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大全2023

村规民约大全2023为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1、全体村民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明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
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2、全体村民均有保护土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
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人人有责,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维护村内道路不得破坏道路,不得在公路上晾晒农作物和其它物品,不得在公路边坡种植农作物及菜蔬。
4、建房应服从村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不得擅自动工,不乱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新建房屋必须离公路10米远,新建围墙必须离公路5米远,违者依法拆除。
新房建好后,应拆除旧房的,必须及时拆除并退出旧的宅基地。
5、实行殡葬,倡导厚养薄葬,村民去世后火化,安葬在太平山公墓。
6、子女必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7、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
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9、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乱丢垃圾,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村民落实门前三包,房前屋后无垃圾及污物,任何家庭不得向道路内乱放生活用水及污水。
10、生产生活和祭奠扫墓时,要严格控制火种火苗,严防火灾发生。
对引发火灾者,处以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
11、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
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
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体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乡规民约范文大全2023

乡规民约范文大全2023
随着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乡规民约在农村地区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下面是一些乡规民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村规民约
【关于村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
1.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是全体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各家应保持房屋牌匾、灰渣坑、厕所、门前平地的卫生清洁,垃圾应分类投放、定期清理,有条件的应进行分类处理,不能随意倾倒。
2. 禁止在公共场合随地吐痰、污染环境,养殖场所应建立粪污集中管理点进行集中处理。
3. 村民修建房屋、新开河道、修建路基造水坑需要向村委会申请,未经批准擅自行为者,由村委会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款项。
【关于想要盖房】
1. 村民自建房屋,应先到相关部门报备并填写重要信息;房屋建成后应通知村委会,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 在建房过程中,应注意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问题。
3. 严禁违章建筑,发现一律拆除,同时处以罚款。
乡规民约
【办理居住证须知】
1. 村民来乡屯居住,可以在村委会办理居住证。
2. 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
3.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签字确认。
【关于小区管理】
1. 小区内绿化带和公共设施不得被私自占用或者破坏,如发现此类行为应向物业、村委、派出所举报。
2. 在小区内养狗的,请务必保持狗狗卫生及安全,如需出门溜狗,请必须系好狗狗的绳子,避免狗狗伤人或者被伤害。
3. 小区内不得从事噪音大或者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活动。
这些范文只是供参考,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家园。
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建房规章制度范本

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建房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村居民点建房行为,保障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乡村建设规划,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范围包括本区内所有乡村居民点的建房活动。
第三条乡村居民点建房应遵循“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环保节能、文化传承、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建房范围和用途第四条乡村居民点建房范围包括居住房屋、辅助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五条居住房屋可分为独立住宅、联排住宅和多层住宅,用于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需求。
第六条辅助设施包括厕所、储藏室、车库等,用于提供生活便利和增加居住舒适度。
第七条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垃圾站、文化活动中心、健身场所等,用于满足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
第三章建房规划和审批第八条乡村居民点建房应按照区里的总体规划进行合理规划,并报区县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九条建房规划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建筑布局合理,绿化率达标。
第十条建房审批过程应确保信息透明,拒绝任何形式的腐败和不正当行为。
第十一条建房审批过程中,应全面考虑乡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合理解决居民的产权问题。
第四章建房设计和施工第十二条建房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相关要求,确保建筑结构安全稳固、符合防火和防震要求。
第十三条建房施工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禁止违法建设和违章施工行为。
第十四条建房施工过程中,应确保环保要求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章管理和维护第十五条完成建房后,居民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房屋登记,并及时缴纳相关税费。
第十六条居民应合理使用和管理自己的房屋,确保房屋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七条居民应积极参与乡村居民点的管理工作,维护乡村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良好。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乡村居民点建房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建房行为。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建房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最新农村村规民约范本5篇

最新农村村规民约范本所谓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就是村民自己的“小宪法”,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是村民实施村民自治的基本依据。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最新农村村规民约范本,希望大家喜欢!最新农村村规民约范本篇1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__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__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
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
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
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
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
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
(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新整理《村规民约》通用范文(5篇)

《村规民约》通用范文(5篇)《村规民约》通用范文第一篇:为保障我社区居民更好的实行村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从而依法由村民办理自己的事情,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美丽宜居新农村,特制订此村规民约,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群众共同遵守执行。
1、禁止侵占、买卖国家依法征收尚未用完的土,确需耕种的,必须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
并且当国家或集体需要时,必须无偿归还。
2、依法使用宅基,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3、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属于国有,凡我村辖区内所属的矿产和水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私自开采。
4、保护公路,人人有责。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公路晒谷、操办酒席、堆放建筑材料等。
5、村民群众要自觉发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严禁损害、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破坏公共设施,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8、每个村民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与环保习惯。
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凡本村公路沿线及河道,禁止任何人乱扔乱到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或入池。
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填埋场。
9、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禁止在林区草场等野外用火。
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需补栽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
10、禁止无合法手续砍伐及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1、严禁村民种毒、吸毒、贩毒,每个村都有权制止、监督和举报。
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2、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
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操纵者、带头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我村村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群防群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农村建房村级规章制度范本

