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关于福建省工程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庄仁团等30位同志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庄仁团等30位同志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21•【字号】闽人批复[2013]803号•【施行日期】2013.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庄仁团等30位同志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批复〔2013〕803号)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领导小组,有关设区市公务员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庄仁团等30位同志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闽经贸职改〔2013〕22号)悉。
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省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庄仁团等30位同志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请予公布。
附件:庄仁团等30位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2013年11月21日附件庄仁团等30位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省发改委:庄仁团省经贸委:苏奕儒、郑玲玲、翁梅珍省安监局:胡金花省科协:郑振华省政府六办:吴文炤省能源集团:王振兴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刘钢、张方发省汽车工业集团:卢雪珍、周绍飞福州市:杨伟、张宏毅漳州市:周书珍、杨月明泉州市:兰国华、黄焕然、吴楚东、郭永尚、陈福生、张文杰、何玉卿、李龙新莆田市:徐美机、黄金华三明市:王建武、熊敏桢南平市:黄长旺、廖江辉。
工程部岗位职责: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部岗位职责: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 负责工程部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系统和软件的安装、配置和维护。
2. 负责制定和执行工程部的技术发展计划,确保技术设施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更新。
3. 负责处理工程部的技术故障和问题,及时进行排查和解决,保障工程部的正常运转。
4. 参与工程部的技术项目规划和实施,协助工程师进行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5. 负责工程部的技术培训和知识传承工作,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6. 负责工程部的技术文档编写和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7. 参与工程部的技术评估和改进工作,提出技术优化和提升建
议,推动工程部的技术发展。
8. 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技术合作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够满足公司业务需求。
9. 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确保工程部的技术工作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标准。
以上即为工程部岗位职责中技术人员的具体职责,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技术员的工作职责模版

建筑工程技术员的工作职责模版建筑工程技术员是指在建筑项目中,负责工程的技术管理和协调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建筑工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应用相关软件和工程技术手段,有效协调项目各方面的工作。
以下是一个关于建筑工程技术员的工作职责模版,供参考:1. 参与项目前期的技术评估与方案制定,熟悉工程设计图纸、构造图、细部图等工程文件,筹措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源。
2. 负责工程合同的技术条款,配合项目经理进行工程量投标、定额编制及编制施工方案等工作。
3. 参与编制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施工方案、施工工序、施工工艺的确定及动土、开工、封顶等关键节点的控制。
4. 协助项目经理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工作沟通与协调,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
5. 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施工现场的资源调度和协调,确保施工材料、设备和人员的及时供应。
6. 负责现场质量控制工作,参与施工方案的审核、施工现场的巡查和质量验收等工作。
7. 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成本控制和进度管理,参与编制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工期计划等工作。
8. 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9. 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工程变更管理和索赔处理,参与合同变更谈判和索赔函的编写等工作。
10. 完成项目验收、竣工报告等相关工作,参与工程的结算和交接工作。
11. 参与工程施工管理的改进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创新措施,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这些职责涵盖了建筑工程技术员在项目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从前期的方案制定和技术评估,到施工现场的协调和质量控制,再到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变更处理,最后完成项目的验收和交接。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技术员来说,熟悉并能够胜任这些职责是非常重要的。
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5
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本表各栏(综合评价表以下除外)由被考核人填写。
要求实事求是、具体、量化、字迹清楚。
自我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标准参照2。
2、《综合评价》表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并经过核定后的基本情况为依据,客观、公正加以评价。
具体指标评价如下(时间以一个年度为基准)。
3、综合等级评价标准:
优秀——7个项目中有4项以上(含4项)优秀,其它项目合格者;
合格——7个项目中有5项以上(含5项)合格者;
不合格——7个项目中有2项以上(含4项)不合格者;
4、本表一式填写二份。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闽人社文〔2021〕103号•【施行日期】202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有关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技能福建”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9月2日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改革创新、需求导向原则,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着力强基础、优结构,扩规模、提质量,建机制、增活力,打造技能强省,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十四五”期间,大力实施“技能福建”行动,以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先导,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好、技能强、素质优,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
“十四五”期间,新增技能人才85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技能政策引领”行动1.健全技能人才发展政策体系。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等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中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内容,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构建新时代新福建技能人才发展新格局。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2015年度

福建省
( 2015 年度)
工作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价
填表说明:
1、本表各栏(综合评价表以下除外)由被考核人填写。
要求实事求、具体、量化、字迹清楚。
自我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标准参照2。
2、《综合评价》表由工作单位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并经过核定后的基本情况为依据,客观、公正加以评价。
具体指标评价标准如下(时间以一个年度为基准):
3、综合等级评价标准:
优秀——7个项目中有4项以上(含4项)优秀,其它项目合格者;
合格——7个项目中有5个以上(含5项目)合格者;
不合格——7个项目中有2项以上不合格者。
4、本表一式填写一份。
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岗位职责工程岗位

