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尾随门技术要求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05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分类 (1)5技术要求 (3)6试验方法 (5)7检验规则 (8)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0)前言请注意本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及与之相应的试验方法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TC100/SC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技防办公室、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专用工具实验厂济南天甲门业有限公司、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济南市公安局技防办公室、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工具厂、河北爵程安防设备有限公司起草..胜民、王小朋、刘晓新、李平..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金融储蓄营业场所使用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ISO780:1997GB/T2649-1989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GB/T2651-1989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2859-1:1999;IDT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C529:1989GB/T15211-1994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2:1995GB/T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3:1995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4:1995GB/T17626.11-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11:1994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anti-tailinterlocksafetydoor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紧跟被授权人员进入工作区内;在一定时间内能抵御一定条件下的非正常开启;并由门体、电控装置和专用锁构成的联动互锁门以下简称联动门..3.2连接通道connectingchannel连接两门体具有一定抗暴能力的全封闭通道..3.3专用锁specialpurposelock采用机械锁、电子锁、电机锁或其他锁具;经过改装后;由电控装置控制其开、闭的适用于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锁具..4 分类4.1 产品构成联动门由门体、电控装置和专用锁构成..a门体包括外门、内门及连接通道;b电控装置包括出入口识别装置、执行机构、传输线;c专用锁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其开、闭应由电控装置控制..4.2 产品分类及标记4.2.1 联动门根据其出入口识别方式进行分类;并给出相应标记..4.2.2 联动门的标记为FLAM..防尾随FLAM-IC..5 要求5.1 联动门基本要求5.1.1 抗暴能力处于工作状态下的联动门;在GB17565-1998中规定的普通机械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等相互配合作用下;其最薄弱环节能够抵抗非正常开启的暴力行为所持续时间应达到10min以上..5.1.2 联动互锁功能正常使用时;联动门内外门不能同时开启形成通道..5.1.3 内门内部开启功能在外门锁闭的状态下;联动门内门应由电控装置控制开启..5.1.4 门状态提示功能当联动门的内门或外门处于未锁闭状态超过10s时;联动门应发出提示音响..5.1.5 自锁功能联动门的专用锁受到外力冲击并损坏后;联动门应处于锁闭状态..5.1.6 内外门同时开启功能联动门应具有内、外门同时开启形成通道的功能..5.1.7 紧急锁闭功能联动门应具有紧急锁闭功能..内、外门紧急锁闭后经控制装置复位方可解除锁闭状态..5.2 门体技术要求5.2.1 结构联动门体的外门应采用全封闭平开门;内门可采用全封闭平开门;门体可安装具有一定强度的透明视窗;开门方向应保证专用锁的正常使用和门体的功能正常..5.2.2 门体外形尺寸门体的外形尺寸及各部分的结构尺寸应符合产品标准或设计图纸要求.. 5.2.3 专用锁安装部位结构在安装专用锁的部位;以锁孔为中心;在半径不小于100mm的范围内;应有厚度不小于3mm的加强钢板..5.2.4 金属构件防腐处理所有金属不锈钢板除外构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应先涂防锈底漆;漆膜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露底、气泡、明显堆积、剥落等缺陷..电镀层色泽光亮、均匀;无锈点、锈斑..5.2.5 金属表面门体所有可触及的部位都应光滑;无毛刺;不应有致使损伤的利刺或尖锐棱角..5.2.6 焊缝外观焊接部分焊缝应牢固;表面波纹均匀;高低差每100mm长度内不大于1mm;不应存在未焊透、裂痕、夹渣、焊穿、尖刺、焊瘤、飞溅及漏焊等缺陷..5.2.7 焊接头强度构件中对接焊缝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180N/mm2;角焊缝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150N/mm2..5.2.8 门框结构门框金属材料的厚度应不小于2mm..5.2.9 门框、门扇的宽度、高度尺寸偏差门框、门扇的宽度、高度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门扇在关闭状态下;门扇装锁侧与门框配合活动间隙应不大于3mm;并应有相应锁舌防撬保护设施..