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教师考核制度2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1.学校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2.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使用规范字和讲普通话,并学习、掌握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把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每学期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3.师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学校和班级设立推普活动小组,做到定人、定时、定点、定主题地开展活动。
4.各科教学均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把学生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
各科教师在教学中都要正确使用规范字,切实掌握《简化字总表》,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汉字规范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应该讲普通话,书面作业和试卷书写用字应该规范。
5.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把普通话合格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资格认定的内容,并作为聘用、晋升和评优的条件,记入业务档案。
各科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标准,语文学科教师达到二级甲等。
6.在各科教学和学校一切集体活动中,教师、学生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全校师生要逐步做到在校内外一切场合都说普通话。
7.各科教师在教学中都要正确使用规范汉字,切实掌握《简化字总表》,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汉字规范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
对学生书写的不规范字要加以纠正。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二、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四、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五、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鼓励。
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幼儿园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制度一、引言儿童的语言文字教育是幼儿园教育中重要的一项内容。
良好的语言文字教育能够促进幼儿的语言发展、思维能力提升和社交能力培养。
为了更好地推进幼儿园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建立一个有效的考核评价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幼儿园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制度的设计和实施。
二、考核评价目标1.促进幼儿的语言沟通能力:评价幼儿在语言交流中的表达能力、理解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2.提升幼儿的认知能力:评价幼儿对语言文字的认知水平,包括对字母、词汇、句子结构等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培养幼儿的表达能力:评价幼儿在绘画、手工制作、角色扮演等活动中,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的能力。
4.培养幼儿的阅读和书写能力:评价幼儿在阅读故事、诗歌等文本材料时的理解能力和书写识字的水平。
三、考核评价内容1.语言交流能力考核:评价幼儿的词汇量、语音准确性、语言流利性、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表现。
2.语言文字认知水平考核:评价幼儿对字母、词汇、句子结构等的理解程度,并能运用于实际语言表达中。
3.创造力表达能力考核:评价幼儿在绘画、手工制作和角色扮演等活动中,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创造力和想法的能力。
4.阅读和书写能力考核:评价幼儿在阅读故事、诗歌等文本材料时的理解能力和识字水平,并能正确书写所学的字词。
四、考核评价方式1.平时观察评价:教师通过观察幼儿在日常活动中的语言表达、互动交流等情况,进行评价记录。
2.作品展示评价:幼儿通过绘画、手工制作、角色扮演等形式展示自己的创造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对作品进行评价。
3.记录评价:教师根据幼儿在教学活动中的表现和成长情况,进行定期记录评价,包括口头记录和书面记录。
4.集体评价:通过课堂活动或小组活动等形式,促使幼儿进行相互评价,鼓励他们自主参与和评价他人。
五、考核评价结果运用1.教学反馈:根据评价结果,教师及时进行教学反馈,针对幼儿的表现进行指导和辅导,帮助幼儿改进和提高。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的语言文字使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幼儿、教职工以及与幼儿园有直接联系的家长。
第三条幼儿园的语言文字使用应当遵循科学、规范、文明、健康的原则。
第四条幼儿园要注重培养和规范幼儿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促进其良好的习惯养成。
第五条教职工应当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培养幼儿遵守。
第二章幼儿的语言文字规范第六条幼儿在幼儿园的日常语言文字表达应当文明、礼貌、尊重他人。
第七条幼儿应当学习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表达,避免使用难懂的方言、俚语以及粗鲁的语言文字。
第八条幼儿应当尊重教职工和同学,不得进行恶意嘲笑、侮辱、辱骂等行为。
第九条幼儿应当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表达的活动,提高自己的语言发音、语法和词汇使用能力。
第三章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第十条教职工应当以文明、规范、正确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和日常交流。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引导和指导幼儿正确使用语言文字,严禁使用粗俗、低级的表达方式。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当注重提高自己的语言修养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努力做到言行一致。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幼儿的个性特点,耐心倾听和正确引导幼儿的语言表达。
第四章家长的语言文字规范第十四条家长应当在与幼儿交流时使用文明、规范、恰当的语言文字。
第十五条家长应当尊重教职工和其他幼儿家长,不得使用恶意言辞或辱骂。
第十六条家长应当与幼儿保持良好的家庭环境,提供充足的语言文字交流机会,促进幼儿语言文字能力的发展。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和培训活动,让幼儿、教职工和家长都能充分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幼儿园要建立相关的宣传材料和培训课程,注重实践操作和教职工的互动交流。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幼儿、教职工和家长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评估,并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制度为全面推进我园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幼儿园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普及普通话为素质教育、幼儿园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有检查有落实,使普通话成为主要工作语言。
