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芯检验规范

合集下载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测试标准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测试标准

1.0范围scope本规范规定了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定义、要求、测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聚合物软包/固态/二次圆柱/一次圆柱),不适用于动力电池。

2.03.0引用标准reference standard下列是本文引用的标准。

执行本规范时,所示版本均应为有效版本。

使用本规范的各部门应注意下列引用标准是否是最新版本。

GB/T2900.11-1988蓄电池名词术语GB/T18287-2000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UL 1642 锂电池安全测试标准4.0 定义definition4.1充电限制电压--电池由恒流充电转入恒压充电时的电压值。

4.2标称容量—指电池在环境温度为25±2℃的条件下,以5h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应提供的电量,用C5表示,单位为Ah(安培小时)或mAh(毫安小时)。

4.3恢复容量—在规定的温度、时间下贮存一段时间,电池放电后进行充电,并再次放电的容量。

4.4标称电压—用以标识电池电压的适宜的近似值。

4.5终止电压—规定放电终止时电池的负载电压。

4.6漏液—可见液体电解液的漏出。

4.7鼓胀—电池内部压力增加,内有气体,厚度(直径)膨胀率108%以上。

4.8破裂—由于内部外部因素引起电池外壳的机械变形,导致内部物质暴露或溢出,但没有喷出。

4.9起火—电池有可见火焰或冒黑烟等。

4.10爆炸—电池的外壳猛烈破裂导致主要成分抛射出来。

4.11聚合物软包—外包装膜为铝塑膜可循环充放电使用的电池。

4.12聚合物固态—外包装膜为铝塑膜,内部极片与隔膜混为一体可循环充放电使用的电池。

4.13聚合物二次圆柱—可循环充放电使用的聚合物圆柱电池。

4.14聚合物一次圆柱—不可再次充放电使用聚合物圆柱电池。

5.0测试条件和要求test conditions and requirement5.1测试条件Testing conditions除非测试项目另有规定,本规范中各项测试应在以下条件下进行:温度:25℃±2℃; 相对湿度:45%±20%;大气压力:86kPa—106kPa5.2测量仪表与设备要求Requirement of the testing equipment and meter测量电压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5级,内阻应不小于10kΩ/V。

锂离子电池测试规范A1 -

锂离子电池测试规范A1 -
③将电池放入55±2℃的高温箱中静置2h,以0.2C5mA放电到3.0V终止电压;
记录放电时间以及测量测试后的开路电压。
7.4.3判断标准:放电时间不低于5h;
测试5低温放电测试
7.5.1目的:模拟在0.2C5mA或1C5mA电流放电的情况下电池的放电时间。
7.5.2步骤
按照6.4.1中的充电方式进行完全充电;
②以1C5mA (小电池和常规电池) /0.5C5mA (大电池)电流恒流充电至4.2V,再进行恒压充电至电流下降至0.05C5mA,充电停止;
③搁置10 min;
④以1.0C5mA (小电池和常规电池) /0.5C5mA (大电池)电流恒流放电至3.0V;
⑤重复上述步骤①~④;
⑥每50次循环测一次电池的开路电压、厚度;
6
10
24h
154h
7.7.3温度循环测试曲线(1个循环)
7.7.4判断标准:
电池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气,不漏液(不漏液需满足表1)。
测试8荷电保持能力测试
7.8.1目的:电池的放电时间
7.8.2步骤
①按照6.4.1中的方式进行0.2C5A完全充电;
②存放:室温下,开路搁置28 d(天);
放电:0.2C5A放电至3.0V,同时用记录放电到3.0V所用的时间。
除非特别规定,电池充放电时间间隔为10min。
七、通用可靠性测试
Ⅰ电性能测试
测试1放电性能测试
7.1.1目的:评估电池在指定电流放电的情况下,电池的放电时间或容量。
7.1.2步骤
按照6.4.1的充电方式进行完全充电;
静置0.5h~1h后,测量测试前的OCV、阻抗;
③在23±2℃环境温度下以0.5C5mA放电到3.0V终止;