农村建房村级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农村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法建房权益,维护农村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建房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尊重现有建筑物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村环境,注意节约用地,确保安全质量,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第三条建房的范围包括新建房屋、翻建、扩建、加建等活动,建房的用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规定。
第四条建房的主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建房涉及的土地应当合法取得,未经批准不得建房,违法建房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第五条建房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注重生态环保、节约资源、符合农村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
第六条建房应当加强管理,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人,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第七条各村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建房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八条农民盖房须遵守村规民约,尊重邻居利益,不能随意影响他人利益,如有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村委会申诉。
第二章建房原则第九条农村建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依法办事,按照规定审批手续和标准建房。
(三)安全第一,保证质量。
(四)尊重乡土文化,体现农民风俗。
第十条建房应当遵循以下指导思想:(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环保。
(二)节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三)合法合规,依法建房,做到规范有序。
第十一条建房应当遵循以下操作原则:(一)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查研究,制定科学规划。
(二)依法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施工,做到合法合规。
(三)保证工程质量,严格遵循施工标准,做到安全可靠。
第三章建房程序第十二条农村建房的程序如下:(一)农民提出建房意愿,向村委会申请。
(二)村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审核,进行土地审批,核实土地使用权。
(三)经过规划部门审查通过后,签订协议,确定建房方案。
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

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农民建房管理,促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化、节约化,按
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
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根据本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农民建房
村规民约。
一、注重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
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是促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节约的关键。
下一步要
进一步加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乡镇规划,在充分听取村所在地村
民委员会及村民意见,按照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利用地土地
范围。
今后,对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建房,应当鼓励集中统建、联建公寓式农
民住宅小区;对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建房,按照城市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以集中联建的形式建设农民新村。
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一律停止审
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危房改造除外)。
二、加强建房审批程序管理
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国土所、乡城建办以及当地村委会将联合进行现场
踏看、调查统计等前期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后提交乡长办公会议或村民建房联
席会议讨论确定农村村民建房名单,经公示后,才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审批。
审批后,农户才能开始动工兴建。
三、严禁“空心房”、“空心村”,实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
当前,农村建房中建新不拆旧现象较为普遍,今后,农民建房将充分发挥
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一户一宅、拆旧
建新”等原则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
原则上,村民委员会在审核村民
建房时,应当与建房户签订旧房拆除和宅基地退出协议。
未拆除旧房前原则上不得动工建设新房,旧房由建房户自行拆除。
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行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有序建设。
农村村民建房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自觉在符合规划要求、依法办理手续的前提下进行。
坚持先规划后审批,先审批后建设,没有编制规划的,不得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没有依法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得建设。
既要依法依规保护农村村民建房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二)政府主导,村民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加强监管,引导农村村民住宅依法有序建设。
要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尊重村民意愿,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调动村民参与规范建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规划引领,合理布局。
坚持先规划后建房。
从农村实际出发,立足保护耕地和自然生态环境,合理规划村庄布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科学安排村民居住区、休闲活动区、生产工作区及公共基础设施分布。
(四)保护耕地,节约集约。
严格土地管理,依法保护耕地资源,严禁违规占用基本农田。
引导、鼓励农村村民建房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合理规划集中居住区布局。
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大力开展空心村整治和危房改造,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倡导节约集约用地。
(五)一户一宅,拆旧建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异地新建住宅的,实行建新拆旧承诺制。
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房建成后拆除旧房,旧址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并报发证机关按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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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农民建房管理,促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化、节约化,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根据本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农民建房村规民约。
一、注重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
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是促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节约的关键。
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乡镇规划,在充分听取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及村民意见,按照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利用地土地范围。
今后,对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建房,应当鼓励集中统建、联建公寓式农民住宅小区;对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建房,按照城市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以集中联建的形式建设农民新村。
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一律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危房改造除外)。
二、加强建房审批程序管理
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国土所、乡城建办以及当地村委会将联合进行现场踏看、调查统计等前期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后提交乡长办公会议或村民建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农村村民建房名单,经公示后,才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审批。
审批后,农户才能开始动工兴建。
三、严禁“空心房”、“空心村”,实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
当前,农村建房中建新不拆旧现象较为普遍,今后,农民建房将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根
据“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等原则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
原则上,村民委员会在审核村民建房时,应当与建房户签订旧房拆除和宅基地退出协议。
未拆除旧房前原则上不得动工建设新房,旧房由建房户自行拆除。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