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一、会议目的和原则本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旨在促进学校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在会议中,各代表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讨论和决策:1. 共识原则:遵循民主、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尊重每一位代表的意见和权益,通过交流和合作达成共识。
2. 服务原则:关注广大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需求,为其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提高职工满意度。
3. 提案原则:代表们有权提出与学校发展和职工权益相关的提案,并且有权获得充分讨论和决策的机会。
二、会议组织机构和程序1. 会议组织机构:本教职工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秘书处和代表大会组成。
主席团由一名主席和数名副主席组成,负责会议的组织、指导和主持工作。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数名成员组成,负责会议的协调和记录工作。
代表大会由全体代表组成。
2. 会议程序:会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开幕式:主席团成员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议程和主题,发表开幕辞。
(2)选举主席团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组成主席团。
(3)选举秘书处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一名秘书长和数名成员组成秘书处。
(4)表决通过会议议程:代表大会对会议议程进行表决通过。
(5)提案讨论:代表们按照提案讨论的顺序逐个进行讨论与表决。
(6)决策表决:代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通过简单多数原则进行决策。
(7)会议总结:主席团成员发表总结讲话,宣布会议结束。
三、提案和表决原则1. 提案要求:代表可以根据职工需求和学校发展情况,提出与之相关的提案。
提案书应包含题目、背景、目的、内容、建议等内容,确保提案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
2. 提案审查:提案应提交至秘书处进行审查,审查人员对提案的内容、合理性进行初步评估。
3. 提案讨论:经过审查合格后的提案将进入会议讨论环节,代表们可以就提案进行发言、提问和讨论。
4. 表决原则:提案讨论结束后,代表们将对提案进行表决。
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简单多数原则决定提案的通过与否。
2023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教职工的权益,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工作,旨在落实代表大会的决策和推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体地位。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事务管理的重要机构。
代表大会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全体教职工的利益,行使决策和监督职责。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履行的职责有:(一)讨论和制定学校事务的重要决策,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二)监督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三)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和事务。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与权利第五条教职工代表产生的方式为直接选举,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代表的产生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的组织。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选举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代表的产生要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尽可能体现各类教职工的利益,特别是基层教师的利益;(二)选举应当积极倡导公开竞选、多元参与的原则,保障教职工的自由选择权;(三)选举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有效。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活动,就学校重大决策发表意见和提案;(二)监督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三)参加学校的各项评议活动,对学校工作提出评价;(四)了解学校财务情况,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五)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和事务,代表教职工表达意愿。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组织与活动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组织机构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和学校聘请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有以下职责:(一)组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保障选举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二)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定议程和组织议事活动;(三)维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秩序,确保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四)协助代表大会制定的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1.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大会主席团、秘书处、大会工作组组成。
2. 大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大会的组织、指导和领导工作。
3. 秘书处负责大会的事务性工作,包括会务处理、资料准备和文件起草等。
4. 大会工作组由教职工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大会的具体运行和协调工作。
二、大会筹备1. 大会工作组负责制定大会筹备计划和时间表,并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2. 大会工作组负责收集和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编写大会议程和大会文件。
3. 大会工作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
三、大会选举1. 大会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和秘书处共同负责,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 大会选举包括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其他重要职位的候选人。
3.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由选举委员会监督整个选举过程。
四、大会议程1. 大会议程由大会工作组编制,由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
2. 大会议程包括大会开幕式、主题发言、代表发言、陈述和表决等环节。
3. 大会议程根据教职工的关切和需求确定,确保代表们的合理参与和讨论。
五、大会议事规则1. 大会主席团负责维持大会的议事秩序,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
2. 大会代表按照规定的发言顺序发言,发言时间根据议事日程安排。
3. 大会代表发言时应注意文明礼貌,讲话内容应与大会议题相关,并遵循事实、客观、真实的原则。
六、大会决议1. 大会决议由代表投票表决通过,原则上以简单多数原则决定。
2. 大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教职工都应遵守大会的决定。
3. 大会决议应及时公示,并报请校领导审定和执行。
七、大会后续工作1. 大会工作组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决议文件,并提交相关部门。
2. 大会工作组负责跟进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代表反馈进展情况。
3. 大会工作组负责收集整理大会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保存。
八、大会评估和改进1. 大会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大会工作的评估和总结。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与性质地位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性质与地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渠道。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定义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第四条(定义)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三章权力与职责规定第五条(权力)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使下列职权:听取和讨论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和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和通过学校教职工提出的关于学校发展的重大建议和提案;评议和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其他需要教代会行使的职权。
第四章组织领导与分工第六条(组织领导)教代会由学校党组织领导,由工会负责召集和组织。
工会主席担任教代会主席团主席。
第七条(分工)各学院、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教代会代表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收集和提案起草工作。
第五章专门委员会设立第八条(专门委员会)教代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如教学科研委员会、福利工作委员会等,负责相关领域的具体工作。
第六章会议制度与流程第九条(会议制度)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十条(会议流程)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逐项进行,确保每位代表都有发言和表决的机会。
第七章提案与审议程序第十一条(提案)教职工可以向教代会提出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提案。
第十二条(审议程序)提案应当经过代表小组讨论,再由教代会全体会议审议。
第八章监督与评估机制第十三条(监督机制)教代会应当对学校的决策、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教职工权益不受侵害。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范文以下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学校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1.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a. 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一般在学年开始之初或结束之后,具体时间由学校行政部门决定。
b. 召集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学校行政部门,需要提前通知教职工代表和全体教职工。
c. 代表大会的召集通知应包括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等信息,代表大会的参会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2. 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a. 代表大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主席团,由部分教职工代表组成。
b. 代表大会的主席团由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代表大会的会议,保证代表大会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议程进行。
c. 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学校行政部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事务。
3. 代表大会的议程安排:a. 代表大会的议程由学校行政部门和主席团共同确定,其中包括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学校发展计划、议定教职工权益保障措施等。