门扇在关闭状态下;当门扇厚度小于50mm时;门扇装铰链侧与门框的间隙;应不大于3mm;当门扇厚度大于等于50mm时;间隙应不大于5mm..门框与墙体联结强度门框应有伸入墙体纵向的支撑受力金属构件;该构件直径应不小于10mm;数量应以不大于800mm的间距均匀分布于门框四周边..支撑受力构件与门框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门外不能拆卸;任一点的连接强度均应能承受2000N力的冲击而不产生严重变形、断裂..焊接时;焊接点不应影响门体正常开启..门扇、门框与门扇连接及锁定部位在经受30kg沙袋的9次冲击后;门扇不应产生大于5mm深的凹变形;门框与门扇所有连接和锁定部位也不应断裂或松脱..门铰链应能支撑门体重量..门扇在开启至90°时;门体不应产生倾斜;门铰链轴线的位移量应不大于2mm..门铰链应转动灵活..在不大于49N拉力的作用下;门体可灵活转动90°..门铰链应可承受使用普通机械手工工具对铰链实施破坏时传给铰链的冲击力和撬扒力矩;在规定时间内应无断裂现象..采用焊接时;焊缝不得高于铰链表面..连接通道两侧及上顶金属材料的厚度应不小于2mm..5.3 专用锁技术要求5.3.1 电源电压适应范围在额定电源电压的85%~110%变化范围内;专用锁应能正常开启和关闭..5.3.2 开、闭锁响应时间专用锁开、闭锁响应时间不大于3s..5.3.3 连续通电保护在额定电压下;专用锁连续通电6s应有过流自动保护..5.3.4 专用锁的自锁功能专用锁锁闭后;在电源中断或手动开启部分被破坏的情况下;各方位伸出的锁舌不应出现松动或被撬开..5.3.5 手动开启功能当主备电源同时断电或电控系统出现故障时;专用锁应具备手动开启的功能..5.3.6 密钥量和互开率机械门锁类专用锁密钥量应不少于6000;钥匙互开率应不大于0.08%;弹子级差应不小于0.5mm..电子类专用锁密钥量应不少于1000000..5.3.7 锁舌长度锁舌伸出长度应不小于14mm..5.3.8 锁定点受力专用锁的锁定点应可承受6000N的压力;力的作用方向为门的开启方向;力的作用点在专用锁几何中心位置..受力后;最大凹变形深度应不大于5mm;专用锁不应产生位移并可正常开启..5.3.9 专用锁安装要求锁芯凸出安装表面应不超过2mm;除把手和锁芯外;锁体其余部分不应外露..5.4 电控装置要求5.4.1 外观及机械结构电控装置的外形尺寸应符合产品标准或设计图纸要求..塑料外壳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纹、退色及永久性污渍;亦无明显变形和划痕.. 金属外壳表面涂覆不能露出底层金属;并无起泡、腐蚀、缺口、毛刺、蚀点、划痕、涂层脱落和砂孔等..按键、开关操作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外壳防护等级电控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1993中IP30的规定..5.4.2 功能电控装置应有下列基本功能:联动互锁控制功能电控装置应能以联动互锁的方式控制内、外门的开启..同时开启功能电控装置应具有将内、外门同时开启的功能..紧急锁闭功能电控装置应具有将内或/和外门紧急锁闭的功能..复位功能电控装置应具有使联动门恢复正常状态的功能..5.4.3 电源a主电源AC采用一般整流电源;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110%范围内变化;主电源AC采用开关电源;当电源电压在100V~250V范围内变化时;电控装置不需调整应能正常工作;b当备用电源DC电压在额定值的90%~110%范围内变化时;电控装置应能正常工作;c电控装置的交、直流静态功耗应在产品标准中给出..当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转换为备用电源工作;当主电源恢复正常后;又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工作..转换过程中;电控装置不应产生误动作..主电源应能自动对备用电源进行充电..备用电源DC电压降低至额定终止值时;应有保护措施;避免过放电..备用电源容量在主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满负载条件下连续工作8h..5.4.4 环境适应性电控装置的功能应能承受以下环境条件的影响:aGB/T15211-1994中5.1严酷等级2的高温环境;bGB/T15211-1994中5.2严酷等级5的低温环境;cGB/T15211-1994中5.6严酷等级3工作4寿命的恒定湿热环境;dGB/T15211-1994中5.4严酷等级1的机械振动环境..5.4.5 电磁兼容性静电放电抗扰度电控装置经受GB/T17626.2-1998严酷等级3规定的静电放电干扰;在试验中允许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应能自行恢复..电控装置经受GB/T17626.3-1998严酷等级3规定的射频电磁场幅射干扰;应工作正常..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由交流220V供电的电控装置;经受GB/T17626.4-1998严酷等级3规定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试验中允许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应能自行恢复..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10由交流220V供电的电控装置;经受GB/T17626.11-1999中规定的40%UT;10个周期的短时中断干扰;应工作正常..