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班管理及学徒考核办法
新型学徒制 教学管理办法 模板

企业新型学徒制教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下简称“新型学徒制”)教学管理工作,根据XX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学徒制培训参与企业应与合作机构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教学管理机构设立、日常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日常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等项目,确保学徒教学质量。
第三条新型学徒制培训参与企业及合作培训机构要重视学生的工匠精神教育工作,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教育。
第四条新型学徒制培训参与企业及合作培训机构应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研究,采用“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进行理论及实操教学,每个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40人。
第五条新型学徒制培训参与企业及合作培训机构对教师的课时安排要符合科学性、合理性原则,新型学徒制培训参与企业及合作培训机构应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规范,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新型学徒制培训参与企业及合作培训机构应依据部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结合企业自身特殊需求,制定出培训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经企业和合作培训机构讨论通过,报XX部门审核后执行。
新型学徒制培训参与企业及合作培训机构应使用国家级规划教材,认真编制并执行学期授课计划和生产实习计划,确保中级工在合作培训机构至少学习260课时,高级工在合作培训机构至少学习230课时。
第七条新型学徒制培训参与企业及合作培训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学徒实习管理制度,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企业导师,应为中级工学徒、高级工学徒配备同一培训职种高一级别企业导师,且一名企业导师一个培训周期至多可以带8名学徒。
第八条新型学徒制培训参与企业及合作培训机构应按学徒所学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组织学徒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鉴定。
对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鉴定合格率达不到60%的职种,取消下一年度该职种申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资格。
公司学徒制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培养公司内部优秀人才,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学徒制培养的员工。
二、学徒制定义学徒制是指公司为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和一定理论知识水平的员工,通过选拔优秀员工,进行系统培训和实践操作,使其成为公司所需的专业技能人才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三、学徒制培养目标1. 培养具备公司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2. 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 培养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4. 培养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潜力。
四、学徒制选拔与招聘1. 选拔条件:(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学习意愿和积极性;(2)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能力;(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4)年龄在25-35岁之间。
2. 招聘流程:(1)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学徒制培养项目、选拔条件、报名方式等;(2)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3)公司组织面试,对报名者进行综合素质评估;(4)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学徒制培养人选。
五、学徒制培养内容1. 理论培训:包括专业知识、企业管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2. 实践操作:安排学徒在实际工作中参与项目,提高实际操作能力;3. 岗位轮岗:根据公司需求,安排学徒在不同岗位上轮岗,丰富工作经验;4. 案例分析:组织学徒分析典型案例,提高问题解决能力;5. 考核评估:定期对学徒进行考核,评估培养效果。
六、学徒制培养流程1. 培养计划制定:根据公司需求和学徒个人情况,制定培养计划;2. 培养实施:按照培养计划,开展各项培训活动;3. 持续跟踪:定期对学徒进行跟踪,了解培养效果,调整培养计划;4. 毕业考核:对完成培养计划的学徒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毕业;5. 毕业分配:根据公司需求,为毕业学徒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
七、学徒制管理职责1. 培养部门:负责制定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活动,跟踪培养效果;2. 学徒所在部门:负责配合培养部门,提供实习岗位,协助完成培养任务;3. 学徒个人:积极参与培养活动,努力学习,提高自身能力。
培训机构新型学徒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技能人才培养的方针政策,推动培训机构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高培训质量,结合我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原则1. 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以政府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
2. 理论实践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 工学交替、弹性学制:采取工学交替、弹性学制的培训模式,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4. 双师联合培养:由企业导师和培训机构导师共同负责学员的培养。
三、培训对象1. 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人才和转岗人员。
2. 企业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的培养对象。
四、培训内容1. 理论知识:根据学员职业岗位需求,提供相关理论知识培训。
2. 实践技能:在企业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3. 职业道德:培养学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五、培训方式1. 培训班:由培训机构组织,定期集中授课。
2. 集训班:针对特定技能需求,组织短期集中培训。
3. 工学交替:学员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培训机构提供理论支持。
六、师资队伍1. 企业导师:由企业选派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担任。
2. 培训机构导师:由培训机构选派具备丰富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业教师担任。
七、培训考核1. 理论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口试等形式进行。
2. 实践技能考核:在企业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3. 职业道德考核:通过学员的自我评价和导师的评价进行。
八、补贴政策1. 学员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 企业在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后,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补贴。
九、组织实施1. 建立健全培训机构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2. 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3. 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

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学徒制度是一种培养和传承技术技能的传统制度,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储备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传统的学徒制存在一些问题,如培训效果不尽如人意、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种新型的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
二、学徒培训计划:1.招聘:根据企业的需求,制定学徒招聘计划,在各大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招聘宣传,吸引有志于从事该行业的年轻人报名参加学徒培训。
