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城市准入】唐山市城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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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湾生态城规划

唐山湾生态城总体规划 来源:规划建设局浏览次数:579日期:2011年7月20日 10:22 1 项目背景 开发建设曹妃甸,把曹妃甸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建设曹妃甸新区,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规律、打造世界一流开发区,统筹规划、集合整体实力在区域竞争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现阶段曹妃甸新区面临的重要课题。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把曹妃甸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科教领先、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优美、政治文明、人民幸福”的渤海明珠为总目标,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新型产业体系为工作主线;以建设生态城市为平台;探索实现科学发展的路径、形成科学发展示范体系,实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生态优先的“四位一体”的创新型城市发展模式。 2 现状、发展条件、目标及定位 近几年来,曹妃甸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整个新区宏观经济发展迅速,各方面都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包括国际产业转移出现新趋势的机遇、新能源发展潮流和国家战略机遇、环渤海地区开发开放加快的机遇、京津唐区域合作不断推进的机遇、河北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强省机遇、唐山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机遇以及大港口和大油田资源组合的机遇。 发展的总目标是将曹妃甸新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示范区,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国际生态城市”。规划确定曹妃甸新区功能定位为: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世界级重化工业基地;京津冀城镇群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 3 新区城镇发展与布局 规划中注重对当地生态资源的保护,并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以保护新区内多样性的生态资源,求取区域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生态要素、生态功能和主要区划,按照其对城镇空间发展的制约性和支撑性,确定生态限制性分区,按照其对用地建设的敏感程度分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作为城镇空间布局的前提。 规划提出曹妃甸新区城镇空间结构为“一核两带”。“一核”包括即将成为京津冀城镇群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的曹妃甸新城、曹妃甸工业区和唐海县城,“两带”包括北部城镇发展带和南部沿海产业发展带。曹妃甸新区城镇等级结构按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工业区-小城镇四级设置。 本次规划提出曹妃甸新区空间发展,应强调基础设施带动,注重生态安全,构筑港口、港区、港城协调发展的空间发展策略,归纳起来可以表述为“建设一流的国际大港、新型工业化基地和国际生态城市”。 4 城市性质、职能、发展战略及规模 新城的城市性质从国际化和国家战略层面考虑新城的定位、从环渤海发展态势考虑曹妃甸的发展定位、从唐山市域城镇结构优化的角度审视新城的定位、从唐山南部地区的创新发展思考新城的定位、《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对新城的定位综合以上分析,并结合新城的现实条件,规划确定城市性质表述为:环渤海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冀东南部沿海中心城市。 新城的城市职能体现在她是京津冀重要的临海产业服务中心,是冀东区域高教、科研及产业转化基地,是国家级滨海生态创新发展中心。 新城的城市发展目标是实现经济体系、社会体系、环境体系、文化体系的共同的和谐发展。城市发展战略包括生态优先战略、影响力战略、区域联动战略、功能互补战略。 曹妃甸新城人口增长的重要因素为主导产业辐射带动关联产业,就业人口带动居住人口。2020年规划期末城市人口将达到8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约73.8平方公里,人均92.3平方米。 5 新城总体布局、用地、综合交通规划 现阶段土地利用特点为:国有土地存量大、土地政策门槛较低、原生态资源富集土地利用结构 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目前主要的土地利用类型是水产养殖和盐田。 新城空间发展的动力机制的地缘因素以港城联动为主、政治因素以曹妃甸中心的确立为主、生态环境因素以限制与引导为主、高教因素以集聚与推动。新城增长边界确定原则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防止城市建