锂电芯进料检验标准

锂电芯进料检验标准

注:量测工具的绝缘,避免正负极短路。

6.8 功能检验(电性能测试) 6.8.1项目
检验项目 内容描述
检验工具/方

缺陷类型 CR MA MI 卷芯 上下摇晃电芯,卷芯不能晃动而造成内响 手动 ◎ 极性
正负极性与喷码标识一致,不能出现反向 万用表
⊙ 电压
电池在包装时需处于半充满状态,3.6~3.9V
万用表

配对电压≤10毫伏
内阻 测试内阻在承认书要求范围内
内阻测试仪
◎ 配对内阻≤5毫欧
◎ 容量
按承认书所要求充放电电流大小,进行分容,须在规格范围内
分容柜

6.8.2检测方法
容量:打开分容柜,电脑分别设置充放电电流的大小、容量、电压(按按承认书要求),将电池卡入测试夹具,启动分容程序,分容完毕,电脑会记录电池容量。

(充放电电流大小的计算,例如:0.5C 、0.2C 、1C ,其中的C 表示电池的标称容量;2200MAh 电芯,0.5C 充放电=0.5×2200=1.1A 充放电,其它以此类推。

方式
CR
MA
MI
结构、尺寸
电芯本体长、直径,使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测量结
果应符合电芯的规格要求,详细尺寸公差参照承认书
所要求(A 、B )
目测/游标
卡尺

