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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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环境保护行为,完善环境保护制度,特制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一、工程设计管理1、环境评价工程设计管理(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2)环境风险评估工程设计(3)环境影响评价(修订)工程设计2、环境影响预报工程设计管理(1)环境影响预报工程设计(2)环境影响预报(修订)工程设计3、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设计管理(1)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设计(2)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设计4、环境监测设计管理(1)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设计(2)污染源监测系统设计(3)环境监测站点选址设计(4)环境监测数据网络传输设计二、工程施工管理1、施工环保资料管理(1)施工环境影响评价等基础资料(2)施工环境保护方案及实施方案(3)施工环保验收记录(4)施工环保技术资料2、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管理(1)非控制区施工环境保护管理(2)控制区施工环保管理3、施工水污染防治管理(1)施工区排水淤泥处理管理(2)渗滤液、废水、雨水处理及排放管理(3)施工期间水土保持管理4、施工噪声防治管理(1)施工期间噪声控制管理(2)噪声扰民问题处理5、空气污染防治管理(1)施工区扬尘治理(2)露天堆草管理(3)施工期间气体排放管理6、施工活动危险废物管理(1)危险废物贮存管理(2)危险废物运输管理(3)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三、工程竣工管理1、环境保护验收管理(1)环境保护验收申请(2)环境保护验收资料(3)环境保护验收中的技术规范(4)竣工环保设施及设备验收管理2、工程竣工环保报告管理(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报告(2)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报告3、环境质量监测管理(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质量监测方案(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监测报告四、其他管理1、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管理(1)环境保护规划设计(2)环评、环保、生态工程等培训管理(3)环境保护规划建议及咨询管理2、环境执法监管管理(1)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管理(2)环保案件处理管理以上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需要各级部门认真调研,认真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引言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障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有必要建立一个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以规范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编制方法和内容。

编制方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编制应遵循以下方法:1. 定义分类标准编制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前,应首先制定明确的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划分,并考虑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2. 收集项目资料收集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资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方案、监测报告等。

这些资料是编制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重要依据,可以为后续的分类和管理提供参考。

3. 分类和排序根据所定义的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项目资料进行分类和排序。

可以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污染物排放情况、自然资源利用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估和排序。

4. 制定管理要求根据分类结果,制定不同类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应包括项目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技术措施和监督管理要求等内容。

5. 完善和修订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修订。

随着环境保护科技的进步和管理经验的积累,名录的内容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内容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分类名称和编码为每个建设项目类型设置一个分类名称和编码,以便进行标识和管理。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描述对每个建设项目类型,应对其潜在的环境影响进行描述,包括水、土壤、大气等方面的影响。

3. 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环境保护设施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等。

4. 监督责任部门和管理措施明确各个环境保护分类的监督责任部门和管理措施,包括监测、执法和处罚等。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精排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精排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精排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引言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内容一、名称和编码本名录通过对建设项目按照不同因素进行分类,为每一类项目分配了名称和编码,便于管理和统计。

名称和编码的设定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规范。

二、分类标准建设项目按照环境敏感性、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1. 环境敏感性: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评估结果,将项目划分为高敏感性、中敏感性和低敏感性项目。

2. 环境影响程度: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评估结果,将项目划分为重大影响、较大影响和一般影响项目。

三、分类管理要求根据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针对其特定的环境保护需求,制定了相应的分类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环境影响评价:对高敏感性项目和重大影响项目,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提交评价报告。

2. 环境保护措施:对高敏感性项目和较大影响项目,要求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和资源等。

3. 监测与监管: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其中,高敏感性项目和一般影响项目的监测要求更加严格。

4. 环境应急预案:建设项目需要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和突发事件。

四、管理机构和责任本名录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管理机构和责任分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制定、调整和监督。

2.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管。

3. 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保证项目的环境保护达标。

五、名录更新和调整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建设项目的需求,本名录将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更新和调整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发布。

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保护管理,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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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责任
监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对环保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如因监管不 力导致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方机构责任
为建设项目提供环保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如因提供虚假数据或 报告导致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7
结论与展望
实施效果评估
01
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通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 管理名录,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提高了环境质量。
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名录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度不高, 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
识。
技术支持与创新不足
名录实施过程中,技术支持和创新不 足,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
环保技术水平。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01
绿色环保产业将持续发展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政策的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将持续 发展壮大。
02
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将得到广泛应用
05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要求
设施建设要求
环保设施设计
01
建设项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设
计符合规定的环保设施,确保排放达标。
设施选材与施工
02 环保设施选材应符合相关标准,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环
保法规,确保设施质量和性能。
设施验收与投运
03
环保设施建成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
污染影响类项目
01
废气、废水、废渣处 理
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 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防止对环境和 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02
噪声控制
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进行有效控制,采取降噪措施,防止 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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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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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彩管、玻壳, 新型显示器件,光 全部 纤预制棒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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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集成电路生产, 半导体器件生产
前工序生产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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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印 刷 电 路 板 , 电真空器件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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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半导体材料,电 子陶瓷,有机薄膜, 全部 荧光粉,贵金属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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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电子配件组装 /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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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石化、化工
1、 原油加工、天然 气加工、油母页岩中 提炼原油、煤制原 油、生物制油等
修订说 明
+
特殊保护区、社会关注区、鱼类等水土流
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资
+
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等



