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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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海洋科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海洋科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要求本培养方案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掌握海洋科学前沿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博士研究生,为我国海洋科学领域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具体要求如下:1. 掌握海洋科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和技能,了解海洋环境、海洋生态、海洋资源等方面的现状及变化规律。

2. 具有独立从事海洋科学研究的的能力,能够解决本学科领域的重大问题,为我国海洋科学的创新发展做出贡献。

3.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备在相关领域开展独立研究和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潜力。

4.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本培养方案设置以下课程:1. 海洋科学导论:介绍海洋科学的基本概念、研究领域和发展趋势。

2. 海洋生物学:研究海洋生物的分类、生态、生物地理及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等。

3. 海洋化学:研究海洋化学组成、污染物在海洋环境中的迁移转化等。

4. 海洋物理学:研究海洋波动、潮汐、海流等物理现象。

5. 海洋地质学:研究海底地形地貌、海洋沉积、海底矿产等。

6. 海洋环境科学:研究海洋环境变化、污染物在海洋环境中的行为及影响等。

7. 海洋工程与技术:介绍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工程技术。

教学安排包括理论授课、实验操作和野外实习等环节,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同时,鼓励学生选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课程,以拓宽知识面和提升综合素质。

三、实践教学与科研能力提升本培养方案重视实践教学和科研能力提升,具体措施如下:1. 设立本科生科研项目,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提高科研素养和实践能力。

2. 建立本科生学术论坛,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指导,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

3. 与国内外知名海洋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合作研究的机会。

4. 设立国际交流项目,鼓励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交换生项目,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5. 鼓励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参加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河海大学水文院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版)

河海大学水文院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版)

城市水务(081521)(Urban Water Affairs)学科门类:工学(08)一级学科:水利工程(0815)城市水务隶属于水利工程一级学科,河海大学是全国第一个设置城市水务学科硕士和博士点的大学,从2004年开始招生。

目前有博士生导师3人。

本学科依托河海大学在水利、土木、环境等学科的综合优势,主要涉及城市化地区水文规律分析、水环境及生态保护、水务工程规划、城市水灾害防治、城市水务管理等基本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为城市水利、水务、市政、环境部门以及流域机构培养高层次学术人才。

河海大学已有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有上海市等水务科研实践基地,为培养城市水务博士研究生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我校开展城市水务研究已有近三十年的历史,承担了数百项有关城市水务方面的国家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部、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取得了多项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

一、培养要求培养面向现代化,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城市水务科学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做出创新性成果,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

二、主要研究方向1.城市水循环机理(Urban Water Cycle Mechanism)2.城市水务规划与管理(Urban water Engineering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3.城市水环境(Urban Water Environment)三、学分要求课程总学分为1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2学分,非学位课程6学分,教学环节3学分。

四、课程设置城市水务学科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城市水务(081521)(Urban Water Affairs)学科门类:工学(08)一级学科:水利工程(0815)城市水务隶属于水利工程一级学科,河海大学是全国第一个设置城市水务学科硕士和博士点的大学,从2004年开始招生。

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河海研〔2011〕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的学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必须达到下列学术水平,才能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三条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一)论文的选题和成果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经济建设有较重要意义。

(二)论文立论正确、分析严谨,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水平之一:1、在从事的研究课题领域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和对已有现象及规律的新解释和新证明;2、熟悉本学科方向国内外研究的最新动态,改进和发展了最新的研究成果,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3、从事国际上某一个新研究方向的研究,国内尚无人系统研究,能将新的研究方向系统化,有自己新的理论框架,并取得了新的进展;4、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过的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得到专家认可,并通过实施;5、提出具有较高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方法,在生产中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对从事课题的设计与实验方法、实验技术上有较重大的创造。

(四)论文注重理论分析,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产生创造性的成果。

(五)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

第二章论文工作第四条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课题要求,广泛阅读大量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要求:(一)文献阅读量应不少于8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0%。