个周期的电压暂降及0%UT5.4.6 安全性抗电强度对于交流220V供电的电控装置;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或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受有效值为1.5kV试验电压;持续1min的抗电强度试验;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绝缘电阻电控装置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湿热条件下应不小于10MΩ..泄漏电流电控装置的泄漏电流应不大于5mAAC、峰值..6 检验方法6.1 联动门基本要求试验6.1.1 抗暴能力试验6.1.2 联动互锁功能试验6.1.3 内门内部开启功能试验6.1.4 门状态提示功能试验6.1.5 自锁功能试验6.1.6 内外门同时开启功能试验6.1.7 紧急锁闭功能试验6.2 门体试验6.2.1 试验准备应符合GB17565-1998中6.1的规定..a试验样件应与整机产品具体的相应部位在结构、材料及尺寸上相一致;每一个试验部位的试验样件数量为两件;b试验样件在设计制造时;应充分考虑试验设备对试验样件的装卡要求;要使试验时的装卡不致影响试验件的等效件;c电控开锁控制线路与专用锁包括锁定机构;应从整体产品中分离出来;组成一个试验样件;该样件可代替整机产品的部分功能试验和环境适应性试验..按照GB17565-1998中6.3的规定进行..6.2.2 外观及结构检查6.2.3 尺寸测量6.2.4 间隙测量6.2.5 金属构件防腐处理检查6.2.6 焊接质量试验对接焊缝和角焊缝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在拉力机上进行;试验取样方法按GB/T2649-1989;拉伸试验方法按GB/T2651-19896.2.7 门框与墙体联结强度试验6.2.8 门扇耐软冲击性试验6.2.9 门铰链试验6.3 专用锁试验6.3.1 电源电压适应范围试验6.3.2 开、闭锁响应时间试验6.3.3 连续通电保护试验6.3.4 专用锁自锁功能试验6.3.5 手动开启功能试验6.3.6 密钥量和互开率试验6.3.7 锁舌长度测量6.3.8 锁定点受力试验6.3.9 专用锁安装检查6.4 电控装置试验方法6.4.1 试验条件电控装置的试验应在下列正常条件下进行: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力:86kPa~106kPa..6.4.2 外观及机械结构试验外壳防护等级试验按GB4208-19936.4.3 功能试验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电控装置的功能键;观察联动门的动作..试验结果6.4.4 电源试验按GB/T15211中5.8规定进行电控装置的电源电压适应性试验..试验包括分别使样品处于正常、最低和最高电压条件下;用足够的时间获得温度稳定;按5.4.3的规定进行功能测试并测量功耗;试验结果应符合5要求..将电控装置的交流电源接通、断开各10次后;按6.4.3的方法进行功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要求..主电源对备用电源充电时;测量其充电电压和电流..断开交流电源;以直流电源代替蓄电池..电控装置在静态工作状态下;在电源输入端用电压表测量;调整直流电源降到平均单体蓄电池电压额定终止值时;欠压保护应启动..试验结果应符合5.4.3.3要求..6.4.5 环境适应性试验经以下环境适应性试验后;均应符合5.4.4的要求..a电控装置的高温试验按GB/T15211-1994中5.1严酷等级2规定的条件和方法进行;b电控装置的低温试验按GB/T15211-1994中5.2严酷等级5规定的条件和方法进行;c电控装置的恒定湿热试验按GB/T15211-1994中5.6严酷等级3工作和严酷等级4寿命规定的条件和方法进行;d电控装置的振动试验按GB/T15211-1994中5.4严酷等级1规定的条件和方法进行..6.4.6 电磁兼容试验按GB/T17626.2-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电控装置的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试验中允许样品有小于200ms的暂时变化;试验结果应符合5.4.5.1的要求..按GB/T17626.3-1998规定的方法进行电控装置的射频电磁场幅射抗扰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4.5.2的要求..按GB/T17626.4-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电控装置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4.5.3的要求..按GB/T17626.11-1999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电控装置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4.5.4的要求..6.4.7 安全性试验要求...4.6.2的要求...4.6.3的要求..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7.1.1 鉴定检验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均应进行鉴定检验..当主要设计、工艺、材料及元器件零部件更换或停产后;恢复生产时亦应进行鉴定检验..7.1.2 质量一致性检验A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全数检验小批量;B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抽样检验;C组检验周期:每半年进行一次;受试样品从交收检验合格品批中随机抽样;D组检验周期:每年进行一次..7.2 试验项目试验项目各类检验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技术要求及不合格分类按表3规定..7.3.1 组批规则交付检验的组批应由同一生产批的产品构成..7.3.2 抽样规则鉴定检验的受试样品不应少于两套..