规适用12.1 违约金适用的法律法规12.2 法律法规变更对违约金的影响13. 违约金的双方义务13.1 支付违约金的义务13.2 收取违约金的义务14. 违约金的保密义务14.1 违约金保密的内容14.2 违约金保密的期限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违约金赔偿标准1.1 迟延履行违约金1.1.1 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照迟延履行部分所占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计算,每延迟一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作为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违约

劳动合同法-违约

篇一:《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况辞职要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况辞职要付违约金作者:祝健入库时间:2007年12月20日李先生大学毕业后到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李先生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如果李先生提前终止合同,应一次性赔偿公司违约金2万元以及公司为其支付的各种培训费用。

李先生工作3年后,向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批准了他的辞职要求,但要求他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违约金及培训费用,而李先生认为自己开发的软件为公司赚取了巨额利润,因此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李先生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鉴于李先生在工作期间为公司作出了很大贡献,所以法院判决李先生支付违约金3000元、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2万元。

「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解读」《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除了像上述案例中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的协议外,违反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论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

试论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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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论 劳动合 同违 约金 制 度
周 敏
摘 要 自 劳动合 同法》 新 颁布后 , 学者们 对 劳动 合 同 中关于违 约金 的规 定是 否合 理存 在 不 同看 法 , 文在 诸 多 学者 的争 本 议 基 础上 , 次探 讨 劳动合 同中违 约金 问题 , 再 以发 现解 决 问题 的方 式 , 论述 我 国的 劳动合 同违 约金 制度 。 并
保 守用人 单 位 的商业 秘 密和 与知 识 产权 相 关 的保 密事 项 。对 负
有 保密 义 务的 劳动者 用人 单位可 以在 劳动 合 同或者 保密 协议 中
与 劳动 者约 定竞 业 限制 条款 ,并 约 定在 解 除或 者 终止 劳 动合 同
在竞 业 限制期 限 内按 月给予 劳动 者 经济 补偿 。 劳动 者 违反 竞 性 违约 金使 双方 当事 人在 发生 违约 时享有 不等价 的权 利义 务 , 使 后 , 应 ” 5条 交 易 当事人 承担 了不 可预 测 的风险及 容 易诱发道 德风 险 , 使违 约 业 限制约 定 的, 当按照 约 定 向用人 单位 支 付违 约金 。第 2
在 劳动 合 同中约 定 的违 约金 。 ( ) 动合 同违 约金 的性 质 二 劳 关 于违 约金 的性 质 , 学者们 存 在着 不 同的看 法 , 两个法 系 的 态度 也 有所 不 同 。 法 国 民法 典》 12 条规 定 :违 约金 为债权 《 第 29 “ 人 因主 债 务不 履行 所 受损 害 的赔 偿 。债权 人 不得 同 时给时 , 以判 决减至 适 当的金 额 。英 美法 系 用 人 单位 要求 劳 动者 支付 的 违约 金 不得 超过 服 务期 尚未 履 行 部 得 ” 允 许当事 人 在合 同中约 定赔 偿性违 约金 , 这种 赔偿 是对违 约所 可 分 所应 分摊 的 培训 费用 。 用人 单位 与 劳动者 约 定服 务 期的 , 不影

论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制度

论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制度

论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制度引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制度是为了对违约行为进行约束和处罚而设立的。

本文将探讨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制度的意义、应用范围以及操作指南,并探讨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一、违约金制度的意义违约金制度在劳动合同中的应用,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促使双方履行合同:违约金制度作为一种经济处罚手段,可以有效地促使双方履行合同。

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时,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从而强化双方履行合同的动力。

这有利于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力和合同双方的诚信。

2.维护合同稳定性:劳动合同的稳定性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违约金制度可以起到维护合同稳定性的作用。

一方面,劳动者在考虑是否解除合同或违约时,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从而避免轻易解除合同或违约。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或追究劳动者违约责任时,也可以通过违约金的规定来维护合同的稳定性。

3.公平合理的约束和救济措施:违约金制度在劳动合同中起到约束双方行为的作用,可以使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更加谨慎。

同时,违约金的规定也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救济措施。

当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追求违约金的支付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违约金制度的适用范围违约金制度在劳动合同中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这可以避免劳动者轻易解除合同,从而维护劳动合同的稳定性。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这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约束,避免滥用解除合同权利,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3.追究违约责任:当劳动合同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支付可以作为受害方的一种救济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违约金制度的操作指南违约金制度的设定和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性: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违约程度、合同价值、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试论劳动合同违约金存在的法理基础及法律性质

