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 会计档案是医院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证据,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财务科要指定专人对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整理,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2.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财务科要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根据工作需要,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财务科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长期归档保存。
3. 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院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同意后,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调阅理由等。
4.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进行复制的,要经院领导同意后,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办理。
5. 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由本院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XX财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6. 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和会计部门共同
派员监督,监督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由档案室长期保管。
卫生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我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二)安全保密、真实可靠原则;(三)规范管理、方便利用原则;(四)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原则。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会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二)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组织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提供利用等工作;(四)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收集:(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整理:(一)按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类别进行分类整理;(二)对会计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三)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清晰。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八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一)会计档案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归档;(二)归档的会计档案应经过整理、鉴定、审查,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一)会计档案实行集中保管,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室;(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条件应满足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要求。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查阅与利用第十条会计档案的查阅:(一)查阅会计档案需填写查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人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计档案内容。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
第三条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医院的财务活动。
(三)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有效性原则:会计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归档第四条医院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会计凭证: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二)登记账簿: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确保账簿的准确性。
(三)编制财务报表: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整理归档:财务部门应将编制完成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顺序进行整理,并编制归档目录。
第五条医院会计档案的归档时间:(一)会计凭证:每月终了后5日内归档。
(二)会计账簿:年度终了后30日内归档。
(三)财务报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归档。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第六条医院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保持库房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
(二)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三)实行会计档案的借阅、归还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鉴定、销毁。
第七条医院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一)会计凭证:5年。
(二)会计账簿:15年。
(三)财务报表:永久。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利用第八条医院会计档案的利用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为医院内部工作人员提供查阅服务。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档案、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财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等。
三、职责分工1. 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销毁等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鉴定、保管、提供利用等工作。
3. 院长办公室负责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档案管理要求1. 会计档案的收集(1)财务部门在编制会计凭证、账簿、报告等过程中,应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2)财务部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及时收集整理本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
2. 会计档案的整理(1)财务部门应根据会计档案的种类、内容、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整理。
(2)会计档案的装订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范,统一使用档案袋。
3. 会计档案的归档(1)财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将整理好的会计档案按照规定期限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2)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会计档案时,应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4. 会计档案的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检查,防止档案损坏、丢失。
5. 会计档案的利用(1)会计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保密制度执行。
(2)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查询服务,满足医院内部及相关部门的查阅需求。
6. 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院长办公室批准。
(2)销毁会计档案时,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确保档案安全。
五、监督检查1. 院长办公室负责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统计、利用、编研及鉴定销毁等一系列环节,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一、医院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会计核算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专业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
二、医院的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负责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工作,档案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医院具体情况,确定会计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
四、当年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五、建立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制度。
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本医院,如由特殊需要,须经院领导批准。
六、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其保管期限(永久定期)。
七、建立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编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后派人监督销毁。
2、保管期满但尚未了结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债权债务结清为止。
3、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以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院领导、市卫生局计财处保存销毁记录资料。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二:第一,会计档案管理现状及其原因。
一是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不高。
会计资料是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执行情况的资料,是会计档案的组成要件,其收集装订是由会计机构的会计人员来完成的,因此会计档案的质量取决于会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核监督及收集装订。
会计资料的审核是确保其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会计人员的职责,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会计职能的弱化,会计的监督职能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不能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或者是合法的会计资料掩盖了非法的经济行为。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会计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是医院的经济核算中心。
会计档案管理是医院预防和解决经济问题的重要手段,有效的会计档案管理可极大地保障医院的经济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是医院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
二、管理原则在建立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稳妥性原则: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应以稳妥为原则。
即医院会计档案应核对清晰、真实可信、完整无缺、保密安全。
2.规范性原则: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原则。
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医院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3.纪实性原则:医院会计档案应遵循纪实性原则。
即应当真实显现医院会计业务的经济事实和账务处理的程序。
4.便捷性原则: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便捷性原则。
即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的凭证、账簿等应当设置合理、简易、方便查询。
三、管理职责1.财务主管:负责制定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
2.会计人员: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账务的处理,建立和管理医院会计档案。
3.审核人员:负责对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审核。
4.分管领导:定期对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管理流程医院会计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资料存放、修改和废弃、安全管理、备份管理和销毁管理等。
1. 档案资料存放医院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主题、业务性质、时间等多重标准进行分类、编号,标明存放的份数、保管期限和负责人,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无遗漏。
2. 档案资料修改和废弃医院会计档案修改和废弃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修改和废弃认真审批、加盖印章,同时留有修改原因和废弃理由的备案材料。
3. 安全管理医院会计档案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管制度。
如建立机房进出制度、特定区域权限管理、机房物品清单等。
4. 备份管理医院会计档案应当建立完善的备份制度,如应急备份计划、数据恢复计划等,确保数据安全。
5. 销毁管理医院会计档案的销毁需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开展销毁审批、销毁记录和证明、相关通知或公告等程序。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院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第二条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结后,暂由财会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后,原则上由财会部门编造清册,全部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第三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会部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
第四条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应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丢失和泄密。
第五条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遵守借阅手续。
经院长批准并须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和复制,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单位院长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完整归还。
第六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具体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
对于其中包含未了事项的凭证,应单独提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事项结清时为止。
第八条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
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规范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特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包含会计人员、财务主管及其他相关人员。
3. 档案管理原则3.1. 整理原则:依照归档文件的性质、用途、形式、内容和关系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每个档案文件的归类清楚、有序。
3.2. 校对原则:对已完成会计档案的归档文件进行校对,确保文件齐全、准确,并记录档案所在位置。
3.3. 保密原则:对涉及机密的会计档案文件进行保密处理,严禁随便传递或泄露档案内容。
3.4. 留存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对会计档案文件进行合理留存,确保信息的可查性和完整性。
3.5. 销毁原则:对不再需要留存的会计档案文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4. 档案管理流程4.1. 档案归档4.1.1. 接收文件:财务人员在接收到会计档案文件时,必需核对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记录。
4.1.2. 文件登记:将接收的会计档案文件进行登记,包含文件名称、编码、存储位置和归档人员等信息。
4.1.3. 文件分类:依据会计档案的性质和用途,对档案文件进行分类,确保归档的文件具有较高的维度和归类准确性。
4.1.4. 文件编号:对归档文件进行编号,并进行记录和备份,以便日后查找和管理。
4.2. 档案查询4.2.1. 查询申请:在需要查询会计档案文件时,人员必需提交查档申请并注明查询的实在目的。
4.2.2. 核对文件:财务人员收到查档申请后,核对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查询人员和查询时间。
4.2.3. 档案提取:依据查询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会计档案文件提取出来并交付给查询人员。
4.3. 档案更新4.3.1. 登记更新:当会计档案的文件发生更改时,财务人员必需及时进行登记更新,并记录更改的实在信息。
4.3.2. 文件替换:对于会计档案中需要替换的文件,财务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替换,并进行记录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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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保管1年,1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5年、 15年、25 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4)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 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入库保存。
(5)每年决算报出后,要对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预决算和重要会计资料逐项收集并进行登记,整理立卷、编制目录。
(6)本科室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科长同意,经办人登记调阅理由、日期、档案种类、姓名等。
原则上不准将会计档案带出档案室,需要复印的要经过财务科长同意。
(7)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持有正式介绍信,经财务科长或院领导批准。
调阅前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8)非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经批准调阅会计档案人员,一律禁止携带烟火,否则不予人室调阅。
(9)对期满应销毁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报经院长批准后,进行处理,并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