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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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法律基础宪法民法商法

讲义法律基础宪法民法商法

讲义法律基础宪法民法商法对于学习法律的同学来说,讲义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学习材料。

它是教授法律知识的基础教材,为我们提供了法律基础知识的系统学习。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讨论讲义的法律基础,包括宪法、民法和商法。

一、宪法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法规,也是国家政治权力的基本制度安排。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范围和行使方式等。

宪法的形成和修改一般都经过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批准,具有相对固定的级别。

在学习讲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宪法的精神和内容。

宪法为人民群众赋予了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

学习宪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国家的根本法律制度,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二、民法民法是一部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规定了个人和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行为人应当遵循的规则和原则。

民法是一部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几乎涉及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在学习讲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民法是我们解决日常生活中各种法律问题的重要依据,比如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侵权责任的认定和赔偿等。

了解民法可以帮助我们规避法律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商法商法是一部专门调整商业活动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商法是一门涉及商业运作以及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学科,对于企业家和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讲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商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学习商法可以帮助我们熟悉商业活动的法律环境,了解各种商业活动的法律要求和处理方式。

同时,学习商法也能够提高我们的商业素养,增加商业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总之,学习讲义中的法律基础包括宪法、民法和商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制度,民法是调整个人和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商法是专门调整商业活动的法律体系。

通过学习这些法律基础,我们可以增加法律素养,提高法律意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2023法考内部讲义

2023法考内部讲义

2023法考内部讲义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1.1 法律的定义与分类法律是指由国家或社会制定和实施的,用于规范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则的总称。

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多个领域。

1.2 法律的来源与层级法律的来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在层级上,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多个层次。

1.3 法律解释与适用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解释和说明的行为。

法律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适用哪条法律以及如何适用的过程。

第二章:民事法律知识2.1 民事主体与民事行为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等方式产生的行为。

2.2 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3 民事责任与赔偿民事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赔偿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责任形式。

第三章:刑事法律知识3.1 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包括法定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等。

3.2 刑事责任与刑罚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人。

刑罚是国家依法对刑事犯罪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第四章:行政法律知识4.1 行政行为与行政法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体行政决定。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4.2 行政机关与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是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人作出的具体许可决定。

第五章:经济法律知识5.1 公司法与合同法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规范,合同法是调整个人和组织之间经济交往行为的法律规范。

5.2 市场经济与反垄断法市场经济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反垄断法是调整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

《海事基础》基本法律法规辅导讲义

《海事基础》基本法律法规辅导讲义

第四章基本法律法规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和宪法一、法的概念、宪法的概念、法的渊源1、法的概念:(1)法是有一定社会物质条件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2)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及其实施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总和;(3)其目的在于维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

2、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门具体的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集中表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的权利,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3、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专指法的各种表现形式,即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本法和普通法等。

二、我国的国体和政体:1、国体是指国家的性质即国家的阶级属性,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2、政体:政体是指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1、人民民主专政的对外职能:保卫职能、交往职能。

2、人民民主专政的对内职能:政治统治职能、社会管理职能。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又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

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具有特定的对内和对外职能。

具体说来,在对内职能方面主要是:依法打击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公共事务,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在外对职能方面主要是: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发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四、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公民的概念: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并依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法律基础》讲义

《法律基础》讲义

第二节法的结构一、法律体系二、法律部门三、法律四、法律规则五、法律概念第三节法的结构法的作用表现为法影响或改变其它事务的能力。

法的作用可以分为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是指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告诉、指示人们如何行为。

确定的指引不确定的指引(二)评价作用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

法的评价的特点:1.突出的客观性2.普遍的有效性(三)预测作用人们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预先知道人们互相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

(四)教育作用法通过在社会中的实施、传播而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的影响(五)强制作用制裁违法行为。

是法的权威性、约束力的重要保证二、法的社会作用(一)维护社会秩序1.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1)分配和界定权利义务(2)建立和完善的司法制度2.建立和维护经济秩序(1)设定经济主体资格(2)设定和保护财产权利(3)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3.建立和维护权利运行秩序(二)捍卫社会正义1.确立权威性的社会正义标准2.惩罚违反社会正义的行为(三)推动社会变革1.通过法律的社会变革是一种秩序化的、制度化的变革,是通过程序实现的。

2.通过法律的社会变革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3.通过法律的社会变革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三、法的局限性和消极作用(一)法的局限性1.法律并不能干预或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

