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婚姻
《2024年清代婚姻制度研究》范文

《清代婚姻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婚姻,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的重要制度,不仅关系到个体的生活幸福,更涉及社会稳定和文明发展。
清朝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晚期,其婚姻制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本文将针对清代的婚姻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揭示其特点、影响及历史价值。
二、清代婚姻制度概述清代的婚姻制度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多由家长包办,男女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
同时,婚姻的缔结多以门当户对、家族利益为重,较少考虑个人的感情和意愿。
此外,清代的婚姻制度还涉及到一系列的礼仪、习俗和法律规范。
三、清代婚姻制度的特点1. 儒家思想为主导:清代的婚姻制度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强调家庭伦理、尊卑有序和忠诚孝道。
2. 父母包办:在清代,婚姻多由父母包办,男女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往往通过媒人的介绍和家长的安排来决定婚姻。
3. 门当户对:清代的婚姻注重门第观念,婚姻双方的家庭背景、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相当,以维护家族利益。
4. 礼法并用:清代的婚姻制度既有礼仪规范,也有法律约束,如“一夫多妻”制等。
四、清代婚姻制度的影响1. 社会稳定:清代的婚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减少了因婚姻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
2. 家族观念强化:婚姻作为家族的纽带,清代的婚姻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家族观念,促进了家族的繁衍和发展。
3. 女性地位受限:清代的婚姻制度使女性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限制了女性的自由和权利。
4. 文化传承:清代的婚姻制度作为封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传承传统文化、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五、清代婚姻制度的评价与反思清代婚姻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传承文化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弊端。
首先,父母包办的婚姻使得个人感情和意愿受到限制,导致许多不幸的婚姻。
其次,门当户对的观念使得婚姻成为了一种利益交换,而非真正的感情结合。
此外,女性在婚姻中的弱势地位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和歧视。
《2024年清代婚姻制度研究》范文

《清代婚姻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婚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其制度更是随历史演进而变化。
本文以清代婚姻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背景、特点、影响等多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理解古代社会制度及其变迁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清代的婚姻制度背景清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朝代,其婚姻制度深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
在封建社会中,婚姻不仅是个人情感的体现,更是家族、宗族利益的结合。
因此,清代的婚姻制度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体现了家族和宗族的权威。
三、清代的婚姻制度特点1. 婚姻的缔结清代的婚姻缔结主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
婚姻双方不能自由恋爱、自主结婚,必须由父母或长辈操办。
在婚前,男女双方需要通过媒人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然后由父母决定是否缔结婚姻。
