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标准文件、技术法规
标准化基础知识

标准化基础知识一、什么是标准化?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
它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
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促进技术合作。
二、什么是标准?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一种规范性文件,称为标准。
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
标准应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三、标准的种类按照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管理标准包括管理基础标准,技术管理标准,经济管理标准,行政管理标准,生产经营管理标准等。
工作标准是指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工作标准一般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和岗位(个人)工作标准。
可以用下面的图表示:|--- 基础标准|--- 产品标准技术标准----- 1--- 工艺标准|--- 检测试验方法标准|--- 安全、卫生、环保标准|--- 设备标准|--- 原材料标准|--- 管理基础标准|--- 技术管理标准管理标准------1--- 经济管理标准|--- |--- 行政管理标准生产经营管理标准|--- 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工作标准------卜-- 质量要求、程序、效果|--- 检查方法、考核办法部门|--- 工作标准|--- 岗位(个人)工作标准产品标准根据不同的分类法,可分为完全的产品标准和不完全的产品标准,系列产品标准和单一产品标准。
用下表表示:按产品内容系列产品标准单一产品标准按标准内容完全的产品标准不完全的产品标准四、标准化的基本原理是什么?标准化的基本原理通常是指统一原理、简化原理、协调原理和最优化原理。
标准化和规范性文件

标准化和规范性文件标准化和规范性文件一标准化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GB/T 20000.1—2002)该定义的含义如下:(1)标准化是一项制定条款的活动条款是这个概念的关键词,它是“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表达方式,一般采用陈述、指示、推荐或要求等形式”。
可见,由条款组成了规范性文件。
将一组相关的条款集中起来就构成了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内容。
标准化过程是由三个关联的环节组成,即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
标准化三个环节的过程已作为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条文中。
《标准化法》第三条规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这是对标准化定义内涵的全面清晰的概括。
(2)条款的特点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对象是研究现实的问题或潜在的问题标准化活动过程在深度上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循环上升过程,即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并在实施中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经验的总结对原标准适时进行总结、修订,再实施。
每循环一周,标准就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实新的内容,产生新的效果。
这个活动过程是一个不断扩展的过程。
如过去只制定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现在扩展到制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过去标准化工作主要在工农生产领域,现在已扩展到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信息服务等领域,且正随着社会科学技术进步而不断地扩展和深化。
(3)标准化的目的是“为了在一定范围获得最佳秩序”最佳秩序可以体现多方面,如在各项管理工作中,按照ISO/IEC9000族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可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增强顾客满意,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可以消除贸易壁垒,扩大国际贸易和交流等。
定义中“最佳”是从整个国家和整个社会利益来衡量的,而不是从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一个组织来考虑。
尤其是环境保护标准化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主要是从国计民生的长远利益来考虑的。
技术法规与标准

什么是技术法规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对“技术法规”的定义是:“技术法规——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的,包括可适用的行政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
技术法规也可以包括或专门规定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技术法规和标准相比,既有相同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
相同的部分是:它们规定的内容都有产品特性、相应的加工或生产方法、相应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不同的部分是:1)技术法规是强制执行的,而标准是自愿性、非强制执行的;2)技术法规中包含有行政管理性规定,而标准中没有;3)技术法规由具有立法权的机关批准发布,标准则由公认的机构批准发布,包括可以由民间机构批准发布;4)技术法规可以只作出原则的规定,具体技术内容可以采取引用相关标准的方式,而标准往往是规定具体的技术内容。
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属于技术法规范畴。
什么是标准分类号?若果您拿到一份标准,您在标准封面的左上角会发现类似下面的两行字母和数字,他们就是标准分类号:ICS 13.120A 12。
位于上方的是“国际标准分类号(又称ICS号)”,位于下方的是“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编制、维护和管理的国际性标准文献专用分类号。
世界贸易组织(WTO)委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负责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中有关标准通报事宜的具体实施。
为此,WTO秘书长与ISO 秘书长共同起草了一个备忘录,明确规定,标准化机构在其通报工作中,要使用国际标准分类号。
ICS是一种数字等级制分类,根据标准化活动和标准文献的特点,类目设置以专业划分为主,适当结合学科分类。
原则上由三级构成。
一级类按标准化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划分,设41个大类,402个二级类,833个三级类。
一级类和三级类采用双位数表示,二级类采用三位数表示;各级类目之间以圆点相隔。
食品标准与法规复习材料