关于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几点思考

对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认识和思考 白塔镇泮怀宇 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是总结国内外城市化经验和教训得出来的城市建设努力实现的最终目标,即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人类生存发展创造最方便、高效、环保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以下谈一些个人对仙居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认识和思考: 一、对生态宜居城市的几点认识 1、生态宜居城市提出的背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城市的“生态性”和“宜居性”产生了迫切的需要。1976年联合国首届人居大会提出“以持续发展的方式提供住房、基础设施和服务”;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两个主题,倡导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确保人类住区更安全、更健康、更舒适、更公平、更持久,也更具效率的全球性目标。近几年,国内也提出了“山水城市”、“生态城市”、“绿色城市”等城市发展新模式,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宜居城市”加以具体阐释。国内外学者关于生态宜居城市的理论探讨正悄然兴起。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100多个城市把“宜居城市”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 2、生态城市的内涵。生态的概念查阅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等,有关的定义或解释是:生态——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也指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在2010城市发展与规划国际大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邹德慈对城市的生态城

市概念进行了解读。生态城市的概念存在了几十年,二十世纪工业文明以后,从生态学的角度研究城市而提出的生态城市。邹院士指出,首先生态城市的核心应当是城市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由三个主要的子系统组成,包括自然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生态城市是三大系统协调而且良性运行的城市。生态城市应该是生态系统健康的、良性的城市。 3、宜居城市的内涵。宜居城市是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发展,人居环境良好,能够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适宜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宜居城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宜居城市是一个全方位的概念,强调城市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各个方面都能协调发展,人们在此工作、生活和居住都感到满意,并愿意长期继续居住下去。狭义的宜居城市指气候条件宜人、生态景观和谐,适宜人们居住的城市。在实践中,有的城市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宜居城市建设的首要位置,突出园林绿化的作用。宜居城市又有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含义。从宏观层面来看,宜居城市应该具备良好的城市大环境,包括自然生态环境、社会人文环境、人工建筑设施环境在内,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从中观层面来看,宜居城市应该具备规划设计合理、生活设施齐备、环境优美、和谐亲切的社区环境;从微观层面来看,宜居城市应该具备单体建筑内部良好的居室环境,包括居住面积适宜、房屋结构合理、卫生设施先进,以及良好的通风、采光、隔音等功效等。 因此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从内涵上讲应该是相互交融互通的,生态的才是宜居的,或者说宜居的城市必然也是生态良好的城市。 二、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主要思路

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标题: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1-07-27 【正文】: 【题目】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1.07.27 【生效日期】1991.07.27 【失效日期】 【时效性】有效 【注】(1991年5月30日沈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 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四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五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中心市区和苏家屯、新城子区政府所在地及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城市中心市区是指和平、沈河、大东、铁西、皇姑区行政区域内及东陵、于洪区城区部分。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五条城市规划工作必须在市、县、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工作;各县(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是县(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城市规划工作。 第六条城市规划必须符合市情、县情、镇情。采用各项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应与城市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保护地方风貌,体现城市特色。严格控制中心市区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