质量一致性检验中A组检验为全数检验..B组检验的样品从A组检验的合格批中按GB/T2828.1-2003规定的数量随机抽取..C组和D组检验的样品从A、B组检验的合格批中按GB/T2828.1-2003规定的数量随机抽取..7.4 判定规则7.4.1 按表3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技术要求及不合格分类判定样品是否合格;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7.4.2 全数检验的样品应全部合格;对抽样检验的样品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判为批合格;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合格判定数;则判为批不合格..7.4.3 如无特殊规定;一般采用GB/T2828.1—2003中一般检验水平II..在B组检验中;B类不合格品的接收质量限AQL为1.5;C类不合格品的接收质量限AQL 为4;在C组和D组及鉴定检验中;B类不合格品的接收质量限AQL为20;C类不合格品的接收质量限AQL为25..7.5 抽样方案严格性调整在连续批的逐批检验中;若质量水平保持较好或较差时;应按GB/T2828.1—2003规定的转移规则进行放宽检验或加严检验..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 标志8.1.1 产品标志产品上应有以下标志:a制造厂名或注册商标、地址、维修电话;b产品名称和型号;c电源性质交流用符号“~”表示直流用符号“—”表示;d额定电源电压或电压范围;8.1.2 包装标志包装箱体应有符合GB/T191-2000规定的“小心轻放”、“怕湿”及生产厂名、产品型号和名称、数量、出厂日期及重量等标识..8.2 包装单个包装盒内应有产品说明书包含接线图及装配接线图、合格证、保修卡及其他附件..8.3 运输和贮存8.3.1 包装产品均应能承受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等方式运输..8.3.2 运输时应注意防雨水、防尘埃和免受机械损伤..8.3.3 包装后的产品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的室内或仓库内..。
防尾随门主要内容与技术关键点

3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技术关键与创新点、预期目标3.1实施主要内容本项目防尾随互锁联动门门禁控制系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05)的要求设计生产,主要由两扇或两扇以上不锈门体、智能联动门门禁控制系统、电控灵性锁、机械锁具、自动闭门器、活动导电联接端子(碰头)、电源、备用电池构成构。
系统采用射频智能卡、密码键盘作为开门方式,融合编码红外闭门感应技术,实现了两道门的联动互锁。
当两道门处于关闭状态时,用智能卡钥匙(或密码键盘)将其中一道门打开;随后,只有将此道门关闭后,另一道门方可打开;合法人员进、出时,均使用智能卡钥匙(或密码键盘)开门,两道门其中的任何一道门没有关闭,则另一道门无法打开,实现了室内室外双向防尾随。
系统示意图如下:图3-1:项目产品示意图本产品具有防尾随联动互锁门的电子、机械的两门、三门联动互锁、紧急开启、紧急闭锁,复位、协议开门,门状态语音提示以及计算机管理等功能。
双门或多门联动门互锁:当两门都处于锁闭状态下才能开启其中的任意一扇门。
机械电子联动功能:a、在通电状态下,锁具的机械钥匙及机械旋钮部分同时受控于互控系统。
互控中的任意一扇门不关闭时,另一扇门锁具外部的机械钥匙和内部的机械旋钮都无法将门打开;只有当其中一扇门关闭后,才能使用机械钥匙或机械旋钮开启另一扇门,确保防尾随联动安全门互锁功能实现。
b、在断电状态下:电控互锁解除,通过锁具的机械旋钮或钥匙能同时开启两道门,确保紧急情况下员工顺利疏散。
该方法目前是国内最先进方便的控制方式。
紧急开锁功能:当早晚接送钱箱或者在紧急情况下(如遇火灾、毒气等),按下营业间内两个“双开”按钮,两扇门可同时打开。
紧急闭锁功能:当有突发事件或警情发生时,按下营业间内的紧急“双关”按钮,两道门同时强制锁闭,使用钥匙、机械旋钮、ID卡、指纹等方式均不能使门打开,御敌门外,或使歹徒囚于两扇门之间。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防尾随联动互锁功能安全门的制造、检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15211-2013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6796-2009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T 30148-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A/T 73-2015 机械防盗锁GA 165-2016 防弹透明材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anti-tailgating interlocked safety door由内外门体、连接通道、电控装置和机械电控锁等组成,具有一定的防破坏能力,用于分隔控制区域与非控制区域的,防止未授权人员尾随进入的装置。
3.2连接通道connecting channel连接内外门体、具有一定抗破坏能力的封闭通道,分为固定墙体通道及板材通道。
3.3整体型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integrated type anti-tailgating interlocked safety door 采用板材通道且与内外门体集成为一体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3.4分体型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separated anti-tailgating interlocked safety door连接通道为固定建筑墙体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场所安全和促进工作效率而制定的重要措施。