2. 婚姻的等级制度清代的婚姻制度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
不同等级的人之间不能通婚,同等级别的人之间也不能随意通婚。
这种等级制度不仅体现在皇室与官员、士人与庶民之间,也体现在各个阶层内部。
3. 婚姻的礼仪与习俗清代的婚姻礼仪繁琐复杂,包括订婚、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等多个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礼仪要求,如请期时必须送礼、亲迎时新郎必须亲自前往等。
此外,各地的婚礼习俗也各具特色,体现了不同地域的文化差异。
四、清代的婚姻制度影响1. 对社会的影响清代的婚姻制度维护了封建社会的稳定和家族、宗族的权威。
同时,这种制度也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和个性发展,使得许多人在婚姻中无法实现自己的情感需求。
此外,婚姻的等级制度还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2. 对文化的影响清代的婚姻制度对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它促进了传统婚礼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另一方面,它也使得一些封建思想得以延续至今,如“男尊女卑”、“父母之命不可违”等观念至今仍有一定影响。
此外,清代文学作品中也反映了当时的婚姻制度和社会现象,为后人提供了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资料。
五、结论综上所述,清代的婚姻制度是封建社会制度的体现,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和严格的等级制度。
清朝的婚姻制度包办与婚姻习俗的演变

清朝的婚姻制度包办与婚姻习俗的演变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婚姻制度在这个时期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
在清朝,婚姻制度主要遵循包办婚姻的原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社会的进步,婚姻习俗也逐渐发生了一些改变。
本文将以清朝的婚姻制度为主线,探讨婚姻习俗的演变过程。
一、清朝的包办婚姻制度在清朝,婚姻制度主要是由父母或其他长辈进行包办的。
父母以家族利益和社会地位为出发点,通过媒人联络来选择合适的伴侣。
婚姻的重要性超越了个人感情的考量,更加注重家族的团结与利益的维护。
在包办婚姻中,女方的父母通常会提出许多要求,如男方家庭的财产、社会地位、家族背景等。
而女方的条件也需要严格审查,如容貌、家庭背景以及其他方面的品质。
双方的父母通过磋商和媒人的传递来确定婚姻的安排。
一旦婚姻确定,双方将无条件遵从安排,并不允许反对意见的存在。
这种包办婚姻制度表明了社会阶级制度对婚姻影响的重要性。
父母的选择不仅仅关乎个人的幸福,更重要的是维系家族的利益和社会地位的传承。
然而,这种制度也使得许多女性失去了自主选择伴侣的权利,使得婚姻成为一种约束和束缚。
二、婚姻习俗的演变虽然清朝的婚姻制度基本上是包办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婚姻习俗逐渐发生了变化。
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聘礼的演变。
在早期的清朝,聘礼主要是由男方家族提供给女方家族的财物,以显示男方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聘礼逐渐演变成以金银首饰和其他贵重物品为主,与过去的土地和农具相比,更加体现了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
此外,在婚礼仪式方面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传统的清朝婚礼仪式主要包括三个环节:纳彩、迎亲和洞房。
纳彩是指男方家族将聘礼送到女方家族,并进行一系列的仪式和宴会。
迎亲是指男方家族前往女方家族,将新娘接回男方家。
洞房是指新婚夫妻进入洞房,完成婚姻的仪式。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现代观念的发展,婚礼仪式逐渐简化,许多繁琐的环节被省略。
现代的婚礼更加注重个人情感和爱情,对于婚姻的选择有更大的自主权。
清朝的婚姻与家庭观念

清朝的婚姻与家庭观念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婚姻与家庭观念对于社会制度和民众生活起着重要的影响。