宜居生态城市规划

宜居生态城市规划 生态宜居城市的发展与建设充分有效地运用了各种自然资源,自然资源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得到充分的肯定,这样才有助于全人类的长期可持续化发展,维护好整个生态系统。本文对城市规划和生态宜居城市间的关系及规划进行阐述,以期指导。 一、城市规划与生态宜居城市间的关系 1生态宜居城市是城市规划的主要目标之一 生态宜居城市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宜居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一脉相承。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追求以人为本,符合现代城市规划建设的主流思想。生态宜居城市是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的新方向。城市建设由单纯的追求GDP高速增长向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转变。生态宜居城市规划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着眼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是城市建设理论和发展的正确方向。生态宜居城市能够有效地解决现代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协调人、经济和环境三者之间的矛盾,生态宜居城市理念将引导城市的稳健发展。 2城市规划是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手段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品质的重要因素。建筑密度、城市交通、绿地率控制、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布局均是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城市设施布局、城市细节设计和城市功能布局均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品质、交通通行和工作环境等,对生态环境也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起到建设枢纽的作用。城市规划能够统筹各个部门、协调多方力量,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而共同努力,是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基本保证。城市规划对社会网络的形成和居民行为有着重要影响。规划便利、安全、景观宜人的环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居民的户外运动。 二、生态宜居城市的规划原则 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是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最直接的实践,是一项全局建设工程。将生态宜居作为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是城市规划建设能够满足居民健康生活和发展的需求。将以人为本作为生态宜居城市的规划原则的出发点,并结合当地相关政策导向确立了规划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原则。第一,以人为本和面向大众的原则。将提高城市居民的健康生活水平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生态宜居城市规划建设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第二人人参与和共建共享的原则。在生态宜居城市的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应当广泛地动员单位、家庭等全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在人人参与规划建设的同时确保建设成果的共享。第三,坚持突出特色和夯实基础的原则。结合城市的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因素和城市规划现状,探索具有城市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规划项目,并且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从而逐步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三、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总体战略 生态宜居城市规划建设的目标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构建和居民的健康生活。采取以项目建设为带动建设的策略,以影响生态环境改善的城市规划建设因素为切入点,制定循序渐进、以点带面、总体控制的建设战略。首先,以项目建设带动生态宜居城市的整体发展。生态宜居城市的建设应当将相关项目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出发点,细化生态宜居城市的规划内容和条目,从较为具体的建设项目出发,提高项目建设的针对性,促进生态宜居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建设内容越具体、越细致就越能促进规划建设的发展。项目可以是以某项内容为单元的专项城市建设项目,或是以地域范围为单元的整体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是生态宜居城市规划建设的细胞,只有局部功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建设,城市整体规划建设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其次,将城市环境建设作为建设的切入点。日常生活环境和相关基础设施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健康生活水平,以生态宜居城市的规划内容为依据,进行生态依据城市专向建设,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的环境,从而达到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目的。 四、生态宜居城市的规划 1区域绿地规划 改善区域绿地体系是区域绿地规划的首要任务,加大对区域绿地的控制力度,对区域绿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2003 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

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生态城市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市场化运作模式

生态城市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市场化运作模式 生态城市建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方向。长期以来,由于我们认识的偏差,始终把生态问题当成公益事业来看、来做,使得原本朝阳的生态城市建设步履蹒跚。在政府、专家及商家的共同努力下,如何构建多方共赢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生态城市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课题。 土地是生态城市建设的载体,市场需求是生态城市建设的生命,土地开发市场化是生态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本报告试图在案例解析及政策解读的基础上,探讨生态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模式。 除了大地震,唐山的另一个出名的名片一定是污染重镇,因为煤炭和钢铁产业为主导,也正因为如此,唐山的生态城市建设更令人关注、更值得借鉴。2006年底,我受邀顾问唐山市南部的曹妃甸湿地公园开发,首次提出了依托如火如荼的曹妃甸工业区开发创办曹妃甸论坛的概念,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该论坛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唐山市人民政府承办,首届论坛于2009年10月15日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出席,

本论坛的倡导者、现河北省委副书记赵勇指出,曹妃甸论坛的顺利召开极大地丰富了曹妃甸的绿色内涵、提升了唐山市在环渤海及全国的品牌影响力,带动了曹妃甸新区开发。这就是从曹妃甸湿地公园、到曹妃甸论坛、再到现在的曹妃甸生态城的轨迹。南湖生态城是唐山市另一个成功的生态城市建设案例,核心区面积30平方公里,改造前是开滦煤矿采煤沉降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环境,通过对采煤沉降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了扩湖景观绿化、地震遗址公园、垃圾山封山绿化等一批生态改造工程,周边片区土地开发吸引了万科、绿城、新加坡仁恒和美等十几家国际知名房地产商争相进驻,土地由每亩10多万元迅速升值到200多万元,土地比开发前增值1000多亿元。由于南湖生态城在改善人居方面的贡献,先后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联合国“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位于西安市主城区东北,核心区是浐河与灞河交汇处的三角洲,过去一直是城市的最大伤疤,采砂场、垃圾场遍地都是,经过投巨资生态化改造,通过创办欧亚国际论坛及引入F1摩托艇世锦赛、世界园艺博览会等三大引擎,极大地提升了土地资源价值。 天津滨海新区F1摩托艇世锦赛赛址区项目位于滨海新区塘沽黄港二库,占地2万亩,曾经是农业灌溉水库,现在主要是调蓄功能。2009年10月,天津市政府黄兴国市长接见国际摩联亚洲委员李浩杰先生时表示:希望F1摩托艇世锦赛长期落户天津,以提升天津国际影响力,2011年滨海新区在上海举办的推介会