重量
符合承认书所要求重量(详见承认书)
电子称
◎。

聚合物电池检验标准

聚合物电池检验标准

8.1 包装检验
序号 缺陷名称
1
无标识
2
标识错误
3
产品混装
4
包装材料不符
5
包装材料破损
6
短装
描述
内包装袋或外包装箱未贴标签纸。 标识的产品名称、编码、数量等与内装产品不符,或标识内容不全。 不同产品混装在一起。 胶袋外箱、珍珠棉、纸箱、吸塑盘的规格尺寸不合要求,或未按规范包装。 包装材料破损,难以对货物起到保护作用。 包装盒内少装、漏装、错放配件等
并且封装时通过加热与铝塑膜热熔密封粘合在一起防止漏液。一个极耳是由两片胶片把金属带夹在中间。
本文件版权归 MIPOW 所有,不得复印、转发,若有需要请向文控部门索取 3
文件名称
深圳宝嘉能源有限公司 聚合物电池检验标准
7.2 铝壳锂电芯外观检验 检验项目
内容描述
喷码标识 应喷码标识且标识清楚
氧化或生锈 点焊面氧化或不能有生锈和腐蚀
文件名称
深圳宝嘉能源有限公司 聚合物电池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版本
制定日期
页次
SIP -QC- -824-004/A1 A2
2012-12-7 2 of 11
1.目的:
制定此检查标准,明确检验内容、方法及检验基准,为 QC 检验与生产过程区分良品与不良品提供可靠依据, 从而确保出货产品的品质达到客户的要求。 2.范围
本文件版权归 MIPOW 所有,不得复印、转发,若有需要请向文控部门索取 6
文件名称
深圳宝嘉能源有限公司 聚合物电池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版本
制定日期
页次
SIP -QC- -824-004/A1 A2
2012-12-7 7 of 11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测试标准及抽样检测方案-A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测试标准及抽样检测方案-A
文件编号
SH-QI-22 A 第 1 页 共 5 页 2014-02-28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测试标准 及抽样检测方案
版 页
本 码
生效日期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深圳市三和朝阳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定义、要求、测验方法、抽样检测频次和数量;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三和朝阳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容量小于 5Ah,标称电压为 3.7V)。 2. 引用标准 下列是本文引用的标准。执行本规范时,所示版本均应该为有效版本。使用本规范的各部门应注意下列引用 标准是否是最新版本。 GB/T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18287-2000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 3. 定义 3.1 充电限制电压—电池由恒流充电转入恒压充电时的电压值。 3.2 标称容量—指电池在环境温度为 25±2℃的条件下,以 5h 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应提供的电量,用 C5 表示, 单位为 Ah(安培小时)或 mAh(毫安小时)。 4. 测试条件和要求 4.1 测试条件 除非测试项目另有规定,本规范中各项测试应在以下条件下进行。 温度:25℃±2℃; 相对湿度:45%±20%;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2 测量仪表与设备要求 4.2.1 测量电压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 0.5 级,内阻应不小于 10kΩ /V。 4.2.2 测量电流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 0.5 级. 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准确度不低于±0.1%。 4.2.3 测量温度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5℃. 恒压源电压可调,其电压变化范围为±0.5%。 4.2.4 恒流源的电流恒定可调,在充电或放电过程中,其电流变化应在±1%范围内。 5. 测试方法 5.1 外观 电池表面应清洁;无划伤、破裂、污迹、锈蚀、变形、漏液等缺陷。 5.2 充电方式 5.2.1 能量型电池:在环境温度(25℃±2℃)下, 以 0.5C 电流恒流充电至限制电压 4.2V 时,改为恒压充电, 直到截止电流为 0.01 C 时停止充电。 5.2.2 功率型电池:在环境温度(25℃±2℃)下, 以 1.0C 电流恒流充电至限制电压 4.2V 时,改为恒压充电, 直到截止电流为 0.01 C 时停止充电。 5.3 0.2C 放电 电池按 5.2 的规定充满电后,搁置 5min,在环境温度下以 0.2C 放电到终止电压 3.0V,电池放电时间如表 1 所示 5.4 1.0C 放电 电池按 5.2 的规定充满电后,搁置 5min,在环境温度下以 1.0C 放电到终止电压 3.0V,电池放电时间如表 1 所示 5.5 循环寿命测试 5.5.1 能量型电池:电池按 5.2.1 的规定充满电后,搁置 10min,然后以 0.5C,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3.0V 为 1 个循环,连续进行 50 次(或 100 次、300 次)循环停止,此时容量保持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5.5.2 功率型电池:电池按 5.2.2 的规定充满电后,搁置 10min,然后以 5C,8C,10C…..电流放电至终止电 压 2.75V 为 1 个循环,连续进行 50 次(或 100 次、300 次)循环停止,此时容量保持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聚合物电芯外观检验标准

聚合物电芯外观检验标准

降级为A4品
凹点处刺破尼龙层或铝层。

2


八、、
电芯包装膜表面平滑无凸点

当电芯包装膜表面面积w25cm2时,凸点w6处(电 芯面积较大时,凸点个数与芯体膜面面积对应递 加)

包装膜凸点未露 铝层
当电芯包装膜表面面积w25cm2时,凸点〉7处(电 芯面积较大时,凸点个数与芯体膜面面积对应递 加)

腐蚀区域为非封 焊边及R角位置 且包装膜未分层
1、 电解液腐蚀面积〉芯体面积的1/10;
2、 电解液腐蚀区域为封焊边或R角位置;

包装膜未分层,降 级为A4品
电解液腐蚀区域包装膜已分层

7
封边
不良
1、封边处无尖锐异物、破损、挤胶;
2、封边无错位

2、封边处破损,但封边宽》2mm

8
极耳
不良
1、极耳无氧化、粘胶、脱落、烧伤,上锡良好;

降级为A4品
包装膜凸点露铝层。

3
划 痕
电芯包装膜表面平滑无凸、凹感

当电芯包装膜表面面积w25cm2时,划痕w4条, 划痕小于芯体的长度或宽度

包装膜划痕处未 刺破尼龙层及铝

芯体包装膜划痕处刺破尼龙层或铝层

4
起皱
电芯包装膜表面平滑无凸、凹感

隔膜起皱类

极片起皱类(表现为芯体边缘或R角起皱)