=
=

+
+
-
特殊保护区、社会关注区、鱼类等重要水
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
=
道及增殖水域,封闭、半封闭海域等
=
+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2、灌区
新建工程;1 万亩及以上改造工程 其它
四、跨行业、复合型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高类别 的确定。
五、未列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保行政 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的污染或生态影响因子特征,以及所处区域的环境敏感 性质和程度提出意见,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
六、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的建设项目不适 用本名录,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此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
其它
6、铸铁金属件制造 10 万吨/年及以上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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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环发[1999]99号【发布日期】1999-04-19【生效日期】1999-04-1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02年7月19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制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1、原料、产品或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或毒性大、难以在环境中降解的建设项目;2、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重大变化、重要生态功能改变、或生物多样性明显减少的建设项目;3、可能对脆弱生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引发和加剧自然灾害的建设项目;4、容易引起跨行政区环境影响纠纷的建设项目;5、所有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活动或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1、污染因素单一,而且污染物种类少、产生量小或毒性较低的建设项目;2、对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有一定影响,但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3、基本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震动、热污染、放射性、电磁波等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2、基本不改变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3、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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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一)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规,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详见下文: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
(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大型、中型矿山、化工工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境敏感型项目;
(二)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大中型冶金、电力、风电等项目;(三)涉及重要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等特别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类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内容中明确要求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
(二)排放口、噪音、固体废弃物、水污染物等环境因素存在重大风险,评估结果达到强制性标准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类
(一)山地开发、采石、土石方工程、道路建设等开采性项目;(二)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如填海造地、损坏湿地、破坏植被等。

四、建设项目环保监测类
(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大型、中型化工、冶金、电力、建材、轻工等生产企业;
(二)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
险废物处置场等环保设施。

以上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一部分。

各类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环保监测等方面应按照相应的管理要求实施环保措施。

同时,各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环保督查和自我监督,确保建设过程符合环保要求,不影响环境质量和生态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促进环保行业的开展,提高环保责任意识和环保技术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的环保分类管理名录是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分类管理的一份清单。

它目的在于促进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全面推动,切实保障环境的良好生态,削减建设活动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害。

下面就分几大方面认真介绍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名录。

一、建设项目的分类依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可将其分为轻、中、重三个级别。

1. 轻型项目:包括小型商业综合体、商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快餐店、娱乐场所等。

2. 中型项目:包括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工厂、学校、医院、超市等场所。

3. 重型项目:包括高速道路、铁路、机场、大型商祺中心、化工厂、石油化工项目等。

二、建设项目的环保分类1.水环境保护。

包括保护水体、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洪防汛、水污染防治等方面。

建设项目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水环境保护的规定,并做好环保意识和环境监测工作。

2. 大气环境保护。

重点保护大气质量和削减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要加强扬尘掌控,削减废气排放,确保建筑周边空气质量达到环保标准。

3. 土壤环境保护。

建设项目必需进行土地资源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在施工过程中要防止土壤被破坏、污染和严重侵蚀。

同时,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4. 声环境保护。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要防备噪音污染,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居民区的环境安静和稳定。

尽量实行措施削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三、环保管理的实在措施1. 加强环保监测。

对建设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严格监测,适时发觉并解决问题。

2. 确保环保设施齐全。

建设项目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需配备先进的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齐全完善,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3. 强化环保宣扬教育。

加强对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居民、企业和公众环保学问宣扬和教育,加强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力。

4. 严格环保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发生环境问题后,项目管理人员必需承当相应的环保责任,落实环境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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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0月8日实施日期:2007年10月8日)修改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发布日期:2008年9月2日实施日期:2008年10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2.10.13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4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02年7月19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解振华
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制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未列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其环境保护管理类别,并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

三、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
四、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如其环境影响特征(包括污染因子和生态因子)对该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造成主要环境影响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按敏感区要求管理,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意见后确认。

五、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调整产业结构为目标,用清洁生产工艺替代落后工艺,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现有污染源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适当简化。

六、纳入区域性开发的建设项目,如编制区域开发规划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符合区域开发总体要求的,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适当简化。

七、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类别按其中等级最严的确定。

八、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如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和《工商领域禁止重复建设目录》的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名录》。

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此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九、本名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十、本名录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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