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柔性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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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解析

关于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解析

关于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解析发布时间:2021-11-04T10:04:55.190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1期作者:仝宝雄[导读]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正是人才柔性引进的必要条件。

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 100024北京市平谷区非公人力研究人才工作室北京海淀 100024摘要:柔性引进是指打破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适应市场经济与人才社会化发展要求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契约管理的非本地户籍人才的人才引进方式。

柔性引进的对象是本地区企业发展所急需的、属本地紧缺的具有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相比较传统刚性人才引进模式,柔性引进表现出弹性、灵活的特点,且柔性引进打破了基层人才引流的局限,注入了“留住人才”的理念,切实把握了人才引进的内在本质与规律,促使人才引进更为有效。

对此,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基础上,优化人才管理机制非常重要,本文基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现状,从人才引进的政策、奖励机制、人才管理等方面探究分析了柔性引进人才的管理机制效应。

关键词:柔性管理;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引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环境,离不开人才。

对此,区域实施开放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正是人才柔性引进的必要条件。

同时也是做好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才能为社会经济的良好运行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对此,各地方行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重视人才引进,跟进系列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制度,努力打破人才短缺瓶颈,为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而地方各单位部门还应结合实际进行大胆探索,为柔性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创新思路,为解决地方人才资源不足问题献策。

1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的必要性人才管理问题始终是人才系统的关键问题,人才管理是人才系统良好运行的基本要素,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对区域社会发展能起到“1+1>2”理想的效果。

人才柔性引进实施方案

人才柔性引进实施方案

人才柔性引进实施方案背景目前,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加速,各个国家、地区之间人才的流动性也愈发明显。

面对激烈的竞争形势和国内外人才资源的日益紧缺,柔性引进人才成为了我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不断完善和成熟,相关政策逐渐富有成效,为人才柔性引进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和措施。

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的效率和质量,并保持与国际接轨的竞争优势,在坚持“引才惠才留才用才”原则的基础上,制定了本人才柔性引进实施方案。

内容1.引进政策本方案纳入政府关于人才引进的政策法规,全力落实最新出台的《外籍人才签证制度》等政策,依照国际习惯,遵循公正、公平、非歧视的原则,为有才华、有专业技能、有创新精神的人才营造尽可能优越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引进范围本方案主要面向有必要、有价值、有利于发展的各行业、领域中的海内外人才及其家属。

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评估标准和要求,并按照政策规定提供相应的待遇和保障。

3.引进途径为便于人才的选择和优化,本方案提供多种引进途径,包括:•面向大学毕业生的人才引进试点计划。

通过建立人才引进的信息平台,提供岗位信息及自主招聘、人才培养等服务,帮助海内外学子尽早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面向社会的人才引进项目等。

4.评估体系本方案建立了适应各行业、领域的专业、多层次、全方位的评估体系,实行自主评估和专家评估两种评估方式,确保对人才的资格、质量、背景以及成果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综合评估,使得引进的人才真正匹配和满足企业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5.策略推进本方案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引进项目的审批、登记、实施、跟踪和评估等方面的管理流程,协调相关的政府部门、企业单位、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着力打造更加开放、多元、创新、包容的引才环境和氛围。

同时,根据不同的引进领域,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资源和平台,发挥全球人才资源的优势,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全球市场和合作伙伴,形成人才引进、落地、开发和利用的全链条协同机制。

河南工业大学聘用制实施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聘用制实施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聘用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合理配臵人力资源,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上水平。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简称《办法》)。

第二条聘用制是学校与教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依法建立人事关系,确定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制度。

第三条聘用制采用签订聘用合同的形式,在明确岗位职责、权利等具体事项的基础上,按照人员管理权限由学校、处级单位和院(部)负责人与受聘人员签订。

第四条除上级组织部门任命的校级领导干部外,所有与学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原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以及施行本《办法》后所有新进教职工均属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章聘用制原则第五条党管干部的原则。

在聘用干部过程中,要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六条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聘用单位在定编、定岗、定责、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聘用双方在聘用过程中是平等的主体,双方均应自觉尊重对方的意愿,对有争议的问题应积极协商。

第八条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

用人单位在聘用过程中,应优先聘用原校内教职工,无合适人选时经学校批准方可对外招聘。

第九条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

各单位在人员聘用过程中应自觉处理好学校整体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关系,两者冲突时局部利益应自觉服从整体利益。

第十条民主透明的原则。

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章受聘人员的条件第十一条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思想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协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奉献的精神。

(三)续聘人员前一聘期的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含)以上。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11.07•【字号】教科技〔2014〕929号•【施行日期】2014.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科技〔2014〕929号各高等学校:为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有力支撑河南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四个河南建设,省教育厅决定,从2014年起,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计划”。

现将《河南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11月7日河南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有力支撑河南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四个河南建设,省教育厅决定,从2014年起,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引导高等学校更加重视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汇聚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界精英,支持优秀人才在若干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逐步构建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引进、培养和支持体系,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河南急需。