试论劳动合同违约金存在的法理基础及法律性质

罗财 喜
[ . . 堕善劳 煎 要] 律性质颇有争议 在舍墨性及法 金固枣约拿每款的普遍 . 用, 违约金条款所带 因 来的法 律问题也越来 。社会对劳动合同 越多 违约金
本文就此问题作一粗 浅探讨 , 以期 更好 完善 劳动合 同违约金制度。 [ 关键词] 劳动合 同; 约金条款 ; 违 法律性质 [ 中图分 类号]1 2 . 2 ) 25 [ 9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10 "4 5 (06 o —0 3 - 0 0 8- 0 3 2 0 ) 5 o l -2 - -

报酬 , 双方仍需遵循 平等 自愿 等 民法原 则, 国家强 制的最低 劳动工资 、 劳动 条件 、 动保障等 规定 只是保证劳 动者能 自 劳 由形成其意志。因而在 劳动合 同中协议违 约金 条款 , 只要是 当事人真实意思表 示, 且不违背法律 、 行政 法规强 制性规定 , 国家就应当允许和保护 , 这将更会有 利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 社会经济的发展。 . 二、 劳动 合同违约金的概念与性质
维普资讯
20 年第 5 06 期
( 第 8卷第 5期 )
辽 宁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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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动 违 金 在 法 基 及 律 质 论劳 合同 约 存 的 理 础 法 性

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

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

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是指事业编人员在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在事业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会约定一些违约条款和相应的赔偿标准。

以下是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1.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事业编人员或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期限。

若一方违反约定,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例如,若事业编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工资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

2. 原因正当的解除劳动合同:若事业编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正当,例如因单位工作环境恶劣、薪酬待遇不合理等,可以减少或免除违约金的支付。

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事业编人员的工作年限和离职前工资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

一般来说,违约金是根据工资总额的10%~30%来确定。

二、考试违约金对于事业编考试而言,一般会有违约金规定。

若考生违约,例如未按时参加考试或放弃考试资格,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1. 违约罚金的金额:违约金的金额一般与考试的级别和重要性有关。

一些重要考试,如高级职称评审、国家公务员考试等,违约金可能较高,一般为报名费的一定比例。

而一些普通的职称考试或资格认证考试,违约金可能较低,一般为报名费的10%~30%。

2.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违约金一般会在考试报名时就要求缴纳,在考试未能顺利进行时,违约金将不予退还。

三、其他违约金规定除了劳动合同和考试方面的违约金,事业编人员在其他方面的违约行为也可能面临相应的违约金赔偿责任。

例如,对于研究生、博士生等人员,如果未按照约定的研究进度完成学业或提前毕业,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的具体金额和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的用人单位和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这些标准往往是通过劳动合同或相关规定来约定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条款,了解相关规定,并在必要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签订补充协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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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劳动合同违约金班级xxx 学号 xxx 姓名 xxx一.引言目前在我国劳动合同实践中,许多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有违约金条款。

违约金的约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二是按未履行合同的期限来计算,例如约定未履行一年的,赔偿一万元。

在实践中,一些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甚至按劳动者的退休年限来计算合同期,其结果使违约金的赔偿额可能高达数十万元。

那么,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的性质应如何看待?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处理违约金条款?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性质董保华,于海红在《劳动合同违约金立法评析》一文中指出我国出台的地方劳动合同条例或规定已逾2 0部,这些地方立法对违约金的规定还是存在较大差异的。

总的来看,以对违约金的设定范围是否限制来划分,我国地方立法中的违约金条款可分为任意约定违约金和限制约定违约金两种类型。

(一)任意约定违约金任意约定违约金是指对用人单位、所有劳动者都可以适用的违约金。

对违约金采取不限制态度的立法又可以分为四种类型:1.空白型立法,即无违约金规定,如河北、吉林等地;2.原则型立法,即只作较为原则的规定,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3.法定型立法,即通过立法形式明确认可违约金,对违约金的具体范围不进行限制,但对违约金的支付方式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如原《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4.加强型立法,即立法不仅允许双方当事人设定违约金,而且对违约金作了比民法更扩大的规定,如《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二)限制约定违约金限制约定违约金是指只能对特殊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有特殊福利待遇支出等特殊投入而形成特殊义务的情形下使用违约金,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两种情况,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

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提前离职也必须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在上海地区是无效的。

条例对违约金实际上作出了普遍禁止、特别许可的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

可见,限制约定违约金对用人单位设定违约金是要求有投入的,或者对劳动者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或者给劳动者接触到商业秘密的机会。

显然违约金并不是针对正常劳动关系的担保,违约金所对应的义务,不是劳动关系中的原有义务,而是基于用人单位履行了一个特殊投入的先行义务,从而使劳动者增加的一个相应义务。

巩春秋在《浅谈劳动合同违约金立法问题》中提到关于违约金的性质问题,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持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违约金的补偿性,是指违约金在功能上主要是为了弥补一方违约后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时要考虑可预见的实际损失;违约金的惩罚性,是指违约金在功能上主要是对债务人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以确保合同债务的实际履行,在设立时一般不考虑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仅承认违约金的补偿性。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所作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可以看出,《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为补偿性违约金,其数额与实际损失相当。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