降级为A5品
极片起皱类(表现为芯体边缘或R角起皱),但经
测试电压压降超出5mV/day

5
压伤
电芯包装膜表面平滑无凸、凹感

(完整版)聚合物电池检验规范

(完整版)聚合物电池检验规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数码部所有聚合物电池类来料检验。
3.内容:
3-1.抽样方案:依据MIL-STD-105E,IL=II,AQL:CR=0、Maj.=0.65、Min.=1.5;
3-2.本规范采用单次抽样正常检验;
3-2.缺陷定义:
CR(Critical):致命缺陷,对产品使用、维修或有关人员会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的缺陷,抵触安全规格要求的;
无异常。
分容及振动测试每批次分别抽取5PCS样品;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聚合物电池检验规范
版本/版次:
页 码:4 OF 4
检查要点
内容描述
跌落试验
将充饱电后的电池从1米高度跌落在混凝土表面上,从X/Y/Z三个方向各自由跌落1次;
4.2.检验条件:
相对温度:25℃±10℃,相对湿度:45%~85%
光照条件:在正常灯光照射下,光源300~500Lux,距物品0.8~1米
视距:眼睛与物品距离25~30cm
视角:呈30°~45°(前后左右摇摆)
目视时间:物品之每一面注视5~10秒;视力要求:≥0.8(裸视或经矫正后)
4-3.检验工具:
和方式与样品/BOM/承认书不一致;
2.双面胶/海绵贴粘性不良,短缺、裁剪不齐、锯齿状、倾斜、毛边、
*
褶皱等;
3.双面胶离型纸脱离、翘起、褶皱;内部毛发、颗粒装异物等;
*
4.麦拉胶纸/高温胶纸翘起、褶皱,内部毛发、颗粒装异物等;
*
5.保护板元件、电芯两极外露;
*
结构尺寸
1.结构形状及部件位置、规格、单体重量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IMP:初始内阻:阻值应<150MΩ
OVC:过流保护:电流值在3~6A间;

聚合物电池检验规范

聚合物电池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版本: 页码:1 OF 4
聚合物电池检验规范
制订人:
日期:2013-07-23
审核人:
日期:
审批人: 修订状态: 版本 版次
日期:
修订内容摘要
修改人
批准人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聚合物电池检验规范 版本 /版次: 页 码:2 OF 4
1. 目的: 明确聚合物电池类来料品质验收标准,使来料质量更好的符合我司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数码部所有聚合物电池类来料检验。 3. 内容: 3-1. 抽样方案:依据 MIL-STD-105E, IL=II,AQL: CR=0、Maj.=0.65、Min.=1.5; 3-2. 本规范采用单次抽样正常检验; 3-2. 缺陷定义: CR ( Critical ) : 致命缺陷,对产品使用、维修或有关人员会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的缺陷,抵触安全规 格要求的; MAJ ( Major ) : 不构成致命缺陷的,但可能造成故障,或对单位产品预定的目的使用性能会有严重的 降低的缺陷,或妨碍到某些主要的功能的缺陷; MIN( Minor): 不构成致命缺陷或严重缺陷,只对产品的有效使用或使用性能有轻微的影响的。 注: 1 MAJ=2 MIN 4. 检验项目及标准: 4.1.参照标准:样品(包含限度样品)、承认书、BOM 等 4.2.检验条件: 相对温度:25℃±10℃,相对湿度:45%~85% 光照条件:在正常灯光照射下,光源 300~500Lux,距物品 0.8~1 米 视距:眼睛与物品距离 25~30cm 视角:呈 30°~ 45°(前后左右摇摆) 目视时间:物品之每一面注视 5~10 秒;视力要求:≥0.8(裸视或经矫正后) 4-3.检验工具: 防静电手环、防静电手套/指套、卡尺、电池综合测试仪等 4-4.检验内容及判定标准: 检查要点 内容描述 1.外箱四周有严重受潮、破损、变形、油污、开裂、碰撞等现象; 2.包装箱铆钉或其它组件有存在刮伤、压伤本体的隐患; 3.包装箱上有其它无关的杂乱的文字信息(人为造成); 4.外箱上下层未垫有平卡 5.包装方式符合科学性运输、搬运要求。 1.核对外箱内容未按 SKD 图档要求印刷; 2.PO#、Part Code 等信息漏填(印)、涂改、错误等; 3.外箱及内部有任何中文标贴; 1.数量有短缺; 2.没有良好防碰撞及防振动保护,如使用刀卡、气泡袋、吸塑盒等; 3.检查所包装产品与物料标贴所述一致,同批包装中出现混装有其它 型号或杂物; 4.有要求附供应商出货检验报告的有遗漏。 5.电池有晃动,输出引线用较之固定。 1.喷码/ 标贴内容、方向、位置、颜色与样品不同; 2.喷码字体 /标贴不清晰无法辨识,倾斜、飞油等。 3.本体开裂、破裂、鼓起、漏液、变形、划伤、压伤、穿孔等; 4.表面脏污、划痕、压痕、生锈等; 缺陷类别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芯检验规范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聚合物锂离子电芯的常规测试方法和要求,及质量评定程序;提供公司产品开发的依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电芯的品质、安全性和风险性评价。

