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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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附件1: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内容及要求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4套、汇报文稿1份、图形数据文件光盘1份。

2、设计方案文本内容:(1)设计说明:现状及区位分析,用地功能布局、空间环境、路网结构、交通组织方式、绿地景观系统、基础设施安排等。

(2)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条件或出让指标、设计指标,单体建筑面积明细表,住宅户型面积比例表,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明细表及设置位置,停车位明细表等。

(3)项目区位图、现状资料调查、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总平面彩图、建筑鸟瞰图、单体透视图。

(4)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竖向图、定位图、管线图: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标明用地边界及地上地下建筑、绿地、道路、广场、河湖水面、停车场、交通出入口的位置和范围,建筑名称、层数等标注齐全、明晰,阳台、雨棚、台阶等附属部分标注准确。

标明室内外标高、坡长、坡度、坡向、地下建筑及覆土深度,地势复杂地段应作出防洪措施、场地纵向剖面、挡土墙详图等。

标明建筑退让、建筑尺寸、建筑间距,住宅及生活居住特征建筑须做日照间距系数和日照分析软件测算,说明测算结果,加盖设计资质专章。

(5)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标注各层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外墙色彩及材料等,应一次性报送全部建筑单体方案,包括配电室、门卫房等附属设施,民用建筑须做太阳能热水系统装置外观一体化造型设计。

(6)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证明。

3、汇报文稿内容:设计方案主要内容。

4、图形数据文件光盘内容:(1)设计说明、经济技术指标:WORD文件格式。

(2)项目区位图、场地现状照片、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总平面彩图、建筑鸟瞰图、单体透视图:JPG文件格式。

(3)规划设计总图、单体建筑方案:DWG文件格式,总图采用威海市97独立座标系统,不得旋转、移动座标原点和缩放比例,应确保图形文件有效。

(4)汇报文稿:PPT文件格式。

5、重要建筑物单体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选、全方位分析、大范围研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一)建筑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案批复》
4、经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案一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档(表现图须提供JPG或TIF格式的电子文档)
5、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两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档;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资格章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纳凭证
7、经人防部门审批通过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或《易地建设证明书》(人防部门要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8、申请人在建设项目报建时应同时向园林部门申报相关材料.
9、1/500基础测绘成果(电子文档)及纸质图一份
(二)市政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
2、《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案批复》
3、市政工程施工(平、横断、纵断面)图两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
4、经规划局批准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一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档
5、1/500基础测绘成果(电子文档)及纸质图一份
二、许可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附件:1工程红线图2工程放验线联系通知单3建设工程监督检查记录单
三、许可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审批办理流程A 类:B 类:注:A 类指无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项目,B 类指有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项目。

政务中心(西厅)4号窗口受理申符合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踏勘,分局会议研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意后继续办理,完善经办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政务中心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政务中心(西厅)4号窗口受理申符合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踏勘,分局会议研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意后继续办理,完善经办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政务中心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审批所需资料①申请函、立案申请表、案件信息表、法人委托书②1/500-1/1000综合管线勘测图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一式三份),其中排水工程的设计图绘制在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其余工程一般绘制在西安市综合地下管线图上,无综合地下管线图时则绘制在1/500-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可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

④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应提交该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道路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

⑤建设项目接口管线工程应提交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

⑥项目涉及城棚改、消防安全、公路河流、军事设施、独立产权用地等单位的出具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⑦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获得的一项重要许可证,它是国家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审查和审批的重要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图纸、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需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准确,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规划部门或者建设工程管理部门。

在提交申请材料时,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递交,并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和签收。

然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审核和评估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图纸的合理性、符合性,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

申请人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补充材料和信息。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批。

审批程序包括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的审核、对规划图纸的审查、对土地证和规划许可证的核实等。

在审批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最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申请人将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建设工程的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包括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审核评估、审批和获证等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办理流程顺利进行,最终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各类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的目标是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成本,促进项目快速落地。

为此,建立并联审批的办事指南非常必要。

二、定义与流程1.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依据规划法律法规,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取得的合法建设权证书。

2.施工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建筑法律法规,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经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配套审批手续取得的合法施工权证书。

3.并联审批流程:a.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工程项目的详细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等。

b.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c.初步审核合格后,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配套审批手续。

d.完成配套审批手续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决定是否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统一接收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只需要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材料核查,然后转交给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审批工作。

3.合并审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审查职能,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规划合法性、施工方案合理性等内容。

审查不合格的部分,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

4.配套审批并联进行:与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的配套审批手续,如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可以与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同时进行,减少审批时间和成本。

5.终审与发放:完成配套审批手续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终审,决定是否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发放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可以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后续的工程施工。

四、优势与争议1.优势:a.提高审批效率:并联审批可以减少重复审核的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

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1.事项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有效期:永久建设一年,临时建设二年。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类型:行政许可。

法律效力: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的规划报建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定凭证。

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5.办理阶段1、对于规划条件要求办理规划方案审核的项目,需建设单位先办理规划方案审核;规划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对于规划条件未要求办理规划方案审核的项目,道路工程等级属城市次干道及以下,管线工程属于接入管工程,绿化工程属于3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审批条件1、已完善用地手续,并提交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2、符合经批准的地块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4、已按规定办理前期阶段性审查;5、按规定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6、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7.申请资料一、必备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原件)(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顺德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原件1份);3、项目设计单位填写的,《市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4、道路、桥梁工程(1)经批准的《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及附图(原件1份)(不需审核方案的市政工程提供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2)提交符合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要求的施工图纸2份,电子文件1份:①道路桥梁平面图(比例1:1000或1:2000):表明道路红线、道路分幅、交叉口转弯半径、标志、标线、港湾停车、转弯位展开、绿化带控制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5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5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5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拍卖、摘牌、转让)1、申请前提土地成交确定等文件。