为了有效防止尾随事件的发生,营业场所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概述、尾随门管理制度的制定、尾随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概述营业场所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各个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是企业的首要任务。
尾随门事件的发生给企业和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为了保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尾随门管理制度的制定1.制定背景:尾随门的发生给营业场所的安全带来了威胁,尤其是在高人流量的场所,更容易成为尾随者的目标。
因此,制定尾随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制定目的:制定尾随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尾随事件发生,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3.制定原则:(1)科学合理:制定的管理制度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能够实现预期目标。
(2)全员参与: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要参与到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中,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
(3)重视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尾随门管理制度的实施1.场所出入口管理:(1)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在场所的出入口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包括人脸识别系统、门禁卡等,对进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减少尾随事件的发生。
(2)严格检查身份证件: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证件检查,确保进入场所的人员真实合法。
2.安全巡查制度:(1)制定巡查计划: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确定巡查的时间、区域和内容,确保全面覆盖,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强化巡查力度: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巡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应急处置制度:(1)建立紧急通信机制:建立紧急通信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向相关人员报警和求助。
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模版

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营业场所的安全和秩序,防止任何不良事件的发生,适用于所有营业场所的出入口。
二、术语定义1. 尾随门:营业场所出入口的门禁系统,能够自动识别人员进出并监控尾随现象。
2. 尾随:指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通过门禁系统进出之后紧接着跟随进出。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保障员工和客户的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
2. 防范为主: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预防尾随事件的发生。
3. 严格监控:通过尾随门系统和人工监控,对所有出入人员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予以处理。
四、尾随门安装和使用规范1. 尾随门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最大程度防止尾随行为,并保证出入口的畅通和客户流动的便利性。
2. 尾随门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警示语,提醒人员在通过门禁系统时遵守规定,不得尾随他人进出。
3. 尾随门的工作状态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任何故障或异常应及时报修,确保正常使用。
五、营业场所尾随门管理规定1. 出入口的人员应分别使用对应的通道,不得跨门进出。
2. 出入口应实行单人进出,不得多人同时通过,以避免尾随发生。
3. 严禁将门禁卡、钥匙等出入通行工具借给他人使用,保持自己的卡片或钥匙在自己的控制之下。
4. 禁止任何人擅自阻挡或堵塞尾随门的通道,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且防止尾随事件发生。
5. 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掌握尾随门的使用方法,了解尾随门管理规定,并严格遵守。
6. 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巡逻人员,对尾随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处理。
