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增值税简易计税建造合同会计核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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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的会计处理

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的会计处理

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的会计处理李志远 / 2016-12-136420•标签:建筑业营改增建筑业财税简易计税差额纳税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

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导读:依据财政部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案例: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

收取业主全部工程款100万元,自建部分成本为16万元,支付C公司分包款80万元。

A建筑公司向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A建筑公司按差额计算税额申报:(1000000-800000)÷(1+3%)×3%=5825.24元。

A建筑公司按全额向业主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发票金额(不含税)、税额计算:税额=1000000÷(1+3%)×3%=29126.21元;金额=1000000-29126.21=970873.79元;按照上述金额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差额纳税属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业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应包括全部工程的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A公司账务处理:1.工地发生成本费用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60000贷:原材料等 1600002.支付C公司分包款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000贷:银行存款8000003.取得分包发票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允许抵扣的税额= 800000÷(1+3%) × 3%=23300.97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3300.97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3300.974.确认收入和费用合同总收入=1000000 ÷(1+3%)=970873.79合同总成本=160000+(800000-23300.97)=936699.03 借:主营业务成本936699.03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4174.76贷:主营业务收入970873.79 5.收取业主工程款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工程结算970873.79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9126.21 6.工程项目结束借:工程结算 970873.79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936699.03——合同毛利 34174.76。

建设工程合同增值税怎么算

建设工程合同增值税怎么算

建设工程合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日益繁荣,建设工程合同的增值税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业缴纳的主体流转税从营业税转化为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收政策、会计核算模式等与营业税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对建筑业的整体税负、核算方式以及税务管理等产生较大的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合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增值税计算方法1.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2)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税前造价× 9%,其中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工程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所有造价项目均按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的价格计算。

2.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3%。

(2)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税前造价× 3%。

二、注意事项1. 合同金额的确定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合同金额应包含增值税。

根据税法规定,合同金额应按照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

因此,在确定合同金额时,应将增值税额单独列明,不得计入工程造价。

2.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建筑企业在采购原材料、设备等过程中,应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依据。

同时,企业应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防止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以免影响税额抵扣。

3. 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建筑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按时申报增值税,并依法缴纳税款。

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应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确保税款的真实、准确、完整。

4.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税务风险防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企业应关注税务风险,合规经营。

例如,在采购环节,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尽量降低采购项目的增值额,以实现最大的税后收益。

同时,企业还应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避免因政策变化带来的税务风险。

总之,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是建筑企业必须掌握的关键内容。

只有充分了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严格遵守税务法规,才能有效降低税负,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业增值税会计核算

建筑业增值税会计核算

建筑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一:建筑业增值税图表解析二:建筑业增值税销项核算因篇幅所限,此篇主要涉及建筑业增值税主要业务核算,未将建筑业所有业态涵盖其中,比如BT、BOT、EPC,再如涉及公司、分公司、项目公司三级管理模式下,增值税汇总申报模式,本篇也未涉及,后续后时间可单独开篇探讨。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总析A:增值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6号文政策:(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间、收到款项的时间三者孰先为原则确认。

通俗理解:1:开具发票、实际收到款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收款日期,三者时间较早者,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施工过程中未付款、书面合同也未约定付款日期、也没有开具发票,此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当天,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财税[2017]58号1、预收账款预交增值税的地点(1)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建筑企业都要在工程施工所在地进行预交增值税;(2)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即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建筑企业都要在建筑企业机构所在地进行预交增值税。

2、具体预缴增值税的计算公式(1)在发生总分包业务情况下的预交增值税计算公式。

一般计税项目应预缴增值税税款=(预收账款-支付的分包款)÷(1+税率9%)×2%;简易计税项目应预缴增值税税款=(预收账款-支付的分包款)÷(1+征收率3%)×3%;(2)在没有发生总分包业务情况下的预交增值税计算公式。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案例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案例

《建造合同》會计核算案例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设置地會计科目⏹主要地會计账务处理⏹核算举例基本要求⏹(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地會计核算對象。

⏹(二)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地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三)必须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地各项基础工作。

⏹(四)必须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五)必须真实、准确、及時、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所发升地各项经济业务。

设置地會计科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管理费以——合同预计损失⏹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以),核算实际发升地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实际发升地合同成本和确认地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地借方,确认地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地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對冲后结平。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地价款。

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地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地款项记入本科目地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對冲后结平。

⏹3.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当期确认地合同收入。

当期确认地合同收入记入本科目地贷方,期末,将本科目地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当期确认地合同费以。

当期确认地合同费以记入本科目地借方,期末,将本科目地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设置"管理费以——合同预计损失"科目。

核算当期确认地合同预计损失。

当期确认地合同预计损失,记入本科目地借方,期末,将本科目地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附案例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附案例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附案例一、增值税会计处理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以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在会计处理上,增值税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环节:1.购进环节: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时,需要支付增值税。

这部分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在会计处理上,进项税额通常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2.销售环节: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需要向客户收取增值税。

这部分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是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在会计处理上,销项税额通常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抵扣环节:企业可以用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在会计处理上,抵扣后的应纳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4.缴纳环节:企业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定期缴纳增值税。

在会计处理上,缴纳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的借方,表示已缴纳的税款。

二、增值税案例讲解假设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

本月购进原材料一批,价值100万元,支付增值税13万元;销售产品一批,价值200万元,收取增值税26万元。

该企业本月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1.购进环节:借:原材料100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贷:银行存款113万元2.销售环节:借:银行存款226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万元3.抵扣环节:本月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26万元- 13万元= 13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3万元贷:银行存款13万元注意: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按月或按季度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此外,如果企业存在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情况,可以申请退税或留抵下期抵扣。