1、名词解释:(1)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法规:泛指由国家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的总称。
(3)技术法规: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包括可适用的行政或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
(4)标准化: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程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5)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本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按本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6)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目前共有39个)。
(7)食品标准:是指食品工业领域各类标准的总和,包括食品产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分析方法标准、食品管理标准,如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术语标准等。
(8)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是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9)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10)保存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的终止使用日期。
在此日期之后,预包装食品可能不再具有消费者所期望的品质特性,不宜再食用(11)食品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的部委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名称为条例、规定和方法。
(12)食品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加强食品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3)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14)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一章至第三章
一 填空题
1,法律法规是一种社会规范,而标准是一种技术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3,我国现以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CAS)的名义参加ISO工作。
4,请填出以下组织的中文名称:ISO国标标准化组织CAC食品法典委员会IDF国际乳品联合会WHO世界卫生组织
A 资料性概述要素 B 资料性补充要素
C 规范性一般要素 D 规范性技术要素
2,标准的“要求”属于以下哪类要素(D)
A 资料性概述要素 B 资料性补充要素
C 规范性一般要素 D 规范性技术要素
3,规范性技术要素中的核心内容是(B)
A 术语和定义 B 要求 C 抽样 D 试验法
4,以下标准要素属于标准的可选要素是(D)
5,请写出下列英文缩写的中文全称
GMP良好生产规范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四 判断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才可申领经营执照。(√)
2,餐饮业的餐饮具可以与菜、肉一起清洗。(×)
3,对食品监督管理的总的要求是:正确、合理、及时。(×)
4,《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一般是5-10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哪些主要的法律制度?
答:分别对“食品”、“食品安全”、“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保质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专业术语做了定于,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检验生产经营、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致病菌”属于食品安全标准中的主要技术指标中的哪一项的内容(A)
食品标准与法规-第3章-食品标准概述

第一节 标准与法规概述
(三)标准的基本特征
1.科学性
标准的内容并不是由制定者随心所欲决定的, 而是根据一定的科学技术理论并经过科学试验 制定出来的。它反映了某一时期科学技术发展 水平的高低。
2.统一性 标准的本质反映的是需求的扩大和统一。
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一节 标准与法规概述
3.时效性 标准颁布以后,并不是永久有效的。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国家标准的有效期为5年,企 业标准为3年。 4.强制性 标准是一种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约束、指导人们行 为的准则和依据。 标准中不允许有任何含糊不清的解释。标准不仅有 “质”的规定,还要有“量”的规定,不仅对内容 要有规定,对形式和对其生效的范围也要作出规定。
只有法规与标准互相配套,各自发挥特有的功能
,才能确保市场经济的正常健康运行,全面促进
社会经济的进步。
我国标准分类
1、按标准效力性质分类
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是国家技术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 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
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 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 。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
第二节 食品标准、法规与市场经济
3.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 果。 4.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5.积极研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国际 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
2. 标准概念的含义 (1)标准的属性。 ISO/IEC将其定义为“规范性文件”,WTO/TBT将 其定义为“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 标准是一种文件,但不是一般意义的文件,它是一 种约束、指导人们行为的特殊的规范性文件。 在国际上,标准通常是自愿性的,不是法规,它由 标准机构(非权力机构)发布,由生产、销售、使用 等方面自愿采用。它不是法律、法规;但当国家法律 赋予它法律效力之后,才应视同为法规。
标准基础知识