7. 尾随门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的存储和保管工作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长期有效使用。
8. 对于违反尾随门管理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禁止进入营业场所一定时间或永久封禁等。
六、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1. 如发现有人在进出尾随门时出现异常或可疑情况,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安保人员进行处理。
防尾随门安装要求(一)

防尾随门安装要求(一)
防尾随门安装要求
1. 安装位置要求
•安装防尾随门的位置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以确保能够有效防止尾随现象的发生。
•防尾随门通常被安装在大型商场、地铁站、机场等人流较大的场所出入口处,以增加安全性和管理效果。
2. 安全性要求
•防尾随门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以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安装时应注意防止夹伤、碰撞等事故的发生,如采用双向感应技术,应设置合理的反应时间来避免意外。
3. 造型设计要求
•防尾随门的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美观大方,并能与使用场所的整体风格保持一致。
•设计时应考虑用户体验,如门的开启和关闭是否平稳、声音是否过大等。
4. 功能要求
•防尾随门应具备自动识别出尾随者并进行报警或者自动关闭的功能,以保护使用者的安全。
•同时,防尾随门的识别能力应准确可靠,避免误报或漏报的情况发生。
5. 维护及检修要求
•安装完防尾随门后,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人员需要对防尾随门的各个部件进行检查,紧固螺丝、清洁传感器以及防尘等。
示例解释说明
•例如,在地铁站出入口安装防尾随门时,应根据站内的客流量设计合理的门宽,并在峰时段增加门的开启速度,以提高安全性和
出行效率。
•防尾随门的感应装置应设定在适当的高度和角度,能够确保有效识别尾随者并及时作出相应反应,比如关闭门或者触发报警系统。
防尾随门的安装要求包括安装位置、安全性、造型设计、功能要
求以及维护及检修要求等方面的考虑,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可以
实现有效防止尾随现象的发生,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性。
[讲解]防尾随门技术要求
防尾随门技术要求:一、规格型号要求:门体的外型结构尺寸及各部分的结构尺寸应符合产品标准或设计图纸要求。
门框结构:门框金属材料的厚度应不小于1.5MM。
1功能和作用:1.1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紧跟被授权人员进入工作区内,在一定条件下的非正常开启,并由门体、电控装置和专用锁构成的联动互锁门。
1.2连接通道:连接两门体具有一定抗暴能力的全封闭通道。
1.3专用锁采用宏泰电控锁锁具,由电控装置控制其开、闭的适用于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锁具。
1.4产品构成(防尾随联动门由门体、电控装置和专用锁构成)1.5门体包括外门、内门及连接通道;1.6电控装置包括出入口识别装置、执行机构、传输线;1.7专用锁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其开闭由电控装置控制。
1.8专用锁技术要求①.电源电压适应范围:在额定电源电压(220伏)的85%~110%变化范围内,专用锁应能正常开启和关闭。
②.开、闭锁响应时间:专用锁开、闭锁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
③.连续通电保护:在额定电压下,专用锁连续通电6秒钟应有过流自动保护,④.自锁功能:专用锁锁闭后,在电源中断或手动开启部分被破坏的情况下,各方位伸出的锁舌不应出现松动或被撬开。
⑤.手动开启功能:当主备电源同时断电或电控系统出现故障时,专用锁应具备手动开启的功能。
⑥.联动互锁控制功能电动装置应能以联动互锁的方式控制内、外门的开启。
⑦.同时开启功能:电控装置应具有将内、外门同时开启的功能。
⑧.紧急锁闭功能:电控装置应具有将内或∕和外门紧急锁闭的功能。
2联动门基本要求2.1抗暴能力处于工作状态的联动门,在GB17565—1998中规定的普通机械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等相互配合作用下,其最薄弱环节能够抵抗非正常开启的暴力行为所持续的时间应达到10分钟以上。
2.2联动互锁功能正常使用时,联动门内外门不能同时开启形成通道。
即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内门和外门开启任意一道时,另一道门处在锁死状态,只有把门关好后,另一门才能开启, 保证开启瞬时的隔断作用。
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为确保营业场所的安全和顺畅经营,防止不法分子的尾随入门行为,营业场所应该建立完善的防尾随门管理制度。
本文将提出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建立的主要内容和执行该制度的相关注意事项。
建立制度的必要性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必要的,原因如下:1.保护营业场所安全。
不法分子通过尾随进入营业场所会对顾客和员工的安全带来威胁,有可能发生抢劫、绑架等极端事件,容易对营业场所产生负面影响。
2.保证营业场所的顺畅经营。