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幼儿园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幼儿园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幼儿园橱窗、墙报、家长专栏、标语牌匾、以及校内通知、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幼儿园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
幼儿园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在办公室或其它办公区幼儿园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
七、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
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的一项条件,并且纳入量化管理当中。
八、定期开展职工普通话和规范字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普通话水平和常见字规范化水平。
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做到内容新颖、讲究时效、形式多样化,并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九、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十、幼儿园对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并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篇一」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xx 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
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
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多篇)

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平度市崔召镇崔召中学崔召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二、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四、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五、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鼓励。
崔召中学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
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等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行规训导或班(队)会活动,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示范小学教师的辐射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2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该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三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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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人和镇第一初级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教师考核制度为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老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将作为教师聘用和职称评定的条件之一;将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与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情况(考核制度得分)纳入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学校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做如下具体规定:一、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月工作(20分)1.组织学生开展活动的情况(10分):分班拟订活动计划,活动经常化,形式多样,有普通话学习板报。
2.自身参与活动情况(10分):学校各部门安排的活动参与情况。
二、普通话技能(45分)1.教学语言(10分):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教师所教课程均使用普通话。
课堂上使用方言每节扣1分。
2.校园语言(10分):学校集体活动、会议、公务等均使用普通话。
每次会议、活动或集会等不使用扣1分。
3.校内使用普通话情况(5分):教师与教师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
每次会议、活动或集会等不使用扣1分。
4.教师普通话水平(10分):教师参加等级测试,取得一级乙等10分,二级甲等8分,二级乙等6分,职称三等级5分,职称四等级4分。
5.学生普通话水平(10分):教师所教学生在课堂上坚持使用普通话且语言较规范,条理较清楚,自然流畅,水平不断提高。
三、文字规范化常规管理(35分)1.教师教案、板书规范、工整,符合要求(5分):出现错别字、简繁体混用、格式错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等每次扣1分。
2.教师批改作业用字规范,书写工整,符合要求(5分):出现错别字、简繁体混用、格式错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等每次扣1分。
3.教师所教学生书写汉字基本规范,书写工整。
(5分)4.教师的各种记录,用字规范,书写工整。
(5分)5.教室板报、宣传橱窗等用字规范,书写工整。
(5分)6.文字规范化学习要求(10分):用字规范,书写工整。
钢笔字每月一篇(16开纸),毛笔字每月一篇(8开纸)。
以上各项制度考核到教师个人,并最终按总分10分的标准纳入学期综合考评。
同时纳入继续教育登记范畴,教师个人得分80分以上每学期按16学时计,80分以下只计12学时。
民权县人和镇第一初级中学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一、为了加强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下设的各教研组负责本组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在日常工作中,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五、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还要负责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部门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六、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七、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的结果要和教师的各项业务考核挂钩。
教学常规制度为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落实课程标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办学理念,贯彻实施“先学后教,小组合作”的教学模式。
形成学校—年级—学科备课组—教师—学生为主线的教学管理结构,结合我校学校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民权县人和镇第一初级中学学校教学常规制度》:一、备课制度1.教师要加强对新课标的学习,深入分析教材的结构体系、内容和编写意图以及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结合学生状况进行备课。
2.教师要积极参与集体备课,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期初每位教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学科备组要安排好教学进度,及时上交到年级组、教务处,学科备组长应做好集体备课记录。
集体备活动时间视同常规教学工作,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无故不来的以旷课处理。
3.教师教案原则上必须提前一周写好,进课堂必须带好教案。