文献阅读应在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及交叉领域范围内进行。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海大学文件河海校科教…2014‟15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经校务工作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河海大学2014年3月31日附件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优质生源,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潜心科研、全面发展,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四三三”奖助工程计划,分为奖优、助学、解困三部分。

其中,奖优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奖励;助学包含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解困包含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金、新生绿色通道。

第三条奖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除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应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评定。

所有参评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四条学校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标准、奖优励勤”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组织奖学金评定工作。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生〃年,硕士生20000元/生〃年。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指标根据国家下达给学校的总名额,按照各学院(系)参评对象人数,由研究生院按比例下达至各学院(系),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适当倾斜。

第三章学业奖学金第八条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勤奋学习、表现突出、潜心科研、积极进取的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是培养掌握广泛的专业知识和深入了解本学科前沿发展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具备系统研究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工程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和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备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单位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方案1.课程学习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主要包括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综合课程。

其中,学科基础课程的学习主要是为深入研究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做准备;专业课程的学习主要是为解决复杂工程问题提供专门的理论和技术支持;综合课程的学习主要是为培养其跨学科研究和综合创新能力。

2.科研实践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科学研究能力。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科研方向,参与科研项目的开展,完成科研任务,并通过学术论文的写作和学术报告的展示来展示研究成果。

3.学术交流4.实习实训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

学生通过实习实训,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程问题相结合,锻炼其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将来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做好准备。

5.学位论文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通过答辩。

学位论文要求学生具备独立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其中一特定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能够解决复杂的工程问题。

三、培养环节1.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入学前,要组织培训班、学术讲座等形式的教育活动,向学生介绍专业培养方案和学术规范,增强学生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认识和理解。

2.中期考核在学生进入博士研究阶段的中期,要进行中期考核,对学生的科研能力、论文写作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进行评估,为学生后期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3.学术交流和实习实训学校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学术研讨会等,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学术平台。

并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

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文件河海研…2011‟41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系):为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文件精神及“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特制定《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学习时间第三条研究生应按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教学与实践环节、论文工作。

第四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时间分别为1年、2年和3年。

第五条直博生应分别完成硕士与博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时间为2年;论文工作时间为3至4年。

第六条非脱产研究生可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合理安排个人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

第三章培养计划第七条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学习计划与学位论文计划。

硕士生的学习计划与学位论文计划上交学院(系)审查备案,博士生的学习计划与学位论文计划上交研究生院审查备案。

学习计划入学后一个月内提交,学位论文计划按学位论文工作有关规定的时间提交。

第八条对缺少本学科前期专业基础的学生,为保证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在完成本学科规定学分的同时,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定学生补修前期的专业课程2-3门,补修课程列入研究生培养计划,但不计入本学科必须的总学分。

第九条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学院(系)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生效,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一、培养目标
本方案旨在培养具有深厚学术背景、卓越研究能力、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研究人才。

博士研究生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研伦理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科研项目策划和组织能力。

通过培养,博士研究生应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发挥领导作用,推动学科发展,服务社会进步。

二、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应注重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平衡。

专业核心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选修课程则允许学生根据兴趣和研究方向选择。

此外,培养方案还应包括跨学科课程和实践活动,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增强其实践能力。

三、科研实践
科研实践是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

培养方案还应鼓励学生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与同行交流研究成果,提升学术影响力。

四、个性化培养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注重个性化培养,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研究方向,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

这有助于激发学生的研究热情,发挥其潜力,培养出具有独特研究视角和成果的博士研究生。

五、考核与评估
培养方案应设立严格的考核与评估机制,对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同时,培养方案还应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机制,激励博士研究生取得优异成果。

博士研究生学习计划

博士研究生学习计划

博士研究生学习计划
年月日
研究生院制表
说明
1、学习计划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
案”并结合学科专业课程设置、研究方向来制定。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2个学期左右。

