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管理办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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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冀档[2003]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冀档(2003)4号)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档案工作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础性工作之一,对各单位的发展和生产、科研、教学、工作决策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各单位的档案,尤其是各级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重点收集、管理和利用。

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活动,是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和依法管理档案的一种有效手段。

目的是通过这些目标的实现来规范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促进档案事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使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适用范围与等级划分1、适用范围:(1)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2)非生产性企业2、等级划分:共分三个级别,实行百分制。

省三级76-84分省二级85-94分省一级95-100分二、等级的申报、认定、批准与发证1、申报(1)申报原则:自愿和计划相结合的原则。

自愿是单位自己申请认定;计划是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分期、分批给有关部门下达目标管理认定的指标。

(2)申报条件:凡申报进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的单位,应首先对照《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进行自检。

自检计分达到某一等级的分数段后,方可向同级档案行政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晋升相应等级的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河北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申报审批表》若干份,报有关部门审批。

2、认定(1)认定分工乡(镇)、县(市、区)各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三级认定,由县(市、区)档案局组织认定。

乡(镇)、县(市、区)各单位及下属单位省二级、省一级的认定,由石市、县(市)档案局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7月1日发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

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

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11、结案报告。

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三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三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部门档案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检索性,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是对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详细规定。

以下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一、档案管理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部门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2.确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3.规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二、档案管理流程1.规定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的流程和方法;2.规定档案的审批和签发程序;3.明确档案外借和档案破损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三、档案分类和编目1.规定档案的分类标准和编目规则;2.明确档案编号和索引的管理方法;3.规定档案的分类存放和检索方法。

四、档案保管和安全管理1.规定档案保管的场所、设施和环境要求;2.明确档案保密和防火措施;3.规定档案借阅和查阅的管理制度。

五、档案整理和鉴定1.规定档案整理的标准和方法;2.明确档案鉴定和评估程序;3.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鉴定标准。

六、档案移交和接收1.规定档案移交和接收的程序和要求;2.明确档案移交和接收时的资料和手续。

七、档案利用和服务1.规定档案利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2.明确档案利用的方式和要求;3.规定档案的复制和扫描的管理方法;4.规定档案的编研和出版的管理制度。

以上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实际制定时可以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根据部门档案管理的需要和要求,可以制定以下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档案管理原则1. 法定性原则:遵循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档案管理政策和规定。

2. 科学性原则:依据档案学原理和方法,科学地组织、保管、利用和管理档案。

3. 规范性原则: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4. 真实性原则: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篡改、丢失和损毁。

5. 便捷性原则: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档案查阅服务,满足各部门的信息需求。

档案管理制度及权限

档案管理制度及权限

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各类档案。

2. 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重要工作的档案。

3. 个人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档案。

4. 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3. 各部门、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按规定归档文件、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完整地收集各类档案。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档案整理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为档案利用者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3. 档案保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六、档案管理权限1. 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以下权限:(1)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2)对各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4)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以下权限:(1)组织、领导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2)审批本部门、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对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培训。

3. 各部门、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以下权限:(1)按照规定程序,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2)对档案利用者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3)对档案的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监督。

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办公效率,规范办公室档案管理,保护档案信息安全,特制定以下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一、档案管理责任部门1.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各类档案的归档、整理、存储和检索工作。

2.所有部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

二、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密级别、保管期限、借阅权限等相关规定。

2.编制档案管理手册,包括档案管理流程、档案分类标准、档案检索方法等内容,供员工参考。

三、档案分类与归档1.档案按照文件编号、文件日期等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2.归档时要注明文件标题、文件创建日期和归档日期,做到清晰可查。

四、档案存储与保管1.优化档案存储空间,采用数字化存储和云端存储等方式,减少纸质档案的使用。

2.定期检查档案存储状况,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五、档案检索与借阅1.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员工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借阅档案。

2.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包括档案目录、档案索引等,便于员工快速查找需要的档案信息。

六、档案销毁与清理1.定期清理过期、无用的档案文件,根据规定的销毁流程进行销毁处理。

2.清理时要做好记录,包括销毁文件名称、数量、销毁日期等信息,确保档案销毁工作的追溯和审核。

七、档案管理培训1.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升员工档案管理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档案管理员要定期参加档案管理培训,了解档案管理领域的最新政策和技术,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