教案要确定每课时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设计好作业与练习,准备好教学用具,积极开发,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
4.课后适时进行教学反思。
一个单元或一个章节总结一篇教学反思。
复习课、讲评课都应有教案,对教师的教案检查以定期每月检查一次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教案用字规范,书写工整。
二、上课制度5.教师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新课标教育理念。
注意围绕教学目标和能力的培养来组织开展一切课堂活动。
6.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启迪学生的思维。
教师语言表达要注重精练、准确,板书应工整,教态要自然,禁止使用手机。
7.上课实行候课制度,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以上到达上课班级,检查学生课前准备情况,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课。
8.教师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并不断提高普通话的表达水平,教师语言力求简明准确,清楚生动,文明规范。
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板书工整,写规范汉字。
9.特殊原因不能到校的须按有关规定做好请假手续,调课要到年级组登记备查,私自调整课程视同旷课。
10.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每堂课应该清理学生到堂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
要引导鼓励学生创新,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作业批改制度11.作业布置要严格规范。
各学科、各年级应制定统一的作业规范,作业内容要精选,份量要适当,难度要有层次,题目要准确无误。
12.作业批改要及时。
要按时收缴作业,对缺交、迟交作业的同学进行批语教育。
及时发放批改后的作业本。
有鼓励性评语。
批改必须有针对性,让学生理解,书写要规范工整。
13.要重视作业的讲评。
要引导学生订正作业中的错误,对典型错误要集中讲评,个别性问题要面批面改。
13、学校年级组每月组织一次作业批改检查,对学生优秀作业应及时通报表扬。
四、辅导制度14.教师要按照年级组要求,主动及时地利用自习课和课外规定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看书、复习、预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15.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个别学生面批面改,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审题解题方法,对基础差或缺课学生弥补缺漏;教师对对优秀学生、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
五、考核制度16.各年级组每一阶段要组织阶段考试,认真命题、严格组织考试,做好考试后的分析工作。
考试试题及考试结果分析要及时交学校教务处存档备查。
17.命题要严格依据课标,依据教材,全面科学,份量适当,难度适中。
不出偏题、怪题,更不能出现知识性错误。
师生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命题人不得泄漏试题内容,对违反纪律作弊的师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和处理。
18.考后应认真进行阅卷,对教师教学进行质量评估,应把考试评估的结果作为衡量教师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
19.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期末考试及评试卷工作,各年级组及时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抓好教学反馈,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师教育教学规范使用汉字基本要求推行规范汉字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职责,对正确传承汉字文化和实现顺畅交流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全体师生在书面表达中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1.要求全体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规范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都要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学生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
2.要求教师教案、板书、试卷、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书面表达,都要使用规范汉字;学校牌匾、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3.禁止使用不规范字和繁体字。
(教学需要除外)(如已经淘汰的异形字和旧字形;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生造的简体字;错别字等)。
4.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用字现象;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书信、作文、书法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
5.班主任和语文教师要指导学生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办好班级黑板报,充分发挥班级文化在推行规范汉字方面的作用。
6.净化环境,规范园内用字。
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全面检查学校的公文材料、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标语、宣传栏等用字是否规范,全面检查各班教室、教师课上(板书)、课下(备课)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确保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
教师教学基本功要求一、知识、技能方面(一)语言1.掌握汉语拼音方案,能按音序查字典。
能熟练掌握400个音节,发音准确。
2.能用普通话教学、交流,朗读课文,做到正确、流利。
(二)阅读3.具有阅读的基础知识,能阅读一般的政治、科技、文艺等方面的书籍、报刊和教育专业理论读物。
4.能熟练地使用常用的字典、词典和一般工具书。
(三)书写5.会写符合规范要求的铅笔字、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
握笔运笔正确,笔顺笔画准确,字迹端正。
并达到一定速度要求。
(四)表达6.具有语言表达的基础知识,能正确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能在较大场合发表即兴演讲,做到观点鲜明,内容具体,条理清楚。
7.具有写作的一般能力。
能写一般的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和各种常用实用文;会写工作总结、调查报告、教学经验总结和实验报告等。
8.能选择、改编、创作儿童小故事。
(五)计算9.具有算术、代数、几何的基础知识和一般运算、解析能力。
能正确、迅速地进行四则运算,运用常用的速算方法熟练地进行口算,会用算盘和计算器。
10.能较熟练解决实际生活和农村生产中的估算问题。
(六)艺术11.具有音乐、美术的基本知识,了解一些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的常识;对环境和艺术作品有正确的感受美,欣赏美和鉴别美的能力。
12.会画阔笔画和简单的铅笔画、水彩画;会写黑体、仿宋两种美术字;掌握报头设计的基本方法,能按指定题目设计图案,能制作小工艺品。
13.掌握基本的歌唱技能,能识乐谱,会演唱一般歌曲,会演奏一种简易乐器。
14.具有一般的体育、运动基础知识。
掌握跑步、跳跃、投掷和常见球类的简单的运动技能。
(七)科技15.具有一般的自然、社会和生活科学知识,熟练本地农作物的栽培技术。
16.掌握防近、龋齿,防常见病一般卫生保健知识和急救护理技术。
17.能规范地操作教材规定的一般的学科实验,自制小科技作品。
二、课堂教学方面(一)备课1.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了解所教学科的全程教材的编排体系,能抓住教材的重点、特点、难点,并能熟悉任教年级的有关学科教材。
2.能根据教学大纲和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教材和学生实际制定教学计划,编写规范、实用的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