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及管理制度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优秀的教师是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主力军。
为了鼓励教师在教学方面的创新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评选和管理办法来识别和激励优秀教师。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和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1. 教学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教学新秀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潜力较大的年轻教师。
评选教学新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现和培养教学能力出众的年轻教师,激励他们不断进取,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以下是教学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的具体细化:1.1 条件和标准•年龄要求:教学新秀评选对象应为35岁以下的年轻教师。
•教育背景:拥有相关教育专业的学士或以上学位。
•教学经验:个人教学经验应在3年以上。
•教学成绩:教学新秀应在教学评估中取得优秀的成绩,学生评价良好,教学效果突出等。
1.2 评选流程1.学校公示:学校在一学年开始之前公示评选教学新秀的条件和标准。
2.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自愿申报,提交所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授课教案、教学成果等。
3.评审小组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学校组建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或评估。
4.公示结果: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选结果公示,同时给予入选教师相应的奖励。
1.3 管理措施•导师制度:为教学新秀分配优秀骨干教师作为导师,进行教学指导、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其个人教学能力的提升。
•奖励激励:给予教学新秀一定的奖金或晋升机会作为激励,以鼓励他们在教育教学领域继续发展。
2.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投身、成绩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
评选骨干教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筛选和培养具有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引领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以下是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的具体细化:2.1 条件和标准•年龄要求:骨干教师评选对象应为35岁以上的教师。
•教育背景:拥有相关教育专业硕士或以上学位。
•教学经验:个人教学经验应在5年以上。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级骨干教师是指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
第四条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标准、组织评选工作,并对学校级骨干教师进行管理和奖励。
第二章评选依据和条件第五条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方面:(一)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表现;(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改革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三)师德师风:包括教育教学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等方面的表现;(四)学术交流与合作:包括学术研讨交流、教研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表现;(五)学校服务:包括学校管理、学科发展等方面的表现。
第六条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相关专业学历;(二)在本校具有一定的任教年限;(三)在教学工作中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和业绩;(四)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突出成果和贡献;(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
第三章评选程序和方式第七条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评选工作的公告和征集;(二)评选材料的提交和审核;(三)评选委员会的评审和决策;(四)评选结果的公示和确认;(五)对评选结果的追踪和管理。
第八条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可以采用专家评审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符合评选要求的方式。
第九条评选结果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四章奖励与管理第十条学校对评选出的学校级骨干教师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介绍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旨在激励校内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是一种对教师工作的鼓励和认可。
评选标准
评选校级骨干教师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成果: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学成果奖等相关奖项,以及学
生综合评价、教学评估等。
2.教学能力:主要考虑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创新等方
面的表现。
3.学科建设:主要考虑学科建设规划、项目申报、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成
果。
4.教师素质:主要考虑敬业精神、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评选程序
1.个人或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校级骨干教师推荐表》并提交。
2.推荐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材料报送学
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备案。
3.教学督导办公室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初评材料进行终审,确定候选人
名单。
4.根据评分情况,评审专家组确定校级骨干教师人选。
5.公示,听取反馈意见,最终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培训和激励
为了激励校级骨干教师持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学校将会为他们提供丰富的培训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并对教育教学成果进行资助和奖励。
同时,校级骨干教师也应该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起到表率作用,着重培养和发挥创新精神,探索教育教学新思路和新模式,在学科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的贡献。
总结
高效的教师评选制度有助于激励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发展。
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制度和平台,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效果,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育阶段的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第三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要求第四条:评选范围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段的骨干教师。
第五条:骨干教师评选要求包括教学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业务能力全面、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创新教育等。
第六条:申报骨干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持有相应教育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五年以上教学经验,连续三年教学质量合格。
第三章:评选程序和要求第七条:评选程序按照申报、初审、复审、评议、公示和公示以后再审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申报阶段:骨干教师应主动提出申报,并提交所需材料和学校的推荐信。
第九条:初审阶段: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阶段。
第十条:复审阶段:学校成立复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和实际教学观察,复审合格者进入评议阶段。
第十一条:评议阶段:学校成立评议委员会,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评议,评议合格者进入公示阶段。
第十二条:公示阶段:公示合格者的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
公示期为七天。
第十三条:公示以后再审:对公示后收到的反映问题的意见进行再审。
第四章:骨干教师评选结果的确定和奖励第十四条:根据评选程序和要求,确定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
第十五条: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奖金、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台账,做好评选材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领导层应定期对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八条:评选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行为,将按学校相关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事宜由学校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一、基本条件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
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
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
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
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范本(2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骨干教师是学校中的优秀教师集体,他们在教学和教育改革中具有带头作用。