在招聘过程中,要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2.培训目标:制定明确的培训目标,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需求,制定学员所需掌握的技能和知识。
同时,将培训目标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相结合,以培养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技术人才。
3.培训计划:根据培训目标,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可以根据不同的学员,分别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满足不同学员的需求。
4.培训方法:采用多种培训方法,如理论教学、实践操作、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5.培训师资:培训师资要求具备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能够将复杂的技术问题讲解清晰明了,并能引导学员进行实践操作。
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与学员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三、学徒工作制度:1.工资待遇:学徒按照一定比例享受正式员工的工资待遇,并逐步提高。
通过工资激励,提高学徒的积极性和成长动力。
2.工作时间:学徒按照企业的工作制度进行工作,接受全方位的工作训练。
同时,要保证学徒的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习和工作的时间比例。
3.导师制度:为每个学徒配备一名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导师,并确保导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员的学习和工作。
导师要与学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并给予指导和鼓励。
4.评估与考核:建立科学、客观的学徒评估与考核机制,对学徒的学习和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激励学员主动学习和进步。
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招工,教师与师傅联合传授知识技能,工学交替、实岗育人,校企联合培养行业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一种职业教育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7号)文件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1.学院情况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集文、理、工、商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院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8年,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江西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和“质量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荣获“首届中国(江西)十大职业教育培训品牌”,“江西省第一批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西省最佳就业认同奖”、“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全省绿化模范单位”、省、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平安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以加快融入现代职业教育建设为契机,密切关注区域经济发展动态和企业人才需求状况,着力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学院先后投资1亿多元建立了冶金技术仿真实训室、数控加工实训中心、机电一体化实训中心、PLC技术实训中心等100余个实习实训室;同时立足江西冶金行业,依托新钢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建立了60多个校外大生产实习基地。
其中,仅新钢集团公司实训基地就有炼钢厂、炼铁厂等18家,实现了“零距离”培训。
学院十分重视与世界500强及中国200强等实力雄厚的企业精诚合作。
目前,学院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北京首钢公司、江苏沙钢、上海米其林轮胎、韩国浦项不锈钢公司、宁波金田铜业、江西铜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深高速、广州本田公司、深圳华美集团等200多家大型优质企业建立了就业伙伴关系。
企业新型学徒制考核评价方案

企业新型学徒制考核评价方案为了规范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保证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我们特制定了考核评价方案。
该方案有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我们将秉持严肃的态度、严密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力求真实、准确、科学地体现学徒的整个学业成果。
2.全面性原则:我们既考核学徒在研究期间的专业理论知识,也考核学徒在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技能水平。
考核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考核时间:理论基础知识课修完课程,由培训机构老师组织考核。
操作技能实训课修完课程,由企业组织考核。
2.考核人员:企业导师和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企业职员。
培训机构新型学徒制培训老师。
由企业人员和培训师共同对学徒进行考核评价。
3.考核内容:考核学徒在工作期间的研究表现,占总成绩的30%。
考核学徒对所学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占总成绩的30%。
考核学徒实训方面专业技能掌握程度,占总成绩的40%。
考核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考核合格。
4.考核程序:在学成每个课程任务后,填写《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考核表》。
带徒师傅评定学徒研究表现。
培训机构老师按照本专业教学大纲对学徒进行理论考试。
企业导师按照教学大纲对学徒进行技能考核。
培训机构老师和企业导师共同对学徒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学徒研究考核成绩。
附件为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考核表,其中包括学徒姓名、企业导师、学徒时间、职业素养、工作态度、出勤率、专业技能、首席技师、培训老师等内容,通过评分来评价学徒的研究表现、安全生产规范、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
最终,综合得分来评定学徒的考核成绩。
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学徒制度,为学徒提供全面的职业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同时为企业储备优秀的人才。
2.培训计划(1)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学徒的不同需求和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2)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学徒的培训情况,为学徒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3.培训内容(1)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学徒的职业方向,进行技能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2)职业素养培训:培养学徒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态度,提高其沟通、协作和团队合作能力等;(3)安全培训:加强学徒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4.培训方式(1)现场实训:通过模拟实际工作场景,让学徒进行实践操作;(2)理论培训:采用讲解、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理论知识培训;(3)师徒制培训:由师傅对学徒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培训。
5.考核评估(1)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学徒进行定期考核;(2)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学徒的职业发展方向和培训计划,为其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6.培训效果评估(1)定期对学徒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2)根据评估结果,优化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7.奖惩制度(1)制定奖惩制度,激励学徒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对违纪行为进行惩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8.学徒福利(1)为学徒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薪资、社保等;(2)为学徒购买职业意外险,确保其在工作中的安全。