关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思考

>> 城市发展 >> 城市建设 >> 内容阅读 关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思考 作者:李炜来源:网络搜集添加日期:07年12月26日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这样描述城市的功能:“人们为了活着,聚集于城市;为了活得更好,而居留于城市。”然而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许多城市的管理者往往更多地关注物质的极大丰富而忽略了城市的主体———人,或者只注重城市精英的生活质量,而忽略了占城市人口大多数的普通市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人居环境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城市正在向着它的本义回归。本文拟对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作一点探讨。 一、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理论思考 1、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背景分析。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城市的“生态性”和“宜居性”产生了迫切的需要。1976年联合国首届人居大会提出“以持续发展的方式提供住房、基础设施和服务”;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两个主题,倡导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确保人类住区更安全、更健康、更舒适、更公平、更持久,也更具效率的全球性目标。近几年,国内也提出了“山水城市”、“生态城市”、“绿色城市”等城市发展新模式,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宜居城市”加以具体阐释。国内外学者关于生态宜居城市的理论探讨正悄然兴起。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100多个城市把“宜居城市”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 从全球角度来看,城市经历了一个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进入后工业阶段后,城市的服务功能逐渐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城市产业结构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成为主流社会意识,城市居住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2、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一般理论分析。 宜居城市是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发展,人居环境良好,能够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适宜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宜居城市包括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丰富厚重、生活舒适便捷、景观优美怡人、公共秩序安全这六个方面的内涵。 宜居城市的判别标准如下:经济发展度,社会和谐度,文化丰厚度,生活舒适度,景观怡人度,公共安全度。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扬州就确立了跳出老城、建设新城的思路。2001年又提出建设“人文、生态、宜居”城市。这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城市建设中最直观的反映和要求。2004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2006年,又历史性地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在这些荣誉的背后,是扬州综合实力的增长,是扬州城市品位的提升,是扬州人民安居乐业的最好体现。 二、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主要思路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来源:规划局发表日期:2015-02-18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坐标系应当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高程系应当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和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 第四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设计导则的要求。 第二编规划编制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规划编制应当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有利于发挥规划的引导、统筹、调控等公共政策作用。 第六条本规定的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八条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九条规划成果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具体的格式规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十条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一条总体规划是指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城乡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特定功能区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一般由辖区规划和城区或者镇区规划组成。 编制总体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方案阶段。 第十二条编制总体规划前,应当首先进行下列专题研究: (一)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即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调控内容,包括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发展定位,即根据城市区位、资源环境状况、现状发展水平以及国家的政策要求,科学分析研究城市发展方向、途径和功、 (三)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即根据现状人口规模以及城市化发展水平,分析影响人口规模的因素,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采用多种方法综合预测未来的人口规模以及构成;

基于资源转型的唐山生态城市的构建

基于资源转型的唐山生态城市的构建 【摘要】近年来,唐山市结合自身的情况,积极投身生态城市建设。本文从唐山市生态城市建设的现状出发,分析其生态建设的立足点,并依据资源型城市的特点,总结建设的重点内容,以建立唐山市生态城市建设的基本构架。 【关键词】生态城市资源转型唐山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立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环境,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国内外许多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2005年9月,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河北省被正式列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2008年河北省政府提出的“三年大变样”加快了河北各地区进行生态城市建设的步伐。目前,唐山市已经迈出建设生态城市的步伐。 一、资源型城市唐山建设生态城市的必要性 1、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唐山市是河北省的老工业基地,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有钢铁、水泥、陶瓷等传统工业。依靠丰富的能源和许多传统产业,唐山市迅速走上了脱贫致富道路,并走在了河北省各城市的最前列。但资源型城市大多是以生态换发展,唐山也不例外。 2007年唐山市GDP为2779.14亿元,比上年增长15.0%,人均GDP达到37765元,在全国城市排名中位于38位;2008年唐山市GDP为3561.19亿元,比上年增长13.1%,人均GDP达到48190元,在全国城市排名19位。唐山的经济增长进入了高速增长的快车道。但这种高速增长,仍未从根本上摆脱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发展代价较大。每万元GDP的耗能高达2.735吨标准煤/万元(同期河北省平均水平1.843吨标准煤/万元,青岛市0.88吨标准煤/万元)。因此,唐山市经济转型刻不容缓。 2、遏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随着唐山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唐山的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一些资源特别是煤炭、铁矿等不可再生资源日益减少。资源型城市一旦进入衰退期,将使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并以乘数效应的方式,蔓延到城市的方方面面,造成负的“马太效应”。目前,唐山市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环境污染严重。由于治理速度赶不上破坏的速度,生态破坏程度在不断加剧,资源衰竭与浪费相当严重,唐山市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迫切需要城市的生态建设。只有建设生态城市,才能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