为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二、选拔与评定1.选拔程序:选拔骨干教师应由学校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推荐,并经过学校领导班子审议决定。
选拔程序应公开、透明、公正。
2.选拔标准:选拔标准应以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成果为主要依据。
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经验、教学评价结果良好、教研和科研工作成果突出等条件。
3.选拔结果:选拔结果应在学校内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由申诉委员会进行复审。
4.评定周期:骨干教师评定周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进行选拔评定。
三、权责与奖惩1.权责明确:骨干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责任,在任课教学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其他教师的工作,并参与学校教育改革与管理工作。
2.奖励机制:骨干教师应享有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各类奖励和荣誉,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级晋级、学术交流和培训机会等。
3.违纪处分:骨干教师如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教师管理条例》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暂停骨干教师职务等。
四、培训与发展1.培训计划:学校应每年制定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根据骨干教师的培训需求,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和时间,并提供相应的培训经费和资源。
2.发展机会:学校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各类学术交流、研讨会、教研活动等,并优先考虑他们参与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交流合作:学校应积极推动骨干教师与其他学校骨干教师的交流合作,通过互访、教学观摩等形式,促进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学校建立骨干教师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听课、评课和教学检查等方式,对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评估方法:学校应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包括对其教学效果、师德表现、学科建设和教育研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1一、骨干教师选拔标准选拔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能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广博的教育知识,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
3. 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果,能够独立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 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5. 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针对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训目标:提高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其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
2. 培训方式:采取定期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3.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采取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4. 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果、教学成果和实践能力等方面。
三、骨干教师职责与权利骨干教师应当承担以下职责和权利:1. 教学职责: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计划和方案,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2. 学术职责:参与学校学术研究工作,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做出贡献。
3. 管理职责: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为学校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政策提供建议和支持。
同时,应当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包括组织备课、听课、评课等工作。
4. 权利:骨干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的特殊待遇和福利,包括优先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等活动,优先获得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和学术资源等。
四、骨干教师考核与评价对骨干教师的考核与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考核方式: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包括个人述职、教学成果评估、学术成果评估和同行评价等方面。
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5篇模版)

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5篇模版)第一篇: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小学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特修订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
考核主要内容如下:1、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
主要考核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是否自觉钻研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是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或教师资格条件,教龄在5年以上。
3、学科和教科研水平。
主要考核:①坚持在第一线工作,完成额定工作量情况;②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发挥相应示范带头作用情况:骨干教师是否能吸收教改的前沿信息,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起带头作用;在教育实践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是否参与并成为县级课题研究的骨干成员;是否以课堂为主阵地,不断创新,成为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积极实践者。
4、论文发表情况。
骨干教师每年是否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或有两篇在市级报刊发表;每年是否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5、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情况。
主要考核开展师徒结对,以老带新情况。
骨干教师每年是否在学校范围至少开设观摩课、实验课、示范课及学术讲座。
第二篇: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制度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制度]一一、指导思想:为了培养我校青年教师成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学校“名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倡导教师终身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学习型学校,特制定此评选办法。
二二、评选对象:从事教学工作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我校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三三、评选条件㈠思想政治方面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的教育事业,敬业奉献,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探索,不断创新。
3、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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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屯镇平坝小学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其带头、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现制定我校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2、教龄:3年以上。
二、评选原则:
评选校级骨干教师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誉。
2、申报教师必须在本校教研组有一定影响,在本学科有一定知名度。
3、被省市上级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可直接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4、凡旷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两年内未参加校级以上公开课的,不得参加校级骨干教师评选。
四、评选组织与工作程序: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布评选本校骨干教师的名额(教师总数的30%左右)、相关评选条件、政策及程序。
2、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同时上报相关证件,学校领导、工作小组对拟报
名教师进行条件审核。
3、学校对参加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4、学校将本单位拟上报骨干教师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管理办法:
1、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任期一年,一年后荣誉自行终止,需重新参加评选。
2、每届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每学年必须完成一堂校级观摩课,教育教学上至少帮带一名年轻教师,制作一个精品教案。
记入骨干教师管理档案。
3、骨干教师是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在评优、考察、进修等相关待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骨干教师在工作中若有重大错误、不服从工作分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应取消其荣誉称号,两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