岗位职责工程岗位
岗位职责,工程岗位。
1. 负责制定和执行工程项目计划,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图纸的编制,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
3. 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4. 负责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和成本控制,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5. 负责与客户、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工程项目中出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6. 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7. 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8. 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确保项目顺利交付使用。
9. 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勘察、设计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10. 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
(年度)
填表说明:
1、本表各栏(综合评价表以下除外)由被考核人填写。
要求实事求是、具体、量化、字迹清楚。
自我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标准参照2。
2、《综合评价》表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并经过核定后的基本情况为依据,客观、公正加以评价。
具体指标评价如下(时间以一个年度为基准)。
3、综合等级评价标准:
优秀——7个项目中有4项以上(含4项)优秀,其它项目合格者;合格——7个项目中有5项以上(含5项)合格者;
不合格——7个项目中有2项以上(含4项)不合格者;
4、本表一式填写二份。
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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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关于福建省工程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关于福建省工程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各设区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为进壹步深化职称改革,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1993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正常化评审以来的工作实践,对今后我省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壹、范围和对象(壹)凡于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确认或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认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闽职改字(1993)18号和闽人发(2000)8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设置和要求工程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要按照因事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运用职位分类原理,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及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复杂程度及任职条件,科学合理设置,确定合理的结构比例,且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岗位的设置壹般从低岗设起,避免高岗低职责。
三、评审条件(壹)基本条件1、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年度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壹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时,要求其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合格3、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4、除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所规定的免试条件者,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通过全国统壹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二)申报评审各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应具备以下条件:1、技术员(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完成壹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指导下能完成壹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壹般现场技术工作;(3)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之上。
2、助理工程师(1)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壹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壹般技术研究、设计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3)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之上;(4)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之上。
3、工程师(1)较系统掌握且能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2)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较复杂的研究、设计工作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或技术管理问题的能力;任现职期间,参加过俩项之上本专业或关联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且持有单位的有效证明;(3)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独立撰写1篇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4)能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5)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之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之上。
4、高级工程师(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且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2)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现场技术或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能独立或为主承担重要研究课题、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主持、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能解决本专业技术疑难问题,且取得较好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任现职期间,担任过俩项之上本专业技术负责人;(3)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有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技术总结。
省属单位或设区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论文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之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下同)上发表,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4)能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5)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之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之上。
(三)破格晋升中高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为广开才路,不拘壹格地选拔人才,对于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晋升,壹般遵循逐级晋升的原则。
申报破格评审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上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条评审条件外,任现职期间仍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中的任意壹条:1、破格评审工程师的申报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5年之上,符合下列条件之壹:(1)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之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3篇之上本专业学术论文;(2)于设区市级之上出版社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第壹作者,不含编辑出版);(3)获国家或政府表彰的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达到规定学历要求,且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3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壹:(1)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省优秀专家(2)承担且完成省之上重点研究课题、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经国家或省部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关键技术攻关者(限前俩名);(3)于科学技术研究、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国家三等奖、省部二等奖之上的主要贡献者:(4)取得2项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2、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之上,符合以下条件之壹:(1)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之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独立发表过4篇之上(含正常晋升的1篇于正式出版刊物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本专业学术论文;(2)于省级之上出版社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第壹作者,不含编辑出版);(3)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达到规定学历要求,且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满3年之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壹:(1)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省优秀专家;(2)承担且完成省之上重点研究课题、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经国家或省部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关键技术攻关者(限前俩名);(3)科学技术研究、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国家三等奖、省部二等奖之上的主要贡献者;(4)取得2项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3、上述规定的省(市)之上的重大科研课题、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均指列入省(市)计委、经贸委、科技厅(局)等综合部门立项且编入目录的项目,以有关文件为依据,且以担任该项目的主体工程为准。
4、上述规定的各奖项指的是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及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评定的有关专业技术奖项: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新产品奖;主要贡献者应持有个人得奖原件且有名次排列。
对上述规定的同层次(指国家级、省部级或设区市级)奖励等级低壹级的奖励有俩项者,也可作为破格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
5、1966年以前入学的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或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且符合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条件的任意壹条,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6、学历、资历双破格者,应同时符合上述学历、资历破格条件。
四、申报评审程序(壹)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应经过公示,具体办法按闽人发(2002)154号文规定执行。
(二)已实施评聘分开的单位,可不受所于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的限制,推荐、申报评审,但应根据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进行聘任;未实施评聘分开的单位,应于上级核定的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限额内推荐、申报评审。
(三)申报评审程序参照闽职改字(1993)1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由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共同预审,评审结果报省人事厅批准确认,同时报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
五、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壹)评审组织1、高级职务评审委员根据省人事厅闽人发(2002)115号)文规定要求,从2003年起,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均须组建评审委员库。
评委库的组建由组建部门和省工程系列主管部门联合上报省人事厅审批。
审批时,从评委库中随机抽选规定数量的委员组成专业组和评委会。
2、中级职务评审委员各设区市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的中级职务评委会,报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省直单位组建中级职务评委会,报省系列主管部门批准,报省人事厅备案;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于组建中级职务评委会时应组建评委库。
评审结果报工程系列主管部门备案。
(二)关于申报对象代表作的规定1、申报工程师的代表作要求对于符合学历破格条件第(1)条的申报对象,应提供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独立撰写但未正式发表的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作为代表作。
2、申报工程师的代表作要求对于符合学历破格条件第(1)条的申报对象,应提供2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中,县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正式发表的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
3、代表作的鉴定(1)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将申报评审高级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的每篇代表作,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名称后送2名同行专家鉴定。
(2)专家由专家库产生。
(3)专家鉴定意见包含综合评价和定性评分俩项内容,定性评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4)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将鉴定意见表隐去鉴定专家名字和单位名称后,和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壹且提交专业组和评委会评审。
(三)破格人员以及“选优”评审对象必须于评审会召开之前,由同行专家进行相应的理论考核和论文答辩,着重考核其是否确有真才实学,且将考核答辩成绩及评语提交评委会。
所学专业和所申报专业不壹致的人员是否参加理论考核和论文答辩,由各专业评委会组建部门决定。
六、其它(壹)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各申报、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如实反映情况。
对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伪造学历、资历,代写、抄袭论文等,壹经查出,除通报批评外,取消评审资格,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