标准基础知识标准是标准化活动的成果,也是标准化系统的最基本要素和标准化学科中最基本的概念,必须首先弄清它及依据不同分类方法而产生的各类标准的涵义。
一、标准什么是标准?近百年来,各国标准工作者一直力图作出科学,正确的回答,其中有代表性的定义有以下四个定义。
1、盖拉德定义:J·盖拉德在1934年著的《工业标准化—原理与应用》一书中,把标准定义为:“是对计量单位或基准,物体,动作,程序、方式、常用方法、能力、职能、办法、设置、状态、义务、权限、责任、行为、态度、概念和构思的某些特性给出定义,作出规定和详细说明,它是为了在某一时期内运用,而用语言,文件,图样等方式或模型,样本及其他表现方法所做出的统一规定。
”显然,这个定义比较全面而明确地概括了三十年代时,标准化对象与活动领域内产生的标准化成果在标准化历史上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
2、桑德斯定义:桑德斯在1972年发表的《标准化的目的与原理》一书中给出标准第一为“是经公认的权威机构批准的一个个标准化工作成果,它可以采用以下形式:(1)文件形式,内容是记述一系列必须达成的要求;(2)规定基本单位或物理常数,如安培、米、绝对零度等”。
这个定义强调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成果,要经权威机构批准,由于该书由ISO 出版,因此,也被广泛流传,具有较大的影响。
3、中国标准定义:1983年,我国在GB 39。
5.1《标准技术基本术语》中对标准定义如下:标准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该定义具体地说明下列四个方面含义:(1)制订标准的对象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
虽然制订标准的对象,早已从生产,技术领域延伸到经济工作和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但并不是所有事物或概念,而是比较稳定的重复性事物或概念。
(2)标准产生的客观基础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区别

标准
总结词
标准是对特定事项或产品作出规定的文 件,通常由专业机构或行业协会制定。
VS
详细描述
标准通常涉及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 规定,旨在促进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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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效力层级与适用范围
法律
总结词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国范围内适用
详细描述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适 用于全国范围。它是其他各类法律文件的制定依据,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规
总结词
效力仅次于法律,适用于特定地区或领域
详细描述
法规是由国务院、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民族自治机关等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法律。法规适用于特定地区或特定领域,对特定对象 具有约束力。
规章
定义
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地方政 府制定的,用于规范特定行业或 领域的管理和运作的各种规范性
文件。
特点
规章具有行政约束力,是特定行 业或领域的管理和执法的依据。
制定主体
特定行业或领域的行政机关或地 方政府可以制定规章。
规范性文件
定义
规范性文件是由国家机关 或其授权的机构制定,用 于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各种行为规范。
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标准的区别
• 定义与概述 • 制定主体与程序 • 效力层级与适用范围 • 内容与形式
目录
Part
01
定义与概述
法律
定义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具有普 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于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
义务。
特点
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是维护社会 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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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标准文件、技术法规?
1、标准文件
标准文件是,“为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导则或特性值的文件”(ISO/IEC第2号指南)。
标准文件是一个通用术语,它包括如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法规等文件。
技术规范是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技术要求的文件。
它可以是一项标准(即技术标准),一项标准的一个部分或一项标准的独立部分。
在我国,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作的统一规定称为规范,规范是标准文件的一种形式。
操作规程,又称作业规程,它是,“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或使用介绍规程或程序的文件。
(ISO/IEC第2号指南),它也可以是一项标准,一项标准的一部分或一项标准中的独立部分。
在我国,对工艺,操作,安装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称规程。
这些规程也是标准文件的一种形式。
对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生产某种产品或进行某种工作消耗人力、物力、财力所规定的限额叫定额,定额也是标准文件的一种形式。
对工作的原则,方法或概念等提出指导性或推荐性要求的文件是指南或导则,国际标准化组织把它作为一类标准文件。
2、法规和技术法规
法规是由权力机构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ISO/IEC第2号指南)。
提出技术要求的法规是技术法规,它可以直接是一个标准、规范或规程,也可以引用或包含一项标准,规范是规程的内容(ISO/IEC第2号指南)。
实际上。
技术规范可以简述为符合法规要求所采取技术措施的导则,如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健康卫生等方面技术规定。
依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就是技术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