9.其他规定(1)学徒签订实习协议,并明确协议期限、工作内容等;(2)学徒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企业机密,维护企业利益;(3)学徒在实习期间,应积极学习,尽快掌握技能和知识,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近年来,新型学徒制在中国企业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新型学徒制作为一种与传统职业教育相结合的职业培训方式,已经在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增加企业人才储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的新型学徒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规范不完善、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等。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要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参与新型学徒制的义务和权益,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激励措施。
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扶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工作,鼓励企业增加学徒的培训机会和资金投入。
其次,要优化学徒制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学徒制的制度规范,明确学徒的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和培训方式,确保学徒能够获得全面系统的职业培训。
同时,要加强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起相互信任、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使学生在学校与企业之间能够无缝衔接,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再次,要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减免、补贴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支持,提高企业参与新型学徒制的积极性。
同时,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激励学员参与学徒制培训的积极性,对学员进行激励和奖励,充分发挥学员在企业中的作用,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职业发展空间。
最后,要加强评估和监管。
建立健全新型学徒制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对企业的学徒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加强对学校和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学徒制的质量和效果。
此外,要加强对学徒制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新型学徒制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其中。
总之,进一步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需要政府、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
政府要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激励措施;学校要与企业合作,提供优质的职业培训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学徒制,提供培训机会和发展空间。
只有各方共同合作,才能使新型学徒制在中国企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是人才短缺。
传统的招聘模式已不能满足企业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因此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学徒制作为一种古老的职业教育模式,具有长期支付低工资、行业老师传帮带等特点,可以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劳动人口,并且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
因此,在企业内试点新型学徒制有助于缓解人才短缺问题,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通过试点新型学徒制,培养和储备一批具备市场竞争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辅助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2.原则:注重市场需求,突出实践能力,因材施教,激励学徒员工。
三、试点范围与时间1.范围:本次试点计划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技术研发中心、生产制造部门进行,共选派100名优秀职员作为学徒,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人数。
2.时间:试点计划从2024年1月开始,为期3年,按年评估调整。
四、组织机构与责任1.学徒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的高管组成,负责制定学徒制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细节和相关政策调整。
五、招募与选拔1.招募对象:招募对象为公司内的优秀职员,根据个人发展需求和能力进行自愿报名,招募数量不超过每个部门总人数的20%。
2.选拔标准:选拔标准主要包括职业素养、学习能力、创新意识等,通过个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估。
3.合同签订:招募工作完成后,学徒与公司签订学徒合同,明确权益和职责,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
六、培训与考核1.培训方式:学徒制主要采用“双师型”培训模式,即行业老师与企业内部员工共同进行培训指导。
2.内训资源:学徒制通过调动公司内部培训资源,利用岗位培训、技术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培训活动。
3.考核机制:根据学徒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业绩、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
七、薪酬与激励1.薪酬待遇:学徒制薪酬待遇低于普通员工,根据学员实际表现和公司情况进行调整,但保证基本生活需求。
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
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各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区财政局、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深圳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25号),结合实际,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2019年12月19日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大力推进深圳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2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指以企业为主导,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方式,共同承担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条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企业用人需求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企校合作,构建“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快建设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负责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各区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经费保障工作。
区人力资源部门(含区职业训练中心,下同)负责辖区内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承担学徒培养申报受理、备案审核、补贴发放、指导检查、考核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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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班管理及学徒考核办法
(试行)
为规范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班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保证教学质量,保障学徒的权益,根据《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与注册
培养对象为试点企业中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
经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学院教务处审查合格的学徒,可注册为非全日制学籍学生。
二、学制
