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新建项目申请表

合集下载

成品油业务开展情况说明

成品油业务开展情况说明

成品油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一.成品油业务四大资质证书1.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先办理油库规划确认申报,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油库规划确认及油库建设批复文件。

●申请企业按省商务厅批复文件要求建设成品油仓储油库等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省商务厅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

●省商务厅将初审意见及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商务部。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商务部颁发成品油批发、仓储许可证。

2.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先办理油库规划确认申报,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油库规划确认及油库建设批复文件。

●申请企业按省商务厅批复文件要求建设成品油仓储油库等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省商务厅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

●省商务厅将初审意见及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商务部。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商务部颁发成品油批发、仓储许可证。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申请企业先申请新建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同意新建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的批复文件;●申请企业按省商务厅批复文件要求建设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建设竣工后经各相关部门验收,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要求,具文向省商务厅申请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证申请流程:●新申请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2016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资质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2016年3月31日和2016年9月30日前将企业,名单有关材料汇总并报送商务部●商务部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期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的,可向商务部提请复核。

(材料不齐全的企业可以继续补充申报材料)●商务部依公示情况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符合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的企业可按本公告规定申领2016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

二.成品油业务开展方向及计划1.成品油仓储业务开展方向:●成为连云港腹地市场,苏北、皖北及鲁西南、河南等内陆腹地市场成品油中转库。

成品油零售企业改扩建申请表

成品油零售企业改扩建申请表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扩建、改造加油站办事须知行政许可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令)《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经贸商改【2007】427号)本级上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报程序: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需要扩建、改造加油站,应向当地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将初核、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受理后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下达同意扩建、改造的批复;对不符合条件的,省经贸委将不予加油站扩建、改造的决定及理由通过最初受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

加油站站改造项目,凡不涉及增加土地、储油罐、油罐容量和加油机的,可由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批准,并报省经贸委备案。

经省经贸委批准扩建、改造的加油站建设项目,申请企业应在批复下达后的6个月内建设竣工,并具文向当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当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建成后的加油站进行现场验收。

企业在扩建、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项目扩建、改造的申报程序,向省经贸委申请领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省经贸委审查后,对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扩建、改造项目,发还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申请加油站扩建、改造应提交的材料:(1)《成品油零售企业改扩建申请表》(点击右键下载填写);(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内容及理由、原规模和现规模等基本情况);(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4)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7)《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8)所在地段成品油零售网点现状图(城区型和乡镇型加油站为2公里半径内,公路型加油站为道路两侧、前后各20公里范围内,并标明间距)。

投资主体变更

投资主体变更

(二)投资主体变更
成品油经营企业或经营设施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时,原经营企业办理相应经营则个的注销手续,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新的经营单位按成品油新企业设立条件,提交相应申请文件重新办理成品油经营资格。

1、申请注销原成品油企业经营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1)原经营企业的申请注销文件;
(2)《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3)股份制企业应提交董事会同意注销经营资格的书面决议,企业分支机构提交母公司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2、新的经营单位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文件(必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拟收购加油站基本情况、投资金额、经营方案)
(2)《成品油零售经营新建项目申请表》
(3)股份制企业应提交董事会同意收购加油站的书面决议,企业分支机构提交母公司同意收购的书面文件;
(4)《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投资主体变更登记表》及双方资产转让合同(协议)
(5)与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的供油协议和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正反面)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7)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9)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0)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
(11)交通位置示意图。

开办加油站资质及流程汇总

开办加油站资质及流程汇总

开办加油站资质及流程汇总资质一、取得土地:1、通过协议出让、招拍挂等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加油站的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土地预审:1、办理条件:(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4)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2、土地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办理程序: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二、申请程序:1、投资人向当地发改委提交申请。

申请要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拟建加油站地理位置、投资规模及建设概算、市场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2、当地发改委初审。

初审根据本地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初审合格的报市发改委。

3、市发改委进行全面审核。

市发改委对新建加油站的选址进行实地考察,并征求城建、土地、环保等部门意见,根据本市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和新建油站必须具备的条件对新建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同意新建的报省发改委办理预核准手续。

报送材料要附《省新(改、扩)建加油站申请预核准登记表》(附表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新建加油站地理位置图。

4、省发改委核发预核准通知书。

省发改委根据全省加油站发建设发展规划和审批原则做出批准新建或不同意新建的决定。

投资人持预核准通知书到发展计划等部门办理立项等手续。

通辽市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通辽市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通辽市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一、总则(一)为了加强我市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管理,规范成品油行政许可程序和经营行为,推进全市成品油零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成品油零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商运字﹝2020﹞8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暂行)。

(二)国家对成品油零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通辽市商务局负责对全市成品油零售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审批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以及协调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各旗县市区商务局对本地区成品油日常零售经营活动和市场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三)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煤制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下同)。