不法分子尾随进入营业场所会打乱正常的营业秩序,系统会停止工作,让顾客和员工感到被困扰,从而影响业绩。
建立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了有效预防和防范尾随入门现象,营业场所建立防尾随门管理制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装门禁系统。
营业场所需要安装高质量的门禁系统,并确保门禁设备的工作正常和稳定。
门禁应设置设密码,让顾客和员工从通道进入,并通常有警报系统以便于阻止不法分子进入。
2.确认身份。
营业场所必须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身份进行认证和确认。
通过监控摄像头、配备监管人员和相关安全设备等方式,实现对进入人员访问次数和相关数据的监控和收集。
3.员工培训。
营业场所的员工需要接受防尾随培训,了解控制和管理场内的入口与出口,学习当发生尾随入门事件后的应对方案,且应注意不披露门禁信息等方面的工作。
4.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
营业场所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和制度,明确对进入门禁区域的人员需保持机密性。
制定这些规定在遇到尾随入门事件后,才能高效应对且避免延误时间。
执行制度的注意事项为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确保门禁系统正常工作。
门禁系统是该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
需要确保系统能够正常工作,且应定期检查并排除故障。
2.做好员工培训。
员工培训是非常重要的,应将相关的政策、规定和流程以简明易懂的方式传达给员工。
3.定期监测和修订。
该制度也应定期进行监测,监测门禁系统、员工培训的反馈、制定的规则和制度是否合理,重在可执行。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05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05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分类 (1)5 技术要求 (3)6 试验方法 (5)7 检验规则 (8)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0)前言请注意本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的5.1、5.2.18、5.4.5、5.4.6 及与之相应的试验方法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TC100/SC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技防办公室、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专用工具实验厂(济南天甲门业有限公司)、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济南市公安局技防办公室、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工具厂、河北爵程安防设备有限公司起草。
王小朋、刘晓新、李平。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金融储蓄营业场所使用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GB/T 2649-1989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GB/T 2651-1989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 2859-1:1999,IDT)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eqv IEC 529:1989)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7565-1998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2:1995)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3:1995)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4:1995)GB/T 17626.11-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11:1994)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防尾随门主要内容与技术关键点
防尾随门主要内容与技术关键点第一篇:防尾随门主要内容与技术关键点3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技术关键与创新点、预期目标 3.1实施主要内容本项目防尾随互锁联动门门禁控制系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05)的要求设计生产,主要由两扇或两扇以上不锈门体、智能联动门门禁控制系统、电控灵性锁、机械锁具、自动闭门器、活动导电联接端子(碰头)、电源、备用电池构成构。
系统采用射频智能卡、密码键盘作为开门方式,融合编码红外闭门感应技术,实现了两道门的联动互锁。
当两道门处于关闭状态时,用智能卡钥匙(或密码键盘)将其中一道门打开;随后,只有将此道门关闭后,另一道门方可打开;合法人员进、出时,均使用智能卡钥匙(或密码键盘)开门,两道门其中的任何一道门没有关闭,则另一道门无法打开,实现了室内室外双向防尾随。
系统示意图如下:图3-1:项目产品示意图本产品具有防尾随联动互锁门的电子、机械的两门、三门联动互锁、紧急开启、紧急闭锁,复位、协议开门,门状态语音提示以及计算机管理等功能。
⌝双门或多门联动门互锁:当两门都处于锁闭状态下才能开启其中的任意一扇门。