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学制为2年。
三、培养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企校合作方式,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学徒培养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
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
1.实行“双导师”制。
企业应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
企业导师要着重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帮助学徒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使之能够达到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技能岗位工作的能力。
学院应为学徒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做好与企业实践技能的衔接。
2.推行工学结合。
学徒期间,学院指导教师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中每个岗位的理论知识要求,在学院或到企业对学徒进行理论教学;师傅按照教学计划中每个岗位的技能要求,在企业对学徒进行技能教学,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的融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
四、教学过程管理
(一)教学形式
教学形式有课堂讲授、远程教学、学生自学、教师辅导、综合实践等。
1.课堂讲授。
学院指导教师按照企校双方确定的教学计划在学院(或企业)进行工学一体化教学。
课堂讲授的学时数一般每年不得少于200学时。
2.远程教学。
指通过音频、视频(课件或讲学录像)以及包括实时和非实时在内的计算机技术,把课程传送到校园外的教学
方式。
它是一种相对于面授教育,师生分离、非面对面组织的教学活动,是一种跨学校、跨地区的教育体制和教学模式。
3.学生自学。
学徒通过“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利用网络辅导资源进行自主学习,或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对课程进行自主学习。
4.教师辅导。
教师在学徒自学的基础上进行个别辅导,辅导方式包括当面指导、电话、微信、电子邮件、视频答疑等。
5.综合实践
(1)企业导师带徒。
企业导师指导学徒进行的岗位技能操作训练。
(2)综合实习。
学徒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所进行的有关内容的实习,并撰写日志、报告、总结等。
(二)教学组织及管理
分校内教学和企业实习两种方式。
校内教学主要由学院指导教师负责,企业实习由企业带徒师傅负责。
1.校内教学
(1)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以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课教学为中心,根据学徒实施生产经营项目的需要和农事季节特点,确定恰当的切入点组织教学,同时注意学徒职业能力形成的顺序性、衔接性和整体性,使教学过程各部分的内容尽量自然、连贯。
(2)教师要转变教学观念,改变教学方法,努力实现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媒体的有效组合,充分利用“互
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每学期按教学计划进行专业知识的讲授,培养学徒工匠精神,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切实保证校内教学质量。
(3)严格学徒在校期间管理。
对每个班级配备校内班主任,负责收取和整理学生注册所需的各种材料,建立学生档案并及时保持与企业沟通。
依据《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学生管理规程》,对学徒进行管理。
学院将根据校内班主任的工作表现支付班主任津贴,标准是30元/班/月。
2.企业实习
(1)企业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企业班教学管理工作。
按照双方确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表等教学文件,为学徒安排能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的带徒师傅,提供试点班在企业运行所需的工作场所、工作设备、学习资源等,落实试点班己方技能培训的组织与运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2)实习采用岗位达标和轮岗实习方法,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实习岗位技能要求和训练时间安排,按学徒的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工种)组成学习小组,由师傅带徒,对某个岗位进行限定时间的训练;按学徒的学习内容、教学进度调整科目,轮换岗位,更换导师,训练结束后进行考核。
考核达标后,进入下一个实习岗位,直至完成本专业所有岗位的实习。
轮岗实习结束后,学徒参加考核评价,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准员工。
(3)每个班级要配备一名企业班主任,负责学徒在岗工作、学习的日常管理。
全面做好学徒的思想教育和学习、考勤等方面的管理,并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院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共同组织对教学过程和结果的考核评价和教学研究等;做好学徒在企业教学的相关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4)企业班主任、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分别享有班主任津贴和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承担,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教学质量评价
(一)考核原则
1.客观性原则。
秉持严肃的态度、严密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力求真实、准确、科学地体现学徒的整个学业成果。
2.全面性原则。
既考核学徒在校内学习期间的专业理论知识,又考核学徒在企业实习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技能水平。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时间。
采取分阶段考核的方法,每学期实习结束后进行一次综合性教学质量评估为学期成绩。
2.考核人员。
选派责任心强、教学工作能力强的企业技术人员和学院指导老师,共同对学徒进行考核评价,保障学徒的实习质量。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学徒在每个岗位实习期间的实习表现;第二部分为学徒在每个岗位对所学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第三部分为学徒在每个岗位实习专业技能掌握程度。
4.考核程序。
在完成每个岗位的实习任务后,填写《学徒轮岗期间实习考核表》(见附件)。
第一步,带徒师傅评定学徒实习表现;第二步,学院指导教师按照本专业教学大纲对学徒进行理论考试;第三步,企业师傅按照教学大纲对学徒进行技能考核;第四步,学院指导老师和企业师傅共同对学徒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学徒在该岗位的学习成绩。
5.成绩评定。
学徒成绩由实习表现成绩、理论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三部分构成。
学徒实习表现占30%,理论考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
实习表现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带徒师傅负责考核。
理论考试成绩由学院指导教师负责考核。
毕业总成绩= 各学期成绩之和/4
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技能考核成绩视为不及格。
①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实习岗位的;
②未经批准,实习期间擅自离岗的;
③实习在岗时间未达到规定学时2/3的;
④企业鉴定为实习成绩不合格的。
(2)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技工院校实行学分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吉人社办[2016]77号)的有关要求,学习成绩按学分制计算。
计算学分应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教学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以15学时计1学分;8学时以下不记学分,8学时以上按百分比核算学分;顶岗实习、综合实践每30学时计1学分。
6.考核结果处理。
学徒各科理论考试成绩、技能考核必须都在60分及以上,综合得分在60分及以上,方可考核合格。
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轮岗实习时间,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岗位实习。
六、毕业与颁证
学徒在学制有效期限内必须修满规定中的全部课程且每门课程考核合格、实践学分达到该课程学分的80%以上者,方可毕业,颁发由省人社厅验印的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在有效期限内未取得本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数,不予毕业,可继续学习,直至达到本计划规定的学分。
继续学习时限为一年。
附件:学徒轮岗期间学习考核表
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培训处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学徒轮岗期间学习考核表
(第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