二、提交材料(一)申请新建、迁建、扩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须提交的材料1.申请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建设规划核准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旗县市区商务局的请示及企业申请报告、守信承诺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新建、迁建、扩建项目申请表》(附表1);(2)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或《用地预审意见》;(4)建设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规划用地文件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开发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新建加油站,须提交上级批准设立该园区的文件和园区加油站规划或确认文件;(6)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平面图和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位置示意图(包括所在路段、公里数、周边主要建筑、与四邻加油站距离等)。

2.加油站设置要求:(1)国道、省道和旗县公路的加油站设置间距原则上应保持15公里,无隔离带的与道路另一侧加油站的距离原则上应保持1公里;(2)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按照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同步设立;(3)城区(包括旗县、建制镇所在地)、开发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4)城郊型加油站设置,除符合道路型加油站间距要求外,与该城区相邻的加油站交通距离不低于3公里;(5)农村牧区加油站点的设置间距原则上不低于8公里;(6)城市加油站的用地面积及加油站规模应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的规定;(7)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的规定。

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

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

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一、新建加油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批:1、投资人向当地发改委提交申请。

申请要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拟建加油站地理位置、投资规模及建设概算、市场及经济效益分析等.2、当地发改委初审。

初审根据本地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初审合格的报市发改委。

3、市发改委进行全面审核。

市发改委对新建加油站的选址进行实地考察,并征求城建、土地、环保等部门意见,根据本市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和新建油站必须具备的条件对新建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同意新建的报省发改委办理预核准手续。

报送材料要附《山东省新(改、扩)建加油站申请预核准登记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新建加油站地理位置图.4、省发改委核发预核准通知书.省发改委根据全省加油站发建设发展规划和审批原则做出批准新建或不同意新建的决定。

投资人持预核准通知书到发展计划等部门办理立项等手续。

5、市发改委组织对新建加油站进行检查审验。

加油站建设完工后,由市发改委会同消防、质量监督、环保、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加油站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检查审验。

6、省发改委核发经营批准证书。

根据市发改委的审验意见,向合格的新建加油站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投资人持批准证书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手续。

二、怎样才能符合批证的条件呢?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二)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三)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四)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五)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六)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2002年1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国办发〔1999〕38号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国办发[2001]7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经委运行文件. 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及申请报告;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加油站预核准批复文件;3、成品油供油协议及《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4、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任职证明文件;6、水上加油站(船)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检验证书及水域管理部门证明文件;7、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8、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检定证书》、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9、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1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1、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_精品

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_精品

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为贯彻执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依法维护我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家对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中所指的6个扩权县是指: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

一、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应提交的材料及办理程序(一)成品油油库建设的程序1、首先取得省商务厅关于成品油油库建设规划确认文件(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两份):(1)企业申请文件(2)省辖市(6个扩权县)商务局申请文件;(3)填写《河南省成品油油库建设申请表》(附件6);(4)可行性研究报告;(5)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确认合同;(6)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2、申请企业依据省商务厅的规划确认文件,到各相关部门办理建设手续,油库建设完工后,由相关部门办理验收手续。

企业持验收合格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手续。

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各验收单位的证书及证明文件,填写《河南省成品油油库建设竣工验收表》(附件7)。

3、省商务厅批复建设的成品油油库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油库建设项目在15个月内无特殊情况没有开工建设的(自批复之日算起),省辖市商务局对该项目的规划确认可报请省商务厅予以注销。

注销后其它企业可在同一地点按程序申报建设。

(二)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应提交的材料具备《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三份:1、省商务厅出具的油库建设规划确认文件;2、填写《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附件5);3、省辖市(6个扩权县)商务局的请示文件;4、企业申请文件;5、提供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油渠道的法律文件及证明材料;6、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核发的油库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或证明;7、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8、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10、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1、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

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申请表

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申请表

成品油零售公司经营申请表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经济种类
经营方式
出租方及
特许方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从业人数
联系人

加油站名称

及建站地点

奋占地面积

加油机

基汽油罐本

个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邮政编码
□国有公司□国有参股公司□民营公司□外
商独资□合资中方控股□合资外方控股□自有自营□租借经营□拜托管理
租借及特许
合同限期
总财产
此中专业
技术人员
联系电话
地点分类
罩棚面积
加油枪
柴油罐煤油罐
总容量总容量总容量(米3)
个数个数
(米3)(米3)
进油
渠道
公司
申报(负责人)署名法定代表人
说明单位盖印年月日
县商务局建议
年月日
市、州、地商务局
建议
年月日
省商务厅建议
年月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品油零售经营新建项目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
商务厅监制
填表说明
一、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工整。

二、“位置分类”指:国道、省道、高速、县乡道、城区加油站、水上加油站(船)、农村加油点。

三、交表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印章):
1.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
2.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4. 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5. 建设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用地文件;
6、建站位置在工业园区的加油站应提供县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批准设立文件;
7. 拟建加油站平面图和现有、在建加油站和加油网点现状分布位置示意图;
8. 成品油零售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此表连同附带材料上报企业拟注册所在地盟市商务主管部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