在这个时间背景下,婚姻被视为家族荣誉和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家庭则被视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承载着道德教养和后代繁衍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清朝时期的婚姻与家庭观念,以及其在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中的地位。
一、婚姻的目的与价值观在清朝社会中,婚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家族的延续和家族荣誉的维护。
家族在封建社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因此婚姻被赋予了极高的社会和道德意义。
男性的继承权和家族财产的传承是婚姻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因此,家族会选择合适的配偶,以确保子嗣的出生和家族的繁荣。
婚姻观念中的价值观也是清朝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贞洁、纯真和忠诚等美德被视为妇女应具备的品质,而男性则要具备责任感和尊严。
这些价值观通常通过传统文化、家庭教育和封建礼教的规范传递给后代,成为社会伦理观念的一部分。
二、婚姻的形式与仪式在清朝,婚姻的形式和仪式具有独特的特点。
一般来说,婚礼分为聘礼和完婚两个环节。
聘礼是指男方家族向女方家族送礼,并商定婚姻事宜。
而完婚则是指男方和女方正式结婚,并进行隆重的仪式。
婚姻的形式包括婚约、婚期、聘礼和彩礼等内容,其中聘礼是男方家族向女方家族提供的权衡闺门的礼物。
聘礼的多少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男女双方婚姻的进展。
另外,彩礼是女方家族为女儿出嫁所准备的嫁妆,代表着女儿的身份和婚姻的成就。
婚礼仪式通常包括合家、过门和拜堂三个环节。
合家是指双方亲友共聚一堂,共同见证婚姻的盛大场面。
过门是指新娘由父母陪同穿过红盖头、踏过门槛,入主新家,象征着新娘归顺新家族。
拜堂是婚礼最重要的环节,就是新娘与新郎向天地鬼神及双方父母行礼,表示对婚姻的尊重和感恩。
三、家庭观念与家族秩序清朝的家庭观念以家族为中心,鼓励家族成员之间的团结和忠诚。
家族的地位和荣誉是建立在世代相传的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之上的。
婚姻、世系和家族的显赫地位形成了清朝社会的家族秩序。
晚清的婚姻制度

晚清时期的婚姻制度主要受到传统儒家思想和封建礼教的影响,男尊女卑、父权制和严格 的等级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以下是晚清时期的婚姻制度的一些特点:
1. 包办婚姻:晚清时期,包办婚姻仍然是主流。父母通常通过媒人来安排子女的婚姻,重 视门第和家族的匹配。婚姻往往是家族利益和社会地位的考虑,而非个人意愿。
4. 女性地位:晚清时期,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较低,被视为家族的财产,需要服从男 性的支配。女性的教育和自由选择婚姻的权利都受到限制。
5. 等级制度:晚清时期,社会等级制度非常严格。婚姻往往需要考虑双方的社会地位和家 族背景,通常是门当户对的婚姻。
晚清的婚姻制度
尽管晚清时期的婚姻制度仍然受到传统封建思想的束缚,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 ,一些新的观念和实践也开始逐渐出现,为后来的婚姻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2. 门第和财富:在晚清时期,门第和财富是决定婚姻的重要因素。男方通常会选择门第高 、家境富裕的女方作为婚配对象,以提升自己家族的社会地位。
晚清的婚姻制度
3. 父权制:晚清时期,父权制仍然十分严格。父亲对子女的婚姻有绝对的决定权,子女的 丈夫的意愿。
清代的婚姻制度述论

清代的婚姻制度述论
清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阶段,婚姻制度也经历了很大的变革。
清代的婚姻制度主要包括官婚和私婚两种。
1. 官婚
在清代,官员之间的婚姻是被禁止的,但是官员与官员之间的通
婚仍然可以进行,这种婚姻被称为“官婚”。
官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的社会地位相等,而且必须是由皇帝批准。
在清代,皇帝通常会选择一些最优秀的人才作为自己的宝贝宝贝,进行官婚。
2. 私婚
私婚是指在私人之间进行的婚姻,这种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但
是民间普遍进行。
在清代,私婚的情况比较普遍,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婚姻应该建立在相互喜欢的基础上。
清代的私婚制度比较复杂,它涉及到很多方面。
首先,私婚的男女必须相互了解,如果一方不同意这门婚姻,那么这门婚姻就不能进行。
其次,私婚的男女必须在一定的地点见面,并且双方必须同意这门婚姻。
再次,私婚的男女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结婚,否则婚姻将被视为无效。
清代的私婚制度比较灵活,但是也有一些规定。
