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系列制度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范文(二篇)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范文一、背景介绍1.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设立是为了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
2.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大型矛盾纠纷,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矛盾化解,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社会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中心的组织架构与职责1. 中心设立一个总部和各地分中心,总部设立中心主任和相关部门。
2. 总部主任负责中心的整体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
3. 分中心负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和协调工作,每个分中心设立一名主任和相关人员。
4. 中心的具体职责包括:收集矛盾纠纷案件信息,定期召开座谈会,组织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签署调解协议等。
三、中心的运作流程1. 矛盾纠纷案件的收集:中心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社会矛盾纠纷案件的信息,包括诉讼案件、信访案件等。
2. 座谈会的召开:中心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各方当事人、相关部门和社会专家参与,共同探讨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
3. 调解工作的组织:中心根据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中心将注重各方当事人的真实诉求,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 调解协议的签署: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明确解决矛盾纠纷的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
5. 完善案件信息的归档:中心将已解决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归档管理,便于查询和引用。
四、中心的工作机制与保障1.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心将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确保社会矛盾得到及时解决。
2. 人才培养和考核机制:中心将建立人才培养和考核机制,确保中心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3. 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中心将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矛盾纠纷案件的解决情况,提高公众对中心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4. 宣传推广机制:中心将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大众对中心的知晓度,增强社会参与意识,推动社会矛盾的有效解决。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存在,解决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大调解作为一种有效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能够快速、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
本文将针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提出以下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推进矛盾纠纷的解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1.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和成员。
2.制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大调解工作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
二、建立健全调解机构1.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和物资,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大调解工作。
2.培训大调解工作人员,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调解技巧,确保能够胜任大调解工作的任务。
三、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1.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信息汇总和共享机制,保证信息的流程畅通和各方之间的互通有无。
2.制定大调解工作的标准化操作流程,确保大调解工作的规范进行,提高调解的效果和质量。
四、拓宽调解渠道,提高调解成功率1.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多层次、多领域的渠道,满足各方的需求,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2.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人员,提供专业化的调解服务,增加调解的可操作性。
五、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1.加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公众理性对待矛盾纠纷,并积极支持和配合大调解工作的开展。
3.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握公众的意见和舆情动态,做好危机应对和舆论引导。
六、加强法律保障,提高民众信心1.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大调解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支持。
2.加大对矛盾纠纷大调解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民众能够获得公正、有效的法律援助。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案件的法律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调解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七、加强调解与法院衔接,推动调解结果得到落实1.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与法院工作的衔接机制,确保调解结果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执行。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1、排查的重点是。
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____、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定期排查。
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调委会每月____日前要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一次,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激化;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类和登记、统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5、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严防矛盾纠纷积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6、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做到上下沟通,研究调处策略,防止矛盾激化。
7、辖区内要达到无因纠纷引发的自杀、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____的“四无”。
8、纠纷重点户,纠纷苗头及时排查;9、针对排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二)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旨在解决和化解组织内外各种纠纷和矛盾,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和谐。
该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分工:规定相关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级组织在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的责任。
2.矛盾纠纷排查程序:规定矛盾纠纷排查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的处理方式,如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各方意见、调解协商等。
3.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建立一套矛盾纠纷处理的机制和渠道,如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处理部门或委员会,明确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流程。
4.调解协商规定:明确调解协商的原则和方法,如公正、公平、公开、协商一致原则,以及调解员的选拔和培训等。
5.信息收集和分析:规定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方法和步骤,以及信息的保密和使用。
6.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案件登记、档案归档、存储和保密等规定。
7.督导和评估:建立督导和评估机制,对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整合多种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适宜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2.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矛盾纠纷信息。
3. 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调解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
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4. 完善调解程序和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调解程序和衔接机制,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
推动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形成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5. 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素质和能力。
加强经费保障,将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
总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推动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还需要注重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社会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式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模版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模版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矛盾纠纷的数量和复杂程度也在逐渐增加。
为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和谐稳定程度,各级政府普遍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协调中心。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建设,这些中心的运作和效果存在一定的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制度进行建设,以促进其更加高效、公正、便民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为了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清晰的组织架构。
首先,要设立一个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和管理各级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工作。
其次,要设立各级矛盾纠纷调解协调中心,依靠分级管理的方式,将权责明确、职责分工的原则贯穿到各个层级,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构建健全工作流程为了提高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办事效率,我们需要积极构建健全的工作流程。
首先,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将有关各类矛盾纠纷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到系统中,方便查询和统计。
其次,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包括接受申请、调查取证、矛盾纠纷调解、签订调解协议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加强人员培训为了提高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我们需要加强人员培训。