在运河文化传承中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思考_以天津市为例 (1)

在运河文化传承中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思考
——以天津市为例
张萌 史延冰 王欣然
摘要:以传承运河文化为切入点,着重阐述天津市将运河申遗保护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相结合、提升城市 宜居性、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方法。本文明确了传承运河文化是天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重要契 机,进而论述了生态城市发展定位、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以及区县统筹协调发展与传承运河文化和运河保护 发展的关系,并从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塑自然生态环境、营造人居环境体系、带动文化旅游发展、突 出地区发展重点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带动天津运河沿线地区生态宜居建设和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天津 生态城市 京杭大运河 文化传承 宜居建设
1 引言
天津市是国务院 1986 年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天津在深入推进 城市建设的同时,注重城市历史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通过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加快生态宜 居城市的建设步伐。 从 200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出台,到 2008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名村保护条例》和《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天津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编制了一 系列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在挖掘城市历史、守护城市记忆方面 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9 年,京杭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 天津境内的大运河作为京杭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凝结着天津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诸 多领域的庞大信息,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运河风貌、传承城市运河文化,不仅是 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需要, 也是体现天津地域文化价值、 建设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城市的迫 切要求。
2 天津运河文化的内涵与现实发展需求
天津境内的大运河北起武清区木厂闸, 南至静海县九宣闸, 以三岔河口为分界点分为北 运河和南运河两个区段,总长约 174 公里,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漕运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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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

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时,按平

唐山市绿化系统专项规划文本

第1条本规划是指导唐山市中部发展核心区建成区内各类绿地建设的法规性文件。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各项绿地建设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划执行。 第2条本规划是为了适应新世纪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配合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针对城市绿地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的专项规划。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1、与城市总体布局相协调,体现"城市大园林"构想,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绿地体系。 2、尊重自然,生态优先,人与自然共存。 3、弘扬传统文化,创造地域特色。 4、深化"以人为本"的思想,满足市民居住、生活、工作、旅游等多方面需求。 5、坚持"节约型园林"建设思想,以最少的资源和资金投入,实现园林绿化最大的综合效益。 第4条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持续发展 2、立足城区、城乡统筹 3、以人为本、和谐共存 4、唐山特色、完整体现 5、远近结合、分布实现 第5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0--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第6条规划范围及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为《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确定的中部发展核心区的城区部分,包括中心城区、丰润片区、古冶片区和空港片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8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285万人。其中: 中心城区:包括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和丰南的城区部分,建设用地面积21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220万人; 丰润片区:城区部分建设用地面积4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40万人; 古冶片区:城区部分建设用地面积2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25万人; 空港片区:建设用地面积5平方公里,人口规模5万人。 第7条规划理念 1、中心城区:三山凝翠、碧湖流彩、绿园沁梦、生态兴城 2、丰润区:清水贯车城、绿脉系丰润 3、古冶区:山水抱古冶、绿网织新城 第8条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2010-2015年) 搭建合理的绿地构架,构筑较为良好的外围生态环境基础,在城区增加各类公园绿地,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规划标准,满足市民基本的游憩活动需求,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改善城市景观形象,力争早日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2、远期目标(2016-2020年) 完成规划范围内的大环境绿化建设,保障外围绿色和蓝色的生态屏障的完整性;城区绿地体系分级配套,配置合理,绿地环境品质大幅提升;自然和文化景观特色鲜明,最终成为一个自然山水资源的积蓄之地,一个地域文化景观的荟萃之地,一例生态园林城市的新典范,一座北方知名的宜居大都市。