例如,私婚的男女不得在公开场合交往,不得与其他人谈论自己的婚姻状况。
另外,私婚的男女不得在官府登记结婚,否则婚姻将被视为无效。
清代的婚姻制度比较复杂,官婚和私婚都有严格的规定。
在清代,婚姻制度是建立在相互喜欢的基础上,并且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
内结婚。
清朝的婚姻与家庭制度

清朝的婚姻与家庭制度清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它的婚姻与家庭制度也有其独特之处。
在清朝时期,婚姻与家庭制度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关系。
本文将从婚姻制度、家庭结构和婚姻观念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婚姻制度在清朝时期,婚姻有一定的规范和制度。
首先,父母对子女的婚姻有相当大的话语权,他们通常会为子女安排婚姻,而子女的意愿相对较弱。
这是因为清朝实行的是家族制度,注重家族的延续和地位的保持,因此父母更关注的是对子女婚姻的利益考虑。
其次,婚姻的方式主要有包办婚姻和自由婚姻两种。
包办婚姻是指父母或其他长辈为子女寻找合适的对象,并进行媒人的介绍和安排。
而自由婚姻则是指男女双方自行选择配偶,且通常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
不同的人群在婚姻方式上也有所差异,贵族和富人倾向于选择包办婚姻,而底层人民相对更自由。
此外,婚姻中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
清朝婚姻制度中,女性受到了许多限制和规定。
比如,女性婚后成为丈夫家庭的一员,需服从丈夫和岳父母的支配。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为丈夫生育后代、管理家务和侍奉岳父母等方面。
二、家庭结构在清朝时期,家庭结构主要以核心家庭为基础。
核心家庭由夫妻和子女组成,其特点是夫妻双方一般为世袭的封建贵族家族成员,家庭关系严密。
这也意味着家庭对个体的约束较强,个体的利益相对较弱。
除了核心家庭外,清朝还存在着大家庭或者说是家族制度。
大家庭由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孙子女等多个代际人员组成,共同居住在一起。
大家庭内部的权力和地位等问题由家族长者掌控,使得家族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婚姻观念清朝时期,婚姻观念以封建礼教为主。
封建礼教强调婚姻的稳定和传承家族的重要性,具有较强的保守性和束缚性。
男性被期望扮演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社会地位的维护者,而女性则被赋予照顾家庭和生育后代的责任。
此外,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婚姻观念中也得到了体现。
男性在婚姻中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女性需要依从丈夫和岳父母的意见。
清朝的婚俗与礼仪

清朝的婚俗与礼仪概述:清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封建王朝,其婚俗与礼仪体现了当时的社会观念和价值观。
本文将从婚姻的选择、准备、婚礼和离婚等方面论述清朝的婚俗与礼仪。
一、婚姻的选择在清朝社会,婚姻是家族之间的联姻,婚姻对象的选择更多考虑了社会地位、家族声誉等因素。
男方通常是以家族为单位寻找合适的女方嫁入家门。
通常是通过家族关系、朋友介绍或媒人来寻找婚姻对象。
二、婚姻的准备在婚姻准备阶段,双方家族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筹备工作。
首先,男方家族会派人前往女方家庭提亲,表示男方家族的婚姻诚意,并讨论彩礼和聘礼的事宜。
彩礼通常包括金银财物,聘礼则是男方家族向女方家族送上的礼品。
这些礼品的价值和数量往往与双方家族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
三、婚礼仪式清朝的婚礼仪式多样而繁复,注重礼仪和仪式感。
首先是婚期的确定,这是双方家族商定的重要事项。
在婚礼前,男方家庭会准备一份详细的婚礼仪式流程,以确保一切按照规定进行。
婚礼当天,女方会进门礼,即女方离开父母家,进入男方家族。
这一过程象征着女方离开原家庭,成为男方家庭的一份子。
在婚礼仪式中,男方家族会准备一系列仪式,如男方迎亲、拜堂等环节。
拜堂是婚礼的重要环节,双方新郎新娘会在神位前拜对,向祖先祈求祝福。
同时,在婚礼上,还会有丰盛的宴席、花轿游街等庆祝活动。
四、婚后生活与家庭地位在清朝社会,男方的家庭地位通常较高,作为家族的继承者,男方在婚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婚后,男方家庭会负责提供生活所需,女方则相对地进行家务劳动和养育子女。
此外,女方的地位取决于自身的社会地位和丈夫家族的地位。