3、博士研究生学习计划应在入学后两周内制定完毕,并经学院院
长审查。

4、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导师,一份自存,另一份交研究生院培
养办存档。

5、学习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变更,须经导师同意后报学院
院长审批。

变更应在三份计划上同时记载。

一、学习计划总说明
二、课程设置
三、教学、科研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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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发布时间:2012-06-15
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用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的能力及较强的听、说、写、译的能力,并具有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基本能力;
4、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和信息方面的技能;
5、身心健康。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根据专业特点及研究课题而定。

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时间不多于1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学习年限最
长一般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5~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并符合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要求,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提前毕业并获得学位。

三、培养环节
1、培养计划的制定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河海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备案。

2、课程和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组成。

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2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

学位课程中包含公共课程、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非学位课程中至少要跨一级学科选修2学分。

所修学分从取得之日起6年内有效。

超过有效期的学分必须重修。

硕-博连读研究生依各自专业确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学分的要求执行。

以同等学力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补修相应学科硕士学位课程。

3、文献阅读
研究生通过文献查询和阅读,不仅能得到资料收集、信息处理、书面成文等方面的锻炼,还可以及时了解所在学科国内外研究进展和动态。

文献资料的检索能力、综合组织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文献阅读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可根据不同的教学进程指导研究生阅读不同深度和广度的文献。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读书报告应研读不少于10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60%),且其篇幅不少于5000字。

读书报告最终必须形成一篇综述报告,且需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研讨或发表。

读书报告由导师审核并评定成绩,研究生院抽查。

4、科学研究
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课题,并应有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负责某专题或子题的研究工作经历。

课题完成后由导师提出综合评审意见。

5、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应包含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调查三部分,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有所侧重。

在校全日制学生的实践环节主要以三助工作(助教、助研、助管)为主。

实践活动总结由导师及其指导小组予以评定成绩,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

6、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专家学术讲座,研究生院组织的博士生导师讲座,以及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的研究生学术研讨活动等。

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应至少做两次公开的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其中一次原则上应为外文),由指导教师或学科负责对其学术报告效果进行考核。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20次以上的学术活动,提倡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所在学科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交流。

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需填写《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由主办活动的单位或主讲专家签署意见,答辩前送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审核。

7、中期考核
为了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应加强对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并建立攻读博士学位资格淘汰制度。

考核工作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由研究生院分学科组织考核小组,着重对博士生政治思想品德、治学态度、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提出考核意见,由研究生院提出当年博士研究生资格淘汰建议,报学校审批。

中期考核的具体办法依有关规定执行。

8、学术论文
研究成果应通过学术论文的形式表述,学术论文的写作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

提倡博士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在学期间,工学、理学博士研究生必须至少在中情所检索源学术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3篇及其以上与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应为SCI、EI检索或发表于SCI、EI核心检索源学术期刊。

如发表在国外外文SCI、EI核心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则数量只要1篇即可;管理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及其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应有1篇论文为CSSCI刊物所刊发。

如论文被SSCI检索或发表在SSCI核心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则数量只要1篇即可。

学术论文必须以河海大学为独立署名或第一署名单位,博士
研究生一般应为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为博士研究生的也可计入。

9、学位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全面素质的反映。

它集中体现了研究生的理论基础、实际工作能力、开拓精神,以及对所研究领域的熟知程度等。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应紧密结合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实际,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论文必须经过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以及论文答辩等环节。

记住,永远不要对父母说这十句话!
1.好了,好了,知道,真啰嗦!(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的“啰嗦”其实是一种幸福。


2.有事吗,没事?那挂了啊。

(父母打电话,也许只想说说话,我们能否明白他们的用意,不要匆忙挂了电话!)
3.说了你也不懂,别问了!(他们只是想和我们说说话。


4.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你做,做又做不好。

(一些他们已经力不能及的事,我们因为关心而制止,但不要这样让他们觉得自己很无用。


5.你们那一套,早就过时了。

(父母的建议,也许不能起到作用,可我们是否能换一种回应的方式?)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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