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汇报材料

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汇报材料 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汇报材料 尊敬的XX: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和专家来到美丽神奇的XXX,这是对我市工作的莫大信任与支持,我代表XXX 市四大班子及各族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安排,下面,我就XXX市建设宜居城市的相关情况做以简要汇报,请给予指导。 一、XXX市建设宜居城市的优势 XXX市位于中国版图"鸡冠"处,是中国纬度最高的县级市。在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居住不到9万人口,平均每平方公里3人。境内共19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4%,其中包括蒙古族、回族和俄罗斯族等,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陲小城。从XXX自身的资源、文化、区位及外部环境综合分析,主要呈现五个优势:生态完好。由呼伦贝尔大草原、大兴安岭原始森林和XXX河三大生态系统合围而成。涵盖陆地上几乎所有的生态类型,保持了原生态、全生态的自然景观。全市70%为林地,17%为天然草原,6%为耕地,绿色覆盖率达90%以上,是天然的植物公园、绿色的基因宝

库。境内河流密布,长度在20公里以上、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81条,河流水质和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Ⅱ类标准。全年降水量360~410毫米,大风日数10~23天,有气象记录以来一直气候温和,风调雨顺。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占全市面积70%,其中被誉为"地球之肾"的湿地保护区达万公顷,是亚洲原生木本湿地中面积最大、保护最完整、物种最丰富的湿地系统,堪称"亚洲第一湿地"。 资源丰富。现已探明各类矿产资源七类19种,主要有煤炭、黄金、铅锌、铁、铜、钼等,素有"黄金镶边"的美誉。野生动植物800余种,国家级保护动物63种,有经济价值的食用和药用植物达300余种。人均占有资源量大,淡水资源是全国的21倍,耕地是全国的19倍,草原是全国的23倍,森林是全国的211倍。 区位显著。隔XXX河与俄罗斯相望,边境线长达公里,约占自治区中俄边境线70%,有黑山头、室韦两个国家一类口岸,为中俄贸易提供了有利条件。距离呼伦贝尔中心城区仅123公里,距离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满洲里仅2小时车程,是呼伦贝尔精品旅游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海拉尔-拉布大林一级公路的开工建设,将使XXX与中心城市交通更为便捷。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 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2003 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唐山市城市环境