五、离婚制度虽然清朝的离婚制度相对宽松,女方在不满婚姻后可以提出离婚,但离婚仍受到社会舆论和家族压力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离婚需要双方家族的同意,并且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仪式来结束婚姻关系。
离婚后,女方在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上可能会面临困境。
结语:清朝的婚俗与礼仪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特点,注重家族地位、礼仪和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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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族初期努尔哈赤统一女真诸部 的战争中还保留着奴隶制英雄主义的 许多特点,征服者侵吞被征服者的土 地、财产及妇女,胜利的一方往往纳 娶失败一方的美女为妻,或者为达到 某种政治协议,互相以妇女为妻,带 有明显的“政治联姻”的性质,或竟 为人质而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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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61年顺治帝病危时,孝庄太皇 后同顺治商立继嗣人选时,顺治主张立次 子福全,孝庄太后则坚持立第三子玄烨。 顺治帝遵从母命遗诏由8岁的玄烨继承皇 位。命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 人为辅政大臣。体现出其在任人唯贤上, 很有卓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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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7年,董鄂妃生下皇四子,顺治欣喜若 狂,颁诏天下“此乃朕第一子”为此祭告天 地 ,接受群臣朝贺。举行颁布皇第一子诞生诏 书的隆重庆典,之后更是大赦天下(有清一代 因为皇子出生而大赦天下的唯有皇太极的皇八 子以及顺治的第一子),对这个孩子的待遇甚 至超越嫡出,大有册封太子之意。
然而这个孩子生下不到三个月就夭折了, 顺治下令追封其为和硕荣亲王,这已经是超越 祖制了,丧葬规格逾制,为他修建了高规模园 寝,并亲笔写下《皇清和硕荣亲王圹志》,抒 发对皇四子的宠爱和痛惜之情。
第一节 清初婚俗及努尔哈赤的政治联姻 满族既系女真族后裔,在意识形态及婚 姻习俗上自然承袭女真人遗俗。特别是 满族入关以前,浓重地保留着女真人氏 族社会的一夫多妻制,收继婚和婚嫁不 讲辈分的残余习惯。 在皇室和贵族中,甚至保存一些奴隶 制遗俗,如清初保留妇女殉葬制度和配给 制度。
清太祖努尔哈赤死,阿济格、多尔衮 和多铎的母亲大妃纳喇氏,就是指定为努 尔哈赤殉葬的妃子,同殉者还有庶妃二人。
要求:1.使用A4纸打印或书写(书写可加分) 要求格式正确,卷面工整。 2.写明(班级、姓名和学号) 3.抄袭或重卷,予以不及格。 4.要适当带有自己的见解。 5.字数1000-1500 6.截止日期1.5,交卷地点3号楼313办公室。
清代婚姻(公元1644-1912年)
明末的统治集团已极端腐败,皇室、贵族、 宦官大地主疯狂地进行搜刮,把广大农民推进 破产的深渊。加上连年灾荒,民无所食,西北 延安地区尤甚。
孝庄文皇后(1613年-1688年),博尔 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部(在今通辽)贝勒 寨桑之次女。 天命十年(1625年)嫁给努尔哈赤第八 子皇太极为侧福晋;崇德元年(1636年)皇 太极在盛京称帝后,受封为永福宫庄妃;崇 德三年生皇九子福临(顺治帝);崇德八年 (1643年),顺治帝即位后,与其姑孝端文 皇后两宫并尊,称圣母皇太后;顺治八年 (1651年)上徽号曰昭圣皇太后。
按清宫故俗,每逢重大节日,王公大臣 及其家眷都要到皇宫中来陪皇上和后妃们一 起过年节。公元1656年上元节,董鄂氏随丈 夫来到皇宫,与皇亲国戚王公大臣的女眷们 共同玩乐。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这位风 流皇帝被冰肌玉肤、仪态非凡的少妇所吸引 ,派心腹太监打听得知其为襄亲王的妃子。 • 宴会散后,顺治留下了襄亲王夫妇畅叙 家常,其实是为了与董鄂氏多相处些。
康熙帝即位后尊为太皇太后;康熙 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688年1月27 日)崩逝,享年七十五岁;葬昭西陵, 上谥,雍正、乾隆累加谥,最终谥号为: 孝庄仁宣诚宪恭懿至德纯徽翊天启圣文 皇后。 她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贤后,一生 培养、辅佐顺治、康熙两代君主,她对 处理自己的婚事,也是脱俗大胆而有远 见卓识的,是清初杰出的女政治家。
孝庄皇后出生于蒙古贵族。自幼受 到良好的教育,大方美丽,嫁皇太极后, 独得皇太极专宠,且以其才具、谋略, 兼通治国之道,为史家所赞颂。