紧紧围绕“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四个河南”建设,引进、培养、支持一批产出高水平成果的高层次科研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

2.坚持贡献突出。

着力支持在完成国家重点及省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河南文化传承创新中贡献突出,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理论创新,破解我省乃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为推动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

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

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

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人才的流动性变得越来越重要。

人才的流动对于提高劳动力的效率,促进技术的创新和转移,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议题。

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是指为促进人才的跨地区、跨行业和跨企业的流动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

其目的是为了让人才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并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选择。

以下是关于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的一些重要方面。

首先,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需要建立各地区和行业之间的合作机制。

这些机制可以包括建立人才储备库,开展人才交流计划和推动人才共享平台的建设等。

通过这些机制,人才可以更容易地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岗位和项目,并获得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其次,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估和认证体系。

这个体系可以包括对人才的技能、知识和经验进行评估和认证的机制,以及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通过这个体系,人才可以获得公正的评价和认可,增加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竞争力。

再次,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需要建立一套便捷的流动机制。

这个机制可以包括简化流动手续和程序、降低流动成本和风险,以及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福利等。

通过这个机制,人才可以更便捷地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和跨企业的流动,实现自己的职业发展和人生目标。

最后,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需要建立一套相应的政策和法规。

这些政策和法规可以包括减少限制性行业和地区的限制,鼓励人才的流动和创新,保护人才的知识产权和隐私等。

通过这些政策和法规,人才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保护和权益。

综上所述,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制度是促进人才流动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合作机制、评估和认证体系、便捷的流动机制以及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可以让人才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职业发展和人生目标。

这不仅可以提高劳动力的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还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

人才柔性引进实施方案

人才柔性引进实施方案

人才柔性引进实施方案背景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才成为了各行业不可或缺的资源。

在这样一个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如何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企业,成为企业发展的支撑力量,已成为各大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传统的“硬引进”方式已经逐渐失去效果,这时,“柔性引进”就成为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

概述所谓人才柔性引进,就是指在面对激烈的人才竞争时,企业采用更加灵活和渐进式的方式吸引和留住人才。

柔性引进的核心理念是在保证企业用人需求满足的情况下,更注重人才的需求,为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创新空间。

实施方案一、市场调研在制定柔性引进方案之前,企业应该先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当前行业的人才供需情况,明确本企业所需的人才类型和数量,同时对当前行业的人才流动情况进行分析,找出竞争对手的优缺点,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人才柔性引进方案。

二、制度建设企业在柔性引进人才的时候,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明确柔性引进的流程、标准和限制条件。

其中包括人才引进的程序、招聘政策、薪资福利、培训机制、岗位轮换、晋升机会以及绩效考核等,这些都应该让新人才清晰明了地了解到自己在职业发展方面的可行性和前景。

同时,企业也应该注重对现有员工的一些福利待遇和使用权的考虑,确保他们不会因为其他人才的加入而感到失落和无助,而脸色发黑。

三、招聘渠道的拓展企业在寻找人才时,应该注重各种招聘渠道的拓展。

除了传统渠道如人才市场、招聘会、招聘网站等外,还可以考虑采用社交招聘、猎头渠道等,通过社会化招聘的方式扩大企业的职位曝光率、降低招聘成本、同时吸引到更加高质量的人才。

四、精准评估人才在招聘人才之后,企业需要对新进员工进行精准的评估工作。

人才评估指的是企业对各个层次的人才进行的经验式、行为式和能力式的评估,以此为依据提出相应的岗位培训方案,让新人使用软硬件更加熟练,更加了解企业的文化、理念以及业务特点,从而更好地适应新环境、快速成才。

五、培养与发展企业在引进人才之后,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与发展,这也是柔性引进的核心内容。

河南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日渐扩大的招生规模及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

2.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 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特殊专业或设计指导类课程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1.各学院(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拟聘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聘外聘兼职教师及承担的课程,并填写在任务书中报教务处排课。

2.对符合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各学院(部)负责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审。

审核基本资料包括:(1)学历证书。

(2)职称证书。

(3)身份证。

以上证件由聘任学院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

由学院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一份与上述三证件复印件一起交人事处存档。

3.经学校批准的外聘兼职教师,前两周的讲课为试用期,各聘任单位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兼职教师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并签定《河南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学院和本人留存;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停止试用。

4.特殊情况,各教学院(部)在可告知教务处并经主管处长同意后,先试聘外聘兼职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1.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实行各聘任学院(部)和教务处双重管理。

2.各学院(部)按统一的要求建立起本学院(部)外聘兼职教师档案。

教务处汇总并建立全校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库。

人才柔性引进管理试行规定

人才柔性引进管理试行规定

人才柔性引进管理试行规定根据学校人才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为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到校从事定期或兼职工作,促进人才的汇聚。

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适用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指: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符合学校领军人才条件的人员及学校中短期专项工作紧缺的高端人才等。

按人才属性分为以下二种情况:1.人事关系进入学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全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2.拟正式引进,人事关系因各种原因暂时未能办理,但已经在校从事实质性工作或阶段性工作的领军人才。