⌝机械电子联动功能:a、在通电状态下,锁具的机械钥匙及机械旋钮部分同时受控于互控系统。
互控中的任意一扇门不关闭时,另一扇门锁具外部的机械钥匙和内部的机械旋钮都无法将门打开;只有当其中一扇门关闭后,才能使用机械钥匙或机械旋钮开启另一扇门,确保防尾随联动安全门互锁功能实现。
b、在断电状态下:电控互锁解除,通过锁具的机械旋钮或钥匙能同时开启两道门,确保紧急情况下员工顺利疏散。
该方法目前是国内最先进方便的控制方式。
⌝紧急开锁功能:当早晚接送钱箱或者在紧急情况下(如遇火灾、毒气等),按下营业间内两个“双开”按钮,两扇门可同时打开。
⌝紧急闭锁功能:当有突发事件或警情发生时,按下营业间内的紧急“双关”按钮,两道门同时强制锁闭,使用钥匙、机械旋钮、ID 卡、指纹等方式均不能使门打开,御敌门外,或使歹徒囚于两扇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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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尾随门技术要求:
一、规格型号要求:门体的外型结构尺寸及各部分的结构尺寸应符合产品标准或设计图纸要求。
门框结构:门框金属材料的厚度应不小于1.5MM。
1功能和作用:
1.1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紧跟被授权人员进入工作区内,在一定条件下的非正常开启,并由门体、电控装置和专用锁构成的联动互锁门。
1.2连接通道:
连接两门体具有一定抗暴能力的全封闭通道。
1.3专用锁
采用宏泰电控锁锁具,由电控装置控制其开、闭的适用于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锁具。
1.4产品构成(防尾随联动门由门体、电控装置和专用锁构成)
1.5门体包括外门、内门及连接通道;
1.6电控装置包括出入口识别装置、执行机构、传输线;
1.7专用锁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其开闭由电控装置控制。
1.8专用锁技术要求
①.电源电压适应范围:
在额定电源电压(220伏)的85%~110%变化范围内,专用锁应能正常开启和关闭。
②.开、闭锁响应时间:
专用锁开、闭锁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
③.连续通电保护:
在额定电压下,专用锁连续通电6秒钟应有过流自动保护,
④.自锁功能:
专用锁锁闭后,在电源中断或手动开启部分被破坏的情况下,各方位伸出的锁舌不应出现松动或被撬开。
⑤.手动开启功能:
当主备电源同时断电或电控系统出现故障时,专用锁应具备手动开启的功
能。
⑥.联动互锁控制功能
电动装置应能以联动互锁的方式控制内、外门的开启。
⑦.同时开启功能:
电控装置应具有将内、外门同时开启的功能。
⑧.紧急锁闭功能:
电控装置应具有将内或∕和外门紧急锁闭的功能。
2联动门基本要求
2.1抗暴能力
处于工作状态的联动门,在GB17565—1998中规定的普通机械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等相互配合作用下,其最薄弱环节能够抵抗非正常开启的暴力行为所持续的时间应达到10分钟以上。
2.2联动互锁功能
正常使用时,联动门内外门不能同时开启形成通道。
即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内门和外门开启任意一道时,另一道门处在锁死状态,只有把门关好后,另一门才能开启, 保证开启瞬时的隔断作用。
2.3双门隔断功能。
即两层门之间只容许容纳一个人的空间,保证在开启全过程中的隔断作用。
2.4内门内部自动开启功能
在外门锁闭的状态下,联动门内门应由电动装置控制开启。
2.5门状态提示功能
当联动门的内门或外门任意一道处于未锁闭状态超过10秒时,联动门应发出关门的提示音响。
2.6自锁功能
联动门的专用锁受到外力冲击损坏后,联动门应处于锁闭状态。
2.7内外门同时开启功能
联动门应具有内、外门同时开启形成通道的功能。
即在应急状态(发生火灾、操作失误使其中一门处在锁死状态等情况)时,在营业室内通过控制按扭可实现双门同时开启形成通道。
2.8紧急锁闭功能
联动门应具有紧急锁闭功能,内、外门紧急锁闭后经控制装置复位方可解除锁闭状态。
2.9断电时具有手动开门功能
发生火灾时,在切断电源的状态下,保证两个门同时打开。
3门体基本要求
3.1结构要求
联动门体的外门应采用全封闭平开门,内门可采用全封闭平开门,开门方向应保证专用锁的正常使用和门体的功能正常。
3.2外型结构尺寸
门体的外型结构尺寸及各部分的结构尺寸应符合产品标准或设计图纸要求。
3.3专用锁安装部位结构
在安装专用锁的部位,以锁孔为中心,在半径不小于100MM的范围内,应有厚度不小于3MM的加强钢板。
3.4金属构件防腐处理
所有金属(不锈钢板除外)构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应先涂防锈底漆,漆膜表面平滑光整,色泽均匀,无露底、气泡、明显堆积、剥落等缺陷。
电镀层色泽光亮、均匀,无点、锈斑。
3.5金属表面
门体所有可触及的部位都应光滑,无毛刺,不应有致使损伤的利刺或尖锐棱角。
3.6焊接外观
焊接部分焊缝应牢固、表面波纹均匀,不应存在未焊接、裂痕、夹渣、焊穿、尖刺、焊瘤及漏焊等缺陷。
3.7门框结构
门框金属材料的厚度应不小于1.5MM。
3.8门体型材
应优质碳钢板材质。
4.其他要求
4.1控制装置
可采用控制按扭、密码器、键盘等装置控制内、外门的开启和关闭。
4.2产品标识
产品出厂后应在门体的适当位置,生产厂家贴上“金属质地商标或标牌”。
4.3投标产品均应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三年内连续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二、质量保证
1、有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年免费保修期)
2、保修期内售后巡检每年不少于10次。
三、报价要求:普碳钢联动门1000*2000规格,内卡里密,技术要求符合GA576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