首先,要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组织各级矛盾纠纷调解协调中心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涵盖矛盾纠纷调解的基本原理、法律法规、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知识。
其次,要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模拟矛盾纠纷案例的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让工作人员能够真实地感受和应对各种矛盾纠纷。
四、建立健全评估机制为了确保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监督和评估,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
首先,要设立一个独立的评估机构,负责对矛盾纠纷调解协调中心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效果、社会满意度、工作人员的绩效等方面的指标。
其次,要建立一个信息反馈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并及时修正存在的问题。
大调解中心工作制度范文(4篇)

大调解中心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调解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大调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大调解中心工作制度是大调解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大调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高效。
第五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目标是通过调解实现当事人的冲突解决,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9点到下午5点,周一到周五。
第七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旷工。
第八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填写假条。
第九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能加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必须经过上级领导批准。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勤勉工作,不能懒散怠工,不能推诿扯皮。
第十二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到调解任务后,必须及时组织调解工作,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调解中必须保持中立,不得偏帮任何一方。
第十七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必须认真记录调解结果,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五章工作纠纷处理第十八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由上级领导组织调解处理。
第十九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于工作纠纷,必须在纠纷解决后,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不得互相排斥。
第六章工作考核第二十条大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将按照一定的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晋升、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与意义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们的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化,各种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义重大。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指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由相互关联的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以及专家学者等形成一个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共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该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整合资源,提高矛盾纠纷处理的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1.建立联席会议机构2.确立联席会议的职责3.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成员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及时获取与矛盾纠纷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基础支撑。
同时,各成员还应加强协作,形成工作联动,共同推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
4.推动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联席会议应积极推动各种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
可以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多种方式并行的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提供多样化的解决途径,让当事人能够选择更为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
5.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联席会议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意识。
6.建立评估与考核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情况需要进行定期评估与考核,以检查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为制度的改进提供依据。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社会的影响1.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解决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各成员间形成协作合力,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减少了矛盾的升级和蔓延。
2.提高矛盾纠纷处理效能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可以实现各成员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了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效能。
通过多方共同参与,能够更好地发挥各方优势,提出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3.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4.维护社会稳定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能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的扩大,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个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制度的内容。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及时、公正、公平地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原则: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对待各方当事人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2.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鼓励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矛盾。
3.快捷高效原则:要求在矛盾纠纷发生后尽快介入,及时进行排查和调解工作,争取解决问题的速度和质量。
4.依法原则: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工作要依法进行,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程序和步骤(一)排查程序:2.调查核实:对于矛盾纠纷的事实和问题要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各方的主张和证据,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问题分析: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对纠纷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矛盾纠纷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纠纷的根本原因。
(二)调解步骤:1.了解当事人需求:在进行调解之前,首先要了解各方当事人的需求和诉求,关心他们的利益和权益,为调解提供依据。
2.化解矛盾:在了解当事人需求的基础上,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沟通,化解矛盾并寻找共同利益点。
3.寻求解决方案:在化解矛盾的基础上,与各方当事人进行集体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评估和完善。
4.签订协议: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决方式和责任分工,并要求双方当事人遵守协议。
5.跟踪落实:对于已经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要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各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组织和人员(一)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应由相关政府机构、社区组织或专门调解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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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系列制度
为实现全线大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广大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结合全线大调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1、会议召开形式和时间:
(1)工作例会。
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遇紧急情况需要研究或解决,经报告,由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决定随时召开会议。
(2)领导小组会议。
每半年召开深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会议参加成员:
(1)季度工作例会,由县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召开,参加成员是大调解成员单位。
(2)半年领导小组会议,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参加成员是县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3、会议的内容:
总结分析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社会稳定信息;对疑难、
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和解决;上月纠纷调处办理反馈;交流工作经验,检查工作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4、参加会议成员职责分工:
(1)县综治办:负责传达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报告社情民意信息,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推广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2)司法局:负责将近期的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和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报告街道调处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对预防、调处进行指导,提出建议。
(3)信访局:负责报告近期接访信息,对来访反映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大来访问题整理、统计、归纳、分析、报告,报告分流处理和督查回访工作。
(4)相关街道、部门:负责将近期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汇总报告,制定预防、调处、疏导、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对办结的矛盾纠纷反馈。
5、会议的任务:
分析近期矛盾纠纷信息,研究解决办法、应对措施;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工作沟通和交流,促进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落实;总结分析地区稳定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