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才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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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公司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是对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中在学历、职称、技能、业绩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较好成绩的人员,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的个人信息资料归集、整理平台,可实现对人员培养、选拔、使用以及素质提高的管理体系。

该系统收集公司优秀人才,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供足量合格的各类后备人员。

第二章准入条件

在我公司工作,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中,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准入人才库。

1、学历

(1)大学专科毕业,在公司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毕业,在公司工作满1年;

(3)硕士及以上学历。

2、职称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技能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技能证书。

4、业绩

经部门推优推荐的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

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即可准入人才库。可经遴选程序,进入不同对应类的人才库系统。

第三章人才类别

人才库按照专业不同,可分为以下五类:

1、生产技术人才。包含从事车工、磨工、钳工、油漆工、铸造工、装配工等生产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生产管理人才。包含从事上述生产专业管理工作的人员(特别包含班组长及职长等类别人员)。

3、经营管理人才。包含从事财务、计划、统计、人力资源、翻译、物流、品质管理、购买营销等专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人才库构成:

第四章人才库管理机构

人才库由公司人事统一管理,总体牵头组织各课室,协调完成人才准入、日常管理、退出等各项工作,并具体负责

生产技术、生产管理、经营管理人才库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准入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准入人才库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部门推荐。部门可向公司推荐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由经营委员会审核推荐候选人的资格,审核通过后,按专业类别准入公司人才库。

2、考核遴选。对于在各类业绩考核、专业考核、讨论评比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人员,由经营委员会审核其资格,审核通过后,按专业类别准入公司人才库。

3、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通过个人申请的方式,向公司提出准入人才库申请。由经营委员会审核申请人资格,审核通过后,按专业类别准入公司人才库。

第六章应用

人才库可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为公司领导提供人才资源信息;

2、为部门选用使用人才提供信息;

3、为公司推荐满足不同要求的各专业人才;

4、为共享人才资源提供服务。

5、公司将优先选拔使用人才库中具备各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

第七章管理及要求

公司人事根据每年度推荐推优等情况,完成人才库更新调整等维护工作。

公司将优先推荐、安排人才库人员参与公司内外重大工作交流活动;并对人才库人员的突出工作业绩进行宣传,树立榜样。

各部门应努力为人才库人员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优先安排人才库人员到适合的、关键重要的专业岗位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人才库人员要立足本职岗位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发挥特长,贡献力量。

第八章退出

人才库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人才库人才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的;

2、违规、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

3、因工作失误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4、工作关系脱离公司的;

5、退休。

第九章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管理本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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