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的聚合物锂离子常规电芯各项性能的测试方法、要求及质量评定程序。

本规范仅在内部使用,对外标准以产品规格书为准。

所有测试方法如引用标准,本公司按照本规定的标准进行测试,原则上参考引用标准。

对于特定产品的开发参照本标准,作为评估风险的依据,但相关项目不作为最后判定依据。

具有明确客户接受的规格书产品的检测,可以依规格书检测,相应的质量风险由相关人员承担。

3职责与权限
3.1检测中心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3.2检测中心负责本标准的执行和维护。

4定义:
4.1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Polymer Lithium Ion Battery(PLIB)
指采用铝塑包装膜为外壳的叠层式或卷绕式锂离子电芯,指不具备有特殊的功能和要求的电芯简称聚合物锂离子常规电芯(包括高温电芯)。

4.2充电限制电压 Limited Charge Voltage
按规定,电芯由恒流充电转恒压充电时的电压值4.20V。

4.3放电截止电压 Cut-off Voltage
电芯终止放电时的电压3.00V。

4.4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
指电芯在环境温度为20±5℃时,以5h时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提供的容量,用C
5表示,单位Ah(安培小时)或mAh(毫安小时)。

4.5基准电流 Basic Current
/1h.。

充放电电流必须以额定容量为基准,电流值用ItA的倍数表示,其中ItA=C
h
4.6漏液:L eakage
指电芯或电池有可见的电解液溢出。

4.7破裂 Rupture
由于内部或外部的因素而引起的电芯外壳或电池壳体发生的机械损坏,导致内部物质暴露或溢出,但没有喷出。

4.8起火 Fire
电芯或电池实验过程有可见火焰。

4.9 爆炸 Explosion
电芯或电池的外壳猛烈破裂导致主要成分抛射出来。

4.10常规电芯容量初步分类定义:Definitions of Primary Sorting
小容量电芯:容量为300mAh以内的电芯。

普通容量电芯:容量在300 mAh -1800mAh之间的电芯。

大容量电芯:容量在1800mAh以上的电芯.
4.11循环寿命 Cycle Life
指电芯或电池在一定的充放电制度下,电池的容量衰减到某一规定值前所经历的循环次数。

本公司规定电芯容量连续二次循环低于初始容量的80%,则认为电芯寿命终止。

4.12保持容量Capacity Retention
电芯经过相应实验后按标准要求进行放电,所释放出来的容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