结语良好的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公司内部信息资源的宝贵财富。

只有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上述档案管理办法,共同维护公司的档案管理秩序,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管理机关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对管理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服务为本、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以推进档案工作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为重点,积极推动档案工作的现代化建设。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档案管理,是指管理机关对其所产生、收到或者保管的各类档案实行的收集、整理、编研、保存、开发和利用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六条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管理机关应当设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

第八条管理机关应当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由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和督导。

第九条档案管理员是管理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者,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档案管理工具的使用。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十条管理机关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档案收集规范和档案整理工作程序,加强对机关各部门档案的收集工作,做到按期收集,并保证档案材料的齐全性。

第十一条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卷内文件目录,对所属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制档案目录。

第十二条管理机关应当根据档案的文件特点、历史意义和研究价值,对档案进行鉴定、评价、分类、整理、翻案和装订,并制定整理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的审核、归档、拆卷和销毁工作的监督,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四条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做好档案的保存工作,建立档案库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死火、发霉、老化、腐烂等,保证档案的长期保存完好。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规范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业务技术、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水利部水文局档案管理试行办法》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我局的档案是指在党政、人事、财务、基建以及设备管理、科研规划、测绘、水文水环境监测、水文情报预报等各项工作中,直接或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类型的历史记录,是日常工作参考的重要依据和可靠凭证。

收集并按要求整理好相应档案是局属各单位、部门的重要管理任务,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我局实行档案分部门整理、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制度。

局属各单位要明确内勤人员将当年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整理并向局档案室移交、登记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长期积压应归档的资料,更不得据为己有。

(四)本办法所规定的档案主要包括: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宣传档案、财务档案、科研规划档案、基建档案、测绘档案、设备档案、水文监测档案(包括水情、雨情、墒情、蒸发、泥沙等)、水环境监测档案、水文情报预报档案,以及水文资料原始记录、基地签订合同和协议,编写技术报告等档案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办公室归口管理档案室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市水利局、市档案局、部水文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二)各科室、基地要明确内勤岗位具体负责本部门档案整理工作。

文书档案、宣传档案、车辆管理档案由办公室负责;人事档案由组织人事科负责;财务档案、权属证件由计财科负责;规划档案、基建档案由规划建设科负责;设备档案由设备通讯科负责;水文科研监测档案、测绘档案由监测科研科负责;水环境监测分析档案由水质科负责;水文情报预报档案由水情科负责;水文资料原始记录、基地签订合同、协议、技术报告等档案由各基地负责。

公安机关档案管理之二

公安机关档案管理之二

公安机关档案管理之二——档案类别划分与档号编写办法公安机关档案类别划分与档号编写办法(1991年7月18日公安部公发[1991]9号印发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斗争中,其业务范围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

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门类繁多,载体齐全。

为有利于档案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安档案的类别(一)公安文书档案,指公安机关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指导工作,交流经验,以及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行政公文和其他通用文书材料。

(二)公安业务档案,指公安机关在依法对犯罪和犯罪嫌疑对象实施侦察、调查、拘留、逮捕、审讯和处罚,以及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专用文书材料。

如人员调查、案件、事故材料等。

(三)公安科技档案,指公安机关的科研单位、生产单位和有关业务部门在科学研究、生产活动和基本建设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科技文书材料。

(四)公安声像档案,指公安机关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以摄录为手段、以感光或磁性材料为载体的档案。

如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影片等。

(五)公安会计档案,指公安机关财务部门在进行会计核算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如会计报表、凭证和簿册等。

(六)公安干部档案,指公安政治工作部门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干部个人表现和经历等材料。