2、受理要件(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原件)(3)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1/500或1/1000批准的规划出让用地红线图(原件带电子文件)(5)已有审批资料(6张规划平面总图,规划设计条件等待电子文件)备注。

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需补充资料的,根据需要提供。

3、窗口办结出件必备资料(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原件);(3)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1/500或1/1000批准的规划出让用地红线图(原件带电子文件)(5)已有审批资料(6张规划平面总图,规划设计条件等)(6)土地成交确定等文件4、下步办理告知(1)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2)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划拨)1、申请前提政府批准文件或立项批文、选址会审意见。

2、受理要件(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3)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6张原件带电子文件);(4)1/500或1/1000蓝线图(原件);(5)国土部门批地文件等;(6)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有关部门意见及相关协议。

备注。

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需补充资料的,根据需要提供。

3、办结出件必备资料(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3)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6张);(4)1/500或1/1000蓝线图(5)1/500或1/1000批准规划用地红线图(4张);(6)国土部门批地文件等;(7)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政府批准文件或立项批文、选址会审意见;(9)有关部门意见及相关协议。

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doc

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doc

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二、事项编码: gz2511004 4 三、业务范围:(一)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二)管线工程(三)河涌水系工程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 74 号)第四十五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90号)第四十六条; 3、《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1996]第 55号)第四十四条; 4、《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59 号)第五十条; 5、《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61 号)第十一条。

四、应提交的材料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注 1 立案申请表 1 原件及扫描件 2 申请函 1 原件及扫描件 3 单位有效身份证明。

(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1 复印件及扫描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 4 授权委托书(①由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 原件 5 代理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 1 复印件 6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 1 原件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文证编号如有调整,应提供规划部门批准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历次批复文件的文号。

8 工程竣工图 2 原件及电子文件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9 《广州市城市道路、河涌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测量记录册》 2 原件及电子文件属于道路、轨道交通和河涌水系工程的,应当提交 10 《广州市管线工程测量记录册》 2 原件及电子文件属于管线工程的,应当提交11 历史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在验收时提交的有关资料 1 复印件其是纳入国家、省或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必须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12 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有效文件 1 复印件申请规划验收的建设单位名称与规划许可的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交 13 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执结证明 1 复印件经违法建设处理过的,应提交 14 规划验收审查服务的有关审查文件 1 复印件申请过规划验收审查服务的建设工程,应提供15 批前公示情况报告 1 原件属于需要进行批前公示的项目,应当提交(说明公示情况)五、审批范围:广州市六、办理期限:5 个工作日七、审批程序:受理审查特别规定的程序:现场踏勘、批前公示及听证(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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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二、申请前提
(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
(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申办对象
法人及其组织。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所有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

照片应使用JPG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
用DOC格式。

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三)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仅变更用地单位的,仅需提交上述第1、3、4、6、8、9、10项。

五、审查内容
(一)复核申请对象的送审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二)核对申报材料中的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等是否一致。

(三)、查核项目用地现状照片、视频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建筑;了解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现状和近期建设
情况,尤其是与水库、河流、高压走廊、铁路、轨道交通、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危险品项目等公建和市政设施用地是否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

(四)核对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是否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五)核对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和房地产项目价格调节基金。

(六)核对本期报建建筑物总平面定位蓝图中,建筑物的定位是否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六、审批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具体分为一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二类项目由中心镇政府审批(不属于中心镇的镇二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

以下项目为一类项目,其余为二类项目:
1、属于《东莞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内的所有
项目;
2、以中央各级部门、省市行政单位名义申请的各类项目;
3、房地产项目;
4、商场、市场、医院、体育场馆、中小学校、旅馆(酒店)、
文娱中心等公共建筑设施、广场、农民公寓;
5、发展备用地内的项目;
中心镇指:石龙、塘厦、长安、樟木头、麻涌、大朗、虎门、常平、厚街、凤岗、石碣、桥头。

审批流程图
七、申办对象职责
(一)按办理材料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和准确性;如实填写《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二)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或者其他显著地点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载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和图件。

公告内容应当真实、有效,不得隐瞒、虚构。

八、镇、街、园区规划管理所职责
(一)现场踏勘。

查看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地形地貌情况、交通情况、基础设施情况(尤其是高压走廊、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站等厌恶性市政设施情况)以及重要景观资源情况;查看项目周边建成区的建筑布局和风格;查看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核实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山体、水体、道路、竖向标高、建筑等是否与提供的地形图相符;核实用地现状照片是否与现场情况一致;如实核对《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二)核对清楚申报资料后,统一送市城乡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
(三)按《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现场公示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批前公示的现场公示工作,如实填写《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公示过程跟踪表》;
(四)按照建筑物总平面图定位图,完成建筑物定位的验线工作,如实填写《东莞市建设工程批后管理跟踪表》(位于市区、松山湖、生态园、寮步的项目由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完成)。

(五)属由园区、镇街政府审批并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的项目,批准后按要求整理好备案资料,于7日内将资料移送市局窗口备案。

九、办理结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1份,附图(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1套、建筑物总平面图定位图1份)。

同意放线通知书1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注意事项告知书1份。

十、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申请对象补充资料、修改图纸时间,批前公示时间)。

十一、表单及文书样板
表单及文书如下,格式样板详见附录:
1、《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一、
二》。

2、《东莞市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备案承诺书》。

3、《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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