2.法律作用的发挥依赖一系列社会条件。

(二)法的消极作用1.法律的运作成本巨大。

包括公共成本和私人成本。

2.法律具有保守性、僵化性和限制性。

第四节法的运行一、立法任何立法活动都必须包括以下四个要素:(一)立法主体我国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国务院4.国务院各部门5.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6.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7.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8.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二)立法主体立法是依据一定的规则而进行的有序活动。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刑法讲义-1-刑法概述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刑法讲义-1-刑法概述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三章刑法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二、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 3 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平等适用刑法的具体要求是: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予以平等的保护;对于事实犯罪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认定犯罪;对于任何犯罪人,都必须根据其犯罪事实与法律规定量刑;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刑相称、罚当其罪。

三、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一)刑法的空间效力1.属地管辖原则(1)法律规定:第 6 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领空、领陆、领水)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旗国主义,在公海中也适用,但不包括国际列车)。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地域:包括行为地和结果地)(2)例外: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属人管辖原则第 7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即:中国人在外国犯罪),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3.保护管辖原则以保护管辖原则为根据适用我国刑法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即:外国人在外国伤害了中国人)(2)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受处罚。

法学基础讲义 教案(全)

法学基础讲义 教案(全)

法学基础讲义教案(全)目标本教案旨在为学生提供法学基础知识的讲解,帮助他们建立对法学的基本理解和认识。

教学内容1. 法学的定义和特点2. 法律的分类和层级3. 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4. 法律的解释和适用5.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程序6. 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7. 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能够:- 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辨别法律的分类和层级- 掌握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理解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原则- 了解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程序- 掌握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 了解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教学方法- 讲授:通过讲解和示范演示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促进思维的碰撞和知识的共享- 实践:设计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对法学的应用能力教学评估- 课堂参与度: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与互动的情况- 作业完成情况:学生按时完成课后作业的情况- 考试成绩:期末考试对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评估教学资源- 教材:《法学基础教程》- 多媒体设备:投影仪、电脑、音响设备等时间安排共计10周,每周2节课。

教学大纲- 第一周:导论,介绍法学基础知识的重要性和研究方法- 第二周:法学的定义和特点- 第三周:法律的分类和层级- 第四周: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第五周: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第六周: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第七周: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第八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程序- 第九周: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 第十周: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总结参考文献- 张三,法学基础教程,人民出版社,2020年以上为《法学基础讲义教案(全)》的内容。

教案涵盖了法学基础知识的重要内容和教学方法,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法学并具备一定的应用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五章-行政法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五章-行政法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五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法无授权即禁止)2.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3.行政应急性原则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行政机关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4.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原则。

(2)公众参与原则(3)回避原则。

5. 高效便民原则6. 诚实守信原则(1)行政信息真实原则。

(2)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7. 权责统一原则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大学,有权授予学生学位行政主体:处于管理地位,(1)有相应职权;(2)可以以独立名义做出;(2)做错了可以独立承担被授权的机关:独立被委托的机关:不独立行政相对人:处于被管理地位第二节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行为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1.主体是行政主体2.行为必须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对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有:(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划分。

内部行政行为(作用对象为内部人员):如行政处分等;外部行政行为(作用对象为外部人员):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等。

(二)抽象行政行为(管理对象不特定)与具体行政行为(管理对象特定),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划分。

抽象行政行为:如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

(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划分。

羁束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征税。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划分。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法律篇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法律篇

公共基础知识讲义 (法律篇)目录法律之宪法 (5)权力机关 (5)国务院(行政机关) (7)国家元首(国家主席) (8)军事机关(军委主席)............... .. (9)立法体制 (10)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1)国家基本制度 (15)宪法的产生 (18)法律之行政法..... .. (19)行政主体 (20)行政行为 (21)行政处罚 (23)行政许可 (26)行政强制 (29)其他行政行为 (31)法律之行政复议诉讼法 (32)行政复议 (32)行政诉讼 (35)国家赔偿 (40)法律之民法 (42)民事主体 (43)物权 (46)共有 (47)债权 (48)不当得利 (48)无因管理 (49)合同 (49)担保物权 (52)人身权 (52)知识产权 (53)婚姻法 (55)继承 (56)诉讼时效 (57)法律之刑法 (58)犯罪论 (59)犯罪构成 (60)排除犯罪行为 (62)犯罪过程 (64)共同犯罪 (66)刑罚 (68)量刑 (70)刑罚裁量 (71)刑罚执行 (72)刑罚消灭 (73)法律之宪法概述(什么是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真题-多选】宪法的特征主要有()。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B.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性问题C. 宪法的制定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宪法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ABCD二、宪法的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权力制衡原则4. 法治原则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真题-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

A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D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权力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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