城市环境 唐山是震后崛起的新型城市,城市功能分区明确,市政设施配套,环境清新优美,现代化水平较高。供水普及率100%,污水集中处理率91%,集中供热普及率80.5%,燃气普及率99.8%,垃圾处理率100%,均居全国同等城市领先水平。1990 年唐山在全国第一个荣获联合国“人居荣誉奖”,2004 年获得联合国“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唐山交通四通八达。与北京联合建设的唐山港京唐港区,已与国内外130 多个港口实现通航,跻身全国港口10 强;唐山港曹妃甸港区深水码头已全面开工建设,进展很快,已经到达年吞吐能力3亿吨以上!京哈、京秦、大秦三条干线铁路和京榆、唐秦、京唐三条国道穿境而过,京沈(唐山段)、唐津、唐港、唐曹、承唐、沿海、迁曹等多条高速公路交织成网,唐山三女河机场已实现通航,环城立体互交,构成了非常便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 2008年起,唐山以“四大功能区”建设(曹妃甸国际生态城、凤凰新城、南湖生态城、空港城)为重点的现代化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格局已经形成。南湖生态城规划面积105平方公里,其中核心生态区30平方公里,水面12平方公里,相当于两个杭州西湖的面积,将建成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政务、休闲、运动、观光、高端产业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区,建成中心城区和旅游度假胜地。目前,30平方公里核心生态区已建成城市中央生态公园,成为资源性城市转型的重要标志,先后荣获联合国人居署“中国范例卓越贡献最佳奖”和首批“全国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体育休闲示范区称号。唐河青龙河通过实施河、岸、绿、路、景“五位一体”的生态修复治理,形成环绕中心城区、长约57公里的环城水系。2009年3月启动以来,仅用13个月时间,实现通水、通航,成为继南湖之后,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又一标志性工程。目前,市中心区景观水域面积达16.5平方公里,北方水城的框架初步形成。唐山湾生态城规划面积150平方公里,一期工程30平方公里,委托瑞典SWECO公司编制了概念性总体规划和起步区概念性规划,12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已全面展开,逐步建成一流的生态宜居城市,新兴港口城市和示范性城市。目前,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工,初步具备接待能力。凤凰新城依托市中心老军用机场搬迁后的土地空间,规划面积23平方公里,将逐步建成现代化商务中心、总部基地等功能的标志性新城区。目前,市政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地税、检察院大楼投入使用,香格里拉大酒店、青少年宫等20多个项目陆续开工。空港城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将建成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国际化、创新型新城。目前,机场连接线、航站楼等项目陆续完工,机场已实现通航。唐山湾国际旅游岛规划面积65平方公里,将建成世界一流的海上温泉度假基地、海岛疗养中心。

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南昌要建成“生态宜居城市”,应该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率、降低消耗、保护环境上下功夫: 一、重视生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心区域与次中心区域建设,应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兼顾”。南昌市中心区域空间有限,人口密集、居民生活质量低,商务成本高,城市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几乎丧失,城市扩容势在必行。在扩建城市中心区域,建设红谷新区的同时,要对南昌县、新建县、青云谱区、湾里区等的功能加以科学定位,提高城镇的服务功能和产业化发展水平,改善人口聚合与土地利用状况,使其组成若干个次中心区域和活动区域,在分散人流,缓解市中心压力的同时,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兼顾”的局面。把南昌建成气候宜人、环境优美、氛围开放的动感城市,成为各种资源与人气集聚的“洼地”。 二、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城市规划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南昌是动感和国家卫生城市,但是,南昌发电厂、造纸厂、江纺等工业污染严重企业位居市中,极不合理。煤烟与工业尾气混合污染威胁着南昌的空气质量。南昌绿化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城乡、地产开发造成对自然生态的破坏现象屡屡发生。

2007年芬兰、挪威等名列世界各国“环境可持续指数”前五。这些国家也许不是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但都是环境管理最成功的国家。结合南昌的实际,政府必须强化管理,对原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进行细化、量化。如水的回收利用普及率、废物排放、污染治理标准等等。对南昌发电厂、造纸厂、江纺等工业污染严重企业从新布局。同时,提高项目准入“绿色门槛”,对污染重、难治理项目,实行生态环境一票否决,防止发达国家将高能耗和高污染的项目转移到南昌。 另外,城市规划必须体现前瞻性,保护和突出自然景观特色。江与湖是南昌的特色风光,也是宜居环境的主要因素。在南昌的城市建设中,应重视建设项目与城市环境的融合,强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协调,但是南昌规划建设中,还是存在一些令人遗憾的地方:如:南昌的滕王阁与周边居民房的不协调等。 城市规划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利用、开发的关系,延续历史,体现特色,兼顾发展。南昌的规划建设应该侧重做好“水”和“绿”的文章,可借鉴国外新加坡和国内大连的经验,水边岸线杜绝人工建筑,除休息观景座椅、照明路灯、步行道外,尽量保持大自然的原始风貌,并与生活区之间要有绿化隔离带。 调整现行绿化政策,鼓励发展私有绿化业,建立绿色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使绿化权利人得到实惠;加强生态教育,通过教育、宣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 25页)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技术规定与控规的关系)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 (用地分类)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相容性原则)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地块控制 第六条 (允许最小地块)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 (小地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 (大地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 (专业用地控制原则)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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