b. 学校行政部门需要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供教职工代表在代表大会上进行讨论和决策。
c. 代表大会的议程安排应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代表大会的公正公开。
4. 代表大会的决策程序:a. 代表大会的决策原则是民主、协商、一人一票,代表大会的决议需经过多数代表的同意才能生效。
b. 代表大会的决议可以通过投票或者讨论达成,对于重大事项需要进行投票表决。
c. 代表大会的决议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学校行政部门需要及时执行。
5. 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估:a. 代表大会的工作需要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评估,学校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教职工进行代表大会工作的评估,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
b. 代表大会的工作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通过反馈和改进不断提升代表大会的工作效果。
以上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2024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群众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实现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工会法》、《劳动法》、《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范》(____年____月____日)和《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单位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正确处理国家单位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第四条单位的行政领导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单位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五条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其职权是:一、听取和审议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投资方案,单位教育教学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大宗物资采购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专业技术等级评聘方案,校务公开实行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情况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等。
被职工代表大会否决的方案、办法、计划、措施,不得实施。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如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办法,对违纪职工予以开除处分等。
四、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单位负责人申报荣誉称号。
五、评议、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单位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领导人员述职和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并与组织考察结合起来。
2024年三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篇)

2024年三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密切师生之间的联系,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代表选举第二条代表选举应当坚持民主原则,保证教职工广泛参与、平等竞选、公开公正公平,选出优秀代表、真实反映教职工心声的代表。
第三条代表选举应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原则:教职工在选举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2. 简便原则:选举程序应当简化,确保选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 公正原则:选举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保证选举结果真实有效。
第四条代表选举具体程序:1. 成立选举委员会:学校应组织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组织工作。
2. 议定选举方法:选举委员会应与教职工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商定选举方式和方法。
3. 公示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名单公示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
4. 公开选举:选举委员会应公开组织选举活动,并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公平。
5. 验票计票:选举委员会应认真组织验票、计票工作,确保选举结果准确。
6. 结果公布:选举委员会应公布选举结果,并及时通知当选代表。
第三章代表履职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职责有:1. 参与决策:参与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 维权保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教职工的心声和诉求。
3. 监督管理:监督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制定工作细则,明确代表履职的具体方式和内容。
第四章代表大会的组织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每届代表任期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学校党总支或教职工总支提出召开议题,并组织召开。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过半数代表出席为有效开会。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公开透明,会议记录应及时公示。
第五章代表大会的决议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3篇)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旨在明确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代表的产生与选举程序、大会的职权与职责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具体细则如下:一、组织机构1.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由中学教职工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教职工总人数确定。
2.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代表的产生与选举程序1.中学教职工代表由全体在编教职工通过公开、公正、平等的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或秘密投票的方式。
2.选举原则为代表人数与教职工人数相对应,并保证各职工群体的代表权益。
3.选举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大会的职权与职责1.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决定有关中学教职工利益、权益保障的重大问题;审议和决定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机构和人员名单;审议和批准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报告、财务报告等。
2.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决定中学的重大事项,制定和修改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监督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会议程序1.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由主席团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召开。
2.代表大会应提前公布会议议程和材料,确保代表对议题有充分的了解。
3.代表大会会议应当有主席主持,会议纪要由秘书长负责起草并保存。
4.会议决议由全体代表投票决定,决议内容应当真实记录并及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五、其他1.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依法履行职权,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益。
2.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代表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与学校领导班子和其他相关机构建立密切的联系和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以上为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该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是指在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下,具体规定了大会的组成、权限、程序等方面的细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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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
一、学校重大问题的议事决策机构是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为校长,副校长,等,校长主持校务会,并负责决策,校长因故不能主持,应委托副校长主持
二、学校重大问题包括
(1)、制定、修改学校的各项制度,制定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措施。
(2)、校内机构设置,副校级和教导处安排。
(3)、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定,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和收益分配,教育交流方案。
(4)、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5)、重大基建项目,大宗购置和大额经费支出的安排,年度经费的预算与决算的安排,校产发展计划的制定。
(6)、涉及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社会和家庭稳定重要事项。
(7)、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
(8)、其他重大问题
三、校务委员会议事规程
(1)、校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
(2)、坚持学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原则,重大问题要按照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经校务会讨论后做出决策,如对决策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做决策,
(3)、建立保密制度,凡议题涉及到学校校务会成员,本人要回避,校务会酝酿,讨论,决策的事项,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私自对外发布。
(4)、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未经集体研究的事项,校长个人决策出现失误的,由校长承担全部责任,凡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出现决策失误,校长承担一定领导责任,其他成员承担相应责任,(5)、建立档案制度,校务会记录应包括议题,次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决策药店等内容,会议记录由校长签字后备案,四、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
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初步设想。
校长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必要时,听取有关家长的意见。
校长,副校长,进行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型意见,提交校务会,如意见严重分歧,一般暂缓提交校务会,
校长主持召开校务会进行讨论,在与会议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校长按照决策组织实施,党支部,保证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