我国《劳动法》对违约金问题未作规定,既没把违约金作为确保劳动合同履行的方式,也没有禁止约定行为。

三.劳动合同违约金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新《劳动合同法》采用限制约定违约金的立法模式杜绝了任意约定违约金的问题出现,这是立法的巨大进步,但美中仍然有不足:(一)如何判断服务期限约定是否合理没有规定。

《劳动合同法》既未规定服务期限的最高限制,也未规定如何约定服务期限为合理,那么,用人单位可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任意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期限,这可能又回到了任意约定违约金的问题上,这似乎成为另一种变相的任意约定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约定中,未对用人单位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进行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3条仅规定,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以及劳动者在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时,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那么,基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的不平等性,竞业限制条款所约定的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可能会显失公平,即用人单位支付少额的经济补偿而可要求劳动者承担巨额违约金。

(三)对违约金的设定范围限制不尽合理。

《劳动合同法》将违约金限制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情形。

对于享受特殊待遇的劳动者以及知悉商业秘密但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也应当设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如享受住房福利待遇的职工没有接受脱产培训也没有约定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类劳动合同;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的预告解除权可以随时走人而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对用人单位显失公平。

平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是立法的目的。

(四)对违约金的适用主体设定不合理。

《劳动合同法》中虽然限制了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却没有提及用人单位适用违约金的情况,对于用人单位只是规定支付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有性质上的差别。

就违约金的设定目的及其本来的私法性质而言,违约金应当平等的适用于双方当事人,即只要有违约行为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如果违约金只是约束一方的行为,不仅不平等,违约金也失去了其约束双方行为促使履行合同的本来目的。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地位本来就有不平等的特点,如果将违约金的责任只加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身上吗,只能加重劳动者的负担,使劳动者的地位更加脆弱。

四、总结(一)建议1.应明确规定违约金、赔偿金不能同时并用,两者只能选其一适用。

我们知道,虽然违约金和赔偿金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但他们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适用违约金的条件往往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损失,因而使违约金在功能上具有了惩罚的性质。

而赔偿金的前提条件不仅是劳动者有违约的事实,更重要的判断依据是要有实际损失,赔偿金通常具有补偿的性质。

且违约金的适用是不与实际损失相联系,只要约定符合一般的社会标准和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而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尤其是在给予劳动者特殊福利待遇并约定服务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随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而下降,因此应当逐年递减。

因此如果两者同时适用,会造成劳动者对一个违约行为承受双重负担,对劳动者来说是显失公平的。

建议相关法律应尽快明确赔偿金与违约金的关系即违约金与赔偿金只能选其一适用而不能同时适用2.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还应从保护劳动者利益方面规定得更加细化。

虽然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但法律也仅仅是粗略地说明了哪些情形可以适用,而没有注意到劳动者本身就处于弱者的地位。

因此,法律应在劳动合同法中对违约金的适用情形更加明确细化。

如竞业限制的范围的设定应与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应,而不应扩至其他行业领域。

相关法律应当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任意或无节制地扩大竞业限制范围,否则会构成对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的侵犯。

3.违约金数额应当与劳动者的报酬挂钩,并赋予法官适当的自由裁量权一般劳动者的收入普遍不高,绝大多数劳动者都是以工资作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

如果承担违约金,势必会对其和家人的基本生活构成威胁和影响。

因此,用人单位在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数额的时候还应当考虑到劳动者的报酬。

此时还应当赋予法官适当的自由裁量权,允许法官在遇到违约金数额与劳动者的收入相关太远的时候,法官可以适当地减少一些,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人类资源管理的影响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还不是很详细、具体,各地方政策也有所不同,在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随时掌握当地最新法规,设立劳动合同违约金时也要结合岗位本身,合理设置,不能企图通过高额违约金来留住人才,但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劳动合同违约金来保护企业合理利用,防止商业机密泄露等。

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的实施离不开法律基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和激发人力资本。

参考文献:[1]董保华,于海红.《劳动合同违约金立法评析》[J].争议专栏.政策解读,2005-2[2]巩春秋.《浅谈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探讨》[J].山东劳动保障,2007-8[3]姜颖.《劳动合同违约金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J].法律适用月刊, 2006-6[4]简颖慧,章亮明.《探析我国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立法问题》[J].法制与经济,2009-10[5]汪波.《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探讨》 [J].南华大学学报,2004-12[6]王俊华.《浅议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J].前沿,2007-6[7] 王云丽,袁远.《劳动合同违约金适用理由及条件初论》[J].商业文化,2007-11[8]谢源成. 《浅析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J].长江大学学报,2010-6[9]赵德淳,王炜敏.《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0-9[10]周敏. 《浅论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J]. 法制与社会, 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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