政工部门只向档案部门移交死亡公安干部档案。

二、公安档案档号的编写(一)编写档号应掌握的原则:不重复,不繁琐。

(二)编写档号的基本层次:全宗号→类别号→目录号→案卷号。

三、编写全宗号的要求每一立档单位的全部档案只能编一个全宗号。

这是立档单位档案的代号,由接收该单位档案的档案馆负责编写。

四、编写类别号的要求类别号是全宗号下面有关档案门类与档案载体的代号。

类别号由档案部门进行编写,并要求以汉语拼音的字母作为代字,即以“公安”后面的第一个字的声母作为代字:W代表文书档案,W后加阿拉伯数字,W1,即表示文书档案的1950年案卷,其余类推(1950年前的文书档案,作为革命历史档案保管);Y代表业务档案,Y后加阿拉伯数字,Y1,即表示业务档案的政治侦察案卷,其余依次类推,已编定次序的一般不变动,超过24个项目的可适当增加;K代表科技档案,K后加阿拉伯数字,K1,即表示科技档案的基建案卷,其余依次类推;S代表声像档案,S后加阿拉伯数字,S1,即表示声像档案的照片案卷,其余依次类推;j代表会计档案,j后加阿拉伯数字,j1,为业务会计案卷,j2为行政会计案卷;G代表干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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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存档的纸质文件材料进行保管期限确定、归类并对其简要固定,对电子档案进行初步的归类和保管期确定。
3、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纸质和电子档案。
二、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一)公司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是:从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审视烟草工作在社会结构中的职能作用,结合文件材料的具体内容作为文件保存价值判定的基本要素,正确分析和确定档案的价值和保管期限。
(3)上级机关的各种征求意见稿件。
2、公司机关的下列几种文件材料:
(1)重复文件
(2)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3)未经讨论、未经领导审阅、虽签发未生效的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主要领导人亲笔修改和负责人签字后的最后定稿除外)。
(4)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提出一般性建议或意见的人民来信。
永久保管档案主要包括:公司制定的属于法规政策性的文件,处理烟草工作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公司党组会议、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公司领导任免等文件材料,房屋买卖、征用土地、资产登记、重要合同协议等法律凭证文件材料。
(四)凡是反映烟草一般工作活动,在一定时期内对各部门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定为定期保管。
(五)永久保管、长期保管的档案材料20年后向省档案馆移交。
短期档案由公司档案室保管,到期后建立销毁目录并报公司档案领导小组批准按有关政策实施销毁。(保管期限表附后
(1)上级机关任免、奖惩非公司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文件。
(2)上级机关普发参考、不须办理的文件材料。
归档文件的整理以件为单位,一般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期刊、简报等一册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对下级机关请示无复文时可以单为一件;正件与附件为一件;归档文件如有重要批示、批办、催办、注办的,也应视为同一件。
2、归档文件的整理时间
归档文件的整理采取平时整理的办法,即各部门档案协管员在文件分发或承办完毕后,就进行整理。文件的整理工作分发文和收文两部分。发文文件的归档是在文件分发后,收文文件的归档是在文件承办完毕后,即进入档案整理环节,此项环节由文件主办部门负责。
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管理公司全部档案,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认真做好利用服务工作。
3、督促、指导和协助公司各部门对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4、做好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二)设立机关档案管理协作网络
(二)凡是在烟草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安徽烟草工业企业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于归档范围,各部门必须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归档,集中统一管理。
(三)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在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权益等方面具有永久性凭证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档案,定为永久保管。
(5)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非公文的行文。
(6)机关负责人兼任公司机关外职务的与公司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
3、同级机关和下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参加非公司直属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抄送件以及一般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3)以宣传为目的的商品介绍、产品目录等材料。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体整理规则》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设立机关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公司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主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根据文件发挥效用的时间长短,定期保管的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
长期保管档案主要包括:各部门处理一般工作问题的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公司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公司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公司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非直属上级机关对公司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颁发的非公司机关主管业务但须贯彻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4)下级机关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不抄报或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4、越级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三、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一)文书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为有效收集归档文件材料,便于文档一体化管理衔接,文件材料应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实行统一管理。
1、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遵循文件形成规律,保护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文件分电子和纸质文件两类,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保管。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应相互对应、契合,形成双套制。
公司机关实行档案管理部门协管制,建立机关档案管理协作网。协作网在公司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工作。办公室主任为档案协作网主管,各部门指定1名档案协管员,协助公司专职档案员进行机关档案管理。
档案协作网主要职责:
1、收集有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和有重要价值的实物,实物主要包括奖状、奖章、奖牌、锦旗、领导人的题词、作废的公章等。
3、归档文件的整理程序
归档文件的整理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把档案工作列入机关近期规划和当年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并解决档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定期对各部门档案工作协作情况及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重视并安排机关各部门档案管理网络协管员的培训教育。
4、落实所需的人员、经费和设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综合档案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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