崇德七年(1642)三月,清军俘获明 将洪承畴,皇太极思欲劝降,以资助臂。 下令把洪押到盛京,派汉臣范文程等轮番 劝说,洪承畴始终不屈,为此皇太极颇费 踌躇,食不甘味。孝庄看到这种状况,毛 遂自荐,亲自去劝说,她设词得当,亲切 劝慰,送上人参汤,“以壶承其唇”,一 口一口给他灌下人参汁,动之以情,喻之 以理,经过数天的努力,终于说服洪承畴 投到清军辕下。
董鄂妃本来就体弱多病,皇四子又百 日而殇,这种打击使得她一病不起,顺 治十七年(1660)八月十九日,一代名妃、 绝代佳人董鄂妃香消玉殒,病逝于东六 宫之一的承乾宫,年仅22岁。
爱子爱妃的接连逝去,使得福临的精神 几乎崩溃。他万念俱灰,看破红尘,弃江山 社稷如敝履,执意要出家为僧,并让和尚溪 森为他剃了发。后来由于溪森的师父玉林琇 以要烧死溪森为要挟,才逼得福临打消了出 家的念头。福临悲恸欲绝,他以超常的丧礼 来表达对爱妃的哀悼。
《清史稿.太宗纪》禁止逼迫殉葬。但是 妻妾自愿殉夫者予以旌表,此明显的助长 了这种不合理的妻妾殉夫制,甚至有强迫 婢女殉葬的酷俗。
据《宁古塔志》记载:除嫡妻可以不殉 之外,妾及婢女,凡死者生前指定的必须 死殉者,不得违抗,辞不接受或僭越请殉 都不可,当殉而不殉者,则捉持之强制处 死。而对听命殉夫的妾及婢女颇礼遇,使 艳妆坐炕上,受全家礼拜后,以弓箭连射 三箭殒命后殉之。清初满族故地皇室及贵 族皆有此制,至康熙年间始废除。
–/pianhua/201212 19/0206d78c361a5589.html
第二节 孝庄皇后下嫁和清初政治
在汉族集居的关内大片土地上,封建 婚姻、压迫妇女到了登峰造极的时期, 而在满族习俗中却保留了许多较原始 的习俗和性开放的现象。这在清初对 政治上和人们思想上的影响是积极有 益的,它首先变现在孝庄皇后下嫁多 尔衮这件婚事上。
孝惠章皇后病危,董鄂妃亲自服侍,她的侍 婢才得以有些空闲休息,董鄂妃五天五夜没有合 眼,时而为她诵读史书,或者谈些家常来解闷。 凡是孝惠皇后的事,董鄂妃都亲自为她置办好。 顺治十四年春,永寿宫其他妃嫔有了疾病, 董鄂妃又亲自服侍,三昼夜没有休息。她殷切关 心帮助她们解除忧虑,事先都准备好,都像是侍 奉孝惠后一样。皇后所裁制的衣物至今都还在。 悼念其他妃嫔去世的时候,董鄂妃悲伤之深切, 甚而超过了她们的亲属,她很爱念其她的妃嫔。
四臣之中,遏必隆、鳌拜同苏克萨 哈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索尼对他们 之间的矛盾则采取回避不介入的态度康熙迎纳索尼的孙女为皇后,以此笼 络索尼,使之一心一意辅佐皇帝。
第三节 顺治和董鄂妃
清初迁北京的第一帝顺治名福临, 六岁登极,只活了二十四岁。他是个 多情善感的风流天子,有过三个皇后, 却只独爱董鄂妃。董鄂妃早死,他闹 着要出家,不久也逝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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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顺治帝当着襄亲王的面与董鄂 妃调情,董鄂氏也对皇上表示好感。襄亲 王异常愤怒,厉声呵斥董鄂妃,顺治帝顺 手打了襄亲王一个耳光。襄亲王敢怒不敢 言,愤愤走出皇宫,誓不再进宫。 • 公元1656年,襄亲王突然死去,其尸 骨未寒,顺治帝便将董鄂氏接入皇宫,册 立为“贤妃”。
顺治与董鄂妃情投意合,心心相印。 每次顺治看奏折时,有重要的内容,草草 看过后,就随手扔在一边了,董鄂妃提醒 他应该仔细看,不能忽视;每当顺治要和 她同阅奏章时,她又连忙拜谢,并解释说: 后宫不能干政。每当顺治下朝后,她总是 亲自安排饮食,斟酒劝饭,问寒问暖;每 当顺治批阅奏章至夜分,她总是为其展卷 研磨,侍奉汤茶。
清制中平时皇帝批奏章用朱笔, 遇有国丧改用蓝笔,过27天后,再用 朱笔。而董鄂妃之丧,福临用蓝笔批 奏章,从八月到十二月,竟长达4个 月之久。
本来就体弱多病的顺治皇帝经过失子、失 妻几次变故,身心遭到了极大的伤害,董鄂妃 死后仅半年,顺治帝就得了当时的不治之症— —天花。当时正直元旦,无论宫中与民间都张 灯结彩准备欢度新年,就在这时皇帝病重的消 息从宫中传出,朝廷传谕全国“毋抄豆、毋点 灯、毋泼水”,并颁布大赦令,可是并无收效 。在钦定皇三子即位、口述遗诏后,顺治皇帝 于正月初七日半夜崩于养心殿,时年二十四岁 。
顺治每次听翰林院的官员们讲课结束后, 回到寝宫时,她一定会打听讲课的内容,他 也会再给她讲一遍,顺治每次讲给她听的时 候,她都非常高兴。他们的真挚感情,并非 卿卿我我的小夫妻,而在于理性的相互促进。 董鄂妃时常陪伴在顺治的身边。更难得的是, 她时常劝说顺治,处理政务要服人心,审判 案件要慎重。连宫女太监犯错误时,董鄂妃 往往也为他们说情。
于是爆发了李自成为首的农民起义。公元1628 年,李自成参加的高迎祥农民军,在陕北揭竿而 起,两年后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军,也在延安起义, 各路农民起义军的洪流汇成不可抗拒的力量。公 元1644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迅速占领了北 京城,崇祯皇帝吊死煤山,明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