三、增值税注意事项1.准确核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准确核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确保税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会计核算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会计核算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根据营改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规定,“简易计税”再原来增值税规定的的范围上增加了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等、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已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在建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公路车辆通行费、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等。

2016年12月《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发布,将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增值税的“简易计税”会计科目从原来作为“应交税费”的三级明细科目修改为二级明细科目。

其主要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由于本条款规定“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是按分项计税方式进行单独核算的,显然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法人计税规则不一致,加上本文件并没有给予相应的具体财务处理核算方法。

因此企业会计人员基本可以无视该规定,应当按本文件已经明确的具体财务处理进行核算。

具体会计核算举例如下:例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处置一批2009年之前购入的设备,符合简易计税减按2%征收增值税,2016年10月取得变卖收入20600元。

(1)清理销售设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时借:银行存款等20600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 【20600÷(1+3%)】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600【20600÷(1+3%)×3%】(2)按1%计算减免税额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200【20600÷(1+3%)×1%】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200(3)当月末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00(4)次月缴纳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00贷:银行存款400例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

建设工程会计账务处理案例范文

建设工程会计账务处理案例范文

建设工程会计账务处理案例范文一、工程背景。

咱们就说有个小型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名叫“幸福家园”。

这个工程由ABC建筑公司承建,预计工期是两年,工程总造价是5000万元。

二、工程前期账务处理。

# (一)收到工程预付款。

工程开工前,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给ABC建筑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的工程预付款。

这时候,ABC建筑公司的会计就得记账啦。

借:银行存款1000万。

贷:预收账款幸福家园项目1000万。

# (二)采购工程物资。

1. 采购钢材。

为了这个工程,公司采购了一批钢材,总共花了300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是39万元。

会计分录这么做:借:工程物资钢材3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万。

贷:银行存款339万。

2. 采购水泥。

又采购了水泥,花了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

借:工程物资水泥2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万。

贷:银行存款226万。

三、工程施工阶段账务处理。

# (一)领用工程物资。

工程开始施工了,先领用钢材150万元,水泥100万元。

借:在建工程幸福家园项目建筑工程250万。

贷:工程物资钢材150万。

工程物资水泥100万。

# (二)发生人工费用。

1. 当月应付工人工资。

这个月给工人发工资啦,一共是100万元。

借:在建工程幸福家园项目建筑工程100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100万。

2. 实际发放工资。

等把工资发到工人手里的时候呢。

借:应付职工薪酬100万。

贷:银行存款100万。

# (三)发生机械作业费用。

租用了一些大型机械设备,这个月的租金是50万元,已经支付了。

借:在建工程幸福家园项目建筑工程50万。

贷:银行存款50万。

# (四)工程结算。

1. 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

第一个月结束了,按照工程进度,向开发商结算了800万元的工程进度款。

借:应收账款幸福家园项目800万。

贷:工程结算800万。

2. 收到工程进度款。

开发商审核后,支付了其中的600万元。

借:银行存款600万。

工程施工税金会计实例(3篇)

工程施工税金会计实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该公司”)承接了一项住宅楼建筑工程项目,项目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该公司需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税金进行会计核算。

本文将以该公司为例,详细介绍工程施工税金会计实例。

二、税种及税率1. 增值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率为3%。

2. 城建税:按照增值税税额的7%计算。

3. 教育费附加:按照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

4.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

三、会计科目设置1.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该公司应交的各种税费。

2. “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该公司应交的增值税。

3. “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该公司应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四、会计分录1. 项目开工,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0万元贷:银行存款 150万元2. 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业主 15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 137.5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50万元3. 项目完工,结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7.5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 137.50万元4. 计算应交税费。

(1)计算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12.50万元 - 150万元 = -137.50万元由于应交增值税为负数,表示该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计算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城建税 = 增值税税额× 7% = 12.50万元× 7% = 0.875万元应交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税额× 3% = 12.50万元× 3% = 0.375万元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税额× 2% = 12.50万元× 2% = 0.25万元(3)计算应交税费合计。

应交税费合计 = 应交增值税 + 应交城建税 + 应交教育费附加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 -137.50万元 + 0.875万元 + 0.375万元 + 0.25万元 = -136.875万元由于应交税费合计为负数,表示该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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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简易计税建造合同会计核算举例
增值税简易计税建造合同会计核算举例
 E公司于2016年4月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承接乙项目,合同总额18540万元,工期18个月,项目所在地与E公司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每月业主进行验工计价,
支付计量工程量的90%,剩余10%的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一年支付,合同约定的
开工日期为4月30日,E公司对乙项目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开工后,E公司与
某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总额1483.2万元,每月对该分包企业计价,并支付计量工程量的100%.该劳务企业亦对乙项目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017年10月31日甲工程竣工结算,2018年10月31日业主支付尾款1854万元,
同日E公司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他资料如下:
 (一)价税分离后,合同总收入为18540÷1.03=18000万元,预计合同总成
本为16642.80万元(材料等成本15202.8万元+分包1483.2万元
÷1.03=1440万元).
 (二)自开工至2017年4月30日:
 1、甲方累计计量完成工程量价税合计数12347.64万元(价12347.64万元
÷1.03=11988万元,税11988x3%=359.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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