3.人事关系不进学校,受聘学校实质性兼职岗位或兼职教授,到校柔性工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二、工作方式1.阶段式,每年约定时段或期限到校工作。

2.项目式,承担具体的项目为学校工作。

3.导师式,受聘博导,招收、培养研究生工作。

4.其他双方确认的适宜可行工作方式。

三、工作报酬1.人事关系进入学校,暂时不能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分以下三种情况计发报酬(教学、科研成果符合学校教授团队或奖励政策规定的,另行予以奖励):(1)每年实际在校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且完成岗位工作协议约定任务目标的,比照引进同类人员年薪和优惠政策标准,按实际在校工作时间占全职工作的比例计发年薪和优惠待遇。

(2)每年实际在校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但不足六个月,且完成岗位工作协议约定任务目标的,按引进同类人员年薪和优惠政策的50%标准计发报酬和优惠待遇。

(3)每年实际在校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且工作业绩达到引进同类人员聘期分年度任务目标标准的,全额计发年薪和优惠待遇。

工作业绩未达标的,按实际在校工作时间占全职工作的比例计发年薪和优惠待遇。

2.学校拟引进的领军人才,因各种原因暂时未能办理正式人事关系,但已在学校从事实质性全职或阶段性工作的人员,可参照上述第1条规定,签订过渡性工作协议,确定工作任务和相关报酬。

3.人事关系不进学校,受聘学校实质性兼职岗位或兼职教授的高层次人才:(1)双聘两院院士:5万元/月,兼任实质性岗位工作的,按所兼岗位50%的标准享受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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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人才引进工作,加快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步伐,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河南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
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才柔性引进,是指不受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在人才流动中的制约,在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人事
关系的前提下,适应我校实际发展需要,契约管理的人才引进方式。

第三条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人才柔性引进,加强对人才柔性引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引进的对象、方式
第四条柔性引进人才的对象原则上是我校学科建设急需、而正规渠道引进方式不能满足的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智力引进。

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智力服务合同书,承担课题
研究,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与我校联合申报有关国家级
和省级科研项目,为我校学科建设提供智力服务;
(二)业余兼职。

有时间和能力进行兼职的高层次人才,与我校签
订兼职合同书,联合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为我校兼职服务。

第三章引进的程序
第六条由各院(部)向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聘用理由,受聘人员考察情况,拟聘期限和工作方式,工作职责、目标及任务等。

第七条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学校批准后,人事处与有关院(系)具体办理学校与受聘人才之间聘用协议的签订。

第四章柔性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第九条根据柔性引进人才的实际工作量,参照《河南工业大学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经考核按业绩进行发放工作量津
贴。

其中教学(含指导研究生)工作量津贴分值标准、在一般CN
刊物上发表论文、主持或参与厅级及以下科研项目的科研工作量津
贴分值标准与校内教师相同。

作为基本工作任务,每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一篇论文被SCI、EI(核心版)、SSCI、ISTP、A&HCI、EI(网络
版)、CSTPCD、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检索收录,
发给岗位津贴两万元。

未完成上述基本工作任务,在核心期刊上发
表论文或主持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其科研工作量津贴按校内教师
同等业绩的1.5倍计酬;论文被SCI、EI(核心版)、SSCI、ISTP、A&HCI、EI(网络版)、CSTPCD、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
印资料》检索收录,或主持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其科研工作量津
贴按校内教师同等业绩的2倍计酬。

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主持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其科研工作量津贴按校内教师同等业绩的2倍计酬;
论文被SCI、EI(核心版)、SSCI、ISTP、A&HCI、EI(网络版)、
CSTPCD、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检索收录,或主
持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其科研工作量津贴按校内教师同等业绩的
3倍计酬。

第十条柔性引进人才与河南工业大学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后,须以河南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论文被SCI、EI核心版、SSCI、ISTP、A&HCI、EI网络版、CSTPCD、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检索收录),可按河南省职称评审的相关条件参与学校相应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十一条在聘期内,河南工业大学为短期到校工作的柔性引进人才免费提供临时住房并配备必要的设施。

在聘期内经双方商定,柔性引进人才从原单位到河南工业大学从事科研、教学所发生的差旅费由河南工业大学按规定报销。

第五章柔性引进人才的管理
第十二条柔性引进人才受聘为我校工作期间,日常管理归所在的院(系)负责。

第十三条柔性引进人才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照所签的协议为学校服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第十四条柔性引进人才在协议执行期内,以河南工业大学名义承接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归河南工业大学所有,受聘人员不得泄露和私自转让。

第十五条订立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全面履行。

或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原签订的
协议中某些条款已不适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聘用协议。

第十六条柔性引进的受聘人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一)在聘期内,因受聘人原因,受聘人员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二)受聘人员严重失职,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害;
(三)聘用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受聘人员可随时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协议:
(一)因聘用单位原因,受聘人员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
(二)聘用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三)聘用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受聘人员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柔性引进人才首聘期一般为一年。

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协议。

第十九条聘期未